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中國思想文化界和網絡爭論不休,首先是爭論所謂“普世價值”,后面爭論“民主”,最近一段時間里爭論“憲政”,控制著話語權的一方給自己貼上某種標簽以后,就占領了道德高地,給不同意見一方貼上負面標簽進行打壓。
“掛羊頭賣狗肉”、“拉大旗作虎皮”,這是人們常常用來形容某些人打著某種冠冕堂皇的幌子販賣私貨和類似狐假虎威似的嚇唬別人的行為的常用語。
“拉大旗作虎皮”這種現象在文革期間表現比較突出。幾個人拉個隊伍,就是一個“兵團”,貼上“革命”、“造反”的標簽以后,就好像貼上了“護身符”,你不能反對他們,哪怕你只是反對他們的某種具體行動,否則,你就是反對革命,反對造反,反對文革。
這一招現在也被某些人完全繼承和發揚光大了,不過時過境遷,老標簽過時了,換上時髦的新標簽。什么“自由”、“民主”、“人權”、“憲政”,你還不能反對他們,哪怕你只是反對他們的某種具體行動,否則,你就是反對“自由”、“民主”、“人權”、“憲政”。
耐人尋味的是,那些平時極盡對毛造謠污蔑之能事的人,居然拿出毛在1947年代表共產黨提出的一些關于“憲政”的論述。可見這些人的孤立,為了忽悠民眾,竟然把他們一直通過造謠污蔑來進行否定的人物也搬出來作為幌子。
什么叫憲政?這不僅僅是個概念問題,還有結合各國的實踐定出實施的不同模式問題。
憲政的定義是這樣:
關于憲政概念,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看法:美國政治家薩托利將憲政的要素概括為: 1 有一部叫做憲法的高級法,不管其是否成文; 2 存在司法審查; 3 有一個獨立的法官組成的獨立的司法機關; 4 存在基本性的正當法律程序; 5 存在有約束力的立法方式上的程序規定,可以作為赤裸裸的法律意志進行有效控制機制。
路易斯·亨金認為,憲政意指“成立的政府要受到憲法的制約,而且只能根據其條款來進行統治受制于其限制”。還有學者認為“憲政是這樣一種理想,正如它希望通過法治來約束個人,并向個人授予權利一樣,它也希望通過法治來約束政府并向政府授權。”
美國華盛頓大學教授丹·萊夫也以憲政蘊含的法治要義來闡述憲政,認為“憲政意指法律化的政治秩序,即限制和鉗制政治權力的公共規則和制度。憲政的出現與約束國家和官員相關。”
作為西方自由主義的政治制度,“憲政”的內涵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三權分立,互相制衡。這是憲政最重要的內容之一。第二,司法獨立,違憲審查和憲法法院。第三,多黨輪流執政。第四,議會財政。第五,有限責任政府,即小政府大社會。第六,自由市場經濟。第七,普世價值,包括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等所謂現代西方價值觀。第八,軍隊國家化。第九,新聞自由。
中國從近代以來開始受“憲政”觀念影響。早期主要受英國“立憲政體”的影響,把憲政理解為民權與君權的結合,所謂“君民共主”。后期倡導“民權主義”,強調政權和治權分離。
孫中山先生主張的“五權憲法”是中國資產階級憲政主張的集中體現。我黨第一代領導人在同國民黨專制獨裁政權的斗爭中,也使用過“憲政”概念。
毛澤東在1940年指出:“什么是新民主主義的憲政呢?就是幾個革命階級聯合起來對于反動派的專政。”
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前夕,中共開始用“人民民主專政”概念。此后,作為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時期使用的憲政概念,以及標志著資產階級法治和政體概念的憲政概念,均不被使用。
其實不管如何五花八門的解釋,其本質歸根結底就是八個字:“依法行政,權力制衡”。只要能夠做到這一點,就是真的的憲政。
在實質是一樣的情況下,實現模式可以多種多樣:
