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問 總 理
昨天,發(fā)改委主任馬凱答記者問說:“我認為目前的價格上漲,仍然屬于主要是由農產品價格上升引起的價格結構性上漲”。他說“對于食品價格上漲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合理的恢復性上漲。拿糧食來說,糧食價格和農產品價格在上世紀90年代中后葉,價格達到峰值以后,一直持續(xù)走低,三種糧食,也就是小麥、稻谷、玉米,平均收購價格1997年時每公斤1.5元,現在是多少錢呢?不過是每公斤1.58元,十年漲了8分錢,漲了5.3%。豬肉價格也是這樣,1997年時,精瘦肉每斤已經接近10塊錢,后來因為效益低,一度降到6元錢一斤,去年五、六月份才開始恢復到10塊錢一斤,當然現在又逐步漲到14元左右。”他要大家“想一想,這十年來,農業(yè)生產資料漲了多少價?成本推動。我們城里人吃豬肉、吃糧食,我們工資漲了多少?農民兄弟種點糧食也不容易,漲點價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不漲價,虧本,誰都不去種糧養(yǎng)豬,東西少了,價格會漲的更高。此外,國際上糧食、植物油等價格上漲也很猛,對國內的糧食價格也有很大的影響。”
此言一出,便掀起網上一片批評,矛頭指向了馬凱。
很清楚,馬凱的解釋和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的解釋是一致的。我不知道是總理采納了馬主任的意見,還是馬主任按照總理指示的口徑回答記者,但是,既然總理這樣講,所以我認為理當問總理。
根據政府工作報告的網上“文字實錄”的記錄,總理對物價上漲解釋說“物價上漲有多方面的因素:國內農產品價格多年在低位運行,近期的價格上漲有其必然性和一定的合理因素,但對群眾特別是低收入群眾生活影響較大;近年來國際市場初級產品價格大幅上升,也直接影響國內價格上漲。由于推動價格上漲的因素還將存在,今年價格上漲的壓力仍然較大。”
我認為這兩條解釋沒有把根本原因說清楚。
首先,糧食、肉食、蔬菜等是自給自足的國貨,不是進口商品,所以,“國際市場初級產品價格大幅上升”作為進出口農產品漲價的原因可以,作為自產自銷的農產品價格暴漲的解釋,根本上站不住腳。
總理和馬主任都講的肯定,“全國糧食連續(xù)四年增產,2007年產量超過1萬億斤”;“庫存非常充裕,國內市場完全有保障”。按照市場經濟規(guī)律,不應該漲價呀!
但是,“國際市場初級產品價格大幅上升”確實又成了農產品價格暴漲的原因,因為它產生了一種預期,這種預期制造出投機;而我們的政府卻沒有預防投機的準備,也沒有采取制止投機的有效手段。
再說“國內農產品價格多年在低位運行,近期的價格上漲有其必然性和一定的合理因素”也不是根本原因,也不能成為“合理”的必然性理由。
我不知道專家學者和官家清楚不清楚,“國內農產品價格多年在低位運行”正是國內勞動力價格多年在低位運行的基礎。馬主任說,“我們工資漲了多少?農民兄弟種點糧食也不容易,漲點價也是合情合理的”,我請問這“我們”包括普通工人嗎?事實上,農民兄弟種點糧食也不容易,工人大哥打工也艱苦。30年來,工人工資增長了十多倍,糧食價格也一樣增長了十多倍,蔬菜價格就提高得多了,100多倍(領導們知道其中道理嗎)!所以,糧食漲點價,對富豪們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對于為富豪打工的普通領導者來,就是總理說的:“但對群眾特別是低收入群眾生活影響較大”了,就不是合情合理的。為什么要用降低普通工人的生活水平來給糧食漲價呢?
農民兄弟種點糧食也不容易,應當提高種地農民的生活水平。但是事實是不是這樣?請問,當糧價暴漲時,糧食在誰的手里?今年能保證農資不漲價嗎?能把糧食提價的收益,歸種地農民嗎?
我在2007年12月14日《讀發(fā)改委:收入增長高于價格漲幅 居民生活改善》文中說過:
首先,“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加1548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3.2%”,是“人均”。大多數勞動者實際增長了嗎?我不能用我所接觸的少數人來概括整體,從廣東省東莞市源于工廠食堂飯菜漲價引發(fā)的萬人大罷工事件。從國務院高度重視,要給人民補償,可見影響很大,問題不小。
其二,“價格上漲對不同收入群體的影響是不一樣的”,我不僅從恩格爾系數看,更從不同收入方式看,對老板們群體,價格上漲增加的利潤收入,遠遠大于其消費支出。
其三,黨中央、國務院所采取的六個方面措施,并不能使人民得到完全補償,而且,不僅無意抑制物價,還將推動價格繼續(xù)上漲。我早說過:“通過二次分配給人民增加的收入,大部分將會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比如提高物價,重新轉移為資本的利潤。”只要人民還承受還有空間,價格上漲就有空間。
這《三問總理》在官方網上可能又不能發(fā)表,但是我還是要問總理:政府這樣解釋,是負責任的嗎?
不發(fā)表可以,但是應該反映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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