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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審批孟山都轉基因大豆進口時為何瀆職
不檢測草甘膦
(2011-09-09 14:15:18)
因發帖揭露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危害的郭成林遭邪惡霸道金龍魚操控陷害,“手銬腳鐐”出庭被判“監禁一年、罰款一萬”。郭成林當庭不服,提出上訴,由深圳市中級法院將于 2011年9月19日再次審理。金龍魚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是否造成不生不育、流產、畸形、癌癥,“禍國殃民”的關鍵之一是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及其加工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很高有毒草甘膦除草劑殘留量。2011年4月29日,經國家環保部批準在北京舉行的“生物安全國際論壇第四次研討會”上,農業部科技發展中心農藝師劉培磊,當著出席研討會的國內外近兩百名學者面承認:中國農業部批準大宗進口美國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進口前,“對轉基因大豆化學品殘留沒有進行檢測”、對轉基因大豆草甘膦殘留也“沒有進行檢測!對轉基因大豆的檢測主要是驗證檢測,研發機構向我國提供了安全性的材料,我們進行復核驗證。”使中國成為世界各國對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進口審批過程中唯一不檢測評估有毒草甘膦量對人類健康風險的國家。這不僅證明農業部瀆職,而且證明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全部進口涉嫌非法,同時證明以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為原料的金龍魚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等所有轉基因大豆“食品”毫無例外全部涉嫌違法!金龍魚加工生產與銷售這樣的劣質、有毒、非法食品也已經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為此建議深圳市中院傳喚農業部負責人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說明農業部2002年批準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大宗進口時不檢測草甘膦等化學品殘留的詳細理由!
農業部負責人必須向中央領導與全國人民如實說明農業部審批孟山都申請向中國出口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時為什么瀆職對草甘膦殘留等對化學品殘留故意不做任何檢測?
-- 禁止抗草甘膦轉基因作物原料進口開發種植理由之72
陳一文([email protected])
八十年代兩屆全國青聯特邀委員
《新浪網》“陳一文顧問博客”:http://blog.sina.com.cn/cheniwan
《陳一文顧問網站》:http://sea3000.net/cheniwan
詳情: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0o681.html
孟山都是美軍越戰期間噴灑了十年的“橙劑”落葉劑的開發生產者,戰后造成300萬畸形兒童的罪魁禍首!
在60年代生物武器“橙劑”落葉劑經驗的基礎上,孟山都70年代開發成功“全部植物都殺死”的草甘膦除草劑,其“全殺死”特性限制了大規模應用與銷售。
孟山都開發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首要目的,根本不是為人類提供更好的食物,而是為了擴大孟山都“邪惡”草甘膦除草劑的大規模應用與銷售,是邪惡公司孟山都邪惡目的邪惡怪胎產品!
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是劣質、低營養、有毒、垃圾轉基因大豆
轉基因大豆草甘膦殘余量水平對人類生育有毒性 [17篇參考文獻]
詳情: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0o7t2.html
轉基因大豆草甘膦代謝物AMPA對細胞造成DNA損傷 [1篇參考文獻]
詳情: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0o7uf.html
轉基因大豆草甘膦除草劑輔佐劑POEA增強對細胞膜滲透性 [10篇參考文獻]
詳情: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0o7ti.html
許多自殺案例證明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劑具有致命毒性 [8篇參考文獻]
詳情: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0o7r7.html
傳統大豆有益健康抗癌異黃酮比轉基因大豆高12-14% [1篇參考文獻]
詳情: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0oljr.html
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潛在過敏源比非轉基因大豆高27% [2篇參考文獻]
詳情: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0oion.html
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美國售后兒童過敏癥急劇增加 [3篇參考文獻]
詳情: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0oiq1.html
愛爾蘭醫生環境協會對轉基因大豆新蛋白過敏擔心 [5篇參考文獻]
詳情: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0oipd.html
英國大宗進口售轉基因大豆后兒童過敏癥急劇增加 [10篇參考文獻]
詳情: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0oip5.html
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以及抗草甘膦轉基因玉米)種植中大量噴灑草甘膦除草劑,造成轉基因大豆(以及轉基因玉米)中相當高的草甘膦、AMPA(草甘膦代謝物,毒性比草甘膦高)與POAE(表面活性劑,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劑輔佐劑,毒性比草甘膦與AMPA都高,而且與草甘膦配合提高草甘膦的毒性)殘留量?! ?/p>
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是多方面危害動物與人類健康的劣質、低營養、有毒、垃圾轉基因大豆,證據確鑿,不容置疑!
劣質、低營養、有毒、垃圾轉基因大豆,只適合于作為生物燃料原料或非食用工業原料,根本不適合作為動物飼料原料,更不能作為任何有尊嚴國家人民的食物或者食品原料!