比如某些人奉為經典的所謂西方“憲政民主”,美國是總統共和制(總統為首腦),德國是議會共和制(總理為首腦),英國日本是君主立憲制,法國是半議會半總統制,在具有基本上相同的國情和發展道路的西方國家尚且如此,沒有理由要求其它國情和發展道路不同的國家照搬他們的模式。
很多事物都有真假之分,憲政也不例外,在這里的真假不是以西方國家的制度作為參照系進行判斷的真假,而是從某些國家國內的某些人提出這種觀點的動機和實踐起來可能產生的后果等諸方面進行考慮而進行判斷的真假。
事實也是如此,按照某些人的標準,下面的這些國家是實現了所謂“憲政”的國家,而且是標準的西方模式“憲政”。
蘇聯解體的同時,俄羅斯產生了第一個民選總統葉利欽,這也是得到美國和西方首肯的所謂“憲政”。1993年10月,本來是一起促成蘇聯解體的戰友但是卻積怨已久的葉利欽與俄羅斯議長哈斯布拉托夫終于爆發了公開沖突。葉利欽調動政府軍,用坦克包圍議會大廈,釀成了震驚世界的“黑色十月事件”。
這次事件是俄羅斯最高執行權力機構和最高立法權力機構持續激烈斗爭的結果。從1992年初葉利欽推行激進的改革政策以來,以葉利欽為首的一方和以議長哈斯布拉托夫、副總統魯茨科伊為首的另一方,在改革政策、國內經濟形勢評估、新憲法內容、俄羅斯政體以及對外政策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上產生嚴重分歧,以致發展到兩個政權并存的局面。
葉利欽下令軍隊包圍俄羅斯杜馬所在的議會大樓,隨后進行了炮轟,以武力強行解散杜馬。
總統能夠用武力強行解散民選產生的杜馬,這是真憲政嗎?
2013年6月30日開羅解放廣場上反對總統穆爾西的游行,在4天后升級為軍隊發動政變,扣押現總統,埃及政局驟變。
穆爾西政權在施政上也的確出現失誤。當選后,穆斯林兄弟會過度利用了埃及國民的信任,將這個國家引向了伊斯蘭化,并試圖通過全民公決、修正憲法的方式為伊斯蘭化提供法理工具。過去埃及的憲法,強調伊斯蘭法是埃及法律的源泉之一,而現在的憲法修改成了伊斯蘭法是埃及法律的源泉,使得日后的埃及執政者可以依據伊斯蘭法行事,這遭到了埃及司法界、基督教力量以及一些世俗力量非常激烈的抵制。
但是既然民主的原則就是多數人決定,為什么通過憲政手段選舉出來的總統不采取選舉和公投的方法,而采取軍人發動政變的方式廢黜總統?并且得到美國的默許。而且更加耐人尋味的是埃及中北部明亞省(Minya)的一個法庭,僅用了短短兩天時間的審訊,在沒有聽取被告的辯護詞下,于2014年3月24日宣判529名前總統穆爾西支持者死刑,罪名是謀殺一名警員。
軍隊發能夠動政變,扣押現民選總統,這是真憲政嗎?
2013年12月9日消息,當地時間8日,50萬烏克蘭民眾涌進首都基輔市中心的獨立廣場,抗議政府拒絕與歐盟簽署聯系國協議,要求總統亞努克維奇下臺。
烏克蘭總統維克多亞努科維奇2014年2月19日凌晨發表講話說,反對派領導人呼吁人們拿起武器的行為“越過了底線”。他指責反對派領導人完全無視民主的基本原則,“政權應該在選舉中獲得,而不是在街頭或廣場上獲得”。
從2月22日亞努科維奇被烏克蘭議會解除總統職務,行蹤不明,到28日現身俄羅斯境內,在這一周內,烏克蘭局勢跌宕起伏:
22日,亞努科維奇被迫離開首都,行蹤不明。同日,同為地區黨成員的議長和第一副議長提出辭呈。議會迅速予以批準,并選舉反對黨祖國黨第一副主席圖爾奇諾夫為新議長。反對派隨即迅速全面掌控議會。隨后,議會通過一系列決議,包括解除亞努科維奇總統職務、釋放前總理季莫申科等決議,并宣布將于5月25日提前舉行總統選舉。
23日,烏議會通過決議,新議長圖爾奇諾夫將暫時履行總統職責。烏議會當天還通過決定,解除亞努科維奇政權內包括外交部長、教育和科學部長等在內的多名高官的職務。
26日,代行烏克蘭總統職責的議長圖爾奇諾夫宣布履行武裝力量最高統帥職責。同日,圖爾奇諾夫解除了烏克蘭對外偵察局局長伊里亞紹夫和國防部偵察總局局長格梅扎的職務,并對安全局進行部分人事調整。此外,代理總檢察長馬赫尼茨基宣布,已向亞努科維奇等發出國際通緝令。
對民選的總統,不是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而是在外部勢力的操縱下,采用街頭政治的辦法,占領政府機關,由反對派單方面廢黜原合法的民選總統,這是真憲政嗎?
