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環(huán)球時報》評論“視頻風波”的荒誕邏輯
畢福劍借唱評《智取威虎山》污毛反共辱軍的視頻在網(wǎng)上曝光后,迅即遭到敬毛愛黨擁軍的廣大網(wǎng)民和社會輿論的強烈譴責。當然,也有相當一部分人跳出來為畢福劍嚴重瀆職亂紀的錯誤言行開脫辯護,甚至還有一小部分人力贊畢敢說敢為,說出了他們的心里話。諸如此類對于同一個人所為的同一件事,往往會出現(xiàn)兩種或多種不同觀點的現(xiàn)象,如用階級分析的方法予以深究是不足為奇的。因為“在階級社會中各種思想無不打上階級的烙印,人們不同的思想觀念歸根結底是由不同的階級立場所決定的”。
究竟應該站在什么人的立場上,以什么樣的標準來判別畢福劍言行的是非曲直?對畢福劍事件的性質(zhì)究竟該如何論定?對于這兩個問題,人們特別關注的并非網(wǎng)上眾說紛紜的不同觀點,而是本應以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為正確輿論導向為己任的,國家級權威媒體對畢福劍事件究竟是怎么看的?然而令人匪夷所思和大失所望的是,畢的唱評視頻曝光后,作為黨中央喉舌的人民日報旗下的《環(huán)球時報》先后發(fā)表的《畢福劍“不雅視頻”流出誰之過》和《畢福劍風波再接著炒就變味了》這兩篇針對畢福劍事件的社評,卻避重就輕、顛倒是非、喪失黨性立場、不講政治原則的荒誕邏輯,實在令人難以茍同!
首先,我們僅從《時報》兩篇社評的標題就能清楚地看出,作者對畢福劍事件所持的違背黨心民意的基本立場和核心觀點。社評把畢肆意污毛反共辱軍犯有嚴重政治錯誤的視頻,輕描淡寫地說成是一般低俗猥瑣的“不雅視頻”。尤其令人費解的是,《時報》社評避而不談畢的出格言行,反而舍本求末、混淆黑白地追究譴責曝光視頻者的“過失”說,“在不經(jīng)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把一個名人私下有爭議的言論發(fā)到網(wǎng)上,這一做法不應受到鼓勵”。甚至還有人譴責畢言論視頻曝光者之舉是突破道德底線的“告密揭發(fā)”行為。這顯然是在蓄意避重就輕地轉移人們的視線,以掩蓋畢福劍事件非同尋常的政治性質(zhì),是對廣大受眾的嚴重誤導。特別荒唐的是,《時報》竟然認為“視頻風波”不是因為當事人畢福劍的反動言論激發(fā)眾怒引起的,而是由于廣大民眾和社會輿論對事件無限上綱上線的人為“炒作”所造成的,甚至認為“再接著炒就變味了”。殊不知,畢作為一名共產(chǎn)黨員和央視著名主持人嚴重瀆職違紀的所作所為,是誰也變味否定不了的客觀事實。不知《時報》極力為畢開脫辯護,究竟出于何種不可告人的目的?試問,究竟是廣大民眾和社會主流輿論把畢的普通“不雅視頻”變味成嚴重的政治事件,還是《時報》社評將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變味成不值得大驚小怪的普通“不雅視頻”?!這是一個不能不分辨清楚的大是大非的問題。
在究竟如何看待畢福劍事件性質(zhì)的問題上,《時報》兩篇社評的種種奇談怪論及其荒誕的邏輯,更是令人難以接受的。
社評認為,畢唱評《智取威虎山》是其在“私人場合”的言行,而“私人場合的東西不適合做政治定性的依據(jù)”。作者信口雌黃地把事發(fā)飯局有外賓在場的公開場合,說成是搞笑逗樂的“私人場合”。可見社評為畢開脫辯護,已經(jīng)到了罔顧事實的地步!退而言之,即便人們在私人場合的言行也不能肆意妄為,無法無天,想說什么就說什么。殊不知,言論自由不等于不受任何底線制約的自由言論。試想,如果有人在私人場合陰謀策劃反革命活動,難道也“不適合做政治定性的依據(jù)”嗎?再說,大凡見不得陽光的反毛反共反社會主義的陰謀活動,都是在封閉的私人場合策劃的。
