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國新聞周刊》一篇題為《訪民通宵排隊見中央巡視組發覺對方講本地口音》的文章報道,四天前,64歲的齊先生從通遼市坐火車趕到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上訪,聽說中央巡視組在該市,不惜排了整整一夜的隊,終于領到一張《中央第四巡視組人民來信來訪來電登記表》。可他在交表時卻發現接待者都是本地口音,原來都是從當地抽調的信訪干部,根本沒有“北京來的人”。
我們天天談“建設和諧社會”,可我們的社會矛盾卻越來越尖銳。我曾說過,警察及武警人數越多,社會投入的維穩經費越多,說明這個社會維穩壓力越大,社會矛盾越突出。對于內蒙古這樣一個總人口和臺灣、朝鮮差不多的自治區來說,中央巡視組的到來,竟引來舉報者如“搶房”一樣的徹夜排隊,實在是過于奇葩了。
筆者以為,訪民徹夜排隊除了暴露出目前社會問題多、社情民意上傳管道極為不暢外,還明顯暴露出包括中央巡視組成員在內的公職人員,工作作風還相當差勁,和開展“走群眾路線”的初衷完全是背道而馳。
登記表的發放、收取程序,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既然接待上訪的都是各地信訪干部,為何還要對外宣稱“中央巡視組”?當然,也有一種可能就是針對當地上訪者太多,中央巡視組實在是忙不過來,就委托當地政府派人負責接待,就像醫院專家門診,需要有人專司“掛號”一樣。但筆者以為,醫院負責“掛號”的一定是本院職工,如果是隨便請一個人來負責“掛號”管理,他就不需要對醫院負責,很容易滋生“權力尋租”,因為號頭是可以量化為金錢的。同理,中央巡視組需要安排人“掛號”,也理所當然由巡視組成員來做,而不是交由作為被巡視對象的地方政府去做。由內蒙古各地信訪人員接受《中央第四巡視組人民來信來訪來電登記表》,地方政府必然會對材料進行一番“過濾”,其結果無非有兩種可能:一是如果上訪材料無傷大雅,不會引發駭人聽聞的“丑聞”,和內蒙古及各地的“老虎”也沒有什么關系,這份材料就有可能被遞交中央巡視組。二是如果該上訪材料牽扯到較為敏感的問題,有可能導致高級別官員被問責,或者干脆就是舉報“老虎”的,那材料肯定就到不了中央巡視組的手里,只能由內蒙古地方政府掌握了,舉報人更有面臨被打擊報復的危險。因此這么做,也有助長當地政府“釣魚接訪”的嫌疑。
筆者感到奇怪的是,中央巡視組既然如此相信當地政府,那又何必勞師動眾,從北京大老遠的跑到呼和浩特?直接在北京接受內蒙古當地信訪部門收取的《中央第四巡視組人民來信來訪來電登記表》,豈不是為納稅人節省大量開支?而更能節省開支的,倒不如中紀委在微博上弄個專門受理舉報的微博,我敢保證,一天收到的舉報材料,肯定能頂10個巡視組的全部。
在此筆者要呼吁,中央巡視組,你們代表中央形象,真的不能冷了百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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