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這場舉報賣國賊的偉大政治斗爭進行到底!
上海市舉報團第四號公告
今天上海舉報團已給北京市公安局局長信箱發去第三號公告和第四號公告摘要(字數限于1500字),目的在于敦促北京市公安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盡快給舉報人以明確答復,我們會隨時把進展狀況發公告告訴網友
正當霸權帝國千方百計企圖把中東亂局之火引向中國之際,被美國福特基金會拳養的賣國賊茅于軾就迫不及待地跳出來,于今年4月26日在浙江日報集團下屬的‘財新網’發表一篇《把毛澤東還原成人》的毒文。這篇文章出籠的時機選擇絕非偶然,恰恰是在中國極右勢力積極配合霸權帝國的需要,企圖在中國全境引爆‘茉莉花革命’的敏感時期。而中國這幫企圖煽動顛覆中國政權的反動勢力,當前所遇到的最大阻力就是毛澤東與毛澤東思想在全中國絕大多數民眾中的神圣威力,所以他們要千方百計捏造事實、惡毒誹謗中共締造者和開國領袖毛澤東。新中國建國三十一年所取得的輝煌成就早已為全世界所公認,而卑鄙無恥的反動小丑茅于軾竟喪心病狂地用最惡毒語言污蔑新中國是人類歷史以來最血腥統治、最屠殺成性的魔鬼國家;還把毛澤東領導下的中共浴血抗戰的歷史事實污蔑為“不打日軍,專打友軍,專心致意擴充自已地盤”的軍閥勢力。茅于軾就是想以這種顛倒黑白的說法來暗示民眾毛澤東領導的中國共產黨推翻國民黨統治而建立新中國是非法的。
凡是有理智、有良知的中共黨員和中國民眾一眼就能看穿,茅于軾就是以這種惡毒誹謗毛澤東的手段來極力丑化中國共產黨,丑化新中國政權,以此煽動民眾來顛覆國家政權。而‘財新網’發表的文章現在已進入多數網民的郵箱,由此可見茅于軾的犯罪動機昭然若揭,造成影響極其廣泛、惡劣,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證確切無誤!
面對反動勢力如此猖狂進攻,多數中共黨員和廣大熱愛新中國、熱愛真正共產黨的絕大多數民眾已忍無可忍,他們已意識到必須緊急聯合起來,絕地挺身反擊,所以才出現這次萬人簽名舉報茅于軾罪犯的空前盛況!這次舉報狀活動是一次全民愛國主義教育和全民廣泛團結起來打倒漢奸賣國賊的重要舉動。
這次參與簽名舉報的眾多公民和中共黨員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履行保衛國家政權的神圣義務與權利的光榮盛舉。參與實名制簽名的舉報者目標很明確:就是讓公安機關以舉報人呈交的材料,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于舉報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迅速審查,并盡快給舉報人“立案”或“不立案”的明確答復。
參與簽名舉報者根本用不著擔心公安機關對這次舉報是否會給予明確答復,中央直轄市的公安局必然深知需嚴格依法辦事,國家刑事訴訟法已明確規定“對公民的舉報必需給予及時答復”,否則就是嚴重瀆職!
當然,舉報人必須作好兩手準備:若回復‘立案’,就一直關注立案后的處理進程,公安機關立案確認茅于軾構成煽動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后,就得移交人民檢察院審理,這時舉報者需密切關注和敦促檢察院及時代表國家和人民向法院提起公訴,促請法院依法判刑;若‘不立案’,舉報人就得以預先準備好論證茅于軾確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依據申請復議。
公安機關若不依法立案追究,就是嚴重枉法的瀆職行為!至于黨報集團系統下屬的‘財新網’違反黨紀國法,助紂為虐的犯法行徑,我們通過網絡舉報后,上海市公安局已把我們的舉報信息轉請浙江‘財新網’所在地公安局信安部門處理,我們保留進一步舉報追究的權利。
這次全民舉報茅于軾的犯罪活動,所有參與簽名舉報者,自始自終都是在履行公民保衛國家政權安全的義務與權利,茅于軾所犯的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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