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環球時報2014年年會上,中國社科院學者房寧認為“不應妖魔化“人治”,神化“法治”。法治和人治的關系,好比汽車大還是司機大。人治就是一個經驗性的治理,法治就是一個規范性的治理。法治不是一個點,不是一個線,而是一個可能性的空間,那么在這個空間中就是人治。”引來反中國制度者的美分水軍的大肆圍攻,一直歪曲人民民主專政的砸黨鍋人士中青報曹林,立即又寫上《討論人治時別用偽問題掩蓋真相》一文率眾大罵房寧是“封建”“無恥”。
曹林在《討論人治時別用偽問題掩蓋真相》一文中說房寧理論上是沒問題,但現實就有問題,是“用庸俗的辯證法玩了一個抽象的概念游戲,以“不能妖魔化人治”這個偽問題,掩蓋了“法治還遠遠不夠”這個真問題。”言下之意就是,人治討論多了法治就變少,如此,曹林將人治與法治對立起來。
那么,曹林說的對嗎?本筆者的答案是:一定是錯的.因為理論沒問題哪還能現實中就有問題呢?既然理論沒錯,又哪來的偽問題呢?曹林沒有行文邏輯.那,人治與法治是否是對立的?到底是房寧與曹林誰偽之呢?有道知識是打開真理的大門,當我們探知這當中的真假,就能知曹林之真偽與目的所在。
其實人治對立于法治是近幾十年來,是別有用心者為攻擊中國共產黨的國家治理與政策,宣揚其所謂西方才是民主所立的謬論,其借來的是中國古代儒法流派之爭一說立論.不過,知歷史者必知事實上,法儒之爭并不是法治之爭,與封建皇權的律法之治毫無關系.之所以秦漢之后封建皇家不用法家,是皇家認為法家之規對皇帝皇族管束太嚴,逐漸選擇了儒家一種對皇家寬松的主張,而實質是皇家放棄了法家強調的皇帝皇族在政事上必獨攬,事事打理到位,不迷信百官,這種較操勞的規定,選擇了儒家主張的一種較之無為,而倚重百官之治,使當皇帝皇族成了一種較舒服的職業.儒家與法家之爭的只是一個要求皇家集權,一個要求皇家放權而已。而儒家引領千年,秦法也跟了百代,文獻中找不到儒教的“仁政”與法家制定律法有對立之說,謬論者卻是巧妙地將法家之名“法”字改成法治,與儒家的提倡官治的“仁政”的“仁”字改成了人字,變成了法治與人治之爭。
當一個理論來源荒謬,那它的所有解釋肯定都是胡說八道,就當他們說的人治是說靠人的意識去治理的說法成立,但歷來枉國法者多是偷換法律概念,實行自我的法治境界罷了,并不存在沒有法的治,而顯然,人治與法治只作中性詞,又何來對立呢?當然,這些謬論者會把一些執法犯法,無法無天全塞給他們制造出的“人治”,但這也說不過去,除了“人治”組成作一動詞,法治則形狀之名詞,概念不同外,因為“治”字本意就是“有條管理”之意,又何來人治與法治對立呢?所以中科院房寧所說的法治與人治是不在一個點上,是完全正確的.不在同一點同一線上的東西,你拿來對立,不是關公戰秦瓊嗎?而用這種虛無概念去批評政府嗎?本身不就是妖魔化政府了嗎?這些理由完全證明了曹林之流攻擊房寧,就想要維護這種虛無主義概念,這才是他們的真相,其意圖是清晰的。
更可笑的是曹林除了在文章中說談人治違憲(憲法中沒有哪條寫著反對人治的),還把人治稱封建化,他卻不知“法治”一詞出自離封建朝代更遠的奴隸社會與封建交接的春秋時代,在那時統治者就已經懂得談法治,談依法治國.這難道說奴隸建社會開始,奴隸主就有民主化思想了?這當然是扯淡的,因此說,奴隸社會到封建社會,到資本主義社會與我們的社會主義社會,都有它們本身的法治所在,人治不是民主的代名詞,同樣,法治也非民主社會的象征,民不民主只有看哪個階級所掌握而呈現不同.法本身是工具,而它必靠人之布施,法治否定靠人治,難道它靠鬼治不成?
