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繩之擰:評新京報社論 《六證俱全,為何礦難依舊》
蘇 杜
2007-12-12
對山西臨汾市洪洞縣新窯煤礦令105名礦工死亡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新京報》在12月8日發(fā)表了題為《六證俱全,為何礦難依舊》的一篇社論,表達了貴報探討礦難頻仍的意見。不過,我在拜讀了這篇社論以后,實在不敢恭維,實在覺的它太強詞奪理,太強盜邏輯,這種意見,實在是比礦難還災難的一種災難。
不錯,《新京報》確實是抓住了這次礦難的“特點”:新窯煤礦“六證俱全”,洪洞縣前一天還召開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要求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監(jiān)管。但是,對為什么這家煤礦“嚴重超層越界開采,井下使用三輪車,井下嚴重超員,根本沒有瓦斯監(jiān)控系統(tǒng),延誤上報事故”還得以“六證俱全”, 為什么前一天開會后一天就發(fā)生了如此重大的責任事故,《新京報》卻避而不談,轉而“怒斥”起礦工來了:
“國家安監(jiān)部門為了減少礦難,曾規(guī)定工人如遇危險,可以拒絕下井。可是面對嚴重超層越界開采和嚴重超員這樣的危險,到底有多少工人知道其中有危險?很難樂觀。” “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事故發(fā)生后的自行搶救,幾乎暴露出工人對安全生產的完全盲目的狀態(tài)。” “由此暴露出的最嚴重問題,也許就是對礦工的安全生產教育付之闕如。聯(lián)想到《新京報》12月6日的核心報道《盲井》,很多礦井用工管理有盲點,很多小煤礦成‘盲井’。很多礦井私自招收工人,甚至連名字都登記不清楚,更沒有什么安全培訓,有的工人剛到一兩個小時就開始下井干活,由老工人示范兩下動作就算完成培訓。這是非常可怕的,礦工應該是安全生產的第一道防線,沒有嚴格安全培訓的礦工,不僅意味著安全生產的第一道防線全線崩潰,而且有可能意味著礦工本身就是危險源。” 《新京報》斷言: “在這樣的‘危險源’面前,所有的規(guī)章制度都由于缺乏利益攸關的有力的監(jiān)督者、執(zhí)行者而形同虛設。”
此前此后,中國礦難頻仍,評論也連篇累牘,有說中國瓦斯特別多的,有說中國進入了事故高發(fā)期的,又有說中國安監(jiān)人員少忙不過來的,但認為“礦工本身就是危險源” 的,這恐怕還是頭一遭。也許,“國家安監(jiān)部門為了減少礦難”,確“曾規(guī)定工人如遇危險,可以拒絕下井”,可惜,這樣的“規(guī)定”,恐怕連煤老板、礦主們也覺得連阿彌陀佛的狗屁也不如! 你不下井,如何知道“遇險”?既在井下“遇險”,談何“拒絕”? 再說, “拒絕下井”是什么?“拒絕下井”就是罷工,就是鬧事,就是群體事件,就是違犯憲法,工頭就要來罵,保安就要來打,警察就要來抓,政府就要來為代表先進生產力、應用了無數(shù)新科技、貢獻了巨額稅收的新階層礦主保駕護航,“拒絕下井”的危險比冒丟命之險下井還要危險!井下丟命還有撫恤之一線希望,罷工呢?鬧事呢? 其實,不必說漆黑一團的煤礦里的黑鬼,就是窗明幾凈的報社里的白領,你“拒絕”一下“頭兒”的意愿試試,丟命倒未必,丟飯碗的“危險”有沒有?《新京報》社論專欄的諸君,站著說話自然是覺不出礦工的腰疼的,但連自己的腰疼也覺不出來嗎?難道諸君真的以為農民工的礦工---專家已經命名為“體制外員工”, 已經可以與新階層平起平坐,儼然國家主人,一可以進政協(xié)共商國是,二可以入人大立法命官,三可以代表黨訴求政治,像房地商一樣地可以對國策說“不”了嗎?
