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亮出西方現代民主已是落日余暉,并受到中國人民民主專政制度的嚴重挑戰時,西方資產階級民主傳教士、中國資產階級民主斗士必然義憤填膺、怒不可遏地問道:中國實行過西方民主嗎?中國民主不是在臺灣嗎?中國共產黨不是一黨專制嗎?
可愛的先生們,你們雖然義憤填膺、怒不可遏,喪失了理性,但是你們確實問對了,然而只問對了一半:中國是有過西方式民主的,但實行的是最黑暗的民主。
中國人是善于學習先進的東西,并敢于運用先進的東西的,尤其是善于學習西方先進的東西、敢于運用西方先進的東西的。毛澤東在他的名著《論人民民主專政》里,曾這樣描述過先進的中國人是怎樣經過千辛萬苦,向西方國家尋找真理的:“洪秀全、康有為、嚴復和孫中山,代表了在中國共產黨出世前向西方西方尋找真理的一派人物。那時,求進步的中國人,只要是西方的新道理,什么書也看。向日本、英國、美國、法國、德國派遣留學生之多,達到了驚人的程度。國內廢科舉、興學校,好像雨后春筍,努力學習西方......學了這些新學的人們,在很長的時期內產生了一種信心,認為這些很可以救中國......要救國,只有維新,要維新,只有學外國。那時的外國只有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是進步的,它們成功地建設了資產階級的現代國家”。(《毛澤東選集》合訂本 第1358-1359頁)
毛澤東的描述是斬釘截鐵、無可辯駁的事實。因為毛澤東自己就主張過湖南獨立,主張將孫中山請回來當中華民國的總統、梁啟超當中華民國的總理呢!因為1840年以來到1910年代的歷史本來就是學習西方、復制和移植西方“科學和民主”的歷史呢!
孫中山先生是領導中國民主革命最偉大的人物,“他全心全意地為了改造中國而耗費了畢生的精力,真是鞠躬盡瘁,死而后已。”他“領導人民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國”,建立了不可磨滅的豐功偉績。(毛澤東:《紀念孫中山先生》)可是,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只是推翻了帝制,只是讓那些野心家今后再想做皇帝就再也做不成了。不料推翻了一個全國性的皇帝,卻產生了林林總總、大小無數的“土皇帝”——封建軍閥;向西方學習的“憲政民主”成果——君主立憲制、復辟帝制、議會制、多黨制、總統制等政制成為封建皇帝和封建軍閥們謀取自身利益、維護自身統治的工具,結果弄得民不聊生、群盜蜂起,國家一盤散沙、四分五裂。曾經主持起草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和《五五憲草》,并幻想經過“軍政、訓政、憲政”實現“憲政民主”的孫中山不得不再次揭竿而起,實行“二次革命”;不得不改組國民黨,實行國共合作,把舊三民主義發展為新三民主義。然而,“孫中山死了,蔣介石起來。在二十二年的長時間內,蔣介石把中國拖到了絕境”。(《毛澤東選集》 合訂本 第1360頁)“就是這樣,西方資產階級的文明,資產階級的民主主義,資產階級共和國的方案,在中國人民的心目中,一齊破了產”。(同上)就是這樣,“君主立憲制、復辟帝制、議會制、多黨制、總統制都想過了、試過了,結果都行不通。最后,中國選擇了社會主義道路”。(《習近平在布魯日歐洲學院的演講》)因此,資產階級民主之所以在中國破產,是因為帝國主義“老是侵略”和欺負中國這個學生的結果,是中國的袁世凱、段祺瑞、孫傳芳、張作霖、蔣介石們不準“中國民主”的結果,是歷史潮流選擇了“人民民主”的結果,是西方“憲政民主”在中國“都行不通”的結果??蓯鄣南壬鷤?,如果認為中國沒有過西方式的民主,那是你們對中國近現代史的無知;如果認為西方民主在中國曾經“紅腫之處、艷若桃花”,那是你們的性癖而與民主風馬牛不相及;如果認為當今中國必須延續中華帝國、中華民國的所謂“憲政民主”,回到”漫長的19世紀“,那是你們開歷史的倒車!
