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終止了和《南方都市報》的合作。這一決定不能說不痛苦。多年來,我和該報合作甚為融洽,一直將之視為在中國最為敢言的報紙。該報評論版的編輯,個人素質在中國報業中也可謂鶴立雞群,我一直十分珍視和他們的關系。我最終決定終止合作,乃是在于他們違反了合作的諾言和言論自由的基本原則,封殺了我批評茅于軾的稿件。從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中國目前最開明的媒體,對言論自由也未免是葉公好龍,由此也為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媒體是否有既得利益?媒體監督社會,那么誰來監督媒體?媒體應該有什么樣的自律?為了幫助公眾和媒體思考這一問題,我不妨將此事的前前后后作一個交代。
不久前,我給《南方都市報》寫了一篇文章,題為"為富人說話能為窮人辦事嗎?"矛頭指向茅于軾不久前在該報發表的一篇文章"為富人說話,為窮人辦事"。眾所周知,茅于軾先生最近頻頻出來為富人說話。前一段說先保護了富人的利益才能保護窮人的利益,富人的賺得第一桶金,也許不干不凈,那是沒有辦法的事。在這篇文章中則又聲稱:"我愿意為這樣的富人說話,并不是和富人有什么特殊感情,或者我個人得到他們什么好處,而是考慮全社會的利益。中國窮了幾千年,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仇富。社會上有了一些富人就變成眾矢之的,就被剝奪,被侵犯。這一傳統幾千年沒變,而集中反映在解放之后到文革結束這段時期。其結果大家知道,就是把中國變成了一個徹底的窮人國。"
我在文章中,主要指出了茅文的幾個事實錯誤。第一,中國并沒有"窮了幾千年"。相反,中國在工業革命前的大部分時間,是世界第一大經濟體,在宋代時,人均GDP也比歐洲高出許多。第二,中國后來的窮困也并非是因為仇富。亞當.斯密十八世紀末就觀察指出:中國已經富到頭了,不可能再往前走。理由之一,就是貧富分化太大,有錢有勢的人得到了十足的保護,窮人則一點保護也沒有。而且歷史也證明了亞當.斯密的預言。
當然,茅于軾編造出"中國窮了幾千年,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仇富"的話來,也并非出人意料。第一,他的一切知識,都是從我們二三十年前的教科書上抄來的,自己已經被洗腦。第二,則是出于他"為富人說話"的需要,要把屎盆子扣在老百姓的頭上。所謂"仇富"導致貧困之說,任志強早就說過。我也早作了反駁。你看看有幾個中國人恨姚明?他不過就是能把一個球裝到筐子里,怎么能富成這個樣子?事實上,對此中國的老百姓并不在意。相反,大家都是他的粉絲、以他為榮耀。中國的老百姓對于正當得來的財富從來不仇恨,仇恨的是不義之財。有些正當致富的人權利得不到保障,其實和一般小民百姓的權利也得不到保障一樣,是我們國家法治不健全之過,怎么能讓同為受害者的老百姓擔當責任?"先保護富人"和"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并不是一回事。市場經濟如同體育比賽,在同樣的規則下,總有勝有負,有金牌銀牌,有劉翔、姚明,也有生活無著落的末流運動員。在這個意義上,"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當然合情合理。但是,如果你說規則應該先保護那些跑的快、個子高的人,那還有公正的競爭嗎?如果法律將富人優先保護起來,窮人則等而下之,難道窮人不該仇富嗎?
這就是我的道理。我還告誡《南方都市報》,請名人寫文章應該負責。茅文通篇沒有證據,信口開河,"先保護富人"、"為富人說話"這類刺激性的語言,在當今社會公平問題嚴重的時代,對窮人有侮辱性,降低了我們社會的道德準則。比如,在美國的媒體上,你很難想象有知名人士會這樣說話。如果有時有人不小心這樣說漏了嘴,也會招致全國的抗議,要不停地澄清、道歉,有的甚至為此丟了工作。我們的報紙有保護弱勢的責任,不應該縱容這樣的言論。
