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社會均等的重要意義
方略
推進社會均等,是遵循社會主義本質規律,促進社會文明和發展進步,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客觀要求;是解決現實存在的“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等問題,縮小貧富差距,維護社會和諧安定、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必然選擇。
推進社會均等,是促進社會文明與發展進步的根本舉措。“十二五”規劃建設提出:“完善保障和改善民主的制度安排,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優先位置,加快發展各項社會事業,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堅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這是對馬克思主義價值觀的一個新概括,是對社會主義建設理論的一個新發展,說明黨和政府已把保障社會均等放在了重要位置。隨著推進社會均等政策措施的貫徹實施,對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調動人民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文明進步必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推進社會均等,是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難題的迫切需要。在經濟發展的背后日益顯現的社會不均等現象:勞動與資本,利益關系的嚴重失衡;城市與鄉村,教育格局的二元結構;二代與二代,就業崗位的階層世襲;權貴與平民,公共資源的私人占有等,這些都是亟等解決的發展難題。當務之急是解決分配失衡問題。有學者指出:我國收入分配失衡主要有四大表現:政府積累財富的比重越來越大而個人收入占比重越來越小,財富越來越向少數人集中而工農大眾收入偏低,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拉大而農民消費嚴重不足,權力資本的暴利在擴大而中小企業普通民眾的盈利空間被擠壓。“四大失衡”導致我國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社會矛盾愈加尖銳。國際上通常認為,基尼系數0.4是警戒線,一旦基尼系數超過0.4,表明財富已過度集中于少數人,該國社會處于可能發生動亂的“危險”狀態。我國基尼系數已從改革開放初的0.28上升到2007年的0.48,近兩年不斷上升,實際已超過了0.5,這是十分嚴重的信號。(2010年05月21日《經濟參考報》
推進社會均等,是推動經濟社會均衡發展的現實要求。首先,實現社會均等是彌補市場不足的重要制度安排。在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方面,市場機制存在失靈或局限性,需要通過社會均等的機制來彌補。其次,實現社會均等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邊際效益遞減規律,提供相同財力到財力不足地區和財力充裕地區,用以增加公共物品供給,實現社會福利最大化。再者,實現社會均等有利于促進統一市場的形成。生產要素和產業能夠在利益的引導下,按照市場規律在地區間流動,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經濟社會以及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均衡發展。
推進社會均等,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基本前提。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經濟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但與此同時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日益凸顯,如農村義務教育得不到落實,養老保障體制不完善,各種社會保障機制不健全,看病貴、看病難,弱勢群體利益得不到保障等,導致城鄉差距、地區差距、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廣大人民群眾的公共需求上升與公共供給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社會心理失衡,不穩定因素明顯增多。在當前,通過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讓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逐步實現社會均等,是解決民生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現實選擇。
推進社會均等,是維護民族團結和邊疆安全的重要保證。著眼社會均等,形成一套有利于促進民族區域自治的制度安排和運作模式,對于全面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增進民族團結,發展民族經濟、文化和社會事業,構建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和諧局面,維護邊疆安全穩定都有著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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