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指出:“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的機制,進一步推動國有資本更多地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其他行業和領域的國有企業,通過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在市場公平競爭中優勝劣汰。”對于這一決定的解讀,出現了兩種完全不同的聲音。占壓倒優勢的是國有經濟要逐步退出競爭性領域,被簡稱為“國退民進’,并進一步被演繹為國有經濟全面退出競爭性領域、允許和鼓勵私有經濟全面進入法律未禁止的非競爭性領域。另一種邊緣化的觀點,則是主張各類所有制企業在市場公平競爭中優勝劣汰,這本來就是中央決定中的表達。
“國退民進”的依據,是公有制經濟的運行效率低下。劉浩在研究對公有制經濟效率的認識誤區時指出:大量描述改革開放以來公有制經濟的退出和各類非公有制經濟的蓬勃發展的文獻,基本的結論是在整個經濟結構中,公有制經濟的比重下降,非公有制經濟的比重上升;在公有制經濟內部,國有制的比重有所下降,集體經濟的比重上升。一個共同的解釋就是國有企業的低效率。關于所有制效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1996年之前,這之后,學術界已經廣為接受國有企業效率低下的結論。
然而,這里存在著新的問題。一是現有的效率研究是否存在內在缺陷,導致研究結論不反映實際經濟運行狀態?二是國有企業的低效率是否由公有制所引起?三是私有制(民營制)的效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是否一定高于公有制,也就是“國退民進”是否能夠解決我國經濟和社會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本文通過對相關文獻研究的回顧,試圖回答這些問題。
企業效率的規范研究,有所謂產權理論、委托-代理理論、激勵理論、公地悲劇(過道理論)等多種學說。運用這些理論研究中國經濟問題的國內主流經濟學界,有兩個共同特點,一是以理性人假說為研究前提,二是假定私有產權效率最高。
理性人追逐私利最大化,無法解釋不增加個體福利和效用前提下的協作和效率提高,早已被管理科學和行為科學研究證明其解釋力蒼白,并代之以具有更強解釋力的社會人假設。個體理性可能導致群體非理性,是研究社會現象的學者的共識之一。制度經濟學堅持習慣本位原則,認為習慣的解釋力優于理性,并為此與主流經濟學家爭論了一個世紀。
前者無法解釋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國家1960〜1985年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為6%,而資本主義國家同期同一指標是4.6%,也無法解釋1952〜1975年中國全民所有制企業全員勞動生產率年均增長3.9%,而美國在技術發展水平提高更快的1973〜1995年間企業全員勞動生產率年均增長1.4%;后者無法解釋同樣是私有化,大型跨國公司從總部到幾萬、幾十萬職員的冗長委托代理鏈條,能夠取得較好的經營業績,而恰是委托代理鏈條相對較短的中小型企業破產倒閉率相對高。
實證研究不支持“產權私有論”
學術界長期、多角度地實證研究,給出了兩個基本結論:公有制和國有制的效率是低的或者是呈下降趨勢的;低效率或效率下降不是由公有產權引起的,具體原因莫衷一是。
雎國余等指出企業目標是決定企業行為的關鍵因素。在資本主義經濟中,資本的目標成為了企業的目標,而我國的國有企業具有利潤目標和多重非利潤目標,如充分就業、高積累、勞動者社會保障等。這種多重非利潤目標,可以解釋國有企業低效率的根源。
