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黨的蠱惑下,草民們視法律為圣物,殊不知法律只是階級壓迫的工具,說白了,是權貴富豪用來對付草民的。
如前些年“私權入憲”和《物權法》出籠,曾被法律黨捧上天,草民們也跟著興奮了好一陣子,認為私產受到法律保護,從此可以高枕無憂了。但近年來此起彼伏的強拆強遷事件卻讓他們傻了眼,呼吁“司法獨立”的法律黨,也在此時恰到好處的集體失聲。《物權法》有沒有?當然有用,關鍵是對誰。那些權傾一方的達官顯貴,那些富可敵國的億萬富豪,你動一下他們的財產試試?
還有憲法,同樣被法律黨和憲政派奉若神靈,但他們對反黨反華和污蔑毛澤東的言行總是視而不見,聲稱這是“言論自由”,可當梅新育批評《炎黃春秋》污蔑烈士時,法律黨便動用司法手段起訴他??梢?,雖然法律黨和憲政派經常呼吁“依法治國”、“憲政民主”,可在他們眼中,憲法不過是手中玩偶,是對付草民的工具,他們絕不會遵守,也許只有等憲法按他們意圖改造完畢,他們才會認真執行。
雖然我們承認法律具有調整階級內部人際關系的作用,但在階級社會,法律的主要職能是統治階級維護統治的手段和階級壓迫的工具。中國的法律如此,西方的法律同樣如此。如英國法律雖然規定“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卻擋不住資本家對平民的剝奪和對外國的侵略,于是出現了“羊吃人”的運動,出現了“日不落”帝國。
美國憲法雖然規定“人人平等”,但開國總統華盛頓卻擁有300多個奴隸,第三任總統、《獨立宣言》起草人杰佛生有600多個奴隸,而且直到去世時的1809年,還有187個奴隸。另外,美國憲法公然將印第安人排除在體制之外,并將黑人視為3∕5的“自由人”,但這里的“人”僅有財稅意義,卻沒有選舉權和選舉權,即奴隸只有在納稅和眾議員選舉時才能被當作3∕5的“人”,而且無權參加選舉。
即便在南北戰爭后,資本家仍然千方百計的剝奪黑人的權力。如南北戰爭剛結束,南方各州便制定《黑人法典》,除規定黑人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外,還規定黑人發表“煽動性言論屬非法”,實際上剝奪了黑人的言論自由。鑒于黑人的激烈反抗,他們又玩弄新花樣,1890年后相繼出臺《祖父法案》,規定必須祖父有選舉權的黑人才有選舉權,而黑人奴隸是在1862年以后才獲得解放的,從而變相剝奪了黑人的選舉權,使90%以上的黑人被排斥在選舉之外。
黑人如此,白人也好不到哪兒去。如開國之初,馬薩諸塞洲規定,財產超過5000美元的“自由人”才有被選舉權,而南卡羅來納州的規定為5萬美元。5000美元、5萬美元在今天看來也許不算什么,但在當時,5000美元已非??捎^,至少相當于現在的500萬美元。正因為有嚴格的財產限制,美國僅有10%的的“自由人”享有被選舉權。
當然,我們中國人最熟悉的還是美國的《排華法案》,該法案能在美國建國100年后通過,對美國憲法真是莫大的諷刺。
荒唐的是,國內某些人一談到美國憲法,就佩服的五體投地,一說起華盛頓、杰佛生等開國元勛,就恨不得給人家舔腳丫子,可如果他們是飽經磨難的印第安人、黑人或美籍華人的后代,也許就不會如此奴性了。(2014-5-28晨)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