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胡娜在媒體和網絡上被炒的得沸沸揚揚,因為正是這個人在32年前制造了一個叛國出逃的“胡娜事件”,不曾想今天她竟然又高調回到北京辦起了個人畫展,并吸引大批體育界人士參觀,如同衣錦還鄉一般,為此遭到了輿論的普遍譴責。
上世紀的1982年,女網球運動員胡娜隨國家網球隊到美國參加網球比賽,比賽進入第二天,胡娜突然失聯。原來胡娜為了個人名利,被反華勢力利用,背叛了祖國。她在美國尋求政治避難,獲得美國的庇護后又跑到臺灣,儼然成為“反共義士”,此事轟動一時。“胡娜事件”給國家的形象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成為西方丑化大陸的重磅炮彈,也給中美外交關系制造了障礙,中國取消了與美國當年的所有體育交流活動。為此環球時報寫道:“國家不拒絕她回來,這是祖國的胸襟也是祖國的進步;但國人唾棄她,這是國人對叛國者的評價,不唾棄不足以懲罰叛國者;這就是歷史的公正,中華文化5000年的文化基因,沒有對叛國者原諒一說”。
不過對于胡娜也有持不同于主流意見的看法,個別媒體和極少數網民對胡娜表示寬恕。香港一家媒體在一篇“寬恕叛逃者胡娜顯中國盛世氣度”的文章中寫道:“有消息稱,美國總統里根要收胡娜為干女兒,鄧小平同志直接批評里根‘你拐騙了我的干女兒’。由此可見中央政府相信胡娜是少不更事,絕非什么叛國者,絕非什么漢奸,她只是一個網球姑娘。”“胡娜回到北京辦畫展,沒有受到任何官方層面的阻撓,胡娜的回歸,恰恰說明祖國的自信與豁達,一個強大到寬恕曾經背叛者的國家,才是真正的強大”。
我雖然欽佩環球時報作者的愛國情操,但不敢茍同不追究叛國者“是祖國的胸襟也是祖國的進步”,這種說法顯然是矛盾的,是言不由衷。而那個港媒的高論卻著實讓人噴飯,所謂“寬恕叛逃者胡娜顯中國盛世氣度”,不知道合符哪一朝哪一代的標準,或者合符哪一國哪一地的規矩。地處一隅的臺灣不寬恕林毅夫,自然算不上盛世也沒有氣度,可是,獨霸天下的美國難道也算不上盛世也沒有氣度嗎?為何不寬恕斯諾登呢?這不由得讓人懷疑違法“占中”遲遲不能平息,是不是像這家港媒說的那樣,是為了顯示香港的盛世氣度呢?其實,寬恕叛逃者胡娜不但不是顯中國盛世氣度,而且是反映了有法不依,沒有底線的亂象。至于鄧小平時的中央政府認為胡娜叛國是“少不更事”根本就是謠言和臆測,因為鄧小平從來不認為19歲的成年人是少不更事,被清理的文革“三種人”參加文革時大多都是15、16歲的年齡,鄧小平就不認為他們少不更事,對他們從沒手軟過。
現在的媒體網絡對于胡娜的爭論主要局限在道德層面上,這個固然很重要,畢竟要“以德治國”嘛,但不能忘記還必須要“依法治國”,依法治國絕不能寬恕叛國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罰第109條規定:“【叛逃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胡娜當年是國家體育隊網球運動員,按照當時的體育體制,運動員和教師、醫護人員一樣享受行政干部待遇,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這是毫無疑問的。她擅離崗位,境外叛逃,雖然開始的目的可能是“求職”,按她的說法是想更好的打網球比賽,但后來她編造受到政治迫害的謊言,要求在美國政治避難,獲準后又投奔臺灣,被臺灣當局和臺獨勢力封為“反共義士”,明顯有“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意圖和言行,完全構成了“叛逃罪”,應該依法嚴懲。
但遺憾的是,胡娜不僅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成為階下囚,反而作為成功人士歸國成為座上賓。這是對法律的褻瀆,是對愛國的諷刺,特別是在不久前召開的四中全會大力弘揚依法治國的形勢下,發生這種事情是對四中全會的公然挑戰,是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蔑視,同時也沉重地打擊了國人剛剛建立起來的依法治國的信心,許多網友在留言中疑惑的問道:“怎么會這樣,不是說好了要依法治國么?”所以,我們強烈要求中央和全國人大高度重視這個問題,對這一事件進行調查,對胡娜繩之于法,對包庇胡娜的個人和組織進行嚴肅的查處。
2014年11月22日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