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衛視報道,五月八日晚上六點多鐘,福建福州一輛公交車在行駛中撞倒了過斑馬線的母女二人,公交司機居然倒車碾死了母親,女孩被圍觀群眾及時拉出車底逃過一劫。司機的暴行激怒了路人,很多人把司機從車上拽下來圍毆,導致司機顱腦受傷,司機被送到醫院時已經昏迷,一直依靠呼吸機維持生命,五月十六日司機死亡。據當地媒體稱,警方已經控制了多名毆打司機的嫌疑人。
安徽衛視特約評論員邊冠峰評論說,「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司機的對與錯、罪與罰是由法律來判定,而我們要質問的卻是為什么這些路人對暴力的運用是如此的嫻熟,而對法律是如此的麻木,其實這是典型的多數人的暴力。那些沉默的大多數始終存在著在某個瞬間變成暴力的大多數的可能,這種生態值得我們去警惕,因為在這種生態下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犧牲品。因此,我們整個社會應更加努力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以培養人們的法律信念,應更加努力構建文明道德的公民社會,以提升人們的理性意識。」
如果二〇一〇年的藥家鑫事件是新聞, 那么類似的這起事件在特色社會已經不是什么新聞,見怪不怪,見惡不惡,人們的心都被麻木了。但是這起事件向社會傳達了一股涌動的暗流,「沉默的大多數」僭越了法律的權威,為法制社會的正當性敲響了喪鐘。
體驗過茅廁的人知道,茅廁其臭難聞,但茅廁再臭挨不過內急,還是要進去,之后就不怎么臭了,大概是鼻腔里的嗅覺神經麻木了。可是有人此時偏偏往茅坑里扔石頭,試探著「沉默的大多數」的意識。茅廁的臭氣尚可忍耐,飛來的石頭濺污四射無法忍受,安徽衛視特約評論員邊寇峰就是往茅坑里扔石頭的人。
「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司機的對與錯、罪與罰是由法律來判定,」——那么法律由誰來判定?法律難道是沒有任何存在前提的究竟至極之物嗎?有一位曾經風光無限的一品官員說過「法比天大」,在這個人的意識中法外無天。如果法是人類究竟至極之物,為什么不同歷史時期的不同國家的法律不斷地發展變化?為什么有那么多的法學流派與法學學說?究竟至極之物不存在,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絕對準則。所謂準則是強者對于弱者的強權,強者之言即是法,弱者之聲即是屁。
強者對于弱者的強權來自暴力,強者因此內心充滿了對于暴力的恐懼,充滿了對于潛藏在沉默的大多數之中的暴力可能性的恐懼。為了獨占交配權,為了獨占享用美食的優先權,領頭狼時常對于弱勢狼群齜牙咧嘴,那是面對來自弱勢狼群挑戰既有秩序的恐懼心理,翻譯成人類語言即是「我們要質問的卻是為什么這些路人對暴力的運用是如此的嫻熟,而對法律是如此的麻木,這是典型的多數人的暴力。」。
少數的強者在譴責「典型的多數人的暴力」的同時,時刻不忘對于多數的弱者的強權暴力。在貧富兩極分化的社會爆發強者與弱者對立沖突的時候,法律是強者的尊嚴。我爸是李剛。老子有錢,往死里打。面對討薪者,老板說,老子有錢,花十萬塊錢剁你一只手。即使打工者和洋老板發生勞資沖突時,法律的尊嚴依然屬于洋人。美國財主以導彈殺人是合法的反恐行為,穆斯林以肉彈殺人是違法的恐怖行為。以原始工具作為殺人手段死罪難逃,以現代工具作為殺人手段是維護法的尊嚴。特色的親親尊尊和西方的自由民主都是強權邏輯,等級特權和資本特權是強者的定在,是強者的表現形式。古今中外出現了諸多法學流派和學說,但是這些流派和學說的本質沒有變,它們是為少數的強權服務的流派和學說,它們以法的名義為少數的強權為虎作倀。
向茅坑里扔石頭反映了少數的強者對于「沉默的大多數」的恐懼心理,——「那些沉默的大多數始終存在著在某個瞬間變成暴力的大多數的可能,這種生態值得我們去警惕,因為在這種生態下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犧牲品。」。「沉默的大多數」變成「暴力的大多數」是新中國革命的歷史,曾幾何時「沉默的大多數」經過對于強權暴力的革命取得了當家做主的權力,取得了判定「對與錯」、「罪與罰」的自主權。斗轉星移,今天的「沉默的大多數」失去了往日當家做主的權力,「沉默的大多數」任何形式的反抗以「暴力的大多數」被判定為冒犯法的尊嚴。今天的少數的強者驕奢淫逸又不失居安思危,他們曾經失去過今天已經得到的東西,他們時刻警惕著「那些沉默的大多數始終存在著在某個瞬間變成暴力的大多數的可能」。
少數的強權向茅坑里扔石頭,美其名曰「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培養人們的法律信念,構建文明道德的公民社會,提升人們的理性意識。」。法律、權威、尊嚴、信念、文明、道德、公民、理性,這些飛往茅坑里的石頭頓時化作濺起的污泥濁水,它們不但侮辱了弱者的意識,也污濁了強權們自己建起的茅廁。
當「沉默的大多數」忍無可忍的時候,推翻茅廁是剝奪強者向茅坑里扔石頭的權力的唯一選擇。面對福建福州公交司機以自己掌握方向盤的特權虐殺弱者的暴行,「沉默的大多數」終于展示了屬于自身的意識,他們要砸爛這個茅廁,他們要把被強者顛倒了的人世間的「對與錯」、「罪與罰」以自己的鐵拳重新顛倒過來。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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