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知后覺者中的先醒者
——評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從前人類時代到法國大革命》
2012年10月,因《歷史的終結與末人》(以下簡稱《終結》)而名揚國際學界的日裔美國學者福山的新著《政治秩序的起源——從前人類時代到法國大革命》(以下簡稱《起源》)推出中文版。福山本人也飛到北京為其新書做宣傳。盡管出版者和銷售者用“巨著”這樣的詞來描繪該書,但該書在中國知識界并沒有引發熱烈的反響。
這一結果絕非偶然。《起源》提出的核心命題——良好的政治秩序由國家、法治以及負責任政府三要素構成——在西方知識界也許有一定先進性,但對中國知識界來說,卻絕非什么了不起的洞見。這位在冷戰走向終結之際因“歷史終結論”而成名的學者,只是從西方世界流行一時的盲目樂觀中較早醒悟過來,醒得比多數人更早一些而已,可謂“后知后覺者中的先醒者”。
一、從《終結》到《起源》
福山在西方世界曾經是一位“先知先覺者”。1989年,正值蘇東陣營岌岌可危,福山在當年夏季號《國家利益》(The National Interest)刊物上發表了一篇名為“歷史的終結?”的文章,論證人類歷史結束于自由民主,此后不會有新的替代可能性。此時哪怕是在西方國家的情報界,也很少有人能想到整個蘇東陣營會在短短幾年內全面崩潰。福山的預言似乎很快應驗,西方世界沉浸在巨大的喜悅之中。1992年,福山又將此文擴充為《歷史的終結與末人》(The End of History and the Last Man)一書,預言書變成辦喜事的禮花,一時洛陽紙貴。
然而,如果換一個參照系,福山的“先知先覺”又存在著巨大的盲點。1991年,時任耶魯大學政治學系助理教授的王紹光發表了一篇題為“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民主國家:兼論‘政體形式’與‘國家能力’的區別”的論文,以尖銳的方式提出了“國家能力”問題。在王紹光看來,沒有強大的國家能力作為支撐的民主社會并不是可欲的。威權政府的國家能力未必強,民主政府的國家能力也未必弱,需要的是民主與強國家能力的某種結合。此時的王紹光尚未對“轉型”的政體目標提出質疑。但在接下來的一些年里,王紹光不僅在“國家能力”研究上走得越來越深,甚至也對“轉型”的政體目標本身發生了質疑,認為完全可以在現有的西方自由民主模式之外探索新的民主模式。王紹光在這兩個方向上的探索,都對中國政治學研究產生了顯著的影響。
推動王紹光思考的是兩方面的經驗:一方面,是中國1980年代改革開放的經驗,這場改革一開始采取中央向地方分權的方式,以調動地方積極性,但到了1980年代后期,已出現了中央財政拮據因而難以號令地方的局面。《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民主國家》一文的背景就是關于中國中央政府財政汲取能力是否岌岌可危的辯論;另一方面,是蘇聯解體之后的經歷。蘇聯解體并不僅僅是政體的轉換,同時更伴隨著國家能力的大幅度弱化,但在大部分原成員國,尤其是俄羅斯,“轉型”之后并沒有出現大繁榮,反而出現了經濟蕭條、民生凋敝、社會混亂、腐敗盛行的局面。同時代的一些西方學者盡管沒有看到中國1980年代的探索,但對俄羅斯的轉型經驗產生了深刻印象。如史蒂芬·霍爾姆斯(Stephen Holmes)與凱斯·R.桑斯坦(Cass R. Sunstein)這兩位美國學者于1999年出版了The Cost of Rights:Why Liberty Depends on Taxes (《權利的代價:為什么自由依賴于稅》)一書,質疑對“消極自由”與“積極自由”的經典區分,認為所有自由的保護其實都依賴于國家的稅收。由此看來,在對“國家”的研究上,1990年代的福山不僅遠落后于王紹光,甚至也落后于史蒂芬·霍爾姆斯與凱斯·R. 桑斯坦這樣的西方 “先知先覺者”。
