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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寶成等涉嫌非法拘禁案”是非求證全紀錄

大眾網特派報道組 · 2013-09-11 · 來源:大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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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網三名記者兩赴平度,進行了長達14天的調查,先后對本案受害人郭曉剛、陳寶成代理律師李會清等42名當事人人進行了采訪,三次到案發現場調查取證,掌握了大量來自現場的視頻、圖、文一手資料。

大眾網特派報道組

  2013年8月9日下午,山東省平度市東閣街道金溝子村村民陳寶成、張朋珂等人,持自制刀斧、汽油瓶,將一臺挖掘機及駕駛員郭曉剛扣押長達25個小時,期間多次向郭曉剛全身澆汽油,并以“若跑就點燃汽油”來威脅郭曉剛的人身安全。接到報警后,平度警方迅速組織警力進行營救,于8月10日14時許,將郭曉剛解救。

  由于陳寶成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先后在南、北多家名報、名刊從事記者工作,在長達7年時間內一直以“抗拆維權”活躍于自媒體,系互聯網大V等背景,本案一時間引起國內外廣泛關注。案件發生后,一些國內知名媒體不經現場采訪,刊發片面、失實且帶有強烈傾向性的報道,甚至不經求證地使用了與本案毫無聯系的相關視頻、圖片作為偽證,強行將本案與“抗拆”相關聯;江平等10位知名法學專家,在8月13日,距離北京某報發布新聞不到20小時內、案件剛剛進入偵查階段,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情況下,即匆匆發布公開呼吁書,向青島市委書記、市長“喊話”,呼吁書組織者、起草者、主筆者,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楊玉圣隨后發起“海內外大簽名”;一些社會“公知”、微博大V、律師紛紛利用自媒體向當地政府施壓。

  然而,這起案件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針對以上報刊新聞,自媒體信息,以及互聯網上的種種猜測、傳言、不實信息,8月11日至8月30日,大眾網三名記者兩赴平度,進行了長達14天的調查,先后對本案受害人郭曉剛,陳寶成代理律師李會清,金溝子村村委書記陳衛生,平度市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所長劉偉和數名辦案民警,陳京澤等金溝子村目擊村民,挖掘機車主姜俊英,以及被某些媒體強行牽扯到“血拆”“強拆”的當事人等42人進行了采訪,三次到案發現場調查取證,掌握了大量來自現場的視頻、圖、文一手資料。

  一、采訪當事人、目擊者、親歷事件處置警員等核心信源,客觀呈現事件現場:

  整理建筑垃圾的挖掘機司機被扣25小時,全身被澆汽油致淺二度燒傷

被非法拘禁的挖掘機駕駛員郭曉剛身上多處被燒傷。

 

郭曉剛的妻子在病房內陪同其治療。

  8月11日18:45,平度市公安局新浪官方微博@平度公安發布通報:“8月11日,平度市東閣街道金溝子村陳某某等人(共8人,其中張朋珂在逃——本網注)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這則微博,是陳寶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的首次官方發布,也是截至本文發稿時惟一的一次。

  在這之前,自8月9日15:15開始,@記錄者陳寶成便在其個人微博上,延續對這次“涉嫌非法拘禁”的“前因后果”進行間斷性“直播”,其間,他還特意刊發了一張點燃汽油瓶的圖片,“以示警告”。但與此同時,也有在現場的鄉里,用家用DV拍攝了案發現場的視頻。視頻中,陳寶成手持刀斧叫囂,并回頭張望挖掘機駕駛室內的情況。這些動作和聲音與這名鄉里同陳寶成的對罵聲一樣,清晰可聞、可見。

  受害司機陳述:全身被澆汽油,干了就再澆

  8月12日8:30,在距離陳寶成等犯罪嫌疑人被抓獲42小時后,大眾網記者在平度市人民醫院,采訪了本案的受害人郭曉剛。郭曉剛身上的傷痕以及他對案發過程的回憶,足以證實他的確遭到了非法拘禁和暴力。

  見到記者時,病床上的郭曉剛正在打著點滴,其醫療診斷為“左肩胛、左腰腹燒傷,淺二度百分之三面積”。談起案發時的情景,這個身高1米8多的漢子仍然面露驚恐,稱當時“太恐怖了”。

  據郭曉剛介紹,8月9日當天,雇主姜俊英派他到金溝子村舊址整理建筑垃圾,就是將建筑垃圾向一邊移動,以便后期施工時建圍擋。上午9點左右,當他剛剛駕駛挖掘機到達現場,準備整理垃圾時,當地村民張朋珂、陳青沙突然前來制止,稱垃圾是他們家的,不準整理。無奈之下,郭曉剛將挖掘機暫時停在了現場,只身回到單位。

  下午1點左右,郭曉剛得到單位通知收工,便回去開挖掘機,剛爬到挖掘機的駕駛室里,就被一群人圍了起來。“一個男的(后被證實為張朋珂)拿了兩罐子汽油,一下倒到我身上去了。”郭曉剛說,隨后,張朋珂一手抓著他的衣領,另一只手就把打火機放到了他的臉前面,并說:“你再跑,我給你點上。”之后,一個戴眼鏡的男子(后被證實為陳寶成)拿著一個很長的刀斧喊:誰敢靠前,就砍死他。當時,挖掘機旁有一塊木頭,陳寶成拿著刀斧往木頭上砍了好幾下,嘴里還說:這個東西一砍下去,就把你頭給砍爆了。

  郭曉剛說,在他被拘禁期間,身上的汽油一干了張朋珂就繼續往上澆,汽油直接流入眼睛、肩膀、背部,甚至是下身。張朋珂還多次扇他的耳光,加之天氣炎熱,駕駛室內高溫,強烈的汽油味使郭曉剛多次暈倒。在被拘禁的25個小時內,郭曉剛多次央求,陳寶成等人才給他吃了兩根黃瓜和幾個梨。在被拘禁期間,曾有一輛救護車來救他,但陳寶成等人不讓,還把救護人員趕跑了。(相關報道見《平度被非法拘禁者全身多處燒傷 仍在住院治療

  出警民警講述:受害人被危及生命,解救務求人質安全

陳寶成手持自制刀斧守在挖掘機旁阻止便衣民警靠前。(視頻截圖)

陳寶成的微博截圖,他在微博中說:“我燒了一個汽油瓶,當著剛才兩位車主的面,旨在告訴各位:這是汽油,不是水。”

  8月12日,大眾網記者還采訪了案發時在場的城關派出所所長劉偉、副所長陳錫軍,以及多位出警民警。

  據警方介紹,8月9日12:08,派出所第一次接到涉及本案的報警電話,報警人自稱是金溝子村的陳青沙,報警稱“房子被拆了,挖掘機在現場”,12:23民警到達現場時,并未發現有房子被拆。14:18,平度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報警服務臺再次接到陳青沙報警,城關派出所再次出警,在出警途中,接到陳寶成報警稱:有個挖掘機正在強毀宅基地,現在發生沖突,在村中間陳青沙家。當城關派出所222號警車到達現場(人民路修路轉道)時,民警發現陳寶成、張朋珂等人已將郭曉剛拘禁在駕駛室內。

  據郭錫軍介紹,案發現場有七八名村民圍著挖掘機,陳寶成手持自制兇器——刀斧(一側為刀、一側為斧頭,長約1.5米)守在挖掘機駕駛室旁邊,張朋珂光著膀子坐在駕駛室內,手持一個裝有汽油的塑料桶,身邊還有兩個裝汽油的啤酒瓶。當民警上前詢問時,陳寶成等人用手中的刀斧、鐵锨、二齒鉤子相威脅,不讓民警靠前。張朋珂將兩個啤酒瓶內的汽油倒在司機身上和挖掘機駕駛室內,手持打火機多次揚言要點燃汽油與挖掘機司機一起死。

