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國經濟網有題為《干部選拔任用將建立倒查機制 一查到底問責到人》的一篇文章(見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401/26/t20140126_2205690.shtml)。今天的光明時政頻道有題為《中組部首提防止帶病提拔 對買官賣官者一律先停職》的一篇文章(見http://politics.gmw.cn/2014-01/26/content_10226187.htm),其開篇就是這樣一段話:【1月15日,中共中央新頒布實施《干部任用條例》。近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次提出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對違規使用干部“零容忍”一查到底,嚴厲懲處。對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記錄在案,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組織處理。對買官賣官的,一律先停職或免職,移送執紀執法機關處理。】
這兩篇文章基本上同樣都是關于中組部在干部選拔任用上的新措施的意思。對此,我的批評意見如下:
眾所周知,中組部是中共中央的組織部,它歷來都是共產黨干部升、降、任、免以及獎勵和懲罰的最為關鍵的樞紐。可是,很長一個時期以來,主流媒體上關于“帶病提拔”和買官賣官的報道,可以說早就是不絕于耳、屢見不鮮,早就使人民群眾怨聲載道的了。
誰都明白,所謂“帶病提拔” ,這是某些人長期以來所推行的黨政分開、一把手說了算的必然結果,這是與黨的一元化領導和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明顯相違背的。所謂買官賣官,這更是與共產黨的宗旨直接相違背的。面對這些如此明顯非常嚴重的問題,這兩篇文章中所說的中組部【首次提出堅決防止“帶病提拔”……】 ,這里的“首次提出”究竟在說明著什么呢?難道這不是在說明著中組部長期的失職嗎?而中組部長期的失職又意味著什么呢?
我在這里所提出的這幾個問題,如果人民群眾看不到明確的解釋的話,那么,中組部還會管好黨的干部嗎?
這兩篇文章中所說的中組部【對買官賣官的,一律先停職或免職,移送執紀執法機關處理】。對此,我想說的是:
①對于共產黨來說,買官賣官,這應該是人類歷史上無與倫比的恥辱,因為這與共產黨的宗旨實在是天地之別,讓人們簡直不可思議。所以,對于共產黨來說,即便是把這種敢于買官賣官者槍斃一萬次,恐怕也是不過分的吧?在這種情況下,怎么能夠總是不敢追究造成共產黨人買官賣官的原因呢?在這一點上,中組部算不算是失職呢?
②“特別是”以來,可以說法律條文早就是多如牛毛的了,可是,有過不準買官賣官的法律條文嗎?假如有的話,在幾乎每天都在強調法制的情況下,買官賣官這種腐敗至極的現象,為什么竟然還是層出不窮呢?假如沒有的話,這又是為什么呢?難道對于治理腐敗至極的法律條文也容許疏漏嗎?
③很多年了,為什么就不能把買官賣官者【移送執紀執法機關處理】呢?這是不是中組部的失職呢?
④【干部選拔任用將建立倒查機制】,這固然是“特別是”以來莫大的進步,但是,且不要去說在毛澤東時代人民群眾可以很有效的監督各級干部,以及從人民群眾中選拔干部,就是在如今黨中央已經大搞群眾路線教育的情況下,中組部在干部選拔任用的問題上,總該稍微的體現一下群眾路線吧?為什么就一點都沒有在這里體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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