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帛書甲本:小邦寡民,使十百人之器毋用,使民重死,而遠徙有車舟無所乘之,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樂其俗,安其居。鄰邦相望,雞狗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譯文】分封的諸侯小國人民也很少。雖然有十人百人共用的重兵器卻因人少而無法形成規模使用;使人民“貴生”而不情愿去遠處參與戰爭。雖然有車船,卻沒人愿意乘坐,雖然有盔甲和兵器,卻無人穿著和使用。使民眾再回到“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重視農桑的根本上來。吃得好,穿得美,安居樂業,樂意受習俗的約束。相鄰小國的邊境互相都能看見,雞犬之聲互相都能聽見,而人民到老死,也沒有相互背叛自己國家的。
【釋文】“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軍法,五人為伍,二五為什,則共其器物”,“四卒成衛曰伯”。所以“什伯之器”就是多人共用的武器、戰車之類的器具。
“使民重死而不遠徙”,徙,迻(移)也;會意者乍行乍止而竟止則移其所矣。如何才能使民眾重視死亡而不向遠處遷移搬家呢,為什么人們會搬家呢,恐怕都是生計的需要吧,沒有人會無緣無故去搬家吧!所以老子說:“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衣食住行和習俗都讓民眾很滿意,誰還會長途遷移去謀生計呢?第七十五章“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講的也是這個道理。
“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這是罷兵息戈的景象。
“使民復結繩而用之。”《說文》結,締也;締,結不解也;解者判也,下文曰紐結而可解也,故結而不可解曰締。繩(繩),索也;可以系(ji)可以束可以閑(闌也)。由此可見“結繩”并非“結繩記事”的專有名詞。承前文罷兵息戈之文意,下文“使民復結繩而用之”,分明講的是農事和結網以獵,怎么能引申為“結繩記事”呢?有《系辭下》:“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為證。解為“結繩記事”與儒家的“克已復禮”就如出一轍了,而且前言不答后語。這是儒學者解釋經文附會之過。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接前文講的是讓民眾安居樂業。整篇經文條理清晰,分封諸侯控制諸侯,使民眾安居樂業,實行中央集權的治理天下的方略。接下來就是控制諸侯小國之間的人口流動,所以說“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王弼、蘇轍、釋得清、陳鼓應等對“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這句話解釋的錯誤就出在“往來”二字的解釋上。
《說文》往,之也;之,出也。會意:甲骨文字形,從止,從土。意為從這個地方走向目的地。本義:去,到…去?!墩f文》去,人相違也;違,離也。形聲,從辵( chuò),韋聲。本義:離開;背離。《說文》來:周所受瑞麥(麥)來麰(móu大麥)也;自天而降之麥,謂之來麰,亦單謂之來。所以往是往,來是來;“往來”也不是今天意義上的“往來”,并不單單指交往;如果是指交往,那么為什么說“鄰國相望”而不說“四鄰相望”呢?第十五章就有“猶兮若畏四鄰”嗎。
“往”當是背離、背叛,再來再往,當是反復“背離、背叛”。這句話的意思當是:在相鄰小國的邊境上互相都能看見,雞犬之聲互相都能聽見,而民眾到老死,也沒有相互背叛自己國家的。這樣譯出的意思才與前文相吻合。前文講:讓諸侯國小得不能組織有作戰能力的部隊,然后就講如何讓民眾安居樂業,最后講從民眾自身到天下的控制都不允許民眾自由改變戶籍,以達到“中央集權”國之利器無人敢窺視的效果,并不是讓民眾互相不能交往。當然了最好的效果是“無繩約而不可解”。
【附說】諸侯小國之間沒有民眾的遷移,就不會有諸侯小國做大,也不會有諸侯小國滅亡的現象,讓這些諸侯小國沒有能力組織兵車戰陣,即使有兵車舟艦和甲兵也只能用于治安,沒有能力去相互攻伐。所以才說“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就是現在,在我們中國,戶籍也不是隨便可以改變的。歷史上,商鞅(約前390年—前338年)變法中的連坐法,這種制度就是在戶籍制的基礎上,把百姓置于國家的嚴密監視之下,并使他們互相監視、監督。這就說明“戶籍”古已有之,盡管從年代上比老子晚180多年。老子大約是公元前571年~公元前471年時代的人,能提出這種制約諸侯小國的“中央集權”方略,并不希罕。并且這里提出的“戶籍制”主要是控制諸侯小國的人口變動,以防做大,并提出了讓民眾安居樂業的方法,并不象商君利用“戶籍”實行“連坐”的酷吏行為。可見商君已將“戶籍”控制諸侯小國的方法推廣到了班組一級,加之酷法苛政,使之功成名隨,也使之殘遭車裂。
這一章老子說的很直白,講出了“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的具體方法,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周王朝的興衰史中可以看到;周武王克商以后,就開始分封諸侯,史稱諸侯國,大的叫邦,小的叫國。到了周朝末年,王室衰敗,諸侯國相互征伐,諸侯國逐步做大,最后被秦始皇統一。這一章講的就是不能讓諸侯國做大,讓諸侯國小得連組織兵車陣的人都不夠用,別說打仗了。并且各小國之間不能相互攻伐,人民也不能隨意背叛自己的小國家,從人口上就控制了諸侯小國不能做大。加之“道德”的教化,人民的純樸,生養之厚而人民不輕死,誰還愿意滋事生非呢?
