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性質和不可動搖的原則
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所所長、研究員 王一程
2007年05月29日 來源:人民網
我國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是我國各族人民在以毛澤東主席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經過長期浴血奮戰(zhàn),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統(tǒng)治,建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政權,進而基本完成了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實現(xiàn)了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過渡的基礎上奠定的,主要包括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lián)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作為我國政黨制度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以及實現(xiàn)和維護我國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關系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
50多年來,我國各族人民在共產黨領導下,以國家和社會主人的身份,進行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和探索,已經使中國極大地改變了近代以來的貧窮落后面貌,成為舉世公認正在迅速崛起、日益繁榮富強的國家。這一基本事實證明,新中國成立之初確立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符合我國不斷發(fā)展和進步的需要,符合我國各族人民當家作主、團結奮斗、實現(xiàn)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需要,經受住了國內外各種風云變幻的嚴峻考驗,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yōu)越性。
但是,任何一種新生的社會事物都不可能從一開始就是成熟和完善的。由于我國生產力、經濟文化發(fā)展水平的歷史起點落后,黨和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經驗不足,以及其他主客觀原因,我們在建設、鞏固和發(fā)展社會主義的進程中,也發(fā)生過一些失誤和挫折。這使我們深刻認識到,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并不等于社會主義制度的完善。我國還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要建成完全合格的社會主義,必須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出發(fā),不斷創(chuàng)造和積累條件,不斷對妨礙社會主義優(yōu)越性發(fā)揮的具體制度、體制和機制進行興利除弊的改革,不斷實現(xiàn)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fā)展。
一、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和目標
1978年底,在對“文革”動亂進行撥亂反正的基礎上,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把工作中心轉移到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上來,同時指出:“實現(xiàn)四個現(xiàn)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產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變同生產力發(fā)展不適應的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由此,拉開了我國經濟和政治體制改革的序幕。
政治體制改革任務的提出,主要是針對“文化大革命”暴露出來的黨和國家一些具體制度中存在的弊端,如官僚主義現(xiàn)象、權力過分集中的現(xiàn)象、家長制現(xiàn)象等,妨礙甚至嚴重妨礙社會主義優(yōu)越性的發(fā)揮。鄧小平同志指出,民主和法制,這兩個方面過去我們都不足。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如不認真改革,就很難適應現(xiàn)代化建設的迫切要求。政治體制改革包括民主和法制。他強調,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
鄧小平同志不僅闡明了政治體制改革的任務,而且明確提出了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和總的目的。他指出,政治體制改革的第一個目標是始終保持黨和國家的活力;第二個目標是克服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第三個目標是調動基層和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的積極性。改革總的目的,是要有利于鞏固社會主義制度,有利于鞏固黨的領導,有利于在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下發(fā)展生產力。
此后,歷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都堅持貫徹和豐富發(fā)展了鄧小平同志指明的政治體制改革目標和任務。
黨的十二大提出,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是我們的根本目標和根本任務之一。社會主義民主的建設必須同社會主義法制的建設緊密地結合起來,使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化、法律化。黨的十三大提出,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就是要興利除弊,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政治體制改革的長遠目標,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備、富有效率、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近期目標,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強活力和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的領導體制。黨的十四大提出,要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使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有一個較大的發(fā)展。要下決心進行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切實做到轉變職能、理順關系、精兵簡政、提高效率。黨的十五大提出,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繼續(xù)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進一步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始終發(fā)揮總攬全局、協(xié)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黨的十六大提出,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并特別指出,政治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fā)展。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起來。要著重加強制度建設,實現(xiàn)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和程序化。
綜上所述,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和國家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決心是堅定不移的,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始終如一,而且越來越深入、全面、明確和具體。
二、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性質和不可動搖的原則