與這一研究不謀而合,張鐵男等對于黑龍江省國有企業改革的實證研究,表明國有企業利益最大化和福利最大化兩個矛盾目標,導致社會成本遠高于非國有企業,生產成本相同,社會成本不同,競爭力產生差異。董曉媛等用包含700家國有企業的面板數據分析認為,國有企業低效率并非因產權屬性而“天生”注定,而是因其承擔了一系列相對非國有企業的“不平等的政策性負擔”所致,關鍵是要解決冗員率上升問題。
上述研究是承認國有企業低效率的, 但不支持“產權論”。而工業經濟運行數據,難以支持低效率結論。從表1看,1990年之前,國有工業企業的資金利稅率一直保持兩位數,并且在1985年之后加速下降;成本降低率則在1980年以后開始出現負數。從表2看,公有制工業企業的工業增加值率高于非公有制企業。
建筑業實證效率隨改革而降
建筑業是傳統競爭性產業,在競爭性領域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時,我國建筑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1997年以后穩定在6.6%左右的水平上,2003年和2004年更上升到超過7%,地位重要,值得作為樣本加以考察。
建筑業“國退民進”的改革,依據也是國有建筑業企業的低效率。這一依據同樣遇到了不利的證據。楊德欽等運用增長函數法、高金窯采用成本-價格指數模型、關柯等運用拉斯貝爾指數化模型,對建筑業所有制結構發生加速變化的1990〜2000年數據實證分析發現,建筑業全要素生產率為負數并總體呈下降趨勢,楊德欽等的研究還表明建筑業規模報酬遞減。而郭偉等采用生產函數法研究1985〜1997年期間國有建筑業企業的數據,得出規模報酬遞增的結論,與建筑業總體結論不相一致。
傅仁璋指出,國有建筑業稅后利潤率與營業稅率相同,因此利潤恰好夠納稅;1997年國有建筑業就業人數沒有增長,而同一年民有建筑業為社會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1990年到1997年,非國有企業總產值占建筑業總產值的比例在提高;結論是國有建筑業企業低效率,國有經濟要全面退出建筑業。這里,研究者把政策導向引起的結果,當做了應當制定這種政策的因。
建設部“十五”計劃前期研究課題組分析認為,建筑業短期行為、掠奪性經營、惡性競爭、質量大滑坡源自1984年開始的改革不配套,通過實證研究得出“國有企業仍有優勢”,據此提出了“國有經濟逐漸退出建筑業”的政策建議。這類令人困惑的研究,成了建筑業推行“國退民進”戰略的理論依據。
從正反兩方面的實證研究結論看,建筑業的效率在下降,國有建筑業的效率也在隨著改革的進行而同步下降,但是仍高于非國有建筑業。這與工業的實證研究結論一致。
“偽比較優勢”掩蓋效率實質
對效率進行實證研究,可靠的基礎數據是基本前提。來自于官方文獻和作者實地調研的數據,無疑是權威的。然而,目前的研究側重于價值量指標,而且較少注意到數據背后可能隱藏的東西;或者注意到了,由于難以進行數據轉換處理而加以忽略。
例如,夏小林對浙江的調研表明,有六大問題在私營部門普遍存在:勞動合同簽約率低且不平等條款嚴重;實際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任意拖欠、克扣、壓低職工工資;嚴重超時勞動、超強勞動,強迫工人進行絕對剩余價值生產的同時,減少了社會勞動力就業機會;事故、死亡、重傷、直接經濟損失中,非公有制企業占90%,事故受害者的賠償難,生活非常困難;社會保障參保率很低,職工一旦失業,就會產生“向何處去”的問題;非法使用童工并令其違法加班問題十分突出。第六次全國私營企業抽樣調查結果顯示,2003年私企參加醫療保險的雇工占被調查企業全年雇傭工人總數的14.5%,參加養老保險的僅為8.7%,參加失業保險的僅為6%。
無疑,建立在這些“天生”不平等的“偽比較優勢”基礎上的增長數據,是不可比的數據,掩蓋了效率的實質;采用不可比較的基礎數據研究所得的效率,也很難揭示現象的本質。即使在此基礎上,仍然難以得出私有制效率高于公有制的結論。
尋找數據以支持結論不是個例
