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反腐維護舊體制”論
今年以來,某些人有點回光返照,末路狂奔的味道,昏招臭招迭出,隨便咬人這就別提了,這是某種動物的本性,關鍵在于,他們“挺黃”、“挺恐”,而更有利于讓人們看清楚他們的本質的就是“反反腐”。
十八大以來,中央頻頻出重拳,老虎紛紛中箭落馬,蒼蠅也一個個被拍,廣大民眾拍手叫好,但是某些人感到痛了,就跳出來阻礙了,其中李某鵬就是一個,著名經濟學家張某迎一個,據說還有張某帆和資某筠,他們大喊“剎車”,公知精英強力“反反腐”成為了當今中國的一個獨特的景象。
他們“反反腐”的歪理邪說林林總總,一是李大眼的“運動反腐無用”論,二是張某迎的“反腐會逼官員造反”論,三是“淪為打擊對手工具”論。四是“不如直接憲政”論,還有一些,不一一列舉,但是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哪一個“論”都與所謂“憲政”扯上。
我覺得奇怪,反腐敗就是反腐敗,跟憲政有什么關系?于是本人寫了一篇題為《 強力反腐妨礙憲政?》的文章,拋磚引玉,想與某些自由派朋友探討一下反腐敗跟憲政有什么關系。于是在某論壇,圍過來一群拍磚客,其中大多數是只會抒情罵街喊口號瞎起哄的,也有一些人說出了他們的心里話:
第一種、涉嫌違紀官員親屬發牢騷型
“某官員被某機構帶走,朋友報警,被失聯。”
“紀委辦案不可能依刑事訴訟法,它憑什么偵查刑事案件。如果依刑事訴訟法,它抓人后,是否履行告知家屬的義務。”
“司法機關偵查后,如果認為不構成刑事犯罪,只是違紀,倒是可以移交紀委處理。”
“一個人被無法定的執法資格的紀委人員強制帶走,在公共信息平臺(古代是布告)上發布涉嫌 就成了有罪,直接就按罪犯定義來追究相關人等或事宜。”
評論:這些說法一是缺乏常識,二是幼稚,三是某些法痞的手伸得太長了。按照目前的對違紀干部處理,是首先在黨內調查,暫停職務,查清楚事實,既不讓其繼續在領導崗位上為非作歹,又為萬一搞錯留有余地,調查落實后再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像人大代表也是這樣,首先撤銷其人民代表資格,然后才能拘捕。而不是一下子就抓人。
履行告知家屬的義務那是應該的,但肯定不是一下子就馬上告知,因為那會給那些同案的親屬有足夠的轉移贓物時間和訂立攻守同盟的機會,如果不是心中有鬼的人,不會說這種低智商的話。
第二種、認為反腐敗不利于憲政
“反腐對鞏固歷朝歷代統治都是靈丹妙藥,妙就妙在誰也不能說他錯了,只是今天中國有些人看到了,并且就敢于說出來了,是一個方向性的錯誤,越走離政改越遠。”
“反腐敗會葬送憲政民主的前途。”
“強力反腐只不過是拖延憲政改革的一個借口而已 這只不過是一種政治伎倆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就是拖延時間不愿改革。”
“目前的反腐,無論其目的和手法都會降低實現憲政的機會。”
評論:這些人比較可愛和坦率,毫不遮掩腐敗與他們所謂的“憲政”之間的關系。
腐敗與他們所謂的“憲政”之間的關系分三種情況:
1、某些高喊“憲政”口號的人本身就是腐敗分子,如果還沒有等到“掛羊頭”把“狗肉”賣出去,自己就已經被干掉了,還“憲政”個什么勁?