所以說,房寧對人治與法治的澄清,是撥亂反正,曹林的《討論人治時別用偽問題掩蓋真相》一文對房寧的批判是毫無理據的,只不過看著所仗可妖魔中國的謬論,眼看被揭穿,心急火燎,連怨帶罵,文章既不講知識、連言語邏輯都不講,尤如潑婦罵街,真想不到泱泱大國的機關報,卻任了如此淺薄的一個編委?最后奉勸曹林,如果還有點自知之明,應該蒙臉自己卷鋪蓋走人。
附文:曹林:討論人治時別用偽問題掩蓋真問題
近來中國社科院學者房寧一段談法治與人治關系的觀點,引發了輿論爭議,他說:不應妖魔化“人治”,神化“法治”。法治和人治的關系,好比汽車大還是司機大。人治就是一個經驗性的治理,法治就是一個規范性的治理。法治不是一個點,不是一個線,而是一個可能性的空間,那么在這個空間中就是人治。
抽象和空泛地看,這個觀點挑不出什么毛病,雖然“人治就是經驗性治理”的定義過于隨意和輕率,但也算是一家之言。純粹從理論上看這話沒啥問題,但結合中國具體問題看,就大有問題了,屬于脫離了現實語境的廢話,用庸俗的辯證法玩了一個抽象的概念游戲,以“不能妖魔化人治”這個偽問題,掩蓋了“法治還遠遠不夠”這個真問題。
法治是不是萬能的呢?當然不是,再好的東西都會有弊端。受到現代政治所唾棄的人治是不是就一無是處呢?現代政治是不是就完全排斥人治呢?當然也不是,制度是人定的,人在執行制度,總有一定的人治空間,這也是絕沒錯的。理論上如此,但理論總是灰色的,只有與具體現實結合在一起、帶著問題意識談理論,才會有現實價值。在中國討論法治人治關系時不能脫離“法治還遠遠不夠”這個現實,在很多地方權和人大于法、法治根基還很脆弱、自上而下努力重建法治權威的現實下,談什么“不能妖魔化人治”不僅不合時宜,也是一種理論上的邪惡。
談減肥,當然是不錯的,但跟一群還沒有解決溫飽問題、營養嚴重不良的人談減肥,顯然是找錯了對象。一個人幾天沒吃東西快餓死了,要吃方便面,你跟他說別吃這東西,方便面是油炸的速食的垃圾食品,這也是脫離了具體語境。法治確實不能神化,也不能把人治妖魔化,但在人治泛濫成災、權力還沒有被關進法治的制度籠子里的現實中,說這種與現實完全脫節的廢話有什么意義呢?現在的問題其實恰恰相反,是有人在妖魔化法治,而神化人治,對法治強化得還遠遠不夠,對人治的危害清除得還不夠。
在法治根基極其脆弱的環境中,談不要過度追求法治,這跟一個快餓死的人談營養過剩的風險有什么區別?在人治仍在很多地方制造著罪惡、凌駕于法律之上的現實下,談人治的好處和不可或缺,這跟一個營養過剩的人談增肥的必要有什么區別?
領導層上任以來,一直把依法治國當成第一要務,不斷強調著憲法的權威,不斷重申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甚至用一次全會專門研究依法治國問題。之所以如此看重法治,就是針對中國的現實問題,意識到人治帶來的災難,自上而下推動一場將權力關進法治籠子里的限權革命。封建化在中國幽靈不散,人治毒素在中國根深蒂固,而法治傳統非常稀薄,這種傳統下,再怎么強調法治的重要性也不為過,再怎么反思人治弊端都不為過。
在中國討論法治和人治的關系,不能缺少這種現實的問題意識,無法抽象空泛地談。現代政治的一大進步,就是意識到法治的重要性,中國的政治現代化就是政治的法治化,法治也已經寫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成為全民共識。人治在現代政治中雖然無法避免,但要盡可能地將人的隨意納入到制度和規范的軌道,使國家和社會免受人的意志和權力的折騰。改革不能退步,理論家不能為受到唾棄的人治招魂。
現在理論界有一種邪氣,某些理論家偏愛一種邪惡的邏輯,大家都說壞的東西,他非要標新立異用詭辯的邏輯說出“好”來。用不存在的偽問題去否定實在的真問題,抽象地看,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民主有利也有弊,法治有利也有弊,自由有利也有弊,反對民主的人喜歡用“民主也有弊端”去否定民主的必要性,熱衷人治的人用“人治也有好處”去為人治招魂,在反腐敗剛取得一點成效的時候討論什么“過度反腐會不會傷害官心”,用庸俗的辯證法去混淆是非,使一切問題的討論走向無恥的相對主義。
討論中國問題需要有問題意識,缺什么補什么,而不能在臆想出的偽問題中逆改革潮流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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