關于國有經濟的比重和控制力問題
高 粱
近20年,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不斷減小。從1995年至本世紀初是國有企業改制的高潮期,“國退民進”是眾所周知的現實。從數量上看,國有經濟在經濟中已不占據主體地位。
即使如此,有些同志認為國有經濟的比重還是過高,行業分布過散。但全國市以下國有企業已基本消失了,國有經濟還要從哪里退呢?有人根據美國的情況,要求國有經濟占GDP比重降至10%、“退出全部競爭領域”;有人以“反壟斷”為名要國有企業退出基礎工業與服務業;有人主張國家只需保留土地、金融資產,徹底推出企業界。這些似是而非的說法長期占據著主流媒體陣地。
討論國有經濟的地位、比重問題,需要有基本的依據,這個依據只能是中國的實際。至少要考慮以下因素:我國現實的經濟結構;國際競爭的態勢;國家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戰略目標;國有經濟在其中需要發揮的作用。
歷次中央文件關于國有經濟地位的表述
中共中央歷次有關國有經濟地位和國有企業改革的文件精神,應該作為討論的重要參考。筆者理解中央的精神主要是以下幾方面:
1、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這是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13,14,15,16,17)。[1]
2、“公有資產占優勢,要有量的優勢,更要注重質的提高”(15);要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國有資本要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在這些行業和領域,國有經濟必須占支配地位(15);國有經濟在上述行業和領域占據控制地位、對經濟發展發揮主導作用,國家和集體所有的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占優勢,就是公有制的主體地位的體現(14.3,15,16.3,17,17.5);這對于“增強我國的經濟實力、國防實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關鍵性作用”(16)。
在上述前提下,國有經濟比重減少一些,不會影響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15,15.4)
3、“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行業和領域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以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干企業”(15.4)
4、“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14.3, 15.4)。要改革國企體制,推行現代企業制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競爭能力,更好地發揮主導作用(14.3)。
“實現國家的工業化和現代化,始終要依靠和發揮國有企業的重要作用。在經濟全球化和科技進步不斷加快的形勢下,國有企業面臨著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要)盡快形成國有企業的新優勢”(15.4)。
國有經濟戰略調整的基本態勢
在實際改革進程中,“國有經濟的戰略調整”,體現為非公經濟(包括外資)的超高速增長,公有制經濟成分比重的大幅度降低。[2]
統計年鑒中,缺乏農業、服務業的各類經濟成分的數據,故本文重點引用工業統計的有關數據。工業是國民經濟的核心,其增加值占GDP比重為44%,其經濟成分的變動,應該具有最好的代表性。
表1 三種經濟類型工業企業的主要指標及其變動
|
企業個數 (萬個) |
工業產值 (萬億元) |
資產總額 (萬億元) |
所有者權益 (萬億元) |
利潤 (萬億元) |
從業人員 (萬人) |
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 | ||||||
