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6至7月初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里,中央先后向各地和中央有關部門、直屬單位等連續派出10巡視組和45督導組,可謂是陣容龐大,出手不凡,正因為此而引發各方高度關注。
不過,相對于普通百姓來說,不一定都能了解兩個組到底是干什么的,這不,昨晚在小區散步就碰到一群納涼的老頭兒在那里大聲嚷嚷,原來他們是在爭論中央巡視組和中央督導組誰更利害,嘿,這倒是很新鮮,至今也沒看到媒體有這方面的文章介紹。
依筆者之見,要厘清這個問題,恐怕還得首先從兩個組的職責任務說起。中央巡視組,屬于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聯合辦公,主要巡視稽查省部級領導干部違反黨紀國法的問題。巡視方法主要通過談話、調閱資料、受理舉報和明察暗防等發現問題,但不辦案,只負責向中紀委、中組部報告,兩部委再將報告轉呈中央。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貪污腐敗案件,就是如此這般被中央巡視組火眼金睛“巡”出來的。今年中央巡視組更因負有找出“老虎”和“蒼蠅”的特殊使命而倍受期待。
而中央督導組,并非常設機構,其主要任務是根據中央部署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總體要求,監督指導各地、各單位在一年左右的時間里,緊緊圍繞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發現并督促有關地方和單位解決突出問題,督促其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作風建設的制度規定,注重發現總結典型經驗,確保教育實踐活動不虛、不空、不偏,確保有序有效進行。
綜上所述,不難看出中央巡視組和中央督導組雖然職責任務不同,但最終目標都是一致的,那就是通過巡視和督導工作進一步促進黨風和政風的根本好轉。在有的人眼里,中央督導組也許不如中央巡視組專打“老虎”和“蒼蠅”來得過癮,看得痛快,但實際上,中央督導組通過督導各地領導班子和一些領導干部掃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四風”,從而達到“懲前避后,治病救人”等效果同等非常重要,這樣至少可以盡可能地避免更多官員淪為“老虎”,成為“蒼蠅”。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不能簡單的說兩個誰更利害。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我們既希望中央巡視組能“下沉一級”當好中央“千里眼”,也期盼中央督導組“代天巡狩”真正察到“點子上”,唯有“老虎”和“蒼蠅”更少了,黨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更緊了,我們這個社會才能變得更加陽光,更加和諧,我們的黨才能變得更加強大,更有朝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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