編輯部當然對這樣的觀點不認同。編輯部主任特別給我來了封信解釋說:"茅是一個值得尊敬的學人與長者,是一個有良心的知識分子,他所創辦的天則經濟研究所,堅持以民間的立場對國內政策發言,對政策之下弱勢群體的利益有積極的代言與爭取。尤可貴的,是茅還能做到知行合一,最為國人所知的,是他在國家并無政策支持的前提下,拿出自己的資金來積極試驗中國的扶貧項目,他先是在山西呂梁地區試驗’’小額貸款扶貧項目’’,因而被稱為中國的尤努斯,這項投入持續至今。此外他也同樣拿出資金來開辦保姆學校,收費低廉卻堅持虧本經營……"因此,他認為我在道德上對茅于軾提出嚴厲的道德批判,讓他們無法接受。另一位編輯也回信說:"茅于軾不是不能批評,但不能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給人家扣上一頂既得利益代言人的帽子,我認為是非常不妥的。薛兄如果偏要這樣行文的話,恐怕不僅光是我們不發,如果有媒體就這樣發了,那是編輯的失職。我去過茅于軾家,他就住在北京那種破舊的老房子中,茅于軾所舉辦的小額貸款,幫助了很多窮人。人家是在腳踏實地的為窮人做事,如果沒有證據就攻擊他,我認為有失厚道。"
這番解釋不能說不誠懇,但很難讓我接受。茅老是好人,這我愿意相信。但是,難道好人不會說錯話嗎?難道好人就有說不負責任的話的特權嗎?好人說錯話,報紙就有為賢者諱的道理嗎?我接受的基本學術訓練是:只認文字不認人,看見錯誤觀點就批。我不會查三代后再決定是否批判。另外,那位編輯說我"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給人家扣上一頂既得利益代言人的帽子。" 言下之意,我是個紅衛兵了。這其實才是一頂不小的帽子。可是我一查我的原文,清清楚楚寫著我讀了茅的文字后"很難讓人相信他’’并不是和富人有什么特殊感情’’或者沒有得到富人的好處。學者講話,觀點自然可以有不同。但是,如果刻意歪曲一些顯而易見的事實,人們就要問其動機為何了。"一句話,我因為他錯得太離譜,覺得他的話不能令人深思,而懷疑他是否有些什么動機??梢姡赌戏蕉际袌蟆愤B讓人家表示懷疑的權利也不能容忍。其實,茅于軾最近接受記者的談話,已經為我的懷疑提供了證據。他先說許多富人是靠經營個體經濟奮斗上來的,是創造財富的英雄,不象國營企業,有各種背景和優惠。這我當然同意。但是,他馬上舉出一個例子,把聲言不給窮人蓋房的任志強描繪成這樣創造財富的英雄。難道任志強不是既得利益嗎?茅于軾把富人說成英雄可以。我確實相信有許多致富的英雄。但是,放著那么多個體戶他不提,單提一個國企的老板,難道不是在為既得利益說話嗎?人們不能對此"懷疑" 嗎?
這是我和編輯部以及這些主流經濟學家的一個根本不同。不久前我批判吳敬璉,編輯部就很不高興,鬧得大家的關系很緊張。其實,在意識形態上,我和吳敬璉一樣是市場派。我所不理解的是,這么一個擁護市場經濟的人,為什么不為街頭巷尾的個體攤販說話,而跑到國營企業當獨立董事?茅于軾也是一樣,要說富人是英雄,怎么不拿一個貧窮中起家、忍辱負重致富的小生意人作例子,而非要舉出一個高干出身并在國營企業當總裁的任志強?
其實,說了這么多,編輯部完全有理由認為這兩位經濟學家不代表既得利益。不過,編輯部至少應該尊重別人不同的想法。你在網上作個民調就明白:如果你為任志強說話,多少人會說你不代表既得利益呢?再舉個例子,你看美國的選舉,政敵之間,永遠會攻擊對方代表既得利益。你找不出一個政治家不被貼上既得利益的標簽的。難道你能以一句"缺乏證據"為由,不讓大家說這樣的話嗎?
也許是因為在國外住久了,我和國內的編輯打交道,常常有些不適應。有時覺得他們簡直不知道自己是老幾。比如,一次一個編輯退我的稿件,理由是對美國的描述不對。我問她:"你在美國生活過一天嗎?""沒有。"我并不是說我一定比她高明、正確。我只是想說,她對美國有自己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她沒有道理說她一定正確,我的觀點連上版的權利也沒有(這是約稿)。畢竟我不傻不苯,在美國生活了十幾年。我的觀察和她的印象不同,總還有點參考價值吧?茅于軾的問題也是一樣,我不堅持我一定正確,我也不強迫別人接受我的觀點,但是,不同意、不接受并不是封殺的理由。
我在批評吳敬璉時,因為和編輯部鬧得很緊張,就對他們提出一個合作方案,以《紐約時報》的專欄制度為基本模式。眾所周知,《紐約時報》是左翼報紙,但多年來一直有右翼的專欄作家。專欄作家的觀點當然會不斷和編輯部發生沖突。但是,編輯部只能根據專欄作家的總體水平決定是否開這個專欄。一旦開了專欄,就不能斃稿子,以保證發出不同聲音的權利。這也是美國報紙的普遍規矩。據我所知,這個規矩僅在前幾年破過一次,鬧得滿城風雨,形同丑聞。我據此和《南都》交涉:你們覺得我的稿件質量總體上可采,就用我的專欄,但不能在我的文章中只挑你們喜歡的東西。我當然知道中國的國情。季羨林先生活了快一百歲,也悟出個道理: "假話全不講,真話不全講。"如果我有些話不合上面的尺度而被槍斃,我無話可說。但是,如果因為我說的話編輯部不高興,編輯部無權退稿。編輯部也接受了這樣的合作模式。這就是我們之間的君子協定。