1998 |
6.47 |
3.36 |
7.49 |
2.68 |
0.05 |
3747.78 |
2009 |
2.05 |
14.66 |
21.57 |
8.52 |
0.93 |
1803.37 |
2009/1998 |
0.32 |
4.36 |
2.88 |
3.18 |
18.60 |
0.48 |
私營工業企業 | ||||||
1998 |
1.07 |
0.21 |
0.15 |
0.06 |
0.007 |
160.80 |
2009 |
25.60 |
16.20 |
9.12 |
4.04 |
0.97 |
2973.84 |
2009/1998 |
23.92 |
77.14 |
60.80 |
67.33 |
138.57 |
18.49 |
“三資”(外商及港澳臺)工業企業 | ||||||
1998 |
2.64 |
1.68 |
2.13 |
0.88 |
0.04 |
775.19 |
2009 |
7.54 |
15.27 |
12.45 |
5.43 |
1.01 |
2450.43 |
2009/1998 |
2.86 |
9.09 |
5.85 |
6.17 |
25.25 |
3.16 |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07,2010
將表2 與表1對比,可以看到國有工業企業在全部國有企業(非金融)中的比重的大體情況。
表2 全部國有及國有控股(非金融)企業效益情況 [3]
企業戶數 (萬戶) |
總資產 (萬億元) |
凈資產 (萬億元) |
銷售收入 (萬億元) |
利潤 (億元) |
交稅 (億元) | |
1998 |
23.9 |
14.9 |
5.21 |
213.7 |
||
2001 |
(2840) |
|||||
2002 |
15.9 |
18.02 |
8.53 |
3786 |
6794 | |
2003 |
15.0 |
19.7 |
8.36 |
10.7 |
4951.2 |
8104.5 |
2004 |
13.78 (13.6) |
12.33 (12.1) |
7525.4 (7368.8) |
10197.2 (10086.1) | ||
2005 |
11.5(?) |
9047 |
||||
2006 |
11.9 |
29.01 |
16.2 |
12242 |
13937 | |
2007 |
11.5 |
35.48 |
20.1 |
17625.2 |
17688.8 | |
2008 |
11.4 |
42.55 |
22.9 |
13307.4 |
20927.5 | |
2009 |
24.2 (22.5) |
14611.5 (1.34) |
22795.5 | |||
2010 |
30.3 |
19870.6 |
25316.8 |
(括號內為財政部數字)
資料來源:根據國資委、人民日報、中國經濟網歷年報道數據匯總
十五大報告指出:“只要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國家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和競爭力得到增強,在這個前提下,國有經濟比重減少一些,不會影響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
十五大是1997年開的,當時工業中的公有制所占比重(國有+集體)比重占2/3左右。時至今日,公有經濟在工業的比重已降至28.5%(集體經濟已瀕臨垮臺)。
表3 工業總產值中各類經濟成分的比重(%)
1984 |
1992 |
1999* |
2005 |
2007 |
2009 | |
國有 |
69.1 |
51.5 |
28.2 (49.0) |
33.3 |
29.8 |
26.7 |
集體 |
29.7 |
35.1 |
35.4 (17.1) |
3.4 |
2.5 |
1.8 |
其他 |
1.2 |
13.4 |
(7.8) |
|||
#私營 |
17.7 |
19.0 |
23.4 |
29.6 | ||
三資 |
15.9 (26.1) |
31.7 |
31.8 |
27.8 |