可愛的先生們,你們雖然義憤填膺、怒不可遏,喪失了理性,但是,你們確實問對了,然而只對了一點點:西方民主在中國臺灣,人民民主在中國大陸。
的確,隨著中國臺灣蔣氏父子到天國去再造他們的獨裁政權,臺灣的一個獨裁時代結束了,臺灣的一個所謂“民主化”時代開始并形成了。一時間,臺灣成了西方民主復制和移植的樣板;一時間,臺灣成了復興中國民主的基地;一時間,中國大陸人民民主步步退卻、節節敗退。但是,就是這個民主樣板,一開始背后就站著一個“太上皇”而西方民主認為“不自由、毋寧死”的;一開始就撕裂國家認同而國家認同被認為是西方民主實施的前提的;一開始就導致著經濟停滯而西方民主被認為是經濟發展的發動機的;一開始就分裂著臺灣社會而西方民主被認為是社會共識的最大公約數的;一開始就成為貪腐的民主而西方民主被認為是貪腐的最佳“防火墻”的,以至李登輝依靠陳水扁的赦免而躲過逃獄之災,陳水扁剛出“金鑾殿”就被鎖上枷檻。而目前在臺灣愈演愈烈的占領“立法院”運動,讓右派網站《鳳凰網》都看不下去了,以至其刊文說“占領‘立法院’本身就是非法行為,占領‘行政院’同樣是非法行為。學生只是代表了自己的意見,卻聲稱代表臺灣人民意見;本來是少數人的要求,卻非得要求大多數人同意,要求‘政府’同意,要求‘立法院’同意,這不是鬧劇是什么?”(鳳凰網:《民主不是少數人“劫持”多數人》)
其實,不看內容看形式,不看本質看現象,我倒覺得臺灣的街頭民主、占領“立法院”運動倒是承繼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開展的蔣管區反獨裁斗爭的民主傳統,尤其是承繼了文革時期“群眾專政”的大民主傳統,后者曾深深地影響了法國的“五月革命”、美國的反種族歧視運動,甚至深刻地影響了西方一代著名的思想家和知識分子。然而在語境下,中國的文革成了“浩劫”、“災難”,而臺灣的街頭政治和占領“立法院”運動卻成了民主。因此,“中國民主在臺灣”早就有了它的“真釋”,即臺灣那種西方式的民主只能復制和移植于臺灣那種被日本長期占領過因而帶有某種“皇民”心理和文化,又在某國長期卵翼下因而有“盡干爸”、“旁大款”心理和文化的社會;因此,臺灣社會是有民主的,這個民主是“試圖模仿西方政治民主的形式,結果是畫虎不成反類犬”的糟糕民主;因此,從臺灣民主學中共反獨裁的民主運動、從西方和臺灣學文革“群眾專政”的大民主運動的“形式”和“現象”來看,反證了中國大陸是有民主的,而且是新型的遠遠高于西方民主的社會主義人民民主的??蓯鄣南壬鷤儯鎸@一現實,西方民主難道還具有民主的獨占權、解釋權嗎?臺灣民主難道不是“南橘北枳”的西式民主嗎?中國社會主義人民民主不是實際存在嗎?