老實說,我對其他報刊,從來沒有提出過這樣的要求。和《南都》提,是因為我一直把他們看成是中國第一塊言論版。如果他們也不能堅持這種言論自由的原則,那我就不要再做這個言論自由的夢了。我一直把《南都》的編輯,當作和我一起追求言論自由、推動中國進步的同道??上В@樣一個簡單的原則,居然幾個月也堅持不住。導致了今天合作的破裂。
講到這里,我不得不再次引用那位編輯的話:"茅于軾不是不能批評,但不能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給人家扣上一頂既得利益代言人的帽子,我認為是非常不妥的。薛兄如果偏要這樣行文的話,恐怕不僅光是我們不發,如果有媒體就這樣發了,那是編輯的失職。"言下之意,中國應該講輿論一律了。這位編輯在業內是素質相當高的,竟也在這里撞墻。可見我們的社會一些潛規則或者顯規則,對人們的心靈毒害多深!我在美國住久了,看共和黨一天到晚說希拉里代表利益集團,民主黨一天到晚說布什代表利益集團。這些也許都是政治偏見。你發出任何聲音,都會發現有人激烈地和你唱反調。相反,如果只有一種聲音說話,發出不同的聲音就等于 "編輯的失職"的話,我們還有自由嗎?茅于軾自己也說:"罵我也可以的,但是不要謾罵,那樣沒意思。如果罵我能講出道理來,我很喜歡的。"我不妨將我 "罵"他的文章貼出來,讓大家看看是否是"謾罵",是否一點道理沒有。
我批評茅于軾的這篇文章,當然不是面面俱到之作。因為指出其基本的事實錯誤就占去許多篇幅,剩下的僅夠作為一個引子,希望能導向對貧富問題的深入討論??上В赌隙肌返姆鈿?,使這種健康的討論很難進行下去。我在文章中曾有一句提示:"如果你說窮人創造不了財富,這一觀念一旦被接受,窮困就會世代化,貧富就會遺傳。"這句話,本身希望在貧困問題導引出一些國內知識界和媒體沒有意識到的面向。看來編輯在讀稿件時,對這句話下面的深意毫無意識。
茅于軾積極扶貧,當然比關在屋里高唱"海晏河清"的文化偶像要人格高出許多。我當然也對此表示敬意。但是,如果認真檢討自約翰遜總統的"偉大社會"以來美國對貧困開戰幾十年的經驗,我們就不難發現,茅于軾所謂的"先保護富人"、"為富人說話,為窮人辦事"的理論,至少會好心辦壞事。美國這方面的研究汗牛充棟。到了九十年代,大家基本達成一個共識:如果你把富人當作創造財富的人,把窮人當作需要幫助的人,把各階層這樣臉譜化,你就會在窮人心靈深處塑造一種被扶助的情結,降低了他們的自尊和自我期待,培養了他們對救濟的依賴,最后使貧困固定化、世代化。也就是使貧困遺傳。所以,到克林頓時代,才有兩黨合作下對福利制度的改革,逼著窮人擺脫對福利的依賴,最后大大降低了貧困率。"為富人說話,為窮人辦事"的理論,實際上也如同"偉大社會"時代一些自由派的理念一樣,充滿了精英主義那種居高臨下的心態,以為某些人是創造財富的,需要保護;某些人是需要幫助的,要給他們辦事。這其實是制造貧困的理論,不管其出發點是多么善良。我希望茅于軾這樣的經濟學家,要為窮人說話,讓窮人自己去辦自己的事情。這才能讓窮人有尊嚴地走出貧困。
當然,智者千慮,必有一失。也許我們不應該對"好人" 茅于軾求全責備。但是,《南都》封殺了對他的觀點的討論,則封殺了許多對我們社會有益的思想。這是很難讓人原諒的。我從來堅持直率地表達自己的觀點,而且從來肯為自己的錯誤認錯甚至道歉。關于這一點,我在針對麻省理工版畫事件中的表現就可以為證。但是,報紙出了錯別字都應該更正。如果我指出了茅于軾文章中的硬傷,《南都》也拒絕刊發,這無疑是對言論自由的侵犯,我必須提出抗議。
我還是祝愿《南都》越辦越好。但是,我需要提醒編輯:創造性的思想,只有在自由的條件下才能產生,哪怕自由會帶來許多錯誤、誤解。再好的編輯,不過就是那么幾個人而已。如果以自己的立場決定什么樣的思想可以面世、什么樣的思想必須封殺,那其實根本不用約稿,自己坐在編輯部給讀者寫文件是最方便的了。我這次決定停筆,嚴格地說也并非出于一時之憤。因為在合作中我已經漸漸感覺到,編輯的視野非常有限,并且不斷要根據自己的視野決定稿件的取舍;乃至寫作時,我下筆之前就不自覺地想著編輯到底喜歡什么。這樣還能寫出好文章嗎?
我希望,中國最終有一家敢為天下先的媒體,率先公開采用貨真價實的專欄制度:只要專欄作家的言論不觸犯國家的言論尺度,就不根據編輯部的好惡槍斃稿件。這樣,每個專欄作家才有原創力可言,言論自由的原則才能貫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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