  案發時,現場有強烈的汽油味,加之當日氣溫很高,張朋珂還不時以點燃打火機相威脅,為了確保人質的安全,警方不敢貿然行動,先后派出4輪民警對陳寶成等人進行勸說,但陳寶成、張朋珂等人始終揮舞刀斧不讓民警靠前。9日16時至17時,張朋珂的妻子陳青沙先后三次送來瓶裝汽油,每送一次,張朋珂就往郭曉剛身上澆一次,前后向郭曉剛身體各部位澆了5次。下午17時,郭曉剛稱中暑頭暈,在現場勸說的施工方老板姜俊英撥打了120,叫來了救護車,但張朋珂、陳寶成等人用汽油和刀斧威脅恐嚇救護人員,不讓他們靠前救助。

  8月10日13時許,在經過警方以及張朋珂家屬5輪談判、勸說無效的情況下,平度市公安局決定實施解救人質。14時左右,陳寶成用自制刀斧向民警揮舞,被其在現場的朋友趙某某奪去扔掉,此后陳寶成又拿起一瓶汽油倒在挖掘機周圍,手持打火機準備點燃,再次被趙某某奪過打火機進行制止。民警借機靠近陳寶成等人,陳寶成等人分別手持刀具及其它自制工具追趕民警,14:30,郭曉剛趁亂踹門逃生,被民警解救。隨后,陳寶成等7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控制,張朋珂趁亂逃離現場。

  當晚,因懷疑張朋珂藏匿于陳寶成家,民警前往陳家搜索,陳寶成的哥哥陳寶春站在屋頂,將點燃的禮花炮扔向人群,因怕傷及無辜,警方只好暫時撤離。

  8月11日,陳寶成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8月14日,警方駁回陳寶成取保候審的申請。8月15日,陳寶成等人的代理律師透露:陳寶成等人刑拘延長至30天。(相關報道見《平度警方25小時解救人質速寫:司機被澆汽油視頻

  現場視頻曝光:目擊村民記錄拘禁過程,“至少澆了8瓶汽油”

為建施工圍擋,挖掘機清理建筑垃圾現場示意圖。

事發現場仍可見挖掘機留下的車轍印。(李兆輝 攝)

粉紅色的紙就是當時張朋珂掛在郭曉剛身上并澆汽油的衛生紙。(李兆輝 攝)

  8月13日,大眾網記者采訪了這起非法拘禁案現場視頻的拍攝者——金溝子村村民張華(根據采訪者要求進行化名)。作為案發的目擊群眾之一,張華稱,事發時,陳寶成手持自制刀斧守在挖掘機外,而張朋珂則在車內向駕駛員郭曉剛身上及周圍潑灑了至少8瓶汽油。

  據張華講,8月9日14時許,他聽村民說老村施工現場有打仗的,便過去看熱鬧,于是看到了非法拘禁案的案發過程。15時許,張華看見張朋珂起身,把啤酒瓶里的液體從駕駛員的頭上向下倒,然后又向駕駛員的周圍潑灑。“前后一共潑了4瓶。”張華說,那時候他還不知道瓶內裝的是什么,民警提醒他們說潑的是汽油,讓大家離遠點兒,小心澆到身上。張華嚇了一跳,退出了三四十米遠,村民們也都相繼退開,但駕駛員卻一動不敢動。8月10日9點多,張華帶了自己家的一個小攝像機來到現場拍攝,遭到陳寶成威脅,揚言要砸了攝像機,他還罵了陳寶成。在拍攝過程中,張朋珂又連向駕駛員身上和駕駛室內潑了四五瓶汽油,還將粉紅色的衛生紙掛在駕駛員的胳膊上,向衛生紙上澆汽油。一名穿白襯衫的人一直在三米遠處試著與陳寶成溝通。張華拍了一會兒,就聽到陳寶成喊:穿警服的人可以上前面來,其他人上后邊。當天下午1點多,張華再次來到現場拍攝,下午2時許,被扣押的司機突然跳車而逃。(相關報道見《陳寶成等拘禁司機視頻來源曝光:系村民拍攝視頻

  二、網傳十三處“疑點”被本網記者逐一求證:

  5輪談判推翻“警方設局論”,清理垃圾并非“拆遷延續”

  此案發生后,引發了一些知名媒體的高度關注:南方某報在尚未采訪的情況下,于8月12日當天便刊發社論,將值班民警一句“傳真機壞了”,演繹成“平度當局傳真機壞了”式的推諉。北京某報在沒有派出記者到達現場采訪的情況下,根據@記錄者陳寶成微博以及財新網聲明便整合出報道。南北兩報均將陳寶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依法刑拘定性為“抗拆被拘”。包括他們在內的幾家媒體還同時引用陳寶成代理律師李會清的言辭,制造“警方設局論”,質疑非法拘禁罪是否成立,并將受害司機郭曉剛前去清理垃圾聯想為金溝村7月4日“強拆”的延續,更有甚者提出郭曉剛并非受害人,而是自愿留在現場。

  就這起“非法拘禁案”眾多媒體提出的所謂“疑點”,大眾網記者一一進行了調查求證。

  求證一 :“25小時設局論”無法律支撐

  針對一開始某些網絡、報紙預設立場的“警方設局說”、一些律師、大v散布的“警方非要等到超過24小時再抓陳寶成,以便坐實非法拘禁罪”等不實言論,大眾網記者查閱了非法拘禁的法律條文,并向法學專家、律師、以及公檢法等部門進行了咨詢。《刑法》關于非法拘禁罪的定義是:以拘禁、捆綁、禁閉、扣留或者其他強制的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非法拘禁罪的確定,與非法拘禁的時間沒有必然關系,24小時不是構成非法拘禁的必要條件,說“警方故意延長營救時間至25小時,是為了滿足非法拘禁罪的定性”缺乏基本的法律支撐。

  使用暴力、威脅等限制人身自由,持續一定時間就構成非法拘禁罪,時間持續的長短不影響非法拘禁罪的成立,而只影響量刑。平度市公安局副政委石德欣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拘禁時間滿24小時,只是公安機關立案標準之一,而非必要條件,在陳寶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案中,陳寶成、張鵬珂等人通過暴力的方式,往被扣押司機身上澆汽油,已經構成了非法拘禁的立案條件。

  警方之所以在司機被困25個小時之后才將其救出,是為了保證人質安全,而不是為了拖延時間。根據城關派出所所長劉偉、副所長陳錫軍,以及幾位出警民警介紹,從9日13時左右到10日14:30,在司機被拘禁的25個小時中,陳寶成等人始終手拿自制武器,威脅圍觀群眾及民警,并在封閉駕駛室內以點燃郭曉剛身上的汽油相威脅。為充分考慮被扣司機的人身安全,警方先后由民警、派出所長、副所長、治安大隊副大隊長等6人進行了四輪談判,共出動警力90余人,并找來了張朋珂的父親和弟弟試圖做通對方的思想工作,總共進行了5輪談判、勸說,一直伺機尋找營救機會。(相關報道見《平度警方回應25小時設局論:五輪談判未果

  求證二:警方先后接到18次報警,次次有民警在現場

  針對有媒體質疑平度警方在處置該案中不出警的情況,大眾網記者向金溝子村轄區派出所——城關派出所核實了案發及接出警過程,并查閱了警方的出警記錄。

  8月9日12:08,城關派出所第一次接到110報警電話,報警人自稱是金溝子村陳青沙,報警稱“房子被拆了,挖掘機在現場”,12:23民警到達現場時,并未發現有房子被拆。14:18,平度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報警服務臺再次接到陳青沙報警,城關派出所再次出警,在出警途中,接到陳寶成報警稱:有個挖掘機正在強毀宅基地,現在發生沖突,在村中間陳青沙家。當城關派出所222號警車到達現場(人民路修路轉道)時,民警發現陳寶成、張朋珂等人已將郭曉剛拘禁在駕駛室內。

  根據平度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報警服務臺的記錄,從8月9日12:08,警方接到第一次報警,到8月10日14:30左右郭曉剛被救出,陳寶成、陳青沙等人共18次撥打110報警,這些報警的理由都是“挖掘機強拆房屋”,在前兩次接警出警后,派出所民警便一直在案發現場,在現場也沒有發現任何房屋被拆。

