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衛方,一個法學教授,講究“程序”,“程序正義”是其招牌!
胡德平,喜吃“禁果”,沒有“原罪”!
這兩個人,本人所知不多,但憑自己有限的常識,這個“禁果”之所以為“禁果”,恰恰是因為其違反“程序”,用賀衛方賀大法學教授的話講,叫違反“程序正義”!
也就是說,賀衛方賀大法學教授在用“程序正義”扇胡德平的耳光!
當然,反過來也是一樣的。
賀衛方的“程序正義”應該是“程序”在先,方才“正義”,而胡德平晃動沒有“原罪”的“禁果”狠命地掌摑賀衛方,只要是落入胡德平等人口中的“果”,就是“正義”之果,即便明文宣稱的“禁果”也是“正義”之果。
這樣兩個狠命撕咬的人,初看打得不可開交,其實,細細分析,就會發現,這兩個人表面上的不同,本質上卻是殊途同歸!
賀衛方的“程序”是賀衛方等精蠅的“程序”,只有符合賀衛方等精蠅所立的“程序”才有“正義”可言。
而胡德平的吃“禁果”沒有“原罪”,所說的“禁果”恰恰是賀衛方等精蠅所反對的“程序”,所必欲除之而后快的“程序”!
賀衛方,胡德平,從不同的側面在捍衛他們那個派系的利益!
紙包不住火!
在對待“文革”問題上,這兩個表面上看起來狠命撕咬的東西,終于露出了其真面目!
附:《胡德平:民企無原罪 改革必須吃禁果》
民營企業沒有“原罪”
《中國經濟周刊》:你曾經說:“對于清算‘第一桶金’的說法,說得不好,這是在否定改革的巨大成績。”這曾經招致廣泛的議論和批評。對于這樣的表態,經過幾年的沉淀是否有改變?
胡德平:“原罪”這個說法,就是法外之法,現在是什么罪就是什么罪嘛,怎么有個“原罪”呢?“原罪”是宗教用語,這樣的說法就是對民營企業歧視的一種意識形態。有個企業家說得好,他說我們是企業家,我們是最先吃到禁果的人也是吃到甜果的人。我覺得他說得就非常好。
因而,民營企業只有現罪,沒有“原罪”。《圣經》里說,原罪是吃禁果,我認為,沖破計劃經濟必須要吃禁果,很多人認為吃禁果就是罪惡就是“原罪”,這是對我們改革的真實歷史不了解。真正要改革就是要突破“一大二公”(編者注:規模大,公有化程度高)的所有制,讓國有企業改革,讓民營企業成長,這是相輔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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