社評認為,“只根據(jù)這段視頻對畢福劍的政治傾向和立場下結論,顯然不夠嚴謹。這不是改革開放已經(jīng)幾十年后還值得鼓勵的做法。”在社評作者看來,畢福劍在涉外文化交流活動的公開場合惡毒咒罵新中國的開國領袖、肆意抹黑人民軍隊的光輝形象、公然為在我黨領導下的土地革命中被打倒的地主階級鳴冤叫屈,這一切還不足以表明他的政治傾向和立場。試問《環(huán)球時報》:你們究竟要畢福劍怎么做,才能算是“政治傾向和立場”問題?難道一定要等到畢福劍之流污毛反共辱軍的言論付諸行動,再論定畢福劍事件的政治傾向和立場才算是“嚴謹”的舉措?!社評還直言不諱地說,“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的輿論有其自身規(guī)律和特點,它可以截取名人言行的一個片段,對其意義做難以置信的放大,導致不可思議的后果。畢福劍風波可謂最新殷鑒”。言下之意,當前廣大網(wǎng)民和社會輿論對畢福劍視頻的口誅筆伐是無限上綱的政治陷害,是改革開放前“值得鼓勵的做法”。這才是不折不扣的《時報》公然以改開后三十年否定改開前三十年的錯誤立場和政治傾向。
社評認為,“畢福劍‘不雅視頻’風波按說發(fā)酵得差不多了”,因為“央視宣布對事件開展調(diào)查,并有‘嚴肅處理’的表態(tài)。畢本人發(fā)表一份簡短、但態(tài)度明確的致歉聲明,他沒有另做其他公開說明或辯護。”《時報》始終固執(zhí)己見地認為“視頻風波”興起的根源不在于視頻主人公畢福劍言論出格的內(nèi)因,而在于公眾輿論對“視頻風波”無休止發(fā)酵的外因,這是典型的顛倒主次、倒果為因的無知妄說?!稌r報》一面確認“畢福劍風波當然很深地觸及了政治及道德問題”,一面又把央視有名無實的“嚴肅處理”的表態(tài)以及畢本人敷衍塞責的所謂“致歉聲明”,作為力保畢福劍蒙混過關過關的“依據(jù)”,以達到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這不是自相矛盾嗎?此外,畢在涉外公開場合肆意污毛反共辱軍的言論性質(zhì)嚴重、證據(jù)確鑿,他還有什么可“說明辯護”的?!
社評最后不無弦外之音地聲稱:對于畢福劍視頻風波“大家出于各種原因感興趣的內(nèi)容基本都知道了,再要把轟動性拉起來,就與‘畢福劍’沒多少關系了。那樣的炒作究竟有什么其他目的,將愈加明顯。”顯然,此言鋒芒直指憤怒譴責畢福劍的廣大民眾,且語氣中透露出一種不容置疑的威嚴警示。作者無非想說,廣大民眾出于好奇心對畢福劍視頻小題大做的“炒作”應該叫停了,否則就有企圖達到“其他目的”之嫌,或許還要承擔與畢福劍無關的蓄意制造事端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責任。這是何等蠻橫霸道、是非不分、以勢壓人的倒行逆施!難道這就是我們的黨媒對畢福劍事件的“輿論導向”?!
為此,我們有必要正告《環(huán)球時報》:靠簡單除暴的打壓警示,靠強詞奪理的荒誕邏輯,不但不能平息“視頻風波”,而且很有可能會進一步激怒民眾導致“視頻風波”迅猛升級,不利于社會穩(wěn)定。我們認為,要想有效平息“視頻風波”,只有順乎黨心民意、依法依規(guī)追究畢福劍本應承擔的責任,并對其給予應有的黨紀政紀處分。除此之外,別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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