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食品安全問題質疑目前的中國法律,食品安全問題,某種程度上是中國目前的法律“鼓勵”的結果。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早晨看新聞,其中一條是關于“甲醛白菜”的,說的是山東菜農為了保鮮,使用甲醛溶液噴灑。畫面上穿制服的去查時,一正在裝運大白菜的菜農正在使用甲醛為白菜保鮮。當被問及知不知道對人體有害時,菜農十分淡定,說已經干了很多年了,并且已成為行業規則,自己家人都“扒扒”就吃。之后播音員說,目前國家相關規定還不健全,只有檢測農藥殘留的標準,甲醛不是農藥,所以還沒有規定檢測甲醛,希望有關部門盡快制定蔬菜甲醛標準。聽著播音員這話,當時腦中閃過一個想法:氰化鉀也不是農藥,是不是明天有人在食品里添加氰化鉀也要等待有關部門制定標準后才能查處呢?也許有朋友會反駁我:氰化鉀是毒藥,添加氰化鉀是投毒。我的回答是:甲醛可致癌,也是毒藥,只不過比氰化鉀的毒性小而已。但是,雖然甲醛毒性小,卻架不住我們天天攝入,這危害也是不小的。
大概不知從什么時候起,家里的蔬菜特別不容易壞。從不同小販買回的菜,有的幾天就爛了,有的卻放很長時間都不爛。有次買了顆大白菜,放在塑料袋里有兩個多月沒有腐爛;今年元旦前買了個白蘿卜,放在冰箱冷藏室,到春節后很長時間也沒壞。其他蔬菜也有類似情況,放很久都不壞。以前雖然不知有甲醛保鮮一說,但是看這么奇怪,也不敢吃,于是扔掉。
其他食品也有蔬菜這種情況。有次在超市買了兩個牌子的掛面,差不多一個月后,其中一種長了小蟲子,另一種沒長,于是把沒長蟲子的掛面扔掉了,長蟲子的掛面把蟲子磕磕繼續吃。自然界的動物中,生存本能最差的就是人類。連蟲子都不吃的東西,人吃了肯定有害。
那么假設按電視編導的說法,有關部門盡快健全規定,以最快速度制定蔬菜的甲醛標準是不是問題就解決了呢?肯定不是,而且食品安全問題會越來越嚴重。為什么?因為你有關部門今天跟在它屁股后面制定甲X標準,明天它又用乙X保鮮,過幾年老百姓被乙X害得差不多時有關部門跟在它屁股后面制定乙X標準,它又用丙X、丁X、戊X……有毒化學品有無數種,一切有毒的東西都有蔬菜保鮮作用,有關部門不可能給蔬菜制定所有化學品殘留標準。這樣,老百姓將永遠泡在有毒化學品中,法制將永遠不會健全。其實,如果法律是為好人服務的,蔬菜保鮮問題只要一句話就夠了:保鮮人負責提供保鮮手段無害證明,否則就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理。
食品添加問題也是如此,制造商、經銷商或酒店老板在食品里添加的東西,比如肉寶王、蘇丹紅、三聚氰胺、工業明膠,自己負責提供這些東西的無害證明,不能證明對人體無害的就不能添加。目前的做法是:不法分子添加了這些東西,需要別人證明有害,他人不能證明有害就不能處理;證明有害后還要看國家有沒有規定,如果國家沒有規定也不能處罰或處罰很輕;有證據證明添加物有害且國家也有規定,還要看是不是吃死了人,吃不死人他就可繼續逍遙法外然后琢磨出其他添加物繼續害人。那么國家有規定,也造成了嚴重后果,作惡之人是否就受到應有處罰呢?也還不一定,還有律師想方設法為其串供、開脫。三鹿奶粉事件要不是引起眾怒,還真不知道是不是斃人呢。這種做法與其說保護好人還不如說是保護違法犯罪,一句話:做個善良的中國人太悲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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