可愛的先生們,你們雖然義憤填膺、怒不可遏,喪失了理性,但是,你們確實問對了,然而只對了一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無產階級領導的(經過共產黨)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這個國家對人民是實行民主的,對人民的敵人確實是實行獨裁即專政的。
中國社會主義民主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國體里。
早在1940年,毛澤東在他的名著《新民主主義論》中,就對“國體”和“政體”的問題作了獨特而又深刻的闡述。毛澤東認為;“這個國體問題,從前清末年起,鬧了幾十年還沒有鬧清楚。其實,它只是指的一個問題,就是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資產階級總是隱瞞這種階級地位,而用“國民”的名詞達到其一階級專政的實際。”“至于還有所謂‘政體’問題,那是指的政權構成的形式問題,指的一定的社會階級取何種形式去組織那反對敵人保護自己的政權機關。沒有適當形式的政權機關,就不能代表國家”。(《毛澤東選集》 合訂本 第637-638頁)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體——是無產階級領導的(經過共產黨)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
1、人民民主專政是社會主義的國家形態。毛澤東明確指出,“我們的國家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的國家”。(《毛澤東選集》 第五卷 第366頁)這個人民民主專政 或曰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概括起來就是對人民的敵人實行專政,對人民自己實行民主的國家。那么,什么是人民的敵人,什么是人民呢?毛澤東認為,“人民”和“敵人”是一個歷史的、 動態的政治概念。在社會主義時期,“工人、農民、城市小資產階級分子、愛國的知識分子、愛國的資本家和其他愛國的人士,這些人占全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這些人,在我們人民民 主專政下面,都屬于人民范圍”。(《在七千人大會上的講話》)
2、人民民主專政就是社會主義民主。“這就表明,在人民內部實行民主制度,而由工人階級團結全體有公民權的人民,首先是農民向著反動階級、反動派和反抗社會主義建設的分子實行專政 ”。(同上)
3、人民民主專政就是對人民的敵人實行專政。“人民民主專政要壓迫的是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壞分子和反共的右派分子,他們代表的階級是地主階級和反動的資產階級。這些階級和壞 人,大約占全人口的百分之四、五。這些人是我們要強迫改造的。他們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對象”。(同上)
4、人民民主專政就是要堅持和加強共產黨的領導。“作為無產階級先鋒隊的共產黨必須同無產階級專政一起存在。共產黨是無產階級的最高形式,無產階級的領導作用,就是通過共產黨的領 導來實現的”。(《 ** 蘇共中央的公開信》)
5、人民民主專政就是要堅持和加強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指導。“我們的革命和建設的勝利都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勝利,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和中國革命的實踐密切地聯系起來,這是 我們黨的一貫的思想原則”。(《八大開幕詞》)
6、人民民主專政就是要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我國現在的社會制度比較舊時代的社會制度要優勝得多。”“事實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促進了我國 生產力的突飛猛進的發展,這一點,甚至連國外的敵人也不能不承認了”。(《毛澤東選集》 第五卷 第373-374頁)
根據毛澤東的闡述和中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所取得的經驗,1954年《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1975年《憲法》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中國共產黨是全中國人民的領導核心。工人階級經過自己的先鋒隊中國共產黨實現對國家的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以工農兵代表為主體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1982年《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因此,以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為主體的中國人民不僅了“根本大法”中,而且在國家實際生活中都處于崇高的“主人翁”地位,體現了社會主義人民民主的性質。
中國社會主義民主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基本政治制度——政體里。
中國的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是關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和政治協商制 度以及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三位一體”的基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社會主義最基本的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民主專政或曰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組織形式。關于新中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毛澤東早在《新民主主義論》中就明確指出,(新中國)的政權將采取人民代表大會 制的組織形式。實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革命的創造,更是毛澤東的科學概括和總結。毛澤東在總結這一創造時,稱它“是一項極可寶貴的經驗”,他認為,“只有基于 真正廣大群眾的意志建立起來的人民代表會議,才是真正的人民代表會議……這樣的人民代表會議一經建立,就應當成為當地的人們的權力機關,一切應有的權力必須歸于代表會議及其選出 的政府委員會”。(《毛澤東選集》第四卷 第1308頁)隨著中國革命的勝利,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成為人民民主專政或曰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組織形式。起著臨時憲法作用的《共同綱領》明確 規定,“在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前,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一九五四年《憲法》明確規定,“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一九七五年《憲法》更是彰顯了中國政體的內涵,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以工農兵代表為主 體的各級人民代表會議。”“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其它國家機關,一律實行民主集中制”。“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民主協商選舉產生”。1982年《憲法》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這樣,以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為主體的人民民主權利就有了具體的實現路徑,從法律上保障了人民的基本的民主權利。