但福山是一個具有較強反思能力的學者。在長期政策咨詢實踐中,他接觸到了許多“失敗國家”的例子,而9·11襲擊背后的恐怖主義根源更引發了他的思考。在出版于2004年的State-Building: Governance and World Order in the 21st century (《國家構建:21世紀的治理與世界秩序》)一書中,他將國家作為自己的直接研究對象,區分“國家活動的范圍”與“國家權力的強度”,并批評在這兩個維度之間的混淆。與王紹光相比,這樣的區分是“后知后覺”的,但對福山來說,卻是其思想創造活動中邁出的重大一步,并且為其寫作《起源》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二、《起源》的雄心與成就
《起源》的基本觀點是,良好的治理需要三個因素的結合:國家、法治及負責任政府(民主是問責方式之一,即政府對大多數人負責;但一個貴族或寡頭政府也可能存在問責)。《起源》的努力方向是追溯這三個要素的歷史起源及其在世界不同地區的組合。比如在討論國家時,福山將中國作為國家建構的經典例子,認為中國國家的發育遠早于西方國家。而在討論法治與負責任政府時,福山主要以歐洲為例子。伊斯蘭世界、印度與日本在福山的體系中也有自己的相應位置。
《起源》的雄心是建構一個關于“政治發展”的理論體系。該書文風明白曉暢,可讀性強。作者雖然不是專業的歷史學家,但用一個新的理論體系對許多常見史料進行重新解釋,當能讓世界史研究者們從中獲取許多新的啟發。
然而,作者建構的這個理論體系,從很多方面來看,卻給人以某種“急就章”的感覺,對之前的學術研究成果缺乏較為系統的吸收和批判。試舉一例:
“統一中國的秦朝做出雄心勃勃的努力,想把中國社會重新整頓為一種原始極權主義國家。這個工程最終失敗了,因為國家沒有工具或技術來實現這個野心。它沒有激勵人心的意識形態來為自己辯解,也沒有組織一個黨派來實現它的愿望,憑借當時的通信技術還無法深入中國社會。它的權力所到之處,它的專制是如此暴虐,以致激起了導致自己迅速滅亡的農民起義…… 后世的中國政府學會收斂雄心,學會與現有的社會力量并存不悖。在這一方面,它們是專制的,但不是極權的。”(頁145)
這段論述是比較笨拙的。福山以所謂“現代極權政體”為參照,審視了秦朝的脆弱之處,但這只是描述了現象,并沒有對這些現象進行較為精細的理論解釋。引文中所提到的國家的“工具”或“技術”,其實在邁克爾·曼(Michael Mann)發表于1984年的論文“The Autonomous Power of the State: its Origins, Mechanisms, and Results”(《國家的自主性權力:其起源、機制與結果》)中就已有相當系統的理論化。邁克爾•曼對“專制性權力”(despotic power)與“基礎性權力”(infrastructural power)作出區分,前者指的是國家精英可以在不必與社會各集團進行例行化、制度化討價還價的前提下自行行動的范圍(range),是“強加于社會的權力”(power over society)。后者指的是國家事實上滲透社會,在其領土范圍內有效貫徹其政治決策的能力,即通過社會獲得的權力(power through society)。用這一對概念來分析,秦朝無疑具有強大的“專制能力”,但卻缺乏足夠的“基礎性權力”作為支撐,盡管秦朝的統一文字、統一度量衡等努力標志著國家“基礎性權力”某些方面的驚人飛躍。
由于缺乏充分的理論工具,福山的研究只能描述作為制度的“國家”的興起,而無法為分析國家的能力強弱提供一個理論框架。而在“國家能力”研究方面,王紹光在邁克爾•曼的基礎上提出的由認證能力、強制能力、汲取能力、濡化能力、監管能力、統領能力、再分配能力、吸納能力、整合能力和學習—適應能力構成的國家能力理論體系已經具備相當的成熟度。這一體系能很好地描述和解釋“國家”興起之后的演變。但很遺憾,我們看不出福山對如此系統的成果有什么借鑒。