  對于媒體質疑的“民警接到嫌疑人報警后未到現場”的情況,城關派出所所長劉偉說,在本案中,無論接到嫌疑人還是受害人的報警,派出所都出了警,并有“執法記錄儀”拍攝下的出警視頻。而且,令出警民警不解的是,民警已經到達現場后,陳青沙和陳寶成等人仍反復撥打110報警,繼續讓民警到現場處理問題。(相關報道見《平度警方回應25小時設局論:五輪談判未果

  求證三:司機并非自愿留下,“涉嫌非法拘禁案”被拘成立

  在案發后,多家媒體不加求證地引用陳寶成代理律師李會清的諸多說法,其中包括稱“司機是自愿留下”,懷疑司機是主動被扣,造成“被拘禁”的嫌疑。然而,這些說法,均為李會清聽陳寶成轉述的,李本人根本沒有到過案發現場,對于案發現場的表述也都是其“感覺”和“認為”的。這也印證了之前所有報道中引述該律師的說法均“缺乏事實依據”。(相關報道見《采訪手記:是誰在斷章取義,請李會清律師曬曬錄音采訪音頻

  8月12日,大眾網記者在平度市人民醫院采訪了被拘禁司機郭曉剛,針對上述質疑,郭曉剛直言:“那種情況誰敢跑啊,哪是自愿留下,誰想自愿留下?”在被拘禁期間,郭曉剛還央求陳寶成等人放了他,說自己只是個打工的,有什么事找領導商量,但遭到對方拒絕。在被拘禁期間,郭曉剛以被汽油澆得惡心、頭暈為由再三懇求,陳寶成等人才給了他兩根黃瓜、幾個梨。郭曉剛說,在此期間,他身上的汽油干了就被再澆上,張朋珂還抓著他的領子打他的臉,他說,被拘禁的時間“估計有二十七八個小時,具體已經記不清了,反正是兩天一宿”(相關報道見《對話被扣司機:汽油從頭澆到腳,干了就澆視頻

姜俊英向大眾網記者提供的郭曉剛的工作記錄第一頁。(盛堃 攝)

姜俊英向大眾網記者提供的郭曉剛的工作記錄第二頁。(盛堃 攝)

  8月13日,大眾網記者采訪了被拘禁司機郭曉剛的雇主,也就是被扣留挖掘機的車主姜俊英。據姜俊英稱,在郭曉剛被扣期間,她曾到現場勸說陳寶成等人放人,但是對方不同意,在此期間,她離郭曉剛最近時的距離也有七八米遠,兩人根本沒有某些媒體報道所稱的“單獨交談、溝通”的時間,不存在授意郭曉剛留下的情況。而且,在此期間,她曾撥打120急救車,但是一直沒能把郭曉剛接出來。(相關報道見《涉事司機施工記錄曝光:事發時未與車主任何溝通

  8月13日上午,大眾網記者來到青島市急救中心平度中醫院分中心,采訪了當天抵達案發現場,準備救護郭曉剛的醫生付信敏、護士王素平及司機王雷。付信敏說,當天,他和王素平拿著擔架向挖掘機走去,但還沒到挖掘機附近,就有兩男一女(后來經過辨認,其中一男為陳寶成)拿著類似棍子、鐵锨的東西,不讓他們靠近。付信敏說,在無法將挖掘機駕駛員接出來的情況下,他們把救護車往西開出去約20米遠,在這個時候,又有兩名婦女上前,拿著棍子和類似二齒鉤的東西,阻止他們將挖掘機司機拉走,她們還聲稱要躺在救護車下。在此期間,挖掘機附近的一名男子讓另一名男子拿來了汽油瓶并手持打火機,威脅不讓他們靠近。

  救護車司機王雷說,在抵達現場后,因受到多人阻撓,他曾經兩次將救護車開離事發現場,第一次往西開了20米左右,第二次直接開到了人民路與廣州路路口附近。付信敏告訴大眾網記者,他們在那里一共等了大約半個多小時的時間,挖掘機老板多次讓他們再等一等,但是為了不影響接診其他病人,他們不得不暫時離開現場,并讓挖掘機老板“有事再打電話”。(相關報道見《平度120醫生:陳寶成等人以點汽油瓶相挾阻救人視頻

  求證四:警方曾多次要求釋放郭曉剛均遭拒絕

  某報8月14日在《各方還原陳寶成“非法拘禁”過程》報道中稱,陳寶成事件中,警方并未要求嫌疑人釋放受害人郭曉剛,有“設局”嫌疑。對此,大眾網記者作進一步采訪和求證后了解到,警方從一開始就多次要求嫌疑人放人,執法記錄儀記錄了部分要人細節。郭曉剛在此前接受采訪時也說,嫌疑人堅決不放他,警方和車主的要求也多次拒絕。

  受害人郭曉剛在接受大眾網記者的視頻采訪時說,事發時,他和嫌疑人張朋珂一起在封閉的挖掘機駕駛室內,張朋珂一手拿汽油瓶,一手拿打火機,汽油干了就向他身上澆,一動就拿打火機威脅他。而在駕駛室外,陳寶成手拿刀斧守在門口,不時揮舞刀斧,不允許任何人靠近。

  “在生命一直受到威脅的情況下,郭曉剛沒有機會也沒膽量逃跑。即使我們多次要求陳寶成等人釋放人質,但均遭拒絕。”曾多次與陳寶成面對面談判的城關派出所副所長陳錫軍說。而在此之前,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的城關派出所三位民警也曾向嫌疑人張朋珂要人,但遭到拒絕。

  大眾網記者從警方的執法記錄儀上看到了部分現場視頻:張朋珂在駕駛室內備好汽油瓶,左手死死抓住郭曉剛的脖子將其控制在駕駛室內的座位上。接到報警后,身著警服、配備執法記錄儀的民警趕到現場,多次向張朋珂要人質,但張朋珂卻拿出汽油瓶相威脅,拒不放人。

  車主姜俊英在此前接受大眾網記者采訪時說,她在現場曾多次求過陳寶成等人,還向他們保證“不再施工,不再清理垃圾了”,希望陳寶成和張朋珂放了郭曉剛,但均遭拒絕。“我事發當晚也守在現場,求他們放人,但他們一直不放,用刀斧和汽油威脅我,不讓我靠近。”姜俊英說。

  求證五:“現場無民警”、“陳寶成要‘移交’司機找不到公安”均不屬實,案發前陳寶成曾5次與城關派出所“打交道”

  在陳寶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的過程中,一直有民警在現場進行處置,陳寶成的代理律師李會清接受某報采訪時稱:10日上午11點左右,從人民路來了七八十人,都沒有穿警服,他們將事發現場圍住,現場就起了沖突。陳寶成問里面有沒有警察,現場沒人回應。還有媒體報道稱,現場沒有警察,陳寶成要交人找不到公安。

  在案件發生過程中,城關派出所副所長陳錫軍等人先后與陳寶成等人進行了5輪談判,陳錫軍本人從9日下午3點開始一直在現場。由于金溝子村是城關派出所的轄區,多年來,包括陳寶成被路人毆打(此事在文后“求證十六中”有表述)等多起事件,都是由城關派出所處理的,城關派出所所長劉偉、副所長陳錫軍幾乎都有參與,并多次與陳寶成打交道,在陳寶成涉嫌非法拘禁案中,也是這兩名所長輪番與陳寶成面對面談判,因此,陳寶成說現場沒有民警并不屬實。

  8月24日下午,大眾網記者采訪了城關派出所副所長陳錫軍,了解到在本案之前陳寶成與城關派出所的幾次“交道”:

