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個網友提到南方都市報的文章《女童疑似餓死,社會何以救贖》,搜來看了看,文章開頭寫道——
2013年6月21日,南京市江寧區泉水新村兩名女童被發現在家中死亡,事發時其監護人樂某下落不明。仿佛是詛咒一般,十年前的這個時間,2003年6月21日,成都市青白江區青江西路65號院,3歲的小女孩李思怡被發現餓死家中,曾引來如潮的網絡悼念。 整整十年,這殘忍的人世間,竟沒有半分起色。在焦躁、浮華的此時此刻,酒足飯飽的生者絕然無法完全體會,饑餓之于那些孩童,不僅是生理的哀嚎,更是心理的絕望。
在物質相對豐富的今天,出現孩童餓死的悲劇,當然是很不正常的,確實需要社會深刻反思。也不知道為什么,看了這篇文章,大于竟然想到了廈門公交縱火案的陳水總。在廈門公交縱火案的報道中,一再提到一個情況:陳家兄弟姐妹七個,陳水總排行第三。他們還有一個女兒,他和妻子都沒固定工作,日子過得緊巴巴的。陳水總在微博中也說到:“草民陳水總,現年60歲,初小文化,住廈門市局口街24號,1970年因家庭生活來源被切斷,草民隨全家下鄉”。
其中說到“1970年因家庭生活來源被切斷”語焉不詳,相關報道也沒有說,讓人不太明白怎么回事。因為那時候就是地富反壞右也是給生活出路的,就是是全家下放農村,也會有個安置,一般不會通過切斷生活來源的方式強迫一家人離開城市去農村。
另外,按陳水總1953年出生“排行第三”計算,如果兩年一個,他兄弟姐妹七個一個都是 1949年后出生的,一直生到60年代。據說他家還收養了一個孩子,所以后來有“一家十口”的說法。也就是說,在三年困難時期,物質非常緊張,生活條件十分艱苦,但是陳水總一家七八個孩子,卻沒有報道說其中餓死了哪一個,真不知道他們這么多兄弟姐妹是怎么活過來的。按道理,經過那樣艱苦的生活,應該是什么苦都能吃了。可是,到頭來卻因為絕望走上了犯罪死路。
從“女童疑似餓死”想到“陳水總排行第三”,想到的是,孩童餓死不餓死,根本不是物質方面的原因,而應該從精神方面找原因,特別是應該從社會的管理和組織上找補救的方法。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