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城:警惕“國退民進”論的誤導
2011年02月10日 來源:國企 作者:周新城
圍繞“國退民進”的爭論關系到我國社會發展的前途和命運,關系到我國要不要、能不能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在這樣的重大原則問題面前,我們必須分清是非,且要旗幟鮮明
文|周新城
近年來,中央多次強調,必須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絕不搞私有化和單一公有制;十七屆四中全會也提出,要“劃清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同私有化和單一公有制的界限”,并把它作為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的重要內容。然而,恰恰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要求“國退民進”的輿論一浪高過一浪,似乎國有經濟退出競爭性領域甚至讓出壟斷領域、實行私有化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國進民退”則是犯了極大的錯誤,并將付出沉重的代價。更為嚴重的是,有的人竟然提出“私有化和憲政民主不能避免”、“讓中國繼續走資本主義道路”以及“要大力發展民營經濟,民營經濟是基礎和主體”等觀點。
且不說這樣的言論已公開違反了我國《憲法》(要知道,“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載入《憲法》的),其政治目的也是一目了然:公有制應該退出主體地位,讓私營經濟成為國民經濟的主體,也就是說要把國民經濟的所有制結構中公有制和私有制的主體、輔助地位顛倒過來。我們不想給這些鼓吹“國退民進”的人士扣上政治帽子,只是想從理論上分析一下這些所謂的“國退民進”論是否有其道理。
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對立論
有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而國有經濟同市場經濟是不相容的,私營經濟才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因此,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成熟,國有經濟應該逐步退出,由私營經濟取而代之,即所謂“市場經濟增長一分,國有經濟就萎縮一分;市場經濟建成之日,就是國有經濟消亡之時”。這種說法在理論上是錯誤的,在政治上是與中央唱反調的。
說社會主義國有經濟不能搞市場經濟,這是違反鄧小平理論的。鄧小平對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的一個重大貢獻就是,他明確指出,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都是發展生產的方法和調節經濟的手段,它們不是基本經濟制度的范疇、不是區分社會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制度的本質問題,而是屬于運行機制的范疇、是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都可以用的東西,社會主義同市場經濟沒有根本的矛盾,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正是在這一理論的指導下,我們黨才能夠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即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在經濟上就是公有制)同市場經濟這種運行機制相結合。如果說作為公有制主要形式的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不相容,那么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失去了基本的理論依據,也意味著十四大提出的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錯誤的。然而,恰恰是一些十分贊成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人提出了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不相容,這就使得他們陷入了一種兩難境地:主張社會主義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不相容,邏輯上就要反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張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邏輯上就要以社會主義國有經濟可以同市場經濟相容為前提。直到現在,這些人都未曾從理論上對下述問題做出解釋:為什么國有經濟同市場經濟這種運行機制是不相容的?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不相容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兩種觀點是怎樣統一起來的?他們只是出于某種利益的需要而武斷地下論斷,從來不講理論邏輯。
其實,國有經濟完全可以同市場經濟相容,社會主義國有經濟也可以搞市場經濟,這個問題在理論上早就解決了。
市場經濟運行的一個基本前提是,進入市場交換的主體是獨立的、擁有自主的經營決策權、具有自己的經濟利益,能夠根據自身的利益對市場信號自主地做出經營決策。只要企業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它的經營活動就有可能采用市場經濟這種運行機制。因此,從理論上講,回答國有經濟能否同市場經濟相結合,實際上就是說在國家所有制條件下能否建立起這樣的前提。