  1、2013年7月5日凌晨2點左右,陳寶成與紀許光爭吵后,陳寶成等多名村民扣留紀許光的車不讓他離開。接到村民報警后,劉偉和陳錫軍都趕到現場處理。

  2、2013年6月,陳寶成及其家人無理阻止施工人員砍樹,并扣留施工車輛和人員,接到報警,劉偉和陳錫軍都參與協調和處理。

  3、2012年底,陳寶成因阻擾廣州路施工,村民報警后,劉偉和平度市公安局政委石德欣都趕到現場,當面勸說陳寶成。

  4、2012年1月,陳寶成被路人打成輕微傷,也是陳錫軍出警。(文后“求證十六”有相關事件表述)

  5、2008年,陳寶成家的麥苗無故絕產,陳寶成懷疑有人噴藥致麥苗死亡,報警后陳錫軍接警,并為陳寶成作筆錄。

  據陳錫軍介紹,在非法拘禁案發生之前,他至少和陳寶成有5次面對面的接觸,且每次接觸都不少于20分鐘,有的甚至超過一個小時。陳錫軍說,他和陳寶成是老相識了,“我不信當我與他面對面談判的時候他不認識我,即使我穿著便服。”在綁架人質的處置中,最接近“加害方”的警察穿便衣,其目的是不過分刺激嫌疑人情緒,更便于談判,這也是國內外營救人質警方遵從的慣例。

  求證六:現場多次倒汽油,汽油味彌漫

  某些媒體在報道中不加核實地引用了陳寶成代理律師李會清的說法,李會清稱陳寶成說:案發時自己背對著駕駛室,看不到駕駛室里張朋珂往司機身上澆汽油,也沒有聞到現場有汽油味。更為荒唐的是,李會清在接受某媒體采訪時說,“張朋珂手里拿的也可能是水,可能幫司機沖涼”,這種“可能”使得網友跟帖一片嘩然。

  雖然代理律師如此極力“辯護”,但陳寶成卻早就“不打自招”。8月10日0:01,@記錄者陳寶成在個人微博中說:“我燒了一個汽油瓶,當著剛才兩位車主的面,旨在告訴各位:這是汽油,不是水。”并同時上傳了一張汽油瓶燃燒的圖片。

  8月12日、13日,大眾網先后采訪了被拘禁司機郭曉剛,出警民警,120醫生、以及拍攝案發現場視頻的村民,他們均證實,案發現場不但有汽油瓶,而且張朋珂還多次往郭曉剛身上澆汽油。在村民張華現場拍攝的視頻中,也清晰可見陳寶成一邊揮舞著刀斧,一邊扭頭往后觀察駕駛室內的情況,駕駛室內,張朋珂每隔一段時間就往郭曉剛身上澆汽油。(相關報道見《對話被扣司機:汽油從頭澆到腳,干了就澆》(視頻

平度警方回應25小時設局論:五輪談判未果》《陳寶成等拘禁司機視頻來源曝光:系村民拍攝》(視頻)《平度120醫生:陳寶成等人以點汽油瓶相挾阻救人視頻

  求證七:刑事拘留時間延長有法律依據

  8月15日,北京某媒體在《陳寶成取保被駁回》報道中采訪律師遲夙生,援引遲夙生的話說:平度警方對陳淑訓延長拘留至30天涉嫌違法,因刑訴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明文規定,對于被公安機關拘留的人中,只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質疑平度警方無端延長刑拘期限。

  記者翻閱相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27號)第一百二十五條解釋:“結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而陳寶成等涉案人員共有8人,已構成“結伙作案”,相關法律法規已經明確說明了延長刑拘事件的依據,作為陳淑訓的刑辯律師再發出這種質疑,確實不能自圓其說。

  求證八:公開錄像對不利于案件偵破

  陳寶成家屬在接受某媒體采訪時稱,“呼吁警方公布25小時完整錄像,以還原真相。”“不要以視頻片段來干擾公眾。”這一觀點在網絡上得到了很多網友的支持,認為只有公開信息才能換來真相。

  對此,大眾網記者采訪了公安部門。據介紹,在案件偵查階段,視頻涉及案情,對偵查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不作回應具有合理性。對此,一位從事公安工作的網友@戴假發的南瓜FV也指出:在偵查階段,可以宣布破案,但是不適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案情細節。未經庭審確認,造成“有罪”的既定事實,對嫌疑人非常不利。

  求證九:被拘禁司機確系被汽油“化學燒傷”

  在陳寶成等人實施拘禁的過程中,雖然持續向郭曉剛身上澆汽油,但是始終沒有點燃,因此有媒體和網民質疑,郭曉剛并沒有被燒傷。“沒有點火不可能被燒傷”成為一些網友信以為真的依據。

  8月12日,大眾網在采訪郭曉剛時,用圖片和視頻記錄下了他身上的傷情,在左肩胛以及左腰腹的傷處明顯發紅。郭曉剛自述:渾身的傷口很疼,只敢歪著往右側身躺著。由于汽油也流到了眼睛里,記者采訪時,郭的眼睛依然模糊不清。平度市人民醫院燒傷科張姓大夫告訴大眾網記者,對郭曉剛的診斷為:左肩胛、左腰腹燒傷,淺二度百分之三面積。

  事后,大眾網記者查閱了《法醫損傷學》(第二版),了解到,汽油浸泡會使皮膚壞死,表現為皮膚脫脂、表皮松懈脫落、基底部暗紅、腫脹明顯等。省內的皮膚科專家介紹,汽油像酸堿一樣,也能造成刺激性接觸性皮炎,也就是俗稱的化學燒傷,也就是說,汽油在不點燃的情況下,浸泡皮膚是完全會燒傷的。(相關報道見《平度被非法拘禁者全身多處燒傷 仍在住院治療視頻

  求證十:郭曉剛25小時只吃了兩根黃瓜幾個梨

  8月13日,某報《陳寶成家屬呼吁公布25小時完整錄像》報道稱,陳寶成的代理律師李會清說:陳寶成透露,駕駛室里肯定有水,怕司機中暑9號下午還送過冰塊,晚上送了玉米、黃瓜和梨。幾家媒體在報道時均援引李會清的話“陳寶成說:那位司機開始是被攔下,后來是自愿留下,在滯留期間,吃喝和村民一樣。”

  郭曉剛說,在他被拘禁的第一天,陳寶成等人從家里拿來了幾根黃瓜,由于饑餓難耐,他才向陳寶成等人要黃瓜吃。“一開始他們不給,說萬一吃了有勁了跑了怎么辦”,郭曉剛說,由于他被潑汽油潑的惡心、頭暈嚴重,在他的懇求之下,陳寶成等人才給了他兩根黃瓜充饑。到了晚上,幾個拘禁郭曉剛的村民將梨拿到事發現場,由于饑餓,郭曉剛再次向他們央求了幾個梨。這些就是郭曉剛在25個多小時里所吃的東西。(相關報道見《平度被非法拘禁者全身多處燒傷 仍在住院治療》(視頻)《對話被扣司機:汽油從頭澆到腳,干了就澆視頻

  求證十一:司機已在事發地連續工作11天,清理垃圾并非“強拆的延續”

  案發后,郭曉剛以及雇主都稱是在清理垃圾,以便于施工圍擋,但是8月15日,陳寶成征地拆遷案的代理律師@朱孝頂律師說,所謂的建筑垃圾實際是村民陳青沙家被強拆的房屋,建筑廢體和其中財物都是其個人財產。同時,陳青沙的家于7月4日被強拆,該現場正是非法強拆破壞私人財物的犯罪物證現場,司機郭曉剛的行為實際上是私產侵犯犯罪過程的延續。

  8月12日、13日,大眾網記者先后采訪了郭曉剛本人,以及其雇主姜俊英。據兩人稱,郭曉剛此次在金溝子村清理垃圾并非偶然、突發,在出事之前,郭曉剛已經在金溝子村附近施工了11天,一直相安無事。在郭曉剛的工作日志上,清楚地記錄著7月17日至8月9日上午的工作情況。(相關報道見《涉事司機施工記錄曝光:事發時未與車主任何溝通視頻