2、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國社會主義的一項基本制度
毛澤東告誡我們,“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中國共產黨對中國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全國人民的領導,不是自封的 ,而是由中國共產黨的宇宙觀、階級基礎、歷史貢獻、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決定的。中國共產黨的歷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已經證明,“如果沒有這樣一個核心,社會主義事業就不能勝利”。
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核心力量,而不是全部力量。中國共產黨在中國革命、中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過程中,形成了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并 成為中國社會主義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這是“我國政治制度中的一個特點和優點”。(《鄧小平文選》第二卷 第205頁)毛澤東對中國這一基本政治制度不僅有首創之功,而且有奠基之勞 。早在民主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就和各民主黨派形成了一種患難與共、風雨同舟的合作關系。1949年1月,各民主黨派領導人和著名民主人士55人發表《對時局的意見》,表示“愿在中共領 導下,獻其綿薄,共策進行”。中共和毛澤東對各民主黨派的態度十分贊賞。自此,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格局得以形成。1949年9月,中共領導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召開。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的有關規定,表明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基本政治制度得以正式確立。1956年,隨著社會主義改 造的基本完成,我國多黨合作的政治基礎由《共同綱領》規定的新民主主義變成社會主義。毛澤東及時提出了中共與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并從加強監督、發揚社會主義 民主出發,提出了“兩個萬歲”的思想,一個是“共產黨萬歲”,一個是“民主黨派萬歲”,從而為中共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奠定了理論和政策基礎。即使是在文化革命期間,各 民主黨派也并沒有被強行解散,而且即使是被一些勢力指斥為極左的1975年《憲法》仍然規定了“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特邀若干愛國人士參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可見毛澤東創立的中共領 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中國社會主義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一脈相承、一以貫之的,只不過不同的時期有著不同的表現和不同的內容罷了。
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社會主義的又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區域自治的理論是中國共產黨和毛澤東在長期的革命實踐中經過探索逐步確立起來的。1922年,中共二大提出在蒙古、西藏和新疆三部實行自治的設想。1938年,毛澤東在中共六屆 六中全會上明確提出了民族區域自治的主張,指出應當“允許蒙、回、藏、苗、瑤、彝、番各民族與漢族有平等的權利,在共同抗日原則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務之權,同時與漢族聯合組 成統一的國家”。1945年,毛澤東在中共七大政治報告中明確指出要“允許各少數民族有民族自治的權利”,并將此作為黨的具體綱領的內容之一。1947年5月,在我黨的領導下,內蒙古自治 區成立。它的成立及日后的成就,為中共最終確立民族區域自治政策提供了成功的范例。1949年9月,《共同綱領》明確宣布:“各民族一律平等,實行團結互助”,“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 ,應實行民族的區域自治”。這樣就以法律的形式,使民族區域自治成為中國社會主義的一項基本的政治制度。這是毛澤東根據馬克思主義民族自治基本原理,結合中國是多民族的統一國家 的歷史和現狀而制定的政策和選擇的制度,也是到目前為止最適合中國民族實際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中國社會主義民主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基本經濟制度里。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在1975年《憲法》里是這樣表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產資料所有制在現階段主要有兩種: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和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國家允許非農業的個體勞動者在城鎮街道組織、農村人民公社的生產隊統一安排下,從事在法律許可范圍內的,不剝削他人的個體勞動。同時,要引導他們逐步走上社會主義集體化的道 路。
國營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領導力量。
農村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組織。
現階段農村人民公社的集體所有制經濟,一般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即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的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三級所有。
在保證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的發展和占絕對優勢的條件下,人民公社社員可以經營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業,牧區社員可以有少量的自留畜。
在1982年的《憲法》里,是這樣表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參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經營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業和飼養自留畜。
城鎮中的手工業、工業、建筑業、運輸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的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
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涂除外。
國家保障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珍貴的動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自然資源。
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
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國家通過提高勞動者的積極性和技術水平,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完善經濟管理體制和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實行各種形式的社會主義責任制,改進勞動組織,以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發展社會生產力。