“民至老死,不相往來”,并不是人民不能進行商業交換等溝通活動,而是不能改變“國藉”;如果能改變“國藉”,那么不讓諸侯小國做“大”的策略就失去了意義,“國之利器”就有可能被別有用心的人窺視,天下將不太平。整個《道德經》講的就是“易”“沖”等和諧的變化溝通規律,怎么能譯成不讓人民往來呢?如果不能交往,那么如何才能將道德“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呢?不讓人民大眾交往,別說修之于天下了,恐怕家門都修不出去吧。
現行本把這一章譯得前言不搭后語,反說老子喜歡落后農村的田園生活,反對科技進步,說什么“小國寡民的思想實質,反映了沒落貴族階級知識分子在社會經濟發展洪流和新生事物面前的消極退縮的心情,他們設想了一個小樂國作為他們逃避現實斗爭的避難所”(陳鼓應先生在《老子注譯及評介》中的話)。純是一派胡言。殊不知老子是站在“天下太平”的角度,論述如何分封并控制諸侯小國的,暗含著對軍隊實行“中央”集權的道理。其理猶如修道一般。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而在第十二章卻說:“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是以圣人為腹不為目,故去彼取此。”矛盾不矛盾?一點也不矛盾,這兩章對“五色五音五味”的論述都統一在了第六十三章中的“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上了。甘其食而不爆食,美其服而不刻意,安其居而不失道,樂其俗而不亂靜,何害之有?用《陰符經》的觀點說就是:爆食美味則為食所賊而傷脾(胃),刻意求美則為色所賊而傷肝(肝主目),過份安居則為物所賊而傷神(久坐傷血),樂極則為徵所賊而傷心。
陳鼓應先生是怎么譯解的:“國土狹小人民稀少。即使有各種器具,卻并不使用;使人民重視死亡而不向遠方遷移。雖然有船只車輛,卻沒有必要去乘坐;雖然有鎧甲武器,卻沒有機會去陳列。使人民回復到結繩記事的狀況。(本文作者評:結繩記事的生產力低下的復古狀態下能‘甘其食,美其服’嗎?)人民有甜美的飲食,美觀的衣服,安適的住所,歡樂的習俗。鄰國之間可以互相看得見,雞鳴狗吠的聲音可以互相聽得著,人民從生到死,互相不往來”(本文作者評:互相不往來,沒有經濟的發展能“甘其食,美其服”嗎?)。
再看看明朝高僧憨山釋德清大師的解釋:“此結通篇無為之益,施于治道,可復太古之化也(本文作者評:可見大師也是在附會道家思想)。什伯之器,并十曰什,兼百曰伯。器,材也。老子自謂以我無為之治,試于小國??v使有兼十夫百夫之材者,亦無所用之,以民淳而無事故也。若國多事,煩擾于民。或窮兵致亂,重賦致饑。民不安其居,則輕死而去之。今一切無之,故使民重死,而不遠徙。舟輿,水陸之具。不遠徙,故雖有舟車無所用。不尚爭,故雖有甲兵無所陳。陳,列也。不用智,故可使結繩而用之如太古矣(本文作者評:‘萬物并作吾以觀復’并非‘復古’,而是道的運動,古今之道有區別嗎?沒有區別,為什么還要復古至‘太古’?逢結繩就是記事嗎?今天的人們就不結繩啦?今天的人們結繩是生活生產之用,古代的就不是了?)。民各自足其足,絕無外慕之心。不事口體,故以尋常衣食為甘美,以平居里俗為安樂,曰與鄰國雞狗相聞。至近之地,民至老死而不相往來。如此,則淳樸之至,乃太古之化也(本文作者評:不相往來就淳樸啦。此論調與抽坎填離之術也是相背地)。老子所言,疾當時之弊,皆有為用智剛強,好爭尚利,自私奉己,而不恤于民。故國亂民貧,而愈難治。所以治推上古,道合無為,全篇所論,不出乎此,蓋立言之本旨也。故終篇以此,請試而行之,可以頓見太古鴻荒之化。言取效之速如此也。所謂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深有味乎此言也(本文作者評:老子曰: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思簭投Y只能說明不道早已)。老氏之學,豈矯世絕俗之謂哉”。
第三看看河上公的譯解“小國寡民,圣人雖治大國,猶以為小,儉約不奢泰。民雖眾,猶若寡少,不敢勞之也。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各有部曲什伯,貴賤不相犯也。器謂農人之器。而不用,不征召奪民良時也。使民重死而不遠徙。君能為民興利除害,各得其所,則民重死而貪生也。政令不煩則民安其業,故不遠遷徙離其常處也。雖有舟輿,無所乘之;清靜無為,不作煩華,不好出入游娛也。雖有甲兵,無所陳之。無怨惡于天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去文反質,信無欺也。甘其食,甘其蔬食,不漁食百姓也。美其服,美其惡衣,不貴五色。安其居,安其茅茨,不好文飾之屋。樂其俗。樂其質樸之俗,不轉移也。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相去近也。民至老死不相往來。其無情欲”。
老子不是說“圣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這里河上公怎么講起“無情欲”來了?老子還說“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馀;修之于鄉,其德乃長;修之于邦,其德乃豐;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如果都不相互往來怎么能“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呢?這就是我重解《道德經》的理由。
寫于2009年10月13日定稿于201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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