  求證十二:挖掘機所在的位置并非陳青沙家宅基地

  陳寶成的代理律師李會清在接受采訪時稱,挖掘機曾經停到過陳青沙家的宅基地上。8月15日,有媒體報道稱“在事發的陳青沙家廢墟仍能看到明顯的挖掘機車轍印,在磚塊和房梁之下,被毀壞的家具、水管、摩托車等仍能看到。”

  挖掘機所在的位置到底是哪里?房主姜漢賓向警方指認,挖掘機所在位置是自己在金溝子村購買的老宅,同時,拍攝案發現場視頻的村民張華也在現場向大眾網記者指認,案發地就是姜漢賓購買的老宅。(相關報道見《陳寶成等拘禁司機視頻來源曝光:系村民拍攝視頻

艾特報8月15日發布微博稱“廢墟中,我們看見:孩子的課本、村民的洗衣機、微波爐、婚紗照等等,這根本不是垃圾……但大眾網記者在陳青沙家舊址上看到除了破碎的窗框、門框和磚瓦外,并沒有律師所說的其他財物。

28日,大眾網記者在陳青沙家舊址上看到,除了破碎的窗框、門框和磚瓦外,并沒有律師所說的其他財物。

  8月13日,大眾網記者到案發現場調查,從挖掘機的車轍印看,挖掘機確實經過陳青沙家的宅基地,但是陳青沙家的宅基地上并沒有被挖掘過的痕跡,所以并不能確定郭曉剛是否曾在此作業過。在陳青沙家的建筑垃圾下,大眾網記者也沒有看到家具、摩托車,只有水管。相反,8月12日,大眾網記者在金溝子村為陳青沙家提供的安置房中,看到了堆滿兩個車庫的家具和生活用品,而且都是舊的,也就是使用過的。在此前,有律師在微博上曬出了一個埋著物品的廢墟,經過調查,這個廢墟是陳利利家的,并非陳青沙家所有,與本案毫無關系。(相關內容可見《揭開平度“廢墟圖片”里的拆遷真相

  求證十三:陳青沙未被村民“毆打”

  8月23日,某報《陳寶成抗拆事件續:當地舊村改造獲上億賣地收入》)及8月24日某報《陳寶成抗拆事件慢鏡頭》文中稱:在現場,村民陳廣澤主動挑事,上前毆打了陳青沙。

  針對某中央級大報報道“政府獲得了億元的土地收益”之說,中央電視臺評論員王志安在其微博中指出:“這367畝土地的中標者是平度市大有同人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交易價格是1.17億。指的就是這筆錢。但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增減掛鉤試點獲得的土地收益,必須全額返還給村民。事實上,這1.17億元,也全額用于金溝子村的安置房建設,可能還有部分用于村民拆遷安置的現金補償”。

  針對“陳廣澤毆打陳青沙”報到,大眾網記者首先查閱法律條文,所謂“毆打”他人,是指行為人公然實施的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打人行為。行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腳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毆打他人。

  8月25日下午,大眾網記者在金溝子村采訪了陳廣澤,他告訴記者,自己是金溝子村村委委員,10號上午十點多,他來到了案發現場,當天天氣很熱,室外溫度在35度以上。在挖掘機北側七八米遠的路上立著太陽傘,是陳寶成等人用來納涼的,陳廣澤和幾名便衣警察在傘下遮蔽太陽,結果遭到了陳寶成的辱罵,陳廣澤生氣之下,把太陽傘拔了,摔在地上。

  隨后,陳利利,陳淑訓和陳青沙三人拿著“武器”就沖了上來,陳淑訓在前,拿著根一米多長的鋼筋,但沒有打下來。陳青沙右手拿著塊磚頭就要往陳廣澤后腦上打,被人拉住了,她接著左手迎上來,一巴掌打到陳廣澤腦后,陳廣澤下意識地轉身抬右手給了陳青沙一巴掌,兩人接著就被拉開了。

  (上述十三項求證,是針對“陳寶成涉嫌非法拘禁案”的疑點求證。關于相關媒體報道中有關平度“血拆”、“強拆”的疑點求證,見本文第三部分的第三個小標題:《三倒“無端關聯派”,生拉硬拽,盲從使用“證據”》

  三、用事實質疑三種“論調”

  “感覺派”律師全靠主觀臆斷,“山頭論”專家炮制“呼吁書”干預司法

敢當時評《一句“傳真機壞了”,是如何演變為平度“傳真機壞了式”推諉的》截圖

  8月13日,北京某報17版發表整版文章《陳寶成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其律師稱涉事司機有主動被扣造成“被拘禁”的嫌疑》。

  同日晚,《江平、賀衛方、程漢大、孫新強、孫國棟、徐昕、李有華、宋紹富、張成明、楊玉圣:就陳寶成記者等被平度警方刑拘事件致青島市委李群書記暨張新起市長的呼吁書》通過學術批評網、新浪、騰訊微博蔓延傳播。

  此時,距北京某報出街不到20個小時。距南方某報未發新聞,先發預設立場性社論,也不足48小時。(關于對南方某報評論的專業分析,詳見敢當時評《一句“傳真機壞了”,是如何演變為平度“傳真機壞了式”推諉的——警惕時評中的邏輯謬誤

  8月14日,大眾網記者對該報道所刊登信息進行了求證,發現皆來源于陳寶成的律師李會清,本網記者采訪該律師時,他竟然稱“還沒有去現場”,“我覺得”、“我判斷”。

  在此后第9天,陳寶成等7名嫌疑人的14名辯護律師發布公告,成立由28名法律界學者、專家組成的顧問團,由41名全國各地律師組成的律師觀察團。不久,各路大軍浩浩蕩蕩向平度“挺近”,“救人、抗血拆”的一幕從線上走向線下,律師團“工作簡報“、律師會見乃至吃喝飯局等開始在自媒體上進行不間斷“直播”。

  一倒“感覺派”律師,不到現場,全憑“感覺”說話

李會清一條不實微博的擴散路徑示意圖 

  案發后,陳寶成的代理律師李會清接受了多個媒體采訪,在采訪中,李會清將陳寶成向其轉述的內容作為直接“證據”提供給媒體,其中有“現場沒有汽油味”“陳寶成沒有看到澆汽油”“張朋珂手里拿的可能是水,用水給司機沖涼”“陳寶成的刀具是從現場挖出來的”等,他還在個人微博上列舉了“陳寶成不構成犯罪的四個理由”:1、涉案拆遷項目至今未取得拆遷許可證,屬違法拆遷。2、涉案司機系有主動留下的可能。3、自始致終,陳寶成一直是想將司機交給警察,而警察一直不愿接收司機。4、司機完全有脫離現場的條件。

  這些論點都是如何出爐的呢?8月14日,大眾網記者電話采訪了李會清。這一天李律師說自己非常繁忙,在不停地接受媒體采訪,以至于大眾網記者先后打了5次電話才把采訪采完,中間有兩次還是別人代接的。

  面對大眾網記者提問,李會清承認自己沒有去過現場,對于涉及現場的很多情況,他經常用“我感覺”“我覺得”“我判斷”來回答,在被問及一些細節時,他說“記不清楚,需要回去查查和陳寶成的聊天記錄”。然而,非常繁忙的李律師沒有時間顧得上查閱與寶成的聊天記錄,也沒有去過現場,卻向不同媒體提供了來自陳寶成方面的所謂“權威”消息,這種“權威”代言人的可信度又有多大呢?