即便在描述和分析國家的興起時,福山的視角也較為簡單。《起源》非常強調國家“去血緣化”的維度,因為這是國家區別于部落社會的核心特征之一。由此,福山將中國的國家發育歷史描述為一個不斷脫離家族關系影響的歷史,而他所關注的漢隋之間的政治衰退,其表現也在于退回到家族政府。他批評馬克斯·韋伯忽視中國國家制度所表現出來的“去血緣化”的特征,這無疑具有某種糾偏作用。然而,需要看到的是,中國治理制度中的“去血緣化”和儒家意識形態中對親族關系的強調是同時進行的。福山筆下那個“幾乎符合現代官僚機構的全部特征”的西漢政府是講“以孝治天下”的;在福山非常重視的宋朝,士大夫在主動維護科舉制的同時,也在基層進行宗族自治的建設。在該書第21章,福山解釋說“也許因為中國社會如此重視家庭,國家建設者認定,他們的特別任務就是在政府中杜絕腐敗根源的家族或裙帶的影響”。但這恰恰忽視了中國社會對家族的重視很大程度上是中國統治者有意推動和維護的結果。只看到“尊賢”而看不到“親親”,只看到“忠”而看不到“孝”,看不到中國處理“忠”、“孝”沖突的諸多制度實踐,就無法全面地理解中國。在這個問題上,福山和韋伯雖然各執一端,但恐怕都存在有片面化的問題。
《起源》把中國作為國家建構的經典例子,認為中國國家的發育成熟遠遠早于西方國家。福山也有意把對中國歷史的論述放在前面,仿佛西方道路是對中國道路的偏離,這在敘述模式上與馬克思、韋伯等經典作家恰恰相反。對于中國學者來說,這看起來是一種更為“友好”的敘述模式。但是,敘述模式的突破并不等于理論上的突破。在福山看來,中國雖然有強國家能力,但沒有法治與負責任政府,直到今天仍然如此。而西方的國家建構進程雖然較晚發生,但三個要素發展較為均衡,在英國那里實現了第一次成熟的結合,然后又在其他國家陸續實現。福山對西方歷史進行了細致的分析,探討這三個因素在不同的歷史關節點如何逐步發展。但在分析中國的時候,他的關注點幾乎都在第一個因素上,并致力于論證后兩個因素的缺失。
這一分析進路是失衡的。在探討歐洲的時候,福山能夠用細致的歷史分析,展現三個要素從低到高的發展光譜,在其中法治與負責任政府無疑存在高低、強弱之分。在《起源》中我們可以看到這種修辭性十足的表述:“歐洲法治的基礎始建于12世紀,其最終鞏固還得有賴于數世紀的政治斗爭。”(頁282)而所謂“基礎”,實際上是在“有”、“無”之間的模糊表述。但在分析中國時,盡管國家維度呈現了強弱之分,但在另兩個維度上,問題就變成了有無問題,而非強弱問題,仿佛中國還根本沒有達到談強弱、高低的門檻。但在具體的分析中,我們又可以看到福山指出,中國存在能支撐經濟發展的“足夠好的產權制度”;中國雖然缺乏正式制度來迫使統治者負責任,但統治者往往有強烈的道德責任感。這些表述提示出了在中國案例上發展出更為精細的理論分析框架的可能性。但很遺憾,我們并沒有看到福山這方面的努力。
也許我們可以因為古代中國的遙遠而忽略福山在這個問題上的粗糙處理,但當福山將其對古代中國的判斷原封不動地用到當代中國身上時,我們就不能不懷疑其理論的敏銳性了。眾所周知,許多美國政治學家一直用“威權主義”來稱呼中國的政治體制,不管是慈禧太后的政府、袁世凱政府、蔣介石政府、還是當代中國政府,都被萬能的“威權主義”概括了。在他們的眼里,一百年來的中國就像是在原地踏步而已。但這展現的其實只是理論的貧困:這些學者沒有足夠的概念工具來分析一百年來中國巨大的政治變遷。這種對差異性反應如此遲鈍的理論指導美國政府的外交實踐都不夠,更不用說舶來指導中國的民主法治建設了。
與前面對“國家”的論述相比,福山對“法治”的論述甚至更弱。熟悉歐洲法制史的讀者可以看出,福山對西方法治的論述,高度依賴于蘇聯法專家伯爾曼在《法律與革命》一書中提供的敘事:(1)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在11世紀啟動的改革,迫使世俗統治者傾向于承認自己不是法律的最終來源;天主教統一教會法規,并通過發展行政官僚機構,向領土型國家提供了官僚和法律的樣板,并刺激了世俗君主之下的集團組織的成長;(2)在中世紀歐洲獨特的條件下,在不同治理體系的競爭中,法治獲得了很大程度上的建制化。福山自己加上了(3):在近代以來,盡管天主教會衰落,法治卻通過負責制政府的興起而得以繼續發展。
蘇聯法專家伯爾曼的《法律與革命》一書,本身就是一部將歐洲歷史描述成為“從一個高潮走向另一個高潮”的西方“主旋律”作品,其提供的歷史敘事相當平滑。福山又對《法律與革命》進行了高度濃縮的概括和進一步的發揮,這就難免會暴露出更多的問題。比如在討論教會與羅馬法的關系時,福山的敘事給人的印象是,教會是羅馬法運動的全力推動者,而且教會是為了與世俗統治者辯論而推動這場運動的。這就忽視了羅馬法與教會法之間的競爭關系,忽視了世俗君主在羅馬法中看到的推動君主主權建設的利益,以及在與教廷的辯論中對羅馬法的大量引用。以一種非常類似的方式,羅馬法與普通法之間的張力,在福山的筆下也消失了。教廷職業官僚體制的建立,在福山的敘事中仿佛是推動法治的積極因素。但在他討論中國更早建立的職業官僚制時,卻將其與“法治”截然分離開來。職業官僚制究竟是有利于法治還是不利于法治?這一問題的答案在此也是模糊的。
