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汗藥的配方和黑幫利益考量
蘇中杰
面對茅于軾的胡話,有人說茅于軾老糊涂了,這種看法很不對。人家茅于軾腦子清楚得很,什么都明白,對社會,特別是官商運作,他心里是透亮透亮的。他很明白,當然也很精明,比如他在其《帕累托改進及社會現實價值》中反對搞經濟適用房,目的雖然不對,但從他能列舉的理由看,就說明他根本不糊涂。他列舉的理由可以總結為以下幾點:
1、房價成本中的材料和工錢是不能降的,要降價,就得降土地價格。
2、怎樣降低土地價格呢?是“政府從農民手里頭用強制手段,低價拿他的地”。
3、受損害的是農民。
4、經濟適用房賣給有權有勢的人,加劇了腐敗。
5、“強制”和“腐敗”都是政府干的。
大家看,茅于軾腦子多清楚!——他知道政府是能搞強制和腐敗的,而且損害老百姓!
——這是個總條件,總背景,總氣候。可以說,只要它存在著,你是擺脫不了的。但是,就在那篇文章中,談賣公產問題時,這個總條件總背景突然消失了,一下子變成艷陽天了!
全民企業不改是不行了,他說,“怎么改呢?把國企賣掉,變成民營企業。損害人了沒有,損害人了。這些國企干部下崗了。但對社會好不好?對社會非常好。”“這不是帕累托改進。但是它在我看來,確實有它的好處。”他對此大加贊揚,說這是專政的好處。
賣公產是誰在操作?是政府。政府可以在經濟適用房方面搞腐敗,難道不可能在賣公產中搞腐敗?政府可以在征地過程中搞強制,難道不會在賣公產過程中搞強制?政府可以在經濟適用房方面損害人民利益,難道不會在賣公產中損害人民利益?政府可以把經濟適用房賣給有錢的人,難道不會把公產“賣給”官員或其妻子兒女和親戚?事實說明,所謂的“產權改革”,是一場不折不扣的以權盜竊。價值幾億的公產,只賣幾千萬是常有的事,而且是空手套白狼——先拿公產抵押貸款,然后再“買”。而且全是強制性的,作為企業的“主人”——工人,是當不了家的,反對賣公產不行的,再反對,就把你抓起來。幾乎所有的公產,都是這樣進入黑洞的。而能這樣鯨吞公產的人,都是些什么人?國人心里都明白。至于哪些人受害,并不像茅于軾說的是“國企干部下崗”,國企干部中的大部分人,不但沒下崗,而且是分贓者。真正下崗的,是千千萬萬普通職員和工人。為此而投河的,上吊的,服毒的,靠賣淫為生的,兒女失學的,流落街頭的,上訪而被抓的,有多少人啊!人間多少血淚,是因為公企私吞而造成的!人間多少大悲大苦,大災大難,是因為公產進入黑洞釀就的!
這一切,精明的茅于軾不是不知道。那么,為什么在談論賣國產問題上不把這些罪惡都亮出來呢?因為他要肯定“國師”出的主意——“領導層收購”的合理性,肯定權貴盜竊的正確性。為此,要達到麻痹老百姓之目的,就要制造蒙汗藥了。但是,賣公產中的政府操控,官員當“買主”,腐敗叢生,黑箱作業,職工的血淚史,不是蒙汗藥里應有成分,加入進去,就變成清醒劑,而不是蒙汗藥了。所以,茅于軾絕對不會把這些成分加進去的。
但是,為什么在經濟適用房問題上,茅于軾要談“強制”啊,“腐敗”啊,損害人民利益啊,而且還上升到公正與否的高度呢?這是為了房產商的利益而造蒙汗藥的需要。茅于軾的許多言論是為房產商造蒙汗藥的,而這一劑蒙汗藥里面,正需要反腐敗,求公正這樣的成分,而且反腐敗,求公正的言說越漂亮,越能煽情,蒙汗藥的效力就越高。
誰都知道,房產商在中國是黑幫化了的,是官商一體的,在低買高賣、強行征地,動用武裝過程中,操作是見不得人的,手段是暴烈而殘忍的,滔天之罪,磬竹難書。暴利助長了驚天的高房價,百姓怨聲載道。在社會的強大壓力下,政府搞經濟適用房,是不得已的權宜之計,為了緩解社會壓力。但是,這一不得已之計,必然降低周邊的房價。總和政府相互利用、相互勾結的房產商,不理解自己合作伙伴的一時策略,只從其利益出發,就要堅決反對了。但他們不能直接出面,就要借用輿論力量。為了讓大家都說經濟適用房不好,就需要造蒙汗藥。
那些漂亮而煽情的話,在茅于軾用來麻痹賣公產問題的蒙汗藥里,是根本不能用的,而在麻痹經濟適用房問題這劑蒙汗藥里,卻是主要成分,當然不能去掉了,而且要加大份量。不但如此,茅于軾還對主要成分“腐敗”,進行了特別加工——排除了里面本有的兩個問題:
1、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是“強制”征收來的,難道非經濟適用房是農民自愿“賣”的嗎?
2、高房價因素不光有土地價格,而且有壟斷造成的暴利。比如上海那座倒掉的樓,售價14000元,而含土地在內的成本不足4000元,房商每平凈獲暴利10000元。
中國的房商,每個毛孔都冒著血污,這是千萬不能說的!
該加大份量的,加大份量,該排除的排除,茅于軾這的這劑蒙汗藥,可謂是“采用高新技術,精制而成”。
根本性的問題,不在于經濟適用房該不該建,公產該不該賣,而在于全過程如何運作。一項經濟措施的出臺,把規范性運作也要考慮進去。這些規范性運作,實際上就是滲透到經濟措施里面的民主監督。這叫在經濟運作中發展民主,用民主保障經濟發展。這正如醫生開刀,把人家肚子劃開后,會不會出血,割下來的器官往哪兒放,都是要事先想好的。如果血無法止住,器官被他人偷走了,還不負責任,并說我的責任只是把肚子劃破,那么,叫他盜竊人體器官的同謀犯好了,還叫醫生嗎?
茅于軾的兩劑蒙汗藥,都在麻痹人們的意識,讓人們不要識破“盜竊人體器官的同謀犯”。
--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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