從2013年10月開始, 泰國反對黨開始發動一系列反政府集會,參加人數逐次增加。這次集會實際上是2006年9月泰國發生政變以來,混亂局勢的一種延續。泰國本身就有通過集會占領政府部門、機場等重要地點的傳統。2008年,黃衫軍曾經占領泰國總理府和曼谷兩大機場。2009年,紅衫軍也曾占領過泰國財政部。這一次泰國的反政府集會者實際上是在復制以前集會的模式。
這次集會表面上是反對他信制度、反對他信家族,實際上深層次矛盾在于2001年他信上臺后推行一種草根惠民政策。他信把國家資源分配到不發達地區,使得泰國不同階層對立更加嚴重。他的政策贏得城市中下層和農村等“草根”階層歡迎,但是引起中產階級、精英階層的反感,社會矛盾加劇。本次集會就是這一深層次矛盾的再次爆發。
泰國的政治結構比較特殊,不象英國等其他君主立憲的國家一樣,皇室只是個象征意義.在泰國:國王掌控軍隊的最高權力,是國家的實際最高領導人,可以說是皇權鼎盛.而總理只負責國家的行政.政府的主要內容是建設和發展.并沒有絲毫的軍事領導權.泰國近代歷史上如果當皇權和政府相違背的時候,軍隊就以效忠國王的名義,發動軍事政變,推翻民選政府!甚至廢除憲法.這樣就開創了非常壞的頭,民選政府的權威被極大的削弱,國家的法律也受到了擾亂,導致了泰國上到政治黨派小到普通公民都漠視了國家司法政治的極端重要性.結果一遇到問題就喜歡背離正常途徑,走較為極端的道路!
如果說烏克蘭的動亂是因為區域矛盾和對立的話,那么泰國則是社會基層的對立,尤其是窮人、農村人口和富人,城市居民的利益之爭,但是,黃衫軍和紅衫軍都采取了街頭政治的辦法,結果你方鬧罷我登場,最近泰國憲法法院判決英拉下臺,紅衫軍的“挺英”的示威游行又即將參與進來。
本來英拉政府在這個問題上是比較理性的,作為看守總理,她沒有對反對派采取強硬行動,而是希望通過憲政的方式解決問題,但是反對派不接受,一定要單方面迫使總理下臺。這算是真憲政嗎?
再就是據說實現了憲政的臺灣地區。 2013年6月21日在上海簽署的“服貿協議”,被卡在了臺灣“立法院”?“服貿協議”全稱是《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兩岸簽署服貿協議的參照藍本是2003年大陸與香港簽署的同類協議,其簽署的動因,緣于大陸與香港簽署協議后服務業深度發展帶來的共贏事實。在全球一體化大背景下,作為位居一體化最活躍的東亞地區的大陸和臺灣,只有順應時勢,聯手打造開放的現代服務業市場,才能共謀發展,實現互利雙贏。這也是臺灣當局沖破島內各種政治干擾,最終與大陸簽署服貿協議的動力所在。
服貿協議的實質內涵是,大陸與臺灣互相有條件開放部分現代服務業市場。正常情形下,互相開放市場總要遵循對等原則,不過,考慮到臺灣經濟結構、市場局限性包括市場容量有限,以及臺灣經濟多年裹足不前的客觀現實,為更多照顧臺胞利益,以大陸經濟巨大體量和穩健增長帶動臺灣經濟走出低谷,在簽署“服貿協議”時,臺灣對大陸開放服務項目只有64項,大陸則對臺灣開放80個服務項目。至于雙方的開放幅度,大陸則明顯高于臺灣。
就在臺灣“立法院”準備審議《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時候,3月18日起臺灣發生“服貿風波”,數百名臺灣反“服貿”示威學生強占“立法院”等島內公職機關。臺灣當局3月24日凌晨開始清場,雙方肢體沖突造成70人受傷。此事既是藍綠兩營激烈對抗的最新舞臺,得到綠營“四大佬”的集體站臺,亦系臺獨勢力及其背后勢力從中作祟。
立法機關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最高權力機關,體現法律的嚴肅性,但是在綠營操縱下強占“立法院”等島內公職機關的學生竟然跑“立法院”會議大廳里拉屎。這是真憲政嗎?