國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國家合理安排積累和消費,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
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
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國家加強經濟立法,完善宏觀調控。
國家依法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國有企業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主經營。
國有企業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集體經濟組織在遵守有關法律的前提下,有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
集體經濟組織實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規定選舉和罷免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允許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投資,同中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進行各種形式的經濟合作。
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經濟組織以及中外合資經營的企業,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它們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
社會主義民主體現在中國社會主義的基本人權制度里。
這里講的人權,不是西方所講的抽象的人權,而是講的是人民當家做主的權利;這里講的基本人權制度,也不是西方所講的基本人權制度,而是講的是確立和保障中國人民當家做主的基本 制度。廣義地看,中國社會主義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都是確立和保障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但在這里是狹義地看的,即毛澤東確立的中國社會主義基本人權制度是關于“人民政府愛人民, 人民干部為人民,人民政府人民愛,人民群眾享受最廣泛民主權利”的基本制度。
1、人民政府愛人民。 那首唱出新中國、唱紅新中國的《解放區的天》形象的道出了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魚水關系,也形象地說明了毛澤東的這個理論:“解放區的天是明朗的天,解 放區的人民好喜歡,人民政府愛人民呀,共產黨的恩情說不完……”豈止是解放區的天是明朗的天,毛澤東時代中國的天都是明朗的天,中國人民都好喜歡,人民政府愛人民,共產黨的恩情 說不完……人民群眾為什么發自內心地熱愛黨和政府?這是因為毛澤東不僅在理論上闡述清楚了黨和政府的地位和作用,而且從制度上確保了黨和政府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 。
2、人民干部為人民。若問自從盤古開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什么時代官吏最清廉、作風最純正、工作最勤奮?必然絕大多數人的答案是毛澤東時代!毛澤東時代的官吏為什么真正成 了人民的勤務員?因為毛澤東的基本人權制度就是制約官吏的制度,毛澤東的基本人權制度理論就是制約官吏的制度理論。
——堅持不懈地加強對各級干部的教育,讓干部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毛澤東始終強調,我們的干部不論職務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務員,必須牢記黨的宗旨,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 從而從思想上樹立起了為人民服務而不是為自己或小集團服務的公天下意識。
——矢志不渝地將各級干部置于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讓干部陽光行政成為自覺。毛澤東實行了嚴格的民主集中制,使各級黨委和國家機關形成了嚴密的監督機制;毛澤東制定了嚴格的 干部聯系群眾包括干部參加勞動的制度,讓干部飲水思源、不忘根本;毛澤東賦予了人民群眾監督干部的權力,讓干部不能亂說亂來。
——嚴肅認真地 將各級干部置于黨的紀律約束之下,讓干部時刻感受到達摩克斯劍的厲害。毛澤東強調,治國就是治吏,如果一個個寡廉鮮恥,就會國將不國,必須從嚴治吏。
3、人民群眾享受最廣泛的民主權利。社會主義制度就是人民大眾當家作主的制度。人民的政府、人民的勤務員是為了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毛澤東的基本人權制度還是讓人民大眾當家作 主的制度。這個制度賦予人民監督政府的權力。毛澤東強調,只有人人起來監督政府,才不會人亡政息,因此人人都有監督政府的權利。賦予人民監督官吏的全力。毛澤東強調將干部置于群眾的監督之下,并讓群眾有監督干部的全力。賦予人民大眾最真實、最廣泛的民主權利。毛澤東強調,勞動者必須有管理國家、管理軍隊、管理學校、管理企業的權利。這些權利落實得怎么樣?可以從極左的1975年《憲法》中看出一個側面:
第十三條 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是人民群眾創造的社會主義革命的新形式。國家保障人民群眾運用這種形式,造成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 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以利于鞏固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的領導,鞏固無產階級專政。
第二十七條 年滿十八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除外。
公民有勞動的權利,有受教育的權利。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時候,有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公民對于任何違法失職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向各級國家機關提出書面控告或者口頭控告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刁難、阻礙和打擊報復。
婦女在各方面享有與男子同等的權利。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國家保護國外華僑的正當權利和利益。
第二十八條 公民有言論、通信、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罷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宣傳無神論的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法院決定或者公安機關批準,不受 逮捕 。
中國社會主義民主已經實行了六十多年了,盡管中國社會主義民主從程序到實質、從形式到內容、從理論到實踐等等方面都還很不完善和有著諸多的缺陷,尤其是在實踐中出現了諸多的曲折和反復,乃至遺憾和“恐怖”,但我們還是可以自豪地說:社會主義人民民主是人類出現的新型的、最廣泛、最高類型的民主,中國人民應該以生活在這樣的民主體制中感到榮耀,那種“回到漫長的19世紀”的夢囈,不僅違反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也直接違背著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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