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醫非藥物療法應作為我國健康產業和醫療戰略資源的發展重點"的建議案
我與我們中國社會科學院中醫藥國情調研組葛亮等同志就"中醫非藥物療法應作為我國健康產業和醫療戰略資源的發展重點"提出以下建議案。
中醫非藥物療法(以下簡稱"非藥物療法")是指在治療疾病和維護健康的的過程中不使用藥物的治療方法。
一、非藥物療法歷史悠久,優勢突出
我國的非藥物療法已有兩千年歷史,其中尤以針灸、按摩、刮痧等方法傳應用最為普及。伴隨前人不懈的努力,我國醫學形成了以經絡運行學說和應用實踐為基礎的完整治療體系,非藥物療法是其中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即便藥物療法也可以與非藥物療法配合使用。隨著技法的傳承并結合各地區實際情況逐漸衍生形成了很多具有地區或流派自身特點的治療方法。
非藥物療法最明顯的優勢特點在于:"是藥三分毒",一方面避免因使用藥物,特別是長期或不當使用藥物可能帶來的毒副作用,更避免或減少了產生藥源性疾病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由于調動了人體自身的免疫能力,因而再次面對同類病源體時,免疫力能夠大大提高,可以達到長期預防的效果。因此從人體健康的長遠角度看,非藥物療法要優于藥物療法。同時,在現行收費制度下,非藥物療法由于不需要借助藥物和昂貴設備的功效,所以價格相對較低。療效方面非藥物療法與藥物療法各有所長,在基礎常見疾病方面,非藥物療法還略優于藥物療法,部分疾病的治療可以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二、推廣非藥物療法的現實價值重大
該調研組通過對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點甘肅省的非藥物療法推廣應用情況的整體調研以及對黑龍江小兒按摩行業的案例調查后得出結論,加強非藥物療法的全國范圍推廣應用,可以獲得以下好處:
第一、非藥物療法簡便易行,便于普及推廣應用,對邊遠、貧困地區適用性更強。
第二、適應治療的范圍廣,針對性治療可以迅速、有效地緩解患者病痛,提高民眾幸福指數。
第三、非藥物療法尤其是小兒推拿按摩一類,不但可以保障兒童的健康,而且可以增強他們的體質,提升未來我國國民整體健康素質。
第四、非藥物療法對降低醫療費用,進而減輕醫保體系的社會負擔和財政的經費壓力有顯著作用。
第五、在無藥或少藥的突發緊急情況下,可以現場獨立處理,如搶險救災。
第六、緩解由于制藥產業"三廢"排放而引起的環境污染問題。
第七、非藥物療法的應用還可以在社區、家庭推廣普及,一定程度上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由"以藥養醫"帶來緊張的醫患矛盾等問題。
三、非藥物療法在國外的現狀
近些年來非藥物療法在國外、特別是歐美發達國家得到了越來越普遍的使用,受到民眾的廣泛歡迎,有一些方法,特別是針灸并已納入許多國家的醫療報銷體系。最突出的是2008年之夏,美國國防部決定在美國全軍普及中醫針灸、并列為軍醫工作的一部分,強行實施部署到伊拉克、阿富汗前線。應美國多次主動要求,2012年10月23日,在中國北京空軍航空醫學研究所附屬醫院曾首次召開了"中美軍隊針灸專家交流會"。
四、當前國內非藥物療法面臨的主要問題
我國在非藥物療法領域具有明顯的技術優勢和相關資源優勢,但是面臨問題也不少,甚至存在著生存和傳承危機。業界人士就曾表達過對"針灸起源于中國、但如今發展卻在外國"的擔憂。
第一、按照現行醫療收費制度非藥物療法收費標準太低,醫院和醫生的合理經濟利益訴求得不到滿足,"扎一個病人花半個多小時,就收一斤豬肉的錢",因此被被邊緣化。
第二、各種媒體"看錢辦事",往往片面夸大西醫西藥的療效,造成中醫非藥物療法的影響縮減,由主導治療退居為輔助治療的第二甚至第三梯隊。由于對非藥物療法的教育宣傳不到位,民眾對非藥物療法的認識不足、信心不足,通常在藥物療法無效后才嘗試非藥物療法。使得非藥物療法治療容易錯過最佳時期。
第三、部分民眾常因工作繁忙、壓力大而忽略自身健康問題,采用非藥物療法來"治未病"和調整亞健康狀態的自我保健意識低下。
第四、"以藥補醫"的政策導向不僅使非藥物療法被邊緣化,更危險的是使其傳承也出現嚴重危機,不少"獨門絕技"瀕臨失傳或已經失傳,而一些技術精湛、學有所成的中青年專業人才出國外流。
第五、在利益驅動下,非藥物療法經常被色情行業作為幌子利用;也影響我國民眾對非藥物療法的理解和信任,使得我國非藥物療法市場陷入惡性循環。
第六、國家對非藥物療法的研發重視和投入嚴重不足。業務收縮、市場萎縮,非藥物療法從業人員生存壓力增大,影響了非藥物療法的進一步的系統性的專業研究。
五、對策建議
按照《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2009年22號文件)、《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40號文件)的精神,中醫的非藥物療法應作為我國的健康產業和醫療戰略資源的發展重點之一,在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切實改進:
第一、將中醫非藥物療法和日常簡單保健手段相區分,把具有治療作用的非藥物療法的管理職能明確劃歸國家中醫藥局管理。
第二、調整醫保制度對中醫非藥物療法的價格管理政策,首先從醫保體系和公立中醫藥機構入手提高非藥物療法的收費標準和報銷比重。
第三、運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手段,加強政府對中華醫藥(含少數民族醫藥)非藥物療法傳承的保護和扶持。
第四、加大政府科研資源對中醫非藥物療法例如經絡穴位應用方面的科研的支持力度。不但對相關科研課題進行資助,而且對自費研究出的成果進行補償和獎勵。
第五、加強非藥物療法的科普教育,強化主流媒體對中醫非藥物療法實效性的正面報道。
第六、對各地區信譽度高、療效明顯的非藥物療法(包括公立機構與民間民營機構)予以政府褒獎,提高其社會地位。(提案人: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社科院原副院長李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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