*1999年數據中,“全部工業產值”、“規模以上工業產值”二者相差5萬億之多(12.6vs 7.3),過于反常。括號內數據,是以規模以上工業產值為100計算的比重。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00,2010》,《中國工業經濟統計年鑒2010》。
至于全部國有經濟占整體經濟的比重(由于農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為10%左右,其中國有成分較少,故暫忽略),據國家統計局原局長李成瑞計算,2005年,二、三產業的公有制經濟(國有+集體)與非公有(私有+外資)經濟的比重是:資本為53:47,就業和增加值均為 39:61。[4] 按如此趨勢,估計今日公有制成分占全部經濟的比重在25%左右,應該離事實不遠。
按照中央精神,公有資產既要有量的優勢,也要注重質的提高。但是,今天國有經濟面臨的現實問題是,如果作為基礎的“量”繼續縮減下去,“質”就會成為無本之木。
從表3可以看到,2005-09的四年中,工業中的國有經濟比重,每年下降1.5-1.7個百分點。這一趨勢如繼續下去,再過16年左右,國有經濟將基本消失。
從工業結構看:在工業各行業中,國有企業占優勢的行業有:煤炭與油氣開采、石化、冶金、交通運輸裝備、供電氣水等基礎行業(產值占全行業50%以上為占優勢,占30-50%之間為相對優勢),
民營企業占優勢的行業有:采礦、醫藥、電器機械、農副產品/木材加工、工藝、廢舊物資回收;
三資企業占優勢的行業有:其他采礦、電子通訊、儀表、紡織/皮革/家具/文體等業。
國有、民營、三資勢均力敵的行業:輕工9行業(吃穿用)、化纖/橡膠/塑料、裝備類5行業(不包括電子通訊)。
到2008年,中央企業82.8%的資產集中在石油石化、電力、國防、通信、運輸、礦業、冶金、機械行業。中央企業承擔幾乎全部石油天然氣、乙烯生產,全部基礎電信服務和大部增值服務,發電量55%,電力設備的70%;在第三產業,中央企業承擔民航運輸周轉量的82%,水運貨物周轉量的89%。(參見《經濟參考報》2008.8.26)
地方國企(市及市以下)大部分已經退出。根據統計數據,國有工業企業還有2萬個,全部國有企業還有10萬個左右。但統計口徑是“三級及以上企業”,也就是說,其很大一部分是大型企業集團下的分公司。
這樣看來,我們的國有經濟,在事關國家安全與命脈的行業與領域,還保存了一席之地,這是保持國有經濟控制力和影響力的基礎。但從總量上看,國有經濟比重已接近極限,可“退出”的領域已很有限了。
從我國經濟結構和發展戰略的要求看國有經濟的地位
筆者理解,所謂“國有經濟在關系國家安全和經濟命脈的行業和領域占有支配或控制地位、對經濟發展發揮主導作用”,從現實考慮,應有以下幾層含義:
國有經濟在上述命脈行業和領域占優勢地位,可作為行業運行發展的穩定性因素、保證國家經濟社會的基本安全(金融、交通、流通、戰略工業);
國家可通過占有行業領導地位的骨干國有企業,貫徹其產業政策(優先順序、科技進步、產業升級);也是貫徹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基礎;
國有企業是國家貫徹收入分配政策的組織基礎,等等。
國內有關國有經濟的討論多偏重一般的制度問題。下文擬重點從結構角度,討論國有經濟控制力和主導作用問題。
社會主義經濟的歷史合理性:
第一,社會主義的基本原則是剝奪資本,追求最大社會公平。對于人均資源如此緊張的中國來說,節制資本權力,更多關注公平(既包括起點和程序公平,也包括分配公平),是社會的現實需要。
第二,中國百年積弱,快速地依靠自身積累實現工業化,只有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才能實現。通過國家力量,驅逐列強控制,消滅腐敗的官僚資本,在動員體制下奠定了今天國家經濟起飛的基礎。
今天,我們是在開放環境下搞改革,搞建設。經濟增長持續高于一般發展中國家,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前30年計劃經濟積累的工業科教基礎對工業化的支持作用。這實際上是混合經濟帶來的好處。對比俄羅斯的休克式療法的后果,我們的改革保留了各行業的重點骨干國企,等于兼顧了發展、改革、穩定,是十分正確的選擇。
在全球化條件下,我國的工業、科技實力仍很落后,面臨跨國公司的強力競爭和以FDI形式進行的產業侵蝕。東歐和拉美的經驗表明,市場化失去了國家屏障,本國經濟的產權乃至經濟命脈必將被外國資本控制。