  在李會清接受大眾網采訪后發布的《陳寶成律師關于接受大眾網記者采訪內容的情況說明》中,其所述果然多數是與大眾網記者交談中從未涉及的內容,然而,如此失實的微博,經過@鐵肩俠、@徐昕、@賀江兵等大V轉發后,迅速在網上傳播。(相關內容見《采訪手記:是誰在斷章取義,請李會清律師曬曬錄音》(采訪音頻)《陳寶成事件:一條不實微博的傳播擴散路徑) 

  二倒“山頭血統論”,挾名望以令司法,將人情大于法理

評論《“后續大簽名”疑變站隊“投名狀”》截圖

  8月13日晚,江平、賀衛方、程漢大、孫新強、孫國棟、徐昕、李有華、宋紹富、張成明、楊玉圣等10名法學大家聯名發出《就陳寶成記者等被平度警方刑拘事件致青島市委李群書記暨張新起市長的呼吁書》,該文通過學術批評網、新浪、騰訊微博蔓延傳播。

  呼吁書中言辭鑿鑿,稱“陳寶成抱持赤子之心,一向熱愛家鄉。作為中國政法大學畢業的法治記者,陳寶成熱心公益,奔走呼號。最近七年來,為其祖宅房產權益保護問題,一直依法維權,理性抗爭,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作為陳寶成的老師和朋友,對其因此而被刑拘事態的惡性發展,我們深表關切。”呼吁書最后提出:“殷切期望李書記、張市長認真關注此一引起海內外廣泛反響的事件,妥善解決有關矛盾和問題……”

  8月14日至15日,大眾網記者通過私信、電話等方式,多方聯系上述10位法學大家,在最終取得聯系的5位專家中,只有賀衛方接受大眾網采訪,并明確表達支持“呼吁書”的態度,除此之外的4人中,3人稱不接受采訪,1人稱個人觀點不能對外發布。

  8月25日 15:30,當該《呼吁書》上的簽名者達到151人時,執筆者法學教授楊玉圣突然發布特別提示稱“無論是哪位自愿簽名的朋友,一旦名單公布,鑒于按序號排列,故不再撤銷簽名。”這種綁架簽名,已經致楊玉圣教授的學術批評網首頁“滿屏皆是竇娥冤”。

  作為法學大家,理應更加深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楊玉圣教授卻處處表達“舐犢情深”,認為學法律的門生就天然正確,就可以法外開恩,將人情置于法理之上,并公開呼吁青島市委書記、市長干預案件,將司法公正置于腦后。這種“山頭血統論”就是典型的以感性左右理性、主觀壓倒客觀。(大眾網相關文章見《匆匆呼吁書挾名望以令司法? 洋洋自辯信結朋黨“血統”為盟? “后續大簽名”疑變站隊“投名狀”——就陳寶成事件與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楊玉圣先生商榷)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網絡大V,如@袁裕來律師等,竟公然通過微博要求:“平度市委書記、市長,你們在賭什么?把陳寶成等7人(應為8人——本網注)放了,放棄強拆,你們還做市委書記、市長。一條路走到黑,就難說了……”

  這些論調,開始備受網友的批評。

  三倒“無端關聯派”,生拉硬拽,盲從使用“證據”

  陳寶成等7人涉嫌非法拘禁,就是一起刑事案件。但是,在對該案的報道中,一些媒體和所謂的大V、公知,卻將與本案無關的一些情況與案件本身混為一談,相互牽扯,偷換、混淆概念,甚至是移花接木,將陳寶成等人被刑事拘留與當地的拆遷強行掛鉤,并制造諸多“廢墟圖片”“受難者圖片”,試圖制造、渲染“強拆”“血拆”。對非法拘禁案之外的一些事實真相,大眾網繼續進行求證。

  求證十四:沒有拒拆戶住帳篷,“廢墟圖片”多為擺拍

7月4日,金溝子村拒拆戶在老屋旁搭起帳篷,但帳篷里并無人居住。大眾網記者 李兆輝 攝

圖為“記錄者陳寶成”在微博上發布的陳元節老兩口坐在帳篷門口的情景。7月10日,陳元節的兒子陳海濤告訴記者,村委在拆遷之前就給兩位老人裝修了安置房,兩位老人并未在帳篷里住過。

  某報8月23日《陳寶成抗拆事件續:當地舊村改造獲上億賣地收入》報道稱:“張朋珂夫婦在非法強拆后并沒有選擇“上樓”(搬進拆遷安置房),而是在宅基地附近搭起了一個簡易帳篷繼續居住,如果下雨,他們兩人就只能借住在鄰居家。”同樣被媒體渲染住在帳篷里的還有陳元節夫婦倆。同時,在一些律師的微博,以及@記錄者陳寶成的微博上,還多次出現了拆遷舊址的“廢墟圖片”,這些圖片被指是埋在廢墟里的拒拆戶的家電、家具。

  8月25日,大眾網記者再次來到金溝子村求證。村支書陳衛生告訴記者,陳青沙等根本沒有住在“帳篷”里,所謂“帳篷”不過是陳寶成等人用來拍照片、上傳網上的道具。

  陳衛生說,陳青沙等確實在宅基地附近搭了個帳篷,“幾個板子搭塊塑料布,根本沒有辦法住人”,陳青沙夫婦之前曾經住在金溝子村的陳良珂家的樓房上,后來搬走了,不知道住哪里,但絕不是住帳篷。

  大眾網記者在陳青沙家的宅基地附近見到了這個已經破碎的“帳篷”——現場還剩有幾塊膠合板,一張紅塑料布應該為之前的篷頂,地上用幾塊磚墊著個門板,看上去應該是所謂的“床”,只是這門板早已經破敗不堪,釘子都露在外面,而門板上的木頭也缺了幾塊,現場除了一只枕頭外,沒有任何生活用品。

  陳衛生告訴記者,村里早已經給陳青沙等安置了過渡房,并在拆房前把全套的家具和家電完好無損地搬到了過渡房里。但他們不住進去,借住在親戚或鄰居家,對外宣稱自己“住帳篷”,很多媒體就此進行渲染,讓他頗感無奈。

  大眾網記者還采訪了陳元節的兒子陳海濤,他說,村委早已給兩位老人提供了安置房,而且兩位老人并未在帳篷里住過,一直和他住在一起。(相關內容見《揭開平度“廢墟圖片”里的拆遷真相

  求證十五:金溝子村安置樓裝修標準全村統一,不負責買床

  8月23日,某報《陳寶成抗拆事件續:當地舊村改造獲上億賣地收入》稱:在原拒拆戶陳元節屋內幾乎沒有看到任何被裝修的痕跡,一家五口都沒有床,只能睡地鋪。

  然而,大眾網記者在金溝子村安置樓中看到,每套安置房都進行了初裝修,鋪了地板,水電、煤氣等硬件設備均已齊全,門、太陽能也已安裝好,具備基本入住條件。

  陳衛生說,金溝子村安置樓使用統一的裝修標準:實木門(每個500元,含安裝費)、太陽能(1900元左右)、機頂盒、車庫電動門、水電氣暖等附屬設施等都由村集體出錢購買和安裝;寬帶、電視卡、天然氣等所有初裝和安裝費也由村集體負擔,以滿足村民上樓后的基本入住條件,但村集體沒有能力負責精裝修,更不負責為每家每戶的每套房子買床。

  陳元節的兒子陳海濤在此前接受大眾網記者采訪時說,搬進新房前,家里就比較窮,還欠了一屁股債,雖然分到了六套房子,但沒有能力買家具家電、進行精裝修。所以陳海濤打算著這樣分配自己的房子:留三套自己家五口人住,作為學區房出租兩套,每月可收房租1400元左右,出售一套,至少收入30萬元。用30萬元的一部分買輛車做出租生意,剩余的一部分用來精裝修房屋。(相關內容見《揭開平度“廢墟圖片”里的拆遷真相

  求證十六:陳寶成“被打流血圖”系遭路人毆打

陳寶成“被打流血圖”其實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與“抗拆”毫無關聯,毆打陳寶成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在案發后第二天就被抓獲,并被治安拘留15天。 

  今年1月30日,@記錄者陳寶成在微博上發布了一張自己被毆打的圖片,并說:我被襲了,在山東平度。”這張圖片沖擊力極強,被諸多媒體想當然的引用、轉載,并冠以“抗拆遇襲”的名號,造成了陳寶成“抗拆被打”的假象,但其實這次被打只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

