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林新26日在“2014浦江創新論壇”上說,過去科技成果轉化法中雖規定,對外轉讓需要提取至少20%的比例獎勵科技人員和成果轉化人員,如果自行實施應在3-5年內提取不低于5%的利潤獎勵科技人員,但實際執行的效果并不好,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大學和科研機構的對外投資和獎勵需要相關部門審批。“在此次轉化法的修訂中,我們一方面總結和肯定過去轉化法關于20%的規定,同時也把更多的自主權交給市場主體,交給科研機構和企業。”林新說,雖然原有的最低獎勵比例不變,但是單位和個人之間的約定優先。一些地方已經把獎勵比例提高到50%、70%,未來不同的領域可以根據各自特點確立自己的獎勵政策。為了進一步釋放科研院所成果轉化的活力,我國在中關村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啟動科技成果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試點。過去科技成果的投資和轉讓需要主管部門或是財政部門審批,收益需要上繳財政,試點中明確把相關的處置權和收益權放給大學和科研機構。
聽了科技部這位副司長的發言,我不禁目瞪口呆,科技部如此荒唐透頂胡作非為,簡直令人匪夷所思??萍疾康囊馑际?,國家財政投入巨資,研究出來的科研成果—我暫時還稱之為科研成果,雖然其中很多是學術垃圾—其所有權和收益權不屬于國家所有,而是高校和科研院所所有,因此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自我處置。這完全是一副敗家子的作風,仔賣爺田不心疼??蒲薪涃M是國家的錢,不是科技部的錢,科技部只管花錢,不管有沒有效益,不管最終錢流入到誰的腰包,花得錢越多越好,錢花得越多越有政績。
我是農民出身,對于科研這種高大上的東西不是很懂,不過我懂得攢錢造房子的基本道理。我辛辛苦苦的掙了一點錢,回家買了建筑材料,請來工匠為我造房子,毫無疑問這個房子的使用權、支配權、處置權應該歸我所有,泥水匠、木工雖然付出了勞動,但是我已經付給了他們工資,兩清了。如果有哪個泥水匠提出為了調動工作積極性,可以將房子20%的使用權獎勵給他們,那我一定會勃然大怒:滾,做你的春秋大夢!可是在科技部看來,為了調動科研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可以將科技成果的收益20%甚至更高獎勵給科技人員,這不恰好類似于科技部花錢造了房子,付了建筑材料費用和人工費之后,然后再把房子送給建筑商一樣嗎?世界上有這么荒唐的事情嗎?
科技部會提到什么“把更多的自主權交給市場主體,交給科研機構和企業。”請問科技部懂得什么叫自主權嗎?什么叫市場經濟嗎?在世界上任何國家、任何單位,都是誰投資、誰收益。既然是國家投入科研經費研究出來的科技成果,自然其成果應該歸國家所有。科研承辦單位說白了是拿錢辦事,科技成果并不歸他們所有,他們根本就沒有權利處置科研成果!更加無權以20%甚至更高的費用獎勵科研人員!試問,如果不是科技部投資,哪怕是任何一家企業投資,誰會允許這種荒唐的事情發生?誰會自己投錢搞科研,然后拱手把科研成果交給研究單位處置?這是哪門子的市場主體?這是哪門子的經營自主權?!
科技部也許會說:出臺這個政策的出發點是好的,是為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不然科技成果放在那里,沒有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豈不是浪費更大?那么我要請問:搞了半天你們投了那么多錢,事先并沒有想好要怎么去運用這些科技?!既然事先沒有想好怎么去運用這些科研成果,那么根本就不應該投錢去搞這個科研項目啊!就像一個人投了一個億建了一幢大樓,他事先應該想好這個大樓應該用作什么,辦公還是工廠,根據功能定位設計和建造大樓,建好之后投入使用,使其發揮效益。假如他事先沒有想好大樓應該派什么用處,或者自己并不使用,那么他根本不應該投錢去建大樓,是不是?世界上哪里有這么愚蠢的人:自己并不是真正需要和運用這些大樓,隨便幾千億的亂投錢,大樓建好之后竟然不知道應該怎么運用。于是出臺政策說,我這個大樓如果建設單位能夠轉換為生產力,我可以獎勵其中20%甚至更高的收益,而且這個獎勵不需要我的批準!!你們這群敗家子就是這么浪費國家財政資金的?!
科技部的所謂獎勵實際上是將腐敗行為合法化、系統化。何謂腐敗,簡單的來說就是將國家單位資產占為己有。既然科技部代表國家投了科研經費,那么這些科技成果的處置權、收益權,以及由此帶來的收益應該為國家所有,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將科研成果的處置權和收益據為己有實質上就是貪污腐敗!可笑的是,科技部表面上反對腐敗,并且也裝模作樣的抓了幾個貪污科研經費的人,但是實際上一直在有組織的推進大規模腐敗??萍疾坎坏环磳Ω瘮?,反而將腐敗合法化和系統化。科技部的邏輯是:如果你在建造大樓的過程中貪污了幾十萬,那么就構成腐敗貪污。相反,如果你把大樓建好,并且使大樓投入使用,那么你就可以獲得其中20%及以上的收益。這不叫腐敗,這叫獎勵!科技部何其荒唐!
緊急呼吁:
1.立即叫停所謂獎勵科研人員20%及以上收益的政策!明確科研成果為國家投資,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歸國家所有,科研單位不得據為己有,違者以貪腐論處!
2.全面清理整頓科研經費。投資人如果實現沒有實際需要,不能立即轉換為生產力,或者暫時不具有轉換條件的,應該立即停止國家財政撥款!對于亂拍板瞎投資,造成國家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流失的,應該嚴肅追究刑事責任!
3.請中紀委會同財政部、審計總署立即對近10年來科技經費使用情況、財政績效、浪費情況、貪腐情況進行全面的審查,清除貪腐分子、杜絕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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