通觀今天的國際環境,國家獨立是民族生存的根本,擁有和保持獨立自主的科技和工業,是發展中國家經濟與政治獨立的基礎。在全球化時代,發展民族工業的必要性一點沒有減弱。國家提倡轉變增長方式,產業升級,自主創新,正是從經濟發展全局做出的戰略方針的調整。在這個調整中,國有經濟仍起著中流砥柱的作用。
國有企業是工業體系的中堅、結構升級的基礎
我國的民營經濟(私有企業)的成長不過20年歷史。總體看,我國民營企業應對市場的能力很強,也存在許多弱點,如互相協作搞技術開發、開發海外市場能力,還是幼兒園水平。現在不少人喜歡把私營企業理想化,同時又把壞事都歸罪于國企體制。“只要民營企業就是好的,只要民營企業一介入,這個事就搞定。(?)我們不能把國有企業理想化,同樣我們也不應該把中國的民營企業理想化。”(邵寧2004)。
現實情況是,大型國有企業、國有部門是國家骨干工業行業(包括部分全球性競爭的支柱工業),恰恰是國家骨干、戰略產業的組織者,承擔著科技的積累和創新任務。民營經濟在工業組織管理和科技創新方面,畢竟還很薄弱。而工業組織和科技積累是需要穩定的發展和國家支持,不能斷裂。這就必須以骨干企業為核心,政府出面組織產學研合作,發展自主的新技術、新產品研發能力,以提高綜合競爭力,才能真正和跨國公司同臺競爭。
發達國家何嘗不是如此。當代科技和高科技產業的國際競爭,表面上是跨國公司的競爭,實際是國家間的競爭。我們千萬不可被自由主義教條的迷霧蒙住眼睛,把國有經濟完全撤出競爭領域、自廢武功。
所以,在關系國家安全與命脈的重要產業和關鍵領域保持國有經濟的控制力,既是出于社會主義原則的理由,也是出于國家戰略的需要。特別是其中的大型骨干國有企業,是國家的經濟和政治支柱,是維護國家經濟、科技、國防安全的基礎,是以自主創新支撐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的經濟基礎。
堅決制止不擇手段的私有化、理直氣壯地做強做大國有骨干企業
因此,對待現存的國有骨干企業,不是“要不要保留”的問題,而是“必須保留,必須搞好”的問題。盡管企業體制還存在不少現實問題,我們應該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去解決問題,不可用搞運動的方式去搞私有化,更不能容許“破罐破摔”式的讓腐敗分子竊取全民財產。一個國家不論在什么歷史關頭,絕不能向貪污腐敗讓步。如果把允許用歪門邪道侵吞公產的“產權改革”制度化,那么這種“改革”政策必然失去人民的支持,國家政權的合法性也會受到損害。
經過數年的整頓,國有資產的流失勢頭初步得到遏制,國有企業的效益水平逐漸穩定和回升。只要正常判斷力,誰都樂于看到這樣的好勢頭。奇怪的是一些經濟學者(甚至是政府高層機關的研究人員),卻百般挑剔,冷嘲熱諷,甚至把這看作是“改革遇到障礙”的“壞事”。似乎只有像東歐和阿根廷那樣,放手讓私人、特別是外資將國有企業全部消滅。這樣走下去,中國就是拉美式的(依附型的,半殖民地型的)資本主義。這樣的“改革”究竟是建設生產力,還是破壞生產力,是為大多數中國人民服務,還是為少數中外資本家的利益服務?
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是提高企業競爭力,為國家經濟發展戰略服務。這就必須兼顧局部和全體,眼前和長遠,經濟和政治。要把發揮民營企業微觀活力,和國有大企業在命脈和戰略產業的支柱穩定作用結合起來,不可隨便被市場擠垮,不可被外國資本控制,不可重蹈蘇聯東歐的覆轍。
國有經濟必須堅守的行業和領域
根據我國工業結構特點和戰略目標,國有經濟必須在戰略性、高技術競爭性領域占優勢和主導地位。主要包括:
(1)涉及國家安全的戰略性領域:國防科技工業(核、航天航空、兵器、艦艇、軍用電子);國家基礎設施(如通訊/廣播網、電力網、鐵路網及重要交通設施);城市重點基礎設施(供排水、供電、供氣、干道),金融;大宗農產品及大型商品物流;對外貿易主渠道;戰略物資儲備等。這些領域的產品和服務擔負著國家政治社會安全職能,是經濟社會穩定展的必要前提。
(2)重要基礎產業:如電力、電信、重要能源基地、重點石化、冶金行業。此類行業具有公益性質,或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基礎原料能源,且需要巨額投資,應由國有經濟保持優勢地位。