2、高喊“憲政”的人與腐敗分子有千絲萬縷的關系,打在腐敗分子身上,痛在某些高喊“憲政”的人心上,所以他們迫不及待地提出,要么馬上實行能夠“有效反腐”的“憲政”,要么就先別搞什么“運動反腐”。
3、也許腐敗分子與某些高喊“憲政”的人的確沒有任何關系,但是某些人需要利用在改革中出現的腐敗現象引起的民眾不滿情緒推動打著“憲政”旗號的“改旗易幟”,如果由于強力反腐消除了這些不穩定因素,民心重新凝聚起來,就不利于某些人煽風點火了,所以就以所謂“歷史循環論”嚇唬民眾和向高層施壓。
其實,上面的牢騷中就已經證明了這三種情況中的第二種。
某些人口頭上高喊的,其實是一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假“憲政”。本人認為,真正的憲政是循序漸進的從基層民主做起的大眾民主;假憲政就是權貴與精英勾結以反專制為旗號的改朝換代以后建立的貴族民主。
高喊憲政口號的自由派中兩種人,一種是真正為了社會進步的,但是看準病開錯藥;另外一種人就是貪官和權貴的代言人,甚至本身就是貪官和權貴。
貪官對憲政的態度也有兩種,一種的確是害怕真正的憲政以后對自己不利的;另外一種是占有很多的政治和經濟資源,自信不管時局如何變化他們都能夠占據社會高位的,比如俄羅斯的那個“石油大亨”就是這類人物。當發現所謂憲政派都是自己人的時候,貪官們也會跟著喊憲政的口號。
假如反腐敗是對實施所謂“憲政”有利的,某些人雖然認為這種做法不完美,不符合他們的理念,他們可以不支持,但是沒有理由反對,因為反腐是得人心的。
假如反腐與所謂“憲政”無關,一句話,不影響某些人推進所謂的“憲政”,那么某些人又有什么理由反對呢?即使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腐敗現象的嚴重程度不容低估,那么中紀委強力反腐就是防止腐敗的進一步蔓延,廣大老百姓擁護,也為某些人推進的所謂“憲政”的實現創造更加純潔的社會環境,難道某些公知精英打算留那些腐敗分子參與所謂“憲政”進程,等他們進一步掌握更多更大的權力控制更多的政治和經濟資源以后再慢慢依靠所謂“制度反腐”清除他們?聯系到前些年某些公知精英極力推動所謂“貪官免死”,不能不讓人們對他們的目的懷有疑心。既然那些腐敗分子對你們的所謂“憲政”沒有積極意義,或者強力反腐并不影響某些人推進的所謂“憲政”,那么,你們又有什么理由反對呢?
這種人的論調的實質在于把憲政和反腐敗對立起來,以所謂“憲政”的名義反對和阻礙反腐敗,想通過施加壓力迫使高層在要么馬上實行他們定義的所謂“憲政”,要么停止反腐敗之間作出選擇。
第三種、認為反腐敗有利于維護“舊體制”
“反腐敗本身有鞏固舊制度的功效。”
“力量都集中在反腐敗,舊制度就可以永續地存在下去。”
“反腐敗屬于鐵腕挽救舊制度。”
“腐敗到全民憤恨的閥值,舊制度就只能倒!中國人過于懦弱,容忍性過大,這個閥值就很高。只有腐敗到人人憤恨的地步,才能激起民間力量來。”
“反腐——屬于力挽狂瀾地挽救舊制度的行為,這很明確。”
正所謂狗嘴吐不出象牙,在哈哈鏡里照出的影像是扭曲的。某些人口中的所謂“舊制度”就是他們恨之入骨,朝思暮想希望推翻的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制度,不管他們給這個制度安上什么罪名。一句話,他們反對反腐敗的根本原因就是他們希望產生于改革開放特定時期的腐敗現象泛濫成災,一來讓他們掠奪更加多的財富,二來激起民憤,為他們的復辟倒退,開歷史倒車創造條件,“腐敗到全民憤恨的閥值,舊制度就只能倒!中國人過于懦弱,容忍性過大,這個閥值就很高。只有腐敗到人人憤恨的地步,才能激起民間力量來。”的說法就是不打自招。
其實,國人中除了缺心眼的和別有用心的,誰都明白腐敗現象是怎么樣一步步產生、發展、蔓延的,某些曾經策劃實施和推動了腐敗后來又煞有介事地指導別人應該如何反腐敗的人由于現在反腐敗的火已經燒到了他們或者他們的自己人身上,于是就迫不及待,赤膊上陣,公開跳出來反反腐敗。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那個首推“雙軌制”,為“官倒”的產生創造條件,提出“吐口水理論”、“冰棍理論”、“腐敗次優”論,后來提出“以18大為界,以前的腐敗不追究”的高論,前不久又以“反腐敗會逼官員造反”嚇唬當局的精英張某迎。
中國走社會主義道路是歷史的選擇,不管在特定歷史時期產生的腐敗現象產生的原因是什么,當局現在強力反腐都是正確的,符合人心民意,符合歷史發展規律的,唯獨讓某些公知精英非常惱火,這正好充當了反面教員,既讓人們看清楚他們的那個所謂“憲政”與腐敗之間是什么關系,也讓人們看清楚他們的所謂“憲政”的矛頭所向。
現在較量已經開始,在有最廣大民眾支持的高層的反腐行動面前,看看某些人螳臂當車的力量有多大,咱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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