社會主義革命在一些國家取得勝利以后,在相當長時期內,由于受國際國內形勢的制約和人們思想認識上的局限,生產資料全民所有制一直采取國家所有、國家直接經營、統負盈虧這種實現形式,企業是國家機關的附屬物,沒有經營自主權,生產什么、生產多少完全由國家計劃規定,企業也沒有獨立的經濟利益,盈利上繳國家,虧損由國家補貼。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只是一個單純的生產機構而不是獨立的經營單位,因此公有制的這種實現形式是與市場經濟相排斥的,有些人也正是根據這一點來否認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相結合的可能性。但是,公有制在經濟上可以有不同的實現形式。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做出的《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根據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和社會主義實踐,所有權同經營權是可以適當分開的。”按照這一思想,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在全民所有制企業里是沿著國家所有、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思路開展的,要求企業真正成為獨立的經濟實體,成為獨立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具有自我改造、自我發展能力,成為具有一定權利和義務的法人。公有制的這種實現形式,就為建立市場經濟體制創造了必要的前提條件。
可見,針對社會主義國有經濟能否同市場經濟相結合這一問題,必須把公有制本身與公有制的具體實現形式區分開來。與市場經濟相排斥的,并不是公有制本身,而是公有制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特定的具體實現形式。對原有的公有制實現形式進行改革,在堅持公有制的前提下,把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賦予企業自主經營權,使企業能夠作為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出現在市場上,成為市場的主體,是完全可以實行市場經濟的。認為公有制與市場經濟水火不相容,只有實行私有化才能建立市場經濟的觀點,如果僅僅從理論認識的角度看,其錯誤就在于,把公有制的某一種實現形式絕對化了,仿佛公有制只能是國家所有、國家統一經營、統負盈虧,把這種實現形式等同于公有制本身,否認公有制可以有多種實現形式。公有制的某一種實現形式不能同市場經濟相容,不等于公有制本身不能搞市場經濟。按照市場經濟的需要,改變公有制的實現形式,恰恰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某些學者提出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不相容的觀點,實際上是為私有化提供依據的。他們的邏輯是:我們的改革是把計劃經濟轉換為市場經濟,這是生產力發展的客觀需要,而社會主義國有經濟同市場經濟是不能相容的,結論當然就是必須實行私有化了。從這里可以看出,社會主義國有經濟不能同市場經濟相結合,并不僅僅是學術問題,而且關系到改革的政治方向,關系到堅持公有制為主體、還是實行私有化這樣的重大原則問題。
國有企業是壟斷企業論
2006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開始審議《反壟斷法》以來,有人就利用這一機會,把國有經濟稱之為“壟斷”,把國有企業稱之為“壟斷企業”,竭力加以攻擊,污蔑國有經濟、國有企業的存在就是“與民爭利”,并在反壟斷的旗號下,要求“國退民進”還“利”于民。能否將國有經濟、國有企業簡單地稱之為“壟斷”并加以反對呢?這是一個需要明確回答的問題。
我國的國有經濟同資本主義國家的壟斷企業有著根本的區別。我國的國有經濟是在革命斗爭中沒收官僚資本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一開始就帶有社會主義的性質,并成為整個國民經濟的領導成分,后來又隨著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工業化的進展而不斷壯大。改革開放以來,根據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一國情,我們提出適當發展非公經濟,但我們始終強調公有制占主體地位、國有經濟起主導作用。十五大明確提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主要體現在公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占優勢;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對經濟起主導作用。”“國有經濟起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控制力上。”公有制為主體、國有經濟為主導,是我國社會保持社會主義性質、發展生產力的前提。資本主義國家的壟斷企業是在資本家無限度地追逐剩余價值的推動下,市場自由競爭產生生產集中,生產集中發展到一定階段產生出來的。我國的國有經濟怎能同資本主義國家的壟斷企業相提并論呢!
把國有經濟的控制力當做“壟斷”加以譴責是錯誤的。如果國有經濟沒有控制力,公有制為主體就是一句空話;如果國有經濟不做大做強,我們在國際競爭中就會站不住腳。把國有企業當做“壟斷企業”反對掉,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就會失去經濟基礎,就會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失去立足之地。
必須指出,我們要反對的“壟斷”是指大企業在市場上濫用支配地位、排斥其他企業進行競爭的一種行為,而并非凡是大企業就是“壟斷”。針對在制定、實施《反壟斷法》的過程中某些新自由主義分子把《反壟斷法》的矛頭指向國有企業的種種喧嚷,有關方面曾明確指出,我國的《反壟斷法》“從來不以一個企業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作為是否壟斷的判斷標準,而是以一個企業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作為壟斷的情形之一”。“壟斷”并非指控制力,而是指利用控制地位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最常見的就是操縱價格從中獲取壟斷高額利潤。而我國在關鍵領域的大型國有企業,雖然對市場有控制力,但并沒有定價權,油、電、水、運等都是由國家征求群眾意見后定價的。政府首先考慮的不是企業利潤有多高,而是人民的承受能力。因此,正如有的經濟學家所指出的那樣:譴責國有經濟是壟斷行業、國有企業是壟斷企業,那是別有用心的“偽命題”!