(3)不可再生的戰略資源領域:重點礦山、油氣資源等。隨著不可再生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制約日趨嚴峻,國家必須保有對此類戰略資源的控制權或壟斷權(如稀土采礦權歸地方、允許私人采礦造成多頭低價出口屢禁不止)。
(4)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由本國資本與機構控制的各類支柱工業(采礦、冶金、石油化工、裝備/交通運輸工具制造、特種建筑),以及高技術工業(新材料、新能源、電子通信、航空航天、生物醫藥等),屬于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其中的大型企業,是各行業的主導力量和科技研發平臺,是國家工業與科技進步能力的核心(國有經濟部門占有70%以上的科技資源)。
第(4)類既是“競爭性”行業,又具有戰略性質。作為競爭性行業,它們要面對國內外市場競爭和“優勝劣汰”的考驗;其中的骨干(及配套)企業承擔著武器裝備配套、與社會公益有關的重要裝備設施的研制生產任務。在充分開放情況下,這些行業面臨著與跨國公司的生死競爭,競爭的成敗關系國家安全與產業升級主導權。在各分行業保持國有骨干企業并支持其做強做大(同時也支持本國民營企業做強),是國家保持對這些行業控制力與主導作用所必須。
可見,簡單化地要求“國有經濟推出競爭領域”是錯誤的,行不通的(中央文件也從沒說過要國企“退出競爭領域”)。
簡短的小結
今日研究經濟體制問題,如果不和生產力的研究結合,不了解國家戰略利益所在,“改革對策”就是無的放矢,就可能誤國誤民。
在舊中國,本身就弱小的工業,60%是外資企業。那是典型的半殖民地(依附型)工業。沒有自主的工業,中國在外來威脅面前就缺乏自我保護的行動能力。“落后就要挨打”是中華民族不能丟棄的歷史記憶。我們今天生活在和平的環境中,但全社會(特別是精英層)必須具備基本的居安思危意識。
以國有企業為骨干、其他民營企業為補充的支柱產業,是國家產業優化升級的基礎、自主創新的中堅、國防安全的基礎,是“實現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證”(15.4)。國家保持對戰略性核心產業的控制,是抵御外資強勢競爭、保持國家穩定的基礎。沒有自主的工業,就沒有中華民族的崛起;沒有自主的、具有相當國際競爭力的各項支柱工業,我們的工業就會失去脊梁,我們的經濟主權就會流失,國家的獨立與安全、廣大人民長遠的幸福就會失去屏障。
根據以上情況,可以說,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任務已大體到位。國有企業(包括中央企業)絕大部分也完成了股份制改造。
鑒于目前工業的主要增量來自私營和外資企業,為保持國有經濟在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主導地位,下面的任務,一方面是保持國企與國有經濟的數量基礎,同時要大力改善治理結構,提高管理水平,加強國有企業的綜合競爭力和發展動力。
[1] 為方便起見,此處以括號內數字代表中共中央會議文件,如(15)代表“中共十五次代表大會的政治報告”,(14.3)代表“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有關(改革)決議”。
[2] 據《2006年中國第七次私營企業抽樣調查數據分析綜合報告》(2007),現有全部465萬戶私有企業中,94萬戶企業是由改制、收購原國有、集體企業而發展而來,占全部私企的20.3%。其中12%由政府邀特定人物購買,19.7%由原企業領導層購買,20.4%由原企業全體職工購買、經營者持大股,5.5%先托管、后收購,7.4%是在各種理由下零收購。據分析,私營企業近7萬億實有資本中,來自原國有、集體企業的資產至少占1/3,而且是在資產評估中被大大低估的、廉價獲得的“干貨”。
[3] 另外,可參考邵寧2004在某次演講提供的國有企業歷年利潤數據(億元):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712 807 525 998 2392 2330 2637
[4] 李成瑞:《關于我國目前公私經濟比重的初步測算》2006-05-23 旗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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