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無利益沖突”和“無理由犯罪”,其實是既有利益也有理由
作者: 暫時無派
改革開放時代是個“創新”不斷的時代,這幾年,有一個詞就很有創意,這個詞叫做“無利益沖突”。什么叫“無利益沖突”呢?就是兩個人或兩群人,沒什么明確的原因,不為什么犯得上的事,說打就打起來了。最近,談到北京青年楊佳在上海襲警一事的時候,中央電視臺的一位節目姓白的主持人就更絕了,他居然創新出了一個“無理由犯罪”的詞來。也就是說,一個人沒什么理由,突然心血來潮就可以殺人放火。
有位偉人從前說過:“世上絕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按照這樣的觀點,除非是發生在精神病患者身上(其實對于他們來說,精神病就是緣故),世界上的“沖突”和“犯罪”總是有原因的。現在,這個觀點似乎正面臨著挑戰。那么,哪個觀點是正確的呢?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稍微深入地解剖一兩個被稱為“無利益沖突”的事件和“無理由犯罪”的案件,不妨就以最近的貴州甕安事件和楊佳襲警案為例。
甕安事件的誘發因素是一個女孩子的意外死亡。一個女孩子的意外死亡,在幾天之內導致了上萬人的大騷亂。這個騷亂針對的對象并不是另外三個小青年,而是縣政府和縣公安局。在楊佳案件中,他報復的對象也不是盤查他的那個民警和那些在他關押期間與其有關系的警察,而是整個上海公安局閘北分居。如果僅僅從表面上看,甕安事件的確象是“無利益沖突”,楊佳的殺人也的確好象毫無“理由”。但是,這些都是表面的現象,在這些表面現象的背后,是非常深刻的利益沖突和非常明確的理由。
和以往類似事件不同的是,這兩件事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它們的指向非常清晰,都是對著政府機關,而不是對著普通無辜百姓去的。因為這樣的特點,這兩個有著明顯暴力特征的事件,就很難被說成是“恐怖事件”,也不能被說成是普通的刑事案件。它們帶有明顯的反政府色彩,在社會上引起的反響也是令人深思的:一個本應受到譴責的殺人嫌犯,卻被相當多的人稱為“大俠”。當然,被傷害的警察從本質上講也和我們一樣是普通人,但當他們穿著警服在公安局里工作時,他們的身份就已經不再是單純的“群眾”,而是政府的代表,或者起碼是閘北分局的代表了。這個特點有著歷史性的象征意義,它反映出,有人已經從各種復雜的社會矛盾中找到了主要矛盾,同時也反映出,他們已經意識到這個矛盾是個對抗性的矛盾。
甕安事件后,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總結出了一些“深層次”的原因,他認為“這起事件看似偶然,實屬必然,是遲早都會發生的”。遺憾的是,石書記雖然沒有就事論事,卻沒有跳出“就縣論縣”的圈子,沒能從這個特殊矛盾中,看出帶有普遍性質的規律。至于上海有關方面的表現就更糟糕了,他們連這點清醒都沒有,至今還在推脫責任上兜圈子。而我們的媒體呢,更熱衷的是什么罪犯心理分析和警察自我保護措施的討論。如果說這兩件事傳達的信號是危險的話,那么,政府部門和社會輿論對此有意或無意的輕描淡寫就更危險了。
毋須諱言,三十年的改革,在中國制造了兩個階級:一個以官僚資產階級為首的剝削階級和一個以工農大眾為主體的被剝削階級。有人對階級這個詞很反感,于是就象創新出“無利益沖突”一樣,創新出了“階層”。對階級的反感,大概來源于對階級斗爭的恐懼。但許多反感階級斗爭的人可能沒有意識到,階級斗爭有兩種表現形式:剝削和反抗。在一定范圍內,剝削和被剝削這對矛盾可以表現為非對抗性的,階級斗爭的主要表現形式是剝削;此時,剝削者總是千方百計的否認階級的存在以利于更殘酷的剝削。但當剝削到了被剝削者難以忍受的程度時,這對矛盾就開始變成對抗性的了,階級斗爭的表現形式,也就由剝削者的剝削變成了被剝削者的劇烈反抗和大規模的破壞性行為;此時,即使剝削者希望緩和矛盾和許諾建立“和諧社會”也已經為時已晚。社會將由此進入下一個周期。
同樣毋須諱言,在這個制造兩大對立階級的改革過程中,中國的各級政府基本上是向剝削階級“傾斜”的。這種傾斜,由開始的“允許”和“扶持”,發展到后來的“代表”和“保駕護航”。就這樣,政府一步一步地將自己和這個占中國社會極少數人的剝削階級綁到了一個戰車上??梢赃@樣說,沒有政府的扶持和保護,中國的利益集團絕不會如此猖狂,中國的工農大眾不會如此絕望和無助,他們的反抗也就不會越來越旗幟鮮明地指向政府。因此,這些表面上的“無利益沖突”,在本質上是階級利益的沖突;這種表面的“無理由犯罪”,在本質上也是階級之間的搏斗。
此時,政府如果能懸崖勒馬,改變改革的路線,中國也許還能避免重蹈“周期率”的覆轍,中華民族也許能夠避免又一次的大動蕩,因為,此時工農大眾的反抗還是零散的、孤立的、無組織的和“下意識”的。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管這種反抗叫做“革命”的話,這個階段的革命還處在“自然”階段,它更多地表現在個體的報仇上。但是,如果今天的一切還是“不動搖”地繼續下去,“改革”繼續啃什么“硬骨頭”,這種“自然”的革命,就必然會向有組織的“自由”的革命迅速過渡,它就會更多地表現為整個階級的造反上。許多人都看過電影《紅色娘子軍》。吳瓊花在執行偵察任務時打向南霸天的那一槍,對于南霸天來說是不幸的,但是,對于“北霸天”、“西霸天”們來說卻還算幸運,因為那時的吳瓊花不會找他們復仇。但是,當吳瓊花在洪常青的教育下懂得了“無產階級只有解放全人類,才能最后解放無產階級自己”的道理后,所有“霸天”的厄運也就到來了。
也許有人會認為我這是危言聳聽,是煽動“造反”和破壞“和諧社會”。如果這樣理解,我只能苦笑。歷史上所有的革命都不是“煽動”的,它們都是事物發展的邏輯歸宿,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它已經被歷史反復證明,并將繼續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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