關于第三個要素——負責任政府——的論述,是三個部分中學術上最為成熟的。在這一部分,歷史敘事突然變得比較精細,也較能展現出許多驚心動魄的斷裂和沖突,而不是展示“從一個高潮到另一個高潮”。之所以能有這一提升,可能跟幾個因素相關:第一是福山是從民主理論起家的,對負責任政府的主題自然會更熟悉一些;第二是他用的例子基本上都是歐洲國家或者歐洲殖民地(如拉美),可用的文獻較多,駕馭起來也較為得心應手。但這也提醒我們,如果福山要在三個要素的論述上都達到同樣的水平,還需要做多少進一步的研究工作。
但對于筆者來說,最難接受的還是福山將三個不在同一層次上的概念并列為良治三要素。國家本身是一個平臺,這一平臺的搭建就需要諸多軟硬件。盡管在中世紀,法治未必是國家的法治,但在現代,法治和負責任政府無疑都是國家這一平臺上運作的軟件,將這個巨大的平臺與運作其上的軟件并列,總是給人以極強的失衡感。在這方面,邁克爾·曼的“社會權力”與王紹光的“國家能力”給人的觀感至少更加平衡一些。
三、《起源》與《終結》的關聯
在分析完《起源》的內容之后,我們也許可以來評估一下它與《終結》之間的關系。在我看來,《起源》在一些方面否定了《終結》,但又在一些重要方面保持著與《終結》的連續性。
被否定的是自由民主終結歷史的觀點。按照《起源》中的看法,世俗主義并不是三要素模型中的必要要素。由于其宗教傳統,基督教世界和伊斯蘭世界都存在法治。那么,一個建立了某種負責任政府的伊斯蘭國家也是可以接受的。但這樣的模式肯定不可能是自由民主模式。在2012年10月與福山共進晚餐時,我問福山伊斯蘭民主是否也能符合其要求,福山表示認可。而這就意味著他從實質上放棄了“歷史終結”的想法。
連續性則體現在《起源》三要素隱含的排序中。談國家時論強弱,談民主法治時論有無,這一談法本身就體現出福山對后兩個西方國家引以為豪的要素賦予的特殊份量。這一解讀也得到了與福山談話的證實。我問福山,如果蘇格蘭公投獨立成功,從英國分離出去,這是否表明英國的國家能力存在問題?福山的回答是“NO”,他認為在英國這樣的民主社會里,這是一個身份認同問題,而不是國家能力問題。我再問他,南斯拉夫的分裂,是否表明南斯拉夫存在國家能力問題?他的回答是肯定的,原因是南斯拉夫本來就是把一堆不情愿在一起的地方單位捏在一起,因此能否繼續把大家hold住,就構成一個國家能力問題。到這里,他的標準似乎就比較明確了:在民主社會里按照民主程序發生的分離主義不是國家能力問題,但在非民主社會里發生的分離主義就構成國家能力問題。而用王紹光式的眼光來看,一個國家缺乏基本的凝聚力,導致部分地區獨立出去,不管是在英國還是在南斯拉夫,都構成國家能力問題。
由此可以看出,雖然福山大談“國家能力”這個看似具有“價值中立”色彩的分析性概念,他仍將這個概念置于自由-民主的規范籠罩之下。或許在他看來,如果一個政治共同體很友好地以符合自由民主的方式解體了,我們就不該提出國家能力問題,將不愿在一起的單位強捏在一起。但我個人擔心這一視角連解釋美國內戰都有困難。內戰前的美國南方蓄奴州完全符合福山提出的良治三要素,而南方的分離又是通過民主投票的方式進行的。這樣的分家方式非常符合自由民主的理念,林肯卻居然采取“三光政策”,對同胞痛下狠手,制造了19世紀西方內部最血腥的戰爭,怎么理解?
《起源》是一部沒有完成的作品——福山告訴我,該書的第二卷正在寫作之中。不管上面提出的問題與批評是否會在新的一卷中得到某些回應,可以肯定的是,福山的歷史社會學很難達到邁克爾·曼的理論高度,他對“國家能力”的研究也不可能超越中國學者王紹光。
但福山又是不可取代的:只有福山才具有引領西方社會大批仍沉浸在“歷史終結”幻夢中的精英們集體醒來的能力,這不僅僅是因為他的媒體知名度,更因為他作為夢的制造者,更清楚那個夢的精神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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