國有企業與民爭利論
這是主張“國退民進”的人經常談論的理由。問題在于,究竟誰代表人民的利益,是國有經濟還是私營經濟?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的政權是人民的政權,是代表全國人民利益的。國有經濟是全民所有制經濟,國家占有生產資料是為人民服務的,國有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都是直接或間接地為了滿足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需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當然需要獲得利潤,但利潤并不是國有企業的生產目的,何況國有企業獲得的利潤最終仍屬于人民所有。國有企業與人民群眾之間利益是一致的,它用不著也不會“與民爭利”。不可否認,國有企業在實際經營活動中也會同人民群眾發生一些矛盾,但這種矛盾在人民政府的協調下通過改革是比較容易解決的。鼓噪國有企業“與民爭利”的人通過歪曲社會主義國有企業的性質,制造國家與人民對立的局面,煽動人民反對國有企業,以便最終削弱以至消滅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對此,我們必須保持警惕。
其實,談到“與民爭利”的問題,真正需要分析的是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經濟。私營經濟是以資本家私人占有生產資料為基礎、雇傭工人進行勞動并占有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的一種經濟成分,它的生產目的是獲得最大限度的利潤。資本的本質就是追逐盡可能多的剩余價值,而不是滿足人民的需要。盡管在我國社會主義條件下,由于經濟上公有制占主體、政治上共產黨處于領導地位,私營經濟的經營環境同資本主義國家相比較發生了很大變化,經營方式和管理方法也有很大不同,但追逐剩余價值這種資本的本質是不會發生變化的。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的落后決定了我們不僅允許而且鼓勵私營經濟的存在和發展,但私營經濟的作用是具有兩重性的:一方面,私營經濟對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積極作用,可以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做出自己的貢獻,因而資本家與工人之間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另一方面,私營經濟存在剝削,它同社會主義的消滅剝削的本質要求是相矛盾的,資本家同工人之間存在著利益的對立。在新創造價值一定的前提下,剩余價值同工人工資在量上是此消彼長的關系。從這個意義上講,資本家與“民”(工人)是爭“利”的,因為只有把工人的工資控制在勞動力價值的范圍內甚至壓低到勞動力價值以下,才能保證資本家獲得最大限度的剩余價值。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私營經濟的現實生活中,不能不承認這種矛盾是客觀存在的。
照搬西方國家的國有經濟比重論
主張“國退民進”的人,往往以西方國家的國有經濟比重很小為由,認為我國也不需要那么多。他們是把資本主義國家里國有企業的地位和作用套到社會主義國有經濟身上來。如有人認為我們的所有制改革應該是:縮小國有企業的存在范圍,使其僅僅作為矯正市場失靈的工具而存在于公共物品生產領域、自然壟斷行業和其他私人企業無力或不愿進入的領域。這是毫無道理的。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的國有企業與資本主義國家的國有企業相比,不僅性質上有根本區別,而且地位和作用也是截然不同的。資本主義制度下也有一些國有企業,它是作為私人企業的補充而存在的,它是為保證私人企業更好地運轉服務的。美國前總統肯尼迪說過:“私人企業在我們現在的國家制度下,應當是我們的經濟力量的基礎,這是我們對抗共產主義的唯一抉擇,國家只應生產私人企業所不能生產的東西。”所以,在資本主義國家里,國有企業的任務被定位為彌補市場機制在經濟運行中的缺陷,在市場經濟失靈的地方發揮作用。社會主義國家則不同,國家所有制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主要形式,因為在社會主義階段,國家是代表全社會的一個有形組織,體現全社會掌握生產資料、組織生產的全民所有制,必然而且只能采取國家所有制的形式。沒有國有經濟,也就沒有全民所有制,而失去全民所有制的主導,集體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性質也會隨之發生變化。可以說,國有經濟的存在及其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主導作用是公有制主體地位的核心,它決定著整個社會的社會主義性質。
我國國有經濟的比重應該根據保證社會的社會主義性質、保證整個國民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的需要來確定,而不能照搬西方。改革開放以來,迷信西方的風氣盛行,一切以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為圭臬,這種狀況在國有經濟比重問題上也反映出來了。這些人是西方教條主義者,他們完全忘記了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正在建設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因而一切要根據社會主義原則和中國國情辦事。當前,把我們的思想從盲目模仿西方的框子里解放出來,已經成為經濟學界一項迫切而現實的任務。
從競爭性領域退出論
有人借中央提出對國有經濟進行戰略性調整、從整體上搞好國有經濟之機,鼓吹國有經濟應全面退出競爭性領域,將競爭性領域的國有企業改造成為“民有民營”企業,即所謂的“改制”,實際上就是賣給私人,實行私有化。令人擔心的是,近年來,“全面退出論”已成了一種十分流行的觀點,且對我國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工作產生某種程度的誤導。
“全面退出論”的根據是國有經濟不適于競爭,而國有經濟不適于競爭這一論斷的理論依據又是公有制與市場經濟不相容。對于這種理論依據的錯誤,我們在上面已經分析過了。這里,需要分析的是,“全面退出論”的實踐會導致什么樣的狀況。
何謂“競爭性領域”?如果放眼國際、國內兩個市場,還有多少領域不是競爭性領域?電力、交通、金融、外貿等過去一直被稱為壟斷的行業,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如今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競爭。迄今為止,非競爭性領域已是屈指可數,如果國有經濟從競爭性領域全面退出,它還有多少立足之地呢?國有經濟又如何發揮對整個國民經濟的主導作用呢?“全面退出論”實際上主張的是把賺錢的買賣都讓給私營經濟,國有經濟只能去干不賺錢的、賠本的買賣,而反過來又批判國有經濟沒有效率。這難道符合市場經濟平等競爭的邏輯嗎?
