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梅冬雪
我還是更喜歡把“民主”跟“群眾運動”聯系在一起。 選票不錯,但選的只是個別“領導’,而不是“群眾參政”。
現在,對當官的不滿意,對黨不滿意,似乎比較普遍。
我認為“不滿意”是好事。比如,從形象上,我就不喜歡現在很多官,太油頭粉面了,而且帶眼鏡的太多。一個個搞的像翰林院的“編修”。 當然可以說這很“主觀”,但多少反映出我對共產黨官員的“想象”,比如,我認為現代社會,群眾需要的是有激情,能跟人民互動的官,像薄熙來那樣的就不錯。 而如若開口閉口官樣文章,要么吟出幾句封建官吏詩句,總讓人感覺是某朝大老爺穿越到21世紀了。
政改,能不能改變下這種狀況?
根本改變這種狀況,需要土壤。群眾運動就是造這種土壤的。 常有右派指責“文革群眾運動只是舉著毛澤東思想。。?!保?實事求是說:那時候的群眾運動,不舉著毛澤東思想,那么群眾以什么方式“登上舞臺”呢? 四書五經,古往今來的治國之道,從沒設計過“群眾上臺當主角”的章節。中國革命造就一大批面向人民的宣傳(演說)家,到了文革,群眾自然就拿他們做了范本。站在今天,不承認或者嘲笑那時候“不很美的民主”,非拿奧巴馬式演講當范本,不客觀,也不現實。
我對上次文革不滿意的地方:舉著毛澤東思想去批判走資派無可厚非,可不能體罰和人身攻擊;其次,我認為毛主席的初衷是“重在群眾參與,鍛煉群眾”,而不是“統統打倒”。我的根據是:毛主席說過“五、六年來一次”,我不認為毛主席在說“隔五、六年把當官的打倒一批”,而是在說“群眾參與政治改造,五六年來一次”,這樣比較符合邏輯。第一次太疾風暴雨了,多搞幾次,就有經驗了,就理性了,就寬容了,就知道斗爭方向了,就不會向第一次那樣了,互相之間斗起來了。
因此我認為用文革中出現的問題否定文革,太偏頗了。 至少,“群眾運動,參政議政”,不管當時是不是很好實現了,這個方向是民主進步的,這個不能否定。
中國需要改變一種文化“糟粕”---“否定文化”。 逐漸變成“包容文化” --- 即使不完美,只要體現某些進步,就該肯定。
其實“群眾運動”,是個可以逐漸除掉這個糟粕的好方式。
我們每個人小時候都會聽太多“你看誰。。。比你考的好”,“誰誰誰考試得第一。。。” 這樣的教育,造成的危害就是:漠視人,和人的權力 ---“人”,不是被尊重的理由,“達到某種標準”才是可以被尊重、被表揚的理由。
“群眾運動”其實體現的就是“人權、民權”。 在“運動”這個舞臺,都是平等的群眾,無論學歷高低,學問多寡,工人還是農民,殘疾還是健全,善不善于表達,你有話要說,你就可以站起來說。尊重的是人說話的權力,而不是“是否說的很學問、很漂亮”?提供的是“每個人都有說話的機會”。
有人會否定:文革根本就不是這樣。
第一次文革是不是這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后人能不能讓“再一次文革”變成這樣?
就像現在面對改革,30年前誰知道改革會把“公有制”變“私有制”? 出了問題沒關系,“再深化改革”,能不能把錯誤的改成正確的?
現在的黨員干部,有血性的越來越少。 也不能埋怨“為什么沒血性?” 關鍵是沒有鍛煉的舞臺。 老一輩革命家趕上一個展示自己的歷史舞臺,和平環境,任何有思想有抱負的人,也需要一個“激情碰撞”的舞臺。廣泛的開展些“群眾運動”,讓學生黨員,基層黨員去引領去主導這樣的運動,對他們來說,將是非常好的鍛煉,至少,能鍛煉出一批黨員組織家演說家,能出一批群眾演說家,這也是現代民主必須的。
具體到“運動”些什么內容,可以商榷,房價,菜價,反腐,違憲,無論大小,只要群眾關心的,都可以“成立議題”。重要的是,每個城市鄉鎮農村,按區劃片,多多成立便于群眾參與的“舞臺”或者“大字報館”,就各項議題展開辯論討論。
類似各地民間紅歌會,是個“雛形”。假如按照我上面的設想,紅歌會組織者最好有黨員,應主動去邀請當地黨組織來觀摩參觀指導,一次不行二次n次。。。力爭辦的越來越受群眾歡迎,辦成民主平臺。
其實,面對“個別”人民屢受打壓,不用悲憤的去問“誰的天下?”
“鳩占鵲巢”,鵲用不著去跟鳩理論“誰的窩?”! 就是馬英九奧巴馬來中國執政,也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毛澤東思想來執政,他也得堅持共產黨領導。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
關鍵是老百姓要有說話的權力。
民主建設,“政改”,應打破“官話、學話”。 人民需要的,是一個親自去展示自己所關心問題的舞臺。
順手寫寫。隨便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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