現有的實證研究,是注目于經濟增長的。通過對研究文獻的回顧,可以看出主張私有化的研究,既沒有嚴謹的邏輯演繹,又缺乏足夠的實證支持。有些研究采用了實證方法,又因為使用單一的價值量指標,并且所采用的基礎數據之間缺乏可比較性,反映增長的數據背后所隱藏的支配因素尚未被考慮進來,而難以反映經濟運行的真實狀態。目前實證研究的局限主要有:
1. 以總量增長、結構變化來反映效率。許多文獻采用不同所有制的企業個數、總產值、就業人數、增加值、增加值增長率、利潤總額等指標來展開研究。利潤率是一個可靠指標,但是由于基礎數據不可比,使得研究結果失去可信性。而其他幾個指標只能反映結構變化、總量增長,可能是效率提高的結果,也可能是資源投向的變化、政策調整的結果。不賦予必要前提而簡單使用這些指標,沒有可比性,沒有意義。
2. 微觀個案研究多,缺乏宏觀對比研究;內部對比研究多,缺乏對企業或產業發展的外部效應的量化分析。
3. 價值指標多,缺乏實物量指標研究;價值指標研究中,單一指標研究多,既缺乏綜合衡量指標,又缺乏多個指標多角度對比。
4. 重視總價值、總產出,忽略產出對需求的滿足。例如,房地產業是競爭性行業,從價值產出看,私有制效率優于公有制;從實物量產出看,公有制效率優于私有制;從滿足市場需求看,公有制效率遠優于私有制。
總起來看,實證研究中的主要局限是數據和指標可比性差,以偏概全。我們固然不能要求一個學者或一篇文獻的研究面面俱到,但是學者應當清楚研究的假設前提,研究結論的局限性和適用性,并十分謹慎地提出政策建議。結論和擬提的政策建議在先,然后設計一個利于得到結論的指標,尋找支持結論的數據,最后才是分析論證,這在經濟學領域不是個別現象。
對私有化政策建議的質疑
從邏輯不嚴謹的規范研究所得結論出發,或者從基礎數據不具備可比性、研究成果互相矛盾的實證研究結論出發,有些學者提出了私有化的國有企業改革政策建議,叫做國企改制、國退民進。這些建議已經成為政策選擇。然而,學術界對此并不完全贊成。
紀玉山認為,從市場競爭原則來看,企業是否退出競爭性領域,不是看它的所有制性質,而是看它的經營效率高低,能否靠自身力量在競爭中生存。強迫國有經濟退出競爭性領域是不準確、不合適的,是對國有經濟的歧視。
程恩富則論證了國有經濟的六大功能,認為假如國有經濟全部退出顯性效益大、盈利率較高或獲利較容易的競爭性行業,無疑會形成和加劇社會分配不公,因此主張國有經濟在內部改革上突破,而不是退出競爭性領域。
紀寶成指出,“產權明晰”并不等于私有化,“私有產權效率論”不僅在理論上有致命的邏輯缺陷,而且與世界范圍內的改革實踐不相符,新古典的效率標準難以真正把握國有企業的效率本質;據此提出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并不意味著國有經濟應當全面退出競爭性領域,國有經濟在中小企業中也有存在的合理基礎。
從實證研究結論的矛盾和實證數據的局限來看,上述對私有化政策建議的質疑是成立的。既然不存在有說服力的研究成果證明公有制經濟效率低于私有制,或者企業效率低的根源在于公有制;那么,主張私有化的建議僅從效率角度看也是不可取的。
結論:公有制當繼續發展
源于自由資本主義的產權私有化的規范研究,或者缺乏嚴謹地邏輯演繹,或者其假設無力解釋經濟現象,都存在著內在缺陷。以這一類研究成果為依據,來判定公有制效率低,應當進行以產權私有化為指向的所謂“國退民進”的產權改革,并據以做出政策選擇,是不成立的。
實證研究不支持“產權私有化論”。第一,支持國有企業效率低的個案研究,所揭示的原因集中在政策負擔和社會成本上,不支持“產權注定”說。第二,實證研究的結論相互矛盾,微觀個案研究傾向于公有制效率低,歷史數據對比研究和宏觀研究則傾向于公有制效率高于私有制。第三,提倡私有化的實證研究,通常采用有大量假設前提限制的效率指標,模糊假設前提,使用建立在“天生”不平等的“偽比較優勢”基礎上的、不可比較的基礎數據,研究結論掩蓋了效率的實質。
關系到國民經濟命脈的產業部門和提供公共產品的部門,要堅持公有制不動搖。在一般性競爭領域中,公有制也不應當退出,而是要繼續發展。并且,堅持公有制(特別是其中的全民所有制),與企業的規模大小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