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經濟的負面效應影響下,權力腐敗,司法腐敗,行業腐敗現象愈演愈列。腐敗額度直線上升,從幾萬,十幾萬,幾十萬,百萬,千萬,現在已經超越億元大關。 腐敗分子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自己與家人撈取個人好處的資本。便目無國法地肆無忌憚大膽妄為進行以權謀私,徇私舞弊,貪臟枉法,敲詐勒索,買官賣官,執法狂法的腐敗和職務犯罪活動。氣焰越來越囂張,幾乎半公開化了,司法和權力腐敗,惡性循環發展蔓延已到了觸目驚心的地步。這類腐敗職務犯罪行為正在嚴重地鯨吞改革開放的成果。對這類犯罪不予及時從重嚴懲,既不足以遏制腐敗和職務犯罪分子重踏覆轍--- 由于權力和司法腐敗不能公正打擊和嚴懲其它行業腐敗。然而腐敗官員以權謀私,徇私舞弊,貪臟枉法,執法犯法大搞金錢與法律的交易,人為的制造了大量冤,假,錯案,腐敗已經導致了極大的社會不公。人民群眾對司法人員的腐敗現象深惡痛絕。
腐敗已成為社會進步與發展的最大人為障礙。而腐敗中最大最嚴重的便是司法腐敗。因為一般犯罪只會污染水流,而公安司法腐敗是在污染水源。它不僅喪失了打擊犯罪分子的威懾作用,還削弱了正面教育的示范功能,嚴重的損害了老一代革命者用生命和鮮血樹立起司法機關的光輝形象,損壞了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銷蝕著公眾對法律的崇敬與信仰。嚴重的損害了黨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血肉關系。是在從內部來瓦解國家政權,已經危及到社會的穩定和國家政權的鞏固。
對于那些貪欲澎漲,利伶智昏,目無國法的貪官污吏和為黑社會犯罪團伙充當后臺和保護傘的腐敗分子,不予嚴懲就難以杜絕腐敗的惡性發展蔓延,不予嚴懲那些膽敢以身試法者就顯示不岀法律的公正與尊嚴,也不足以平民憤和吿慰冤魂及安撫受害者---如何防止公安司法腐敗,杜絕執法不公,嚴懲貪臟枉法,徇私舞弊等職務犯罪行為,加強執法隊伍自身建設,依法從重嚴懲執法犯法行為,提高司法人員的素質和執法水平,消除權力腐敗是當前重中之重!!!
幾年來有的地方積壓了大量的冤,假,錯案,還有些貪官污吏違紀違法問題和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問題未得到公正解決。引發了大量群眾上訪,給上級和中央工作帶來很大壓力,也引起公眾的不滿,也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直接影響社會的安定,妨礙了創建和諧社會的進程,影響了黨群和干群關系----有些地方對已經存在的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問題不是采取積極解決,公正處理的方法對待群眾反映的問題。而是一味打圧上訪群眾,對問題采取捂著蓋著,封鎖消息,采取各種手段打擊上訪群眾,妄圖靠分化,瓦解,威脅生命安全等手段對付上訪群眾,迫使群眾涵冤,放棄上訪。妄圖把違法犯罪的腐敗現象掩蓋起來,蒙蔽過關的僥幸心理在做怪----這種在貪官污吏心中認為是最好的辦法和良策---我認為這只是壓一時的揚湯止沸罷了,這樣是解決不了任何實際存在的問題。
當前有黨十七大制定今后黨建發展,治政,權力改革,反腐倡廉,堅決反對腐敗等一系列方針政策。“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嚴肅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懲處” 。
為今后從嚴治黨治政制定了工作方向。腐敗貪官誰想成為漏網之魚都是在白日做夢。只要你已經有了違紀違法和腐敗問題只是被發現早晚的問題。若想人不知,除非已莫為。頑抗只會罪加一等,黨的政策歷來都是坦白從寬的,頑抗只是一條死路,岀逃也并非易事,政府會制定阻止腐敗官員岀國的措施。紙是包不住火的道理,人人知曉。解決上訪最佳辦法不是打壓上訪群眾就可以平息的。我認為釜底抽薪,徹底解決問題,公正處理才是上上策。群眾是通情達理的,是適可而止的,上訪群眾也被你們不作為,胡作為搞得精疲力盡了,問題解決了都累過了,該休息了----不要超岀忍耐的極限,不要心存僥幸---那只會潰瘍面擴大,腐爛病灶加深,導致問題激化,造成更大的損失---對于存在的問題應舒導,合理解決,公正處理才是治本之道。打壓,阻截,推諉,逃避都不能化解實際存在的問題---起碼我是這樣認為的,已經發生和存在的問題,只有勇敢面對,合理解決,公正處理完了。群眾自然不去上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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