在上述5個例子中,除了泰國和臺灣地區外,背后都有美國和西方的插手。
那么,我們國內某些人一直掛“憲政”的“羊頭”賣的又是什么呢?
某些人高喊所謂“憲政”,但是他們卻支持以平民作為目標的恐怖襲擊,這種“憲政”不會是真“憲政”。
某些人高喊所謂“憲政”,但是他們反對反腐敗,從積極推進貪官免死到宣稱反腐敗會妨礙他們的所謂“憲政”,極力反對高層的強力反腐。這種“憲政”不會是真“憲政”。
某些人高喊所謂“憲政”,在他們已經占有中國的大部分財富的情況下,拼命鼓吹推進私有化,要把黑手伸向所有的國有資產,掠奪財富的目的非常明顯。這種“憲政”不會是真“憲政”。
某些人高喊所謂“憲政”,但是他們和“臺獨”、“藏獨”、“疆獨”等民族分裂主義勢力勾結在一起,主張國家分裂,民族對立。這種“憲政”不會是真“憲政”。
某些人高喊所謂“憲政”,但是他們主張讓中國變成美國的第53個州,或者把中國和日本合并,由日本來領導中國。這種“憲政”不會是真“憲政”。
某些人高喊所謂“憲政”,但是他們依靠外國勢力的支持,煽風點火,一次次制造事端,挑戰法律的權威,損害社會穩定。這種“憲政”不會是真“憲政”。
那么,他們掛“憲政”的“羊頭”賣的是什么呢?
我們不妨拿17、18世紀的波蘭作為參照系。
16至17世紀上半葉,波蘭是東歐的一個強國,但到18世紀初它已經走下坡路,18世紀末被俄、普、奧三個鄰國瓜分。波蘭的衰落主要是它的內部原因造成的的,不利的國際環境只是外因。
波蘭的社會結構為貴族主宰國家提供了基礎。據估計,在17世紀,波蘭本土人口每十個人就有一個貴族,因此享有各種特權,在歐洲,這是一個十分獨特的現象。但是貴族中只有極少數大貴族才真正握有實權,他們占據大量地產,擔任各種官職,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國家政策,為數較多的小貴族則依附于各個大貴族。大小貴族之間雖然有種種矛盾和差別,但是作為一個社會階層,他們是與其它階層對立的。
貴族的強大造成政治的危機。1572年亞蓋羅王朝滅絕后,波蘭國王由貴族選舉產生,所有貴族都有選舉權。但是貴族們傾向于選舉外國人,因為這樣可以把國王置于他們的控制下。于是王權日趨衰落,它失去抽稅、宣戰、媾和、委派官員的權力,在一切重大問題上要服從王國議會的決定。波蘭的議會和其它國家不同,它不是等級代表會議,而完全由貴族組成。議會分上下兩院,上院由大貴族、高官以及高級傳教士組成,下院則由小貴族組成,再加上為數極少的城市代表。這個議會與波蘭的社會經濟情況極為相似,它反映貴族在國家中的絕對優勢。但貴族以維護自己的特權地位為能事,他們只考慮領地的利益,從不把國家利益放在第一位。這樣,中央的權力就越來越小,議會本身也逐漸喪失功能。1652年,下院一個代表反對一項把傳統的星期六議會期延長一天的動議,結果使多數人的意見被否決;這以后,就形成這樣的慣例:只要有一個人反對,任何決議都不能通過。這種慣例美其名曰“自由否決權”。由于有這個慣例,議會不僅不可能對重大國事作出決策,就連它自身的存在也成了問題。在1652-1674的55屆議會中,有48屆議會因“自由否決權”而解散,其中有三分之一是僅受到一票反對而被解散的。
中央政府的衰落使貴族們大受其益,特別是大貴族受益最多。他們可以決定自己勢力范圍內的稅款攤派,1640年以后甚至可以任意抽取地方稅,還可以組成地方軍,使國家變得更支離破碎。國家唯一的經常性稅款是從國王和教會的領地上抽取的,還不足以維持和平時期一支12000人的軍隊。每逢戰時,即使議會能夠取得一致意見開征“非常稅”,稅款也總是不足,完全不足以應付持久的戰爭。軍隊無餉,戰斗力低落,國家面臨危局,大貴族趁機擴大勢力,小貴族就更加依附于他們,產生了一個個國中之國。
