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縣公安局給三歲蔣雨茜幼小的心靈帶去的心靈創傷
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665/15/94/8_1.html
4月22
2009年2月27
兩個多月過去了,母親的去世給蔣雨茜帶來的災難和痛苦并未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褪去, 如若這件事情的真相不得到還原,大家可以想象我們這個世界對蔣雨茜來說將是個怎樣的世界!
http://r.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664/24/14/0_1.html
4月28
事情是這樣的:
2009年2月26
2009年2月28日下午5時,在縣公安局無任何結論的情況下,桂林市突然來了防暴特警200余人,全副武裝,荷槍實彈,不顧家屬的正當要求,對老百姓進行鎮壓,在沒有死者家屬和單位領導在場和認可的情況下,強行草草尸檢,武裝搶尸。
案發一月有余,縣政府、縣公安局、縣檢察院對此案采取“三不”政策,即不立案、不尸檢、不出具任何結論。讓受害者家屬有冤無法申訴,生,見不著人;死,見不著尸。
桂林市政府、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對這起重大冤案熟視無睹,裝作任何事都未發生一樣,無所作為,養虎為患,為虎作倀,讓兇手逍遙法外。
2009年3月31
2009年4月1日得知,這些“假廣西公安廳、檢察院及專家組”只不過是桂林市和資源縣相關部門從廣西自治區公安廳、檢察院請來的他們“自己人”,而真正的廣西公安廳、檢察院則尚未受理此案。
2009年4月2日,“假公安廳、檢察院及專家組”趁王鳳家屬到南寧上訪的機會,不顧王鳳鄉親的抗爭,強行對王鳳尸體進行了“假復檢”。
緣何會有如此驚天冤案?只因縣長黃永躍、縣政法委書記韋文周是李敏的同鄉(縣城傳聞縣長、縣政法委書記這二人中有一人除了是李敏的老鄉還是李敏的情夫)!而黃永躍、韋文周背后又有保護傘!
李敏是資源縣人壽保險公司經理,被打成輕微傷,本屬一般治安案件,但是,倚仗縣長、縣政法委書記是她同鄉,她揚言:“誰競敢在資源打我!我要通過公安局‘合法’打死他全家!”她的同鄉黃永躍、韋文周為幫她出這口惡氣,隨意擴大案件事實,以權壓法,濫用職權,不以事實為根據,不以法律為準繩,此案被定性為特大刑事案件。由政法委書記親自督辦,指定公安局專偵專辦,并專門召開縣領導班子辦公會議,嚴令公安局一定要限期破案,破不了此案,統統回家種田。
受害人王鳳生前即27日上午11時08
4月22日,廣西資源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在桂林市臺聯賓館以資源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的名義召開情況通報會,就2月27
資源縣政法委副書記肖體華在通報會上說,事件發生后,當地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2·27”事件領導小組,負責現場處置、事故調查、家屬安撫及善后等工作。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人民檢察院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等相關負責人也先后趕到資源縣,就“2·27”事件及縣公安局辦案經過依法展開全面調查。4月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檢察院的技術人員在相鄰的興安縣殯儀館對王鳳的尸體依法進行了解剖。肖體華表示,王鳳離開縣公安局辦公大樓回到家中,然后又來到縣公安局辦公大樓樓頂獨自一人墜樓這一事實,有多位證人證言及監控錄像資料證實;經相關權威鑒定機構尸體解剖檢驗結論亦證實,
4月22日,《南國早報》等各大媒體如火如荼地報道了所謂的資源官方的通報會內容,全部是官方的一面之詞,唯有《桂林日報》和《南寧晚報》在報道官方觀點的最后巧妙的加了一句話:“資源方面沒有公布相關證據資料。
4月23日,《北京青年報》的良知尤為可貴,讓讀者聽官方通報的同時也聽到了死者家屬的聲音。但是,資源縣政法委副書記肖體華在通報會后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采訪時卻“黃老鼠給雞拜年”,說此次召開新聞發布會的目的是為了澄清社會及網上的一些傳言,為了安撫死者家屬情緒。
實際,社會及網上的一些傳言通過4月22日的新聞發布會澄清了嗎?死者家屬情緒通過4月22日的新聞發布會得到撫慰了嗎?社會及網上的一些傳言是傳言嗎? “227”事件的總導演縣長黃永躍、縣政法委書記韋文周到哪里去了?怎么冒出個肖體華來?真正的4月22日資源縣“227”事件調查通報會場景又是什么樣的?
真正的4月22日資源縣“227”事件調查通報會現場與《南國早報》等只報道官方一面之詞的新聞完全相反:
1、 資源縣委書記說了,事情還有待查明。
2、 慘死于“2.27”事件的王鳳家屬及鄉親聞訊趕到現場鳴炮喊冤。
3、 三歲小女孩蔣雨茜頭頂孝布、手捧母親的遺像站出來申冤時,在場的所有記者、群眾都落淚了……
4、 王鳳的丈夫蔣富文悲痛欲絕的喊冤。
5、 王鳳的父母憂郁成疾,話都說不出來了。
6、資源的“2.27”事件調查通報會本來是在資源舉行的,緣何臨時轉移地點,變成到桂林市臺聯賓館舉行?該是怕暴露事件的真相吧?
……
4月24
按照法律程序,資源縣公安局都應該把法醫鑒定資料給死者家屬,可是資源縣公安局為什么不肯給呢?
任憑王鳳家屬如何請求資源縣公安局發發慈悲把確認王鳳為“自殺”的證據資料給他們,公安局回答他們的都只是讓他們也帶上腳鐐手銬,如果再不老實,就跟送王鳳一樣送他們去黃泉路上——從樓上扔下去摔死!再調查一番,再召開新聞發布會說是“自殺”,凡喊冤者就讓他吃上幾顆特警的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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