  8月27日、28日,大眾網采訪了城關派出所以及平度市刑警大隊了解到,今年1月31日,陳寶成在廣州路實驗中學附近被四名路人毆打,四名犯罪嫌疑人在案發后第二天就全部落網,并被處以治安拘留15天。在被打后,@記錄者陳寶成首先將被打圖片發布到個人微博,聲稱“我被襲擊了,在山東平度”,然后才報警。此后,這張照片便成為陳寶成抗拆被毆打的“鐵證”。(相關報道見《揭開陳寶成兩幅“受難者”照片背后的隱秘真相) 

  求證十七:陳寶成“對抗挖掘機圖”實為阻擾廣州路施工

 

所謂“陳寶成對抗挖掘機圖片”,實為陳寶成無理阻撓廣州路施工,現場距陳寶成家近900米。 

  被廣泛轉載的另一張“經典”圖片的場景為:陳寶成手拿鐵鍬,站在一個巨大的挖掘機下。有網友發微博稱:“陳寶成是中國政法大學的畢業生,當了十年的記者……到最后他還是要拿著鐵鍬來面對挖掘機。法律書生靠血肉之軀來對抗挖掘機。”

  大眾網記者調查了解到,這張照片背后真相為:2013年4月6日上午8時,陳寶成帶領十幾位村民在村西口,手拿二齒釘耙、鐵锨等農具,阻擾正在施工的廣州路,而此路段距離陳寶成和其他拒拆戶家都有幾百米的距離,距陳寶成家近900米遠。

  城關街道辦事處人大主任竇在龍在接受大眾網記者采訪時說,包括陳寶成在內的拒拆戶和部分媒體,都沒有弄清這個問題。廣州路占用的是建設用地,無需征地。包括人民路在內,也屬建設用地,不需要農轉用,也不要辦理用地手續。廣州路原本就是一條建設用地主干道,這次是翻修,根本不需要征地,所以到省政府去查找不到征地記錄。而人民路通過金溝子村原址,占用的也是建設用地而不是農用地,也不需要農轉用、辦理建設用地手續,所以也查不到相關記錄。(相關報道見《揭開陳寶成兩幅“受難者”照片背后的隱秘真相

  求證十八:張老五面館毆斗與拆遷無關,雙方因拉面有味大打出手

@記者李繼遠發表微博,發布張老五面館毆斗事件的視頻及截圖,該事件就是一起治安案件,與拆遷無關。(來源于微博截圖)

平度市張老五面館8月4日打架事件中的被打得頭破血流者李國寧接受大眾網采訪。

平度市張老五面館8月4日打架事件的當事人林飛接受大眾網采訪。

 

關于李國寧和林飛打架事件的治安調解協議書。

 

李繼遠的微博截圖。(來源于微博截圖)

  8月24日,某報發表《陳寶成抗拆事件慢鏡頭》,將今年8月4日發生在東關村張老五拉面館的一起治安案件,說成是村民抗拆被打。大眾網記者經過現場調查求證,這起毆打事件與拆遷毫無關系,雙方已經調解完畢。

  8月26日、27日,大眾網記者在平度市常州路采訪了到了張老五面館斗毆案件的雙方當事人:被打的李國寧、打人的林飛,以及負責處理該案的城關派出所民警龍水好,證實這起被媒體渲染的惡性抗拆被打事件,其實是:林飛一方因為拉面有異味與店主張生民發生沖突,酒后路過此地不明情況的李國寧替張生民出頭,與林飛一方毆打起來。此事已經調解完畢,林飛賠償李國寧1500元,雙方互不追究。林飛也并非拆遷辦人員。(平度村民抗拆被打視頻圖文嚴重失實 系酒后打架》《本網呈現完整證據鏈:網傳抗訴被打失實確鑿》《到底是誰在謠翻平度

  求證十九:二次證實張老五面館斗毆與拆遷無關,呈現完整證據鏈

  在大眾網發布《平度村民抗拆被打視頻圖文嚴重失實 系酒后打架》報道后,8月28日 10:58,@記者李繼遠發布微博:今晨與張老五拉面館店主通話,對大眾網的報道進行了核實,下面是采訪錄音整理,錄音稍后放出。多位村民證實,8月4日,林飛以拉面有味為由故意生事,實則是希望張生民盡快搬走,以便拆遷。8月5日,拉面館被強拆,價值八千元的財務被砸在下面。8月4日,抗拆現場,居民曾放國歌抗議。李記者在發布了該文后,截至本文發稿時,其至今也沒有放出對張生民的采訪錄音。

  在@李繼遠這條微博發布之后,@艾特報等微博賬號開始不斷攻擊本網調查真實性,并由此得出“新陰謀論”、“設局說”,指責“平度強拆黑惡團伙為了在8月4日要強拆這個拉面館,以拉面有異味的借口來挑事,現場不只打了拉面館的老板,就連正在拉面館吃飯的無辜的同村村民李國寧也被打得頭破血流。8月5日沒有通知就突然把這家拉面館拆倒了,拉面館老板說財產都沒來得及拿出來。平度暴力強拆,罪惡滔天啊!”

  8月28日,大眾網繼續求證,先后采訪了店主張生民、張老五拉面館的房東苗祖旺,張生民對“打人的林飛是拆遷辦人員”并不確定,而房東苗祖望說早在十多天前就已經通知張生民搬遷,但張生民卻以各種理由遲遲不肯搬走。由于店里的空調、暖氣以及裝修都是苗祖望購置并花費的,在拆遷前他去店里搬空調,卻遭到了兩個“小痞子”阻擾,導致空調沒有搬出來,拆遷時砸在了里面。

  包括張生民、林飛以及面館斗毆事件的處理民警李作軍都說,毆斗時現場確有不少圍觀群眾,大約四五十人,但是沒有任何人抗議,更沒有播放國歌,此事就是普通的治安案件,跟拆遷毫無關聯。

  大眾網同時也對新浪認證的“華夏時報駐山東站記者李繼遠”的身份進行了查證。山東省新聞出版局報刊管理處有關人員證實,華夏時報駐山東記者站早在六七年前就已經撤銷,如果有人仍然打著華夏時報駐山東站記者的旗號在山東省內進行采訪活動,就屬嚴重違規行為,如果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相關報道見《本網呈現完整證據鏈:網傳抗訴被打失實確鑿》《華夏時報沒有山東站 所謂駐站記者涉嫌嚴重違規

 

華夏時報的記者站分分布 

 

記者李繼遠的新浪實名認證微博 

  求證二十:陳寶成家停水停電真相:急雨大風致平度大面積停電

  8月18日晚20:59,@臺北縣令在其微博上寫到:“陳寶成媽媽說,已經停水近30個小時,接下來還會停電。如果沒有水電她寧愿自殺來喚醒強拆。”

  8月19日7:37,大眾網總編輯朱德泉在個人微博回復了@臺北縣令:你好,在外地出差,晚11點多看到,忙電記者調查,初步查明,平度前天晚急雨、雷電,有電路跳閘。昨夜去看,陳宅有燈火。為保這幾戶水電,村里專設管道,購泵,費用均村負擔。此前水泵故障后陳母直接找村專人即修。此次直接上網。稍后有詳報。請關注。

  8月19日12:00,大眾網官方微博發布了對此事的調查報道。大眾網采訪了城北供電所金溝子村農電工李賓,他說,包括陳寶成家在內的拒拆戶家幾乎都鋪設了細軟水管通向菜地,即使平時生活不用水,他們的水龍頭也是開著的,大量的水不停地流向菜地,再耐用的水泵也經不起不停地折騰。據連夜趕到陳寶成家檢查的水井管理員陳雷民說,陳寶成家的水泵由于24小時高速運轉出現故障,但是當晚無法修理,他便于第二天早上7點幫陳家更換了水泵。

  陳衛生告訴大眾網記者,兩年來,村里拒拆戶的水電都是免費、檢修更換水泵也是免費,僅電費一項,每年村里就要投入三萬多元。至于停電問題,陳衛生說,前天平度下急雨、有雷電,致電路跳閘、全市停電多個小時。該消息也得到了多名平度網友的印證。其中@幸福藍海888微博留言:“這是真相,全市停電。當晚在城西部吃飯,全市停電。我家住在東部,東部小區停電二三個小時。” (相關內容見《陳寶成家停水停電真相:急雨大風致平度大面積停電