當歐洲的多數國家都出現君主專制制度,以維護正在形成的民族國家的時候,波蘭的國家卻正在解體。而這又恰恰發生在俄、普、奧、瑞等國上升為強國的時候,于是,列強對波蘭的瓜分就不可避免了。1660年東普魯士擺脫對波蘭的藩屬關系并入勃蘭登堡,為普魯士國家的形成打下基礎。1662年立窩尼亞丟給了瑞典;1667年第聶伯河以東的大片領土又丟給了俄羅斯,波蘭的國際地位每況愈下。
統治階級中也曾經有一些人企圖扭轉這種頹勢。加西米爾和索畢斯基(1674-1696)兩位國王都曾企圖加強王權,實行某種變革,但都在貴族的反對下失敗了,加西米爾甚至還被趕下臺。18世紀初波蘭內憂外患接連不斷,變革的企圖時有出現。但是這時候的變革變得更困難了,不僅貴族反對,外國勢力也橫加干涉,不允許波蘭奮發圖強。波蘭貴族的內訌使波蘭落入不同外國勢力影響之下,俄、普、奧、瑞都先后插手波蘭,交替占過上風。最后一任波蘭國王波尼亞托夫斯基(1764-1795)曾是葉卡捷琳娜的情夫,他的當選表明俄國在波蘭占優勢。這引起其它列強的不滿,波蘭問題于是成為國際爭端的一個焦點,最終導致俄、普、奧三國第一次瓜分波蘭(1772年)。在面臨亡國的威脅下,波蘭的貴族這時真的想改革了,但已經為時太晚。1791年5月由“四年議會”(1788-1791)公布的新憲法被俄國用武力碾碎(1793年),緊接著便是第二次瓜分波蘭;1794年貴族領導的武裝起義又在俄軍的鎮壓下失敗了,1795年波蘭被第三次瓜分,于是一個獨立的波蘭從地圖上消失了。
這一切告訴我們,貴族民主發展到極端必然導致議會癱瘓,政府無所作為,引起社會混亂,進而把國家導向滅亡。
在中國面臨列強再次虎視眈眈,并且它們一再操縱某些人煽風點火的情況下,在少數人擁有大部分財富,并且想進一步掠奪并且把一直來掠奪的財富合法化的情況下,在某些國家想構筑對華包圍圈,封鎖中國的經濟生命線的情況下;在中國有56個民族,并且在幾個大自治區中,有兩個在外國勢力操縱下出現民族分裂主義傾向,而且中國地區之間經濟發展不平衡的情況下,在少數人與多數人日益對立,并且少數人在外部勢力的支持和操縱下,一再踐踏法律的嚴肅性和政府的權威性的情況下,某些人不管他們打著多么冠冕堂皇的旗號,實質上他們要在中國推進的,就是類似17、 18世紀波蘭這種性質的“貴族民主”。
自由派的精神領袖茅老先生曾經這樣說:
改革在中國造就了約占總人口5%左右的富人,他們是中國的中堅力量,而另外的95%中的很大部分,則因為信仰毛澤東思想,具有很大的“破壞性”。
他還說:“改革必須由精英掌舵,不能由老百姓說了算。”
這就是所謂的“貴族民主”,或者叫“精英民主”。這種“民主”的特點是,大貴族或者貴族聯盟不受國家控制,他們國家觀念淡薄,只要有利可圖,哪怕外國侵略也無所謂,國家越亂對他們越有利,國家私有化有利于他們掠奪更多的財富,他們尾大不掉,類似一個個的諸侯國。
前不久湖南衡陽查處的賄選案揭示的就是這種苗頭。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陽市召開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差額選舉湖南省人大代表的過程中,發生了嚴重的以賄賂手段破壞選舉的違紀違法案件。現初步查明,共有56名當選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錢拉票行為,涉案金額人民幣1.1億余元,有518名衡陽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會工作人員收受錢物。
湖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決定,對以賄賂手段當選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確認當選無效并予以公告;對5名未送錢拉票但工作嚴重失職的省人大代表,依法公告終止其代表資格。衡陽市有關縣(市、區)人大常委會會議分別決定,接受512名收受錢物的衡陽市人大代表及3名未收受錢物但工作嚴重失職的市人大代表辭職。另有6名收受錢物的衡陽市人大代表此前因調離本行政區域已經終止代表資格。