“面對嚴重超層越界開采和嚴重超員這樣的危險,到底有多少工人知道其中有危險,很難樂觀。” 《新京報》社論專欄諸君提出這樣的“知道”, 豈止是“很難樂觀”呢,簡直是令人悲觀萬分! “超層越界開采”,“超員下井”,這是“工人”們應該,或有權“知道” 的事情嗎?不用說“層” “界” “員”這樣的“商業(yè)機密”, 就是那明火執(zhí)仗的“三輪車”, 半點勞動保護也沒有的自身, 礦工何嘗不“知道其中的危險”, 但“知道”了又怎么樣呢? “自行搶救”當然是有違于科學搶救觀的,但這僅僅是“暴露出工人對安全生產的完全盲目的狀態(tài)”嗎?一個小時過去了,沒有搶救,又一個小時過去了,還是沒有什么搶救,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第五個小時過去了,不僅沒有搶救,還沒有上報,有兄弟叔伯鄉(xiāng)親悶在井下的礦工們不“自行搶救”,又能怎樣呢?這其中除了“暴露出工人對安全生產的完全盲目的狀態(tài)”,礦主們、官員們對礦工性命的完全兒戲狀態(tài)是不是也有所暴露呢?《新京報》社論專欄諸君們,這真的是“很難樂觀”呀!(剛才看到新的報道,稱“當時礦長下跪和被打”并是請求工人不要下井自救,而工人因礦長們開會商定堅持不報警才將其圍打的。《新京報》社論專欄諸君們,“很難樂觀”呀,“很難樂觀” !)
《新京報》社論專欄諸君還在致力于探討“由此暴露出的最嚴重問題”,這不能不讓人佩服,但以為“最嚴重的問題”是什么“對礦工的安全生產教育付之闕如”,卻實在有點“離題萬里”。“對礦工的安全生產教育”的確是“付之闕如”,但“瓦斯監(jiān)控系統(tǒng)”也“付之闕如”,整個礦上全體礦工完整的花名冊也“付之闕如”,井下到底有多少礦工在干活的準確記錄也“付之闕如”,井下作業(yè)礦工的自我救護設備還是“付之闕如”,災難發(fā)生后,“煤老板”的身影也隨之“付之闕如”, 在這一連串的“付之闕如”之下,“對礦工的安全生產教育”若不“付之闕如”,豈非咄咄怪事!《新京報》社論專欄諸君們對這一連串的“付之闕如”不置一詞,對井下的50多輛明火三輪車視而不見,唯視“安全教育”為“最嚴重問題”并大發(fā)議論,又豈非咄咄怪事!煤老板的身影連見也不著,當值礦長連警都“開會商定不報”,還侈談什么“安全教育”,還將“安全教育”的責任扣到礦工頭上,還斷言“礦工本身就是危險源”, 還怒斥這“形同虛設”,批判那“全線崩潰”, 《新京報》社論專欄諸君,自己回過頭來看看自己的文字,這還像有知識、高智商、能寫社論的精英們說的話嗎?如果將這些話面對礦工們講,他們會認為這是人話嗎?諸君就不擔心也被圍打得鼻青臉腫跪地求饒嗎?這真的是“很難樂觀”呀!