國有經濟全面退出競爭性領域會造成什么樣的后果?國有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經濟基礎,一旦從競爭性領域退出,僅僅存在于非盈利性的領域,就不能控制整個國民經濟和提供穩定的財政收入,也不能引導、帶領其他經濟成分朝著有利于社會主義的方向發展,相反還要依靠非公經濟繳納的稅金來生存,而這時的國有經濟就必然成為非公經濟的附庸。那么,一旦出現了這樣的局面,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無產階級專政就失去了經濟基礎,我國千百萬烈士犧牲性命才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制度就不可能存在下去。這種后果是令人不寒而栗的。
私營經濟是先進生產力代表論
有人提出,私營經濟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而國有經濟妨礙生產力的發展,理所當然應該是“國退民進”。對此,我們必須從理論上予以澄清。
首先,應該明確指出,公有制(國有經濟是公有制的主要部分)是同生產力的社會性質相適應的,符合生產力發展的要求,能夠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我們強調堅持公有制為主體,不是出于善良愿望的主觀臆想,而是由生產力的社會性質所決定的一種客觀的必然性。與從倫理道德觀念出發研究社會主義的空想社會主義者不同,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道義上的憤怒,無論多么入情入理,經濟科學總不能把它看做證據,而只能看做象征”,任務在于,從資本主義“經濟運動形式內部發現未來的……新的生產組織和交換組織的因素”。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資本的積聚和集中使得生產越來越具有社會的性質,許多分散的生產過程融合成為社會的生產過程,整個國民經濟越來越成為一個各種生產密切聯系、相互依賴的整體,生產力的這種性質客觀上要求由社會來占有生產資料和調節國民經濟。然而,在資本主義條件下生產資料是歸資本家私人占有的,生產經營是由資本家自行決定的,以他的意愿為轉移,社會產品也歸其個人所有。于是,生產形式就與占有形式發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生產形式起來反抗占有形式,生產社會性與生產資料私人資本主義占有之間的矛盾構成了資本主義的基本矛盾。而這一矛盾在資本主義制度范圍內是無法解決的,唯一的解決辦法是使占有形式適應生產形式,按照生產力的社會性質的客觀要求,用公有制代替私有制,用社會主義取代資本主義。在社會化大生產的條件下,建立公有制、用社會主義公有制取代資本主義私有制,是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是一種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正是因為社會主義公有制是適應生產力發展需要的,所以新中國成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盡管由于經驗不足,犯過一些錯誤,有過一些挫折,但從整體來說,我國生產力得到了遠比資本主義更快的速度發展,經濟不斷增長,人民生活不斷得到改善。實踐證明,在當今的歷史條件下,社會主義公有制是解放、發展生產力的主要動力。這就是我們為什么要堅持公有制的基本道理。
其次,對私營經濟即資本主義性質的經濟是不是“先進生產力代表”的問題,需要進行歷史的、具體的分析。在資本主義取代封建主義時期即資本主義上升階段,資本主義經濟的確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但是時代發展到了今天,再說它是代表先進生產力要求的“先進生產關系”就不符合實際了。在當今歷史條件下,就世界范圍來說,私有制已經成為生產力發展的障礙。解放前的舊中國,私有制占統治地位,那時是什么景象,我們就不必多說了,就拿當前唯一的超級大國——美國來說,由它引發的世界范圍的金融危機、經濟危機,其巨大的破壞力,證明了生產資料私人資本主義占有已經嚴重束縛生產力的發展甚至破壞了生產力,證明了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寄生性、腐朽性。一切美化私有制的言論都經不起實踐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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