56位被終止人大代表資格中,有20位來自人大、政府機關、行政機構及國家企事業單位,涉及32位企業界人士。
在衡陽賄選案中,除了利用職務之便利爭取當選以外,很大一個特點就是用錢鋪路,以進入地方的“議會”。
其實,這就是日后某些人推進所謂“憲政”以后,通過金錢控制國家的一次預演。
雖然他們不斷忽悠民眾,說誰都有機會當國家領導人,其實按照他們那一套,到時候有條件控制國家的權力的,只能是他們這些貴族或者貴族聯盟,也就是茅老先生所說的“精英”。
聯系到他們支持以平民作為目標的恐怖襲擊,聯系到他們反對反腐敗,拼命鼓吹推進私有化,要把黑手伸向所有的國有資產,聯系到他們與“臺獨”、“藏獨”、“疆獨”等民族分裂主義勢力勾結在一起,主張國家分裂,民族對立,聯系到他們主張讓中國變成美國的第53個州,或者把中國和日本合并,由日本來領導中國,聯系到們依靠外國勢力的支持,煽風點火,一次次制造事端,挑戰法律的權威,損害社會穩定。我們可以作下面的預測:
假如他們順利奪權,他們會像17、18世紀的波蘭的貴族那樣,為了少數人的私利,不惜斷送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如果有人通過正常的法律手段反對他們,他們可以像葉利欽時代的俄羅斯那樣,動用軍隊炮轟和占領議會,逮捕議長。假如他們不能順利奪權(因為這些人在中國只占少數,忽悠術不可能常常奏效),或者對領導人實行的政策不滿意,他們可以在美國和西方的支持下,像埃及的塞西那樣發動政變,羈押領導人;或者像烏克蘭那樣,用美國人和西方提供的美金組織反政府的動亂,推翻民選政府;再不濟,也可以像泰國的黃衫軍那樣,無休止的街頭政治,至于國家會怎么樣,他們才不管。實在不行,把國家搞垮了,或者四分五裂,軍閥混戰,他們憑著手中掌握的大量財富,一走了之。這就是他們的如意算盤,這就是他們的假“憲政”。假“憲政”的實質就是權貴與精英勾結以反專制為旗號的改朝換代以后建立的貴族民主。
自由派中的“憲政”派有兩種人,一種是真正為了社會進步的,但是看準病開錯藥,用教條主義對待外國的經驗;另外一種人就是貪官和權貴的代言人,甚至本身就是貪官和權貴。
當然,貪官對憲政的態度也有兩種,一種的確是害怕真正的憲政以后對自己不利的;另外一種是占有很多的政治和經濟資源,相信不管時局如何變化他們都能夠占據社會高位的。
那么什么才是真憲政呢?
黨的十八大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其中民主、法治也列入其中。這說明,雖然高層宣布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但是,對民主、法治的進程是積極推進的。
竊以為,結合憲政的精神實質和中國的具體國情,真正的憲政就是循序漸進的從基層民主做起的大眾民主,又稱全民民主(或大民主)。大眾民主是憲政民主的來源,但是全民民主是粗糙的、無序的、無底線的、甚至造成惡性的自由競爭,破壞和傷害是不能避免的。而憲政民主是在全民民主的基礎上,循序漸進增加了人權自由保障的內容,既消除了特權的危害,也消除了多數人的暴政的弊端,可以做到真正的公平、正義。
不經過大眾民主并且以大眾民主為基礎推進的所謂“憲政民主”,不是糊涂就起碼是一種“民主理想主義”。至于某些人急匆匆要把西方那一套馬上照搬過來的目的是什么,你懂的,大家也明白。
因此,我們可以理直氣壯地反對某些人積極推進的實質上是“貴族民主”的假“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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