礦難是可怕的,105名年輕力壯的漢子橫死地下,許多礦工的尸體“面目全非,肢體不全,難以辨認”,但更可怕的是這一視“礦工本身就是危險源”的精英之論。“中國瓦斯特別多”讓頻仍的礦難更加符合中國特色了,“中國進入了事故多發(fā)期”讓礦難死人越來越多更有理論根據(jù)了,“安監(jiān)人手少忙不過來”讓各級公務員顯得更執(zhí)政為民了,那末,“礦工本身就是危險源”又能得出什么結論來呢?“對礦工進行安全教育”不過是諸君的客氣話,文人腔, 那實在要說的,不過就是礦工死得活該,死有余辜罷了,這就像十字坡的強人,擦擦刀上血跡,說,誰叫你們走老子這條道呢,老子早就有言在先,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錢,你自尋死路,污了我的刀,全是你們缺乏安全意識的緣故呀!但是諸君的文人腔,客氣話仍是必要的,在這樣客氣的和諧聲中,非公有經濟的航船才能乘風破浪開啟新的航程。
附:
新京報社論
新京報:六證齊全,為何礦難依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8日08:31
12月5日,山西洪洞縣新窯煤礦發(fā)生爆炸事故。截至7日14時17分,遇難礦工已增至105人。
與以往的非法煤窯生產事故不同,該煤礦六證齊全,且均在有效期內。同時,該煤礦是低瓦斯煤礦,發(fā)生爆炸事故的概率相對要低一些才是。為何低瓦斯煤礦也會造成如此重大的事故?煤礦通風安全專家表示,低瓦斯不等于沒有瓦斯,只要有瓦斯存在,就可能積聚起來達到一定的濃度。“瓦斯爆炸只需要三個條件,瓦斯達到一定濃度、周圍有充足的氧氣以及高溫明火。”這至少說明該煤礦可能有通風系統(tǒng)紊亂、火藥管理等方面的問題。
調查組初步調查顯示,這次事故存在嚴重超層越界開采、下井嚴重超員、事發(fā)后遲報盲目搶救等問題。事故發(fā)生后,礦方自行組織人員下井搜救,5小時后才向有關部門報告,錯過了搶救最佳時機,是導致礦難擴大的重要原因。而就在該煤礦發(fā)生爆炸的前一天,洪洞縣還召開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要求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監(jiān)管。
由此看來,安監(jiān)工作如何從紙上落實到現(xiàn)實行動中,仍有很長的距離。我們當然不可能要求各地安監(jiān)工作人員天天下井,光人力就不夠。但國家安監(jiān)部門為了減少礦難,曾規(guī)定工人如遇危險,可以拒絕下井。可是面對嚴重超層越界開采和嚴重超員這樣的危險,到底有多少工人知道其中有危險?很難樂觀。
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事故發(fā)生后的自行搶救,幾乎暴露出工人對安全生產的完全盲目的狀態(tài)。據(jù)報道,礦難發(fā)生后,有工友想在第一時間下井救人,被礦長攔住了,雙方僵持不下,幾個性急的礦工實在忍不住,把礦長揍了一頓,終于開始救人;但只是自行組織人員下井搜救,有開鏟車的小伙子,不到20歲,還有不少保安也加入了盲目搜救的隊伍。大家都沒學過怎么救人,結果,下去50個救人的,一個都沒再上來。這也就是事故調查組所說的,“礦方自行組織人員下井搜救,是導致礦難擴大的重要原因。”
由此暴露出的最嚴重問題,也許就是對礦工的安全生產教育付之闕如。聯(lián)想到《新京報》12月6日的核心報道《盲井》,很多礦井用工管理有盲點,很多小煤礦成“盲井”。很多礦井私自招收工人,甚至連名字都登記不清楚,更沒有什么安全培訓,有的工人剛到一兩個小時就開始下井干活,由老工人示范兩下動作就算完成培訓。這是非常可怕的,礦工應該是安全生產的第一道防線,沒有嚴格安全培訓的礦工,不僅意味著安全生產的第一道防線全線崩潰,而且有可能意味著礦工本身就是危險源。
在這樣的“危險源”面前,所有的規(guī)章制度都由于缺乏利益攸關的有力的監(jiān)督者、執(zhí)行者而形同虛設。在新窯煤礦,礦上去年就給工人們購買了工傷保險。但不著眼于安全預防的工傷保險,只不過是聊勝于無的事后補救。這其中,也暴露出我國現(xiàn)行保險制度的落后。國家一直在試圖推行生產責任險,但困難重重;同時即使有了工傷保險,國內保險公司的風險防范和管理機制也還相當落后,現(xiàn)階段我國保險業(yè)對于涉足健康醫(yī)療、災害防阻、風險防范等產業(yè),基本上仍是一片空白。
礦難頻發(fā),還暴露出我國煤礦行業(yè)協(xié)會建設的落后。在眾多礦難和煤礦生產中,很少看到煤礦行業(yè)協(xié)會的身影。建議將煤礦行業(yè)協(xié)會建設成為煤礦安全生產的最專業(yè)、最常規(guī)機構,由各煤礦企業(yè)出人出錢,實行異地管理,在工人安全培訓、企業(yè)安全生產檢查、安全生產技術探索等方面,全面建立起煤礦生產的“安全網”和“前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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