 

2013年7月,包括陳寶成在內的4個拒拆戶所用的水泵產生的電費,超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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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平時不用水,陳寶成等拒拆戶也開著水龍頭,用水澆菜地。24小時不停排水,致使水泵持續運轉而受損。 

  四、理性發聲,呼吁回歸“依法辦案”

  名家、大V力挺事實,草根、博主冷靜觀察

  8月19日,“平度非法拘禁案”大眾網三名調查記者做客人民網,講述了整個采訪過程,通過從金溝子村的實地采訪,證實陳寶成所謂“暴力拆遷”失實;從出警記錄,證明所謂警方不處置完全失實;從陳寶成代理律師未親自去過現場來看,證明很多言論是其主觀臆斷;至于急雨雷電致平度大面積停電,并非陳寶成一家等,一一批駁了前期的謠言。經過對陳寶成涉嫌非法拘禁案疑點的逐一求證,網絡聲音趨于理性,越來越多的媒體、大V、草根網民開始理性發聲。

  8月14日,新華網刊發報道《山東平度拆遷風波調查:維權還是違法?》客觀展示平度拆遷過程。司馬南、司馬平邦、點子正、周小平、方舟子等社會公知紛紛通過微博發表觀點,指出法學公知欺騙公眾,質疑律師團是否在依法行使權利。司馬南在實名認證的微博說:“都說事實勝于雄辯。但是一段時間以來,在于建嶸、賀衛方等公知大V的引領和以南方都市報為代表的南方系的鼓噪之下,竟時時掀起黑浪混淆黑白。應該高度評價大眾網在這個時候站出來直面發聲。”

  王志安發表博文《“陳寶成事件”背后的大歷史》,將平度金溝子村拆遷事件置于中國征地拆遷政策試點的歷史大背景下,表明金溝子村以村委會為拆遷主體,在征地拆遷政策試點中具有正當合法性。梅新育就征地拆遷補償發布系列評論,論證征地拆遷補償過高的危害。

  8月15日,17日,@張鶴慈發布了《和陳寶成的律師李會清較較真》,指出了其辯護的自相矛盾。8月16日,網友“荒原”在新浪博客發布文章《郭曉剛,你還好嗎?》,以《刑訴法》《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以及《憲法》,批駁陳寶成一方律師們的“警方設局論”。8月17日,網友“幸福藍海”在新浪博客發表文章《作為一個平度當地人對陳寶成事件觀察》,對網絡謠傳的貪官碑、拆遷之源、陳寶成成長經歷等進行了披露。在天涯等社區,一些網絡公知以及平度律師團的部分舉止,成為網友們批駁,甚至是嘲笑的對象。

  8月17日,大眾網總編輯朱德泉在其實名認證微博開通“聽濤閣”欄目,歡迎各界網友、大V就平度非法拘禁案發表觀點,截至9月6日,已收到324條參與評論和留言。在第9期“房屋征收制度變革不能停滯”中,網友“笑游蒼海”連續發布7條評論參與討論,其中的第6條說:“世上絕大部分誤會都是因信息不對稱產生的,就象上述王才亮的論文,只看到了事物的一面,其實還有更多方面需要研究。蒼海建議律師們,冷靜一下,不先入為主,先深入了解一下當地的村情、社情(過去和現實),不妨也聽聽當地百姓的觀點,最后再作決定。別喊情緒化口號,讓寶成一家理性處理好此事。”

  8月28日,正義網政法網絡輿情發布《記者陳寶成被拘事件輿情報告》,在“大眾網為公權力做辯解引關注”的小標題中,列舉了大眾網的諸多求證,并稱:與以往官民對抗的公共事件中事發地官方通稿不同,此事件中,大眾網始終沖鋒在第一線。如果說網友開始還在諷刺大眾網為平度官方代言簡直“狗腿”的話,那么隨著事件的進展,大眾網對輿論質疑事無巨細的回應以及時時刻刻對事件何以至此的反思已經令人敬佩。

  8月30日,人民網發布《山東平度拆遷事件輿情分析》,文章結尾稱:事件持續到8月28日,輿論在繼續關注陳寶成案后期出現了“拒拆令”的輿論轉折以及“抗拆被打”的輿論事件,大眾網繼續深度報道與探究真相,播發新聞稿件《本網呈現完整證據鏈:網傳“抗拆被打”失實確鑿》,配發評論《到底是誰在“謠翻平度”》,從事實層面上對該事件后期產生的謠言細節抽絲剝繭。可以預見,該事件在打擊網絡謠言的總體輿論下正走在“證據公開、遵循法治”的理性道路上。

  五、不是尾聲:期待司法公正決判

  金溝子村拒拆陳家,“死磕派”律師陸續撤離

  8月26日,金溝子村村民委員會正式向陳寶成家下發“不拆通知書”,“通知書”全文如下:

  村民陳淑訓(陳寶成之父):

  我村的搬遷改造已近尾聲,你戶房屋154號,房產面積90.89平方米、宅基地面積245.85平方米,本該按村民大會的決定依法收回并給予補償,但你戶始終堅持超標準補償,這是我村難以接受的。經村兩委研究,黨員、村民代表大會表決決定不再對你戶154號房屋和宅基地進行改造。你戶可以繼續居住,水、電費自付。

  平度東閣街道辦事處金溝子村村民委員會

  實際上,這一消息,早在7月17日,大眾網獨立調查《網曝平度“暴力拆遷”失實:個別戶要價遠超標準》中即報道過:對于極個別實在無法做通工作的拒拆戶,堅決不動其宅基地,寧愿提高建設成本,繞開他們的宅基地也要搞發展。

  盡管如此,消息一出,平度律師團歡呼雀躍,陳寶成“抗拆成功”了。

  8月26日21:47,@遲夙生律師發布微博說:@記錄者陳寶成和他的父親陳淑訓沒有白白努力,他們保住了他們家的祖屋。祖屋無價,那里記錄著祖先對他們的教悔,留有成長的印跡,中國的紅磨房能從這里誕生嗎?(此時,@遲夙生律師手機微博的顯示地址已是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

  8月27日,@浦翠蘭律師說:金溝子不拆陳寶成家了,值得歡迎,陳家超生個血性兒子,他真能保住家園。

  同日,@袁裕來說,陳寶成為抵制強拆,整整抗爭了7年,勝利也來之不易。

  ……

  9月6日,本文截稿時,由@王甫律師定期發布的“平度律師團簡報”依然停止在第5期(8月25日至8月30日)。

  9月6日,平度的馬路上,已經少了許多“死磕派”律師的身影;在律師們的自媒體上,“寶成”二字日漸淡去;相反,在此之前,不斷有代理律師爆料:我被當事人解聘。

  9月6日,金溝子村的舊址上,陳家的老宅依然矗立著。

  9月6日,金溝子村的新村里,人們正在休閑廣場上享受著秋高氣爽,這里距離村里的老宅不到1公里。

  9月6日,距離陳寶成30天的刑事拘留最后期限還剩4天……

  正像大眾網多次表明的那樣,讓政府的歸政府、村委的歸村委,警方的歸警方、司法的歸司法,輿論的歸輿論。

  縱觀從8月9日至今,陳寶成事件在歷時近一個月的時間里,微博、博客、門戶網站以及報紙等媒體交互傳播下,不斷發酵、蔓延、擴大,一度造成的輿情之亂,何也?

  正如本網官方微博在“敢當微評”中所說的那樣:“感覺派律師信口說,南北記者隨手寫,到了報上成真事,氣得公眾火沖天。基于‘貌似真相’的報道又引發各法律專家放炮。本網,在現場,真調查的,用證據說話,雖遇水軍滔滔,不信真相喚不回!”

  是的 ,不信真相喚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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