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性質,是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fā)展。這一性質是由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政治體制改革的內容和目標決定的,是不容改變的。只有堅持這一性質,才能不斷實現(xiàn)、維護和發(fā)展以占中國人口最大多數(shù)的工人、農民及其他普通勞動者為主體的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現(xiàn)實和長遠利益。
但是,眾所周知,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并不是在沒有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種制度、兩種意識形態(tài)、兩條道路斗爭的環(huán)境中進行的。國內外敵對勢力從來就沒有停止過顛覆、演變我國社會主義政權和制度的政治圖謀。改革開放以來和蘇東劇變發(fā)生后,他們更是企圖乘機加緊和加深對我國實施西化、分化、和平演變的戰(zhàn)略。中國在粉碎“四人幫”后出現(xiàn)崇拜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自由”,否定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的自由化思潮,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形成和不斷興風作浪的。
鄧小平同志一針見血地指出:這股思潮的代表人物是要把我們引導到資本主義方向上去。他旗幟鮮明地強調:我們的政治體制改革是有前提的,即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我們的改革不能離開社會主義道路,不能沒有共產黨的領導,不能搬用西方那一套所謂的民主,不能搬用他們的三權鼎立,不能搬用他們的資本主義制度。一定要把社會主義民主同資產階級民主、個人主義民主嚴格地區(qū)別開來,一定要把對人民的民主和對敵人的專政結合起來,把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紀律、民主和黨的領導結合起來。我們要根據社會主義國家自己的實踐、自己的情況來決定改革的內容和步驟。要保持自己的優(yōu)勢,避免資本主義社會的毛病和弊端。
鄧小平同志晚年特別關注堅持民主集中制和堅持人民民主專政這兩個問題。他說:民主集中制“這個問題不要丟”。“我們總有一天要找機會把這個問題表述清楚。不管怎么樣,要樹立一個觀念,就是我們黨和國家的根本制度是民主集中制。”他強調:人民民主專政“這個問題可以敞開來說”。“堅持社會主義就必須堅持無產階級專政,我們叫人民民主專政。在四個堅持中,堅持人民民主專政這一條不低于其他三條。” 他還特別指出:四個堅持是“成套設備”,“現(xiàn)在經濟發(fā)展這么快,沒有四個堅持,究竟會是個什么局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優(yōu)越性在哪里?就在四個堅持。”
根據鄧小平同志確立的政治體制改革指導思想,江澤民同志代表黨中央在十六大報告中明確指出,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fā),總結自己的實踐經驗,同時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進一步指出,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更好地統(tǒng)一于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實踐,統(tǒng)一于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全過程。針對在政治體制改革問題上黨內外存在的模糊認識和錯誤觀點,胡錦濤同志強調:任何一種類型的政治文明都有鮮明的階級性。我們要建設的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這是由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決定的。牢牢把握這一點極為重要。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干部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堅定不移地推動政治文明建設沿著社會主義方向前進。
總之,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江澤民和胡錦濤同志代表黨中央,始終一貫和非常清楚地闡明了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性質和必須遵循的原則。近28年的實踐證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tǒng)一,堅決抵制和排除國內外敵對勢力和自由化思潮對政治體制改革的干擾和誤導,是實現(xiàn)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fā)展的根本保障。
三、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進展
在上述指導思想和目標原則的指引下,與經濟體制改革、建立和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相適應,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一直在積極穩(wěn)妥地不斷向前推進。主要進展包括以下各方面內容:
這就是:針對我國原有經濟和政治體制的缺陷,并進而針對改革開放和發(fā)展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矛盾、新問題,包括市場機制自發(fā)作用固有弊端的負面影響,我們在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和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堅持和完善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改革和完善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zhí)政方式,改革和完善決策機制,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進行政體制改革,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發(fā)展城鄉(xiāng)基層民主,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尊重和保障人權,加強對權力的制約監(jiān)督和反腐敗斗爭等各個方面,都出臺了一系列新的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推出并實施了一系列加強制度化、規(guī)范化、程序化建設、推進體制創(chuàng)新的重大舉措。其中,有些已經取得了令黨和人民滿意的成效,有些還在繼續(xù)探索、經受實踐的檢驗。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一直在大力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不斷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這是有目共睹的客觀事實。但是,國內外有些人,包括我們黨內也有極少數(shù)個別人,對此完全無視而不見,總是指責我國政治體制改革“滯后”,甚至根本“還沒有起步”。一言以蔽之,這是因為他們所主張的政治體制改革“到位”的標準,是要我們廢除四項基本原則、在中國實行多黨競爭和自由主義憲政的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我們有必要對他們的政治理論和主張的影響和危害保持足夠的警惕,同時告訴他們,因為大多數(shù)中國人不接受他們的理論主張,因為他們那一套理論和主張不符合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中國發(fā)展和進步的需要,因為東歐劇變、蘇聯(lián)解體的前車之鑒已經給我們提供了必須汲取的深刻教訓,他們的那種期待是注定要落空的。
中國共產黨的工人階級先鋒隊性質和中國政治制度的社會主義性質決定,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將始終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共產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tǒng)一,不斷推動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實現(xiàn)自我完善和發(fā)展,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順利進行和勝利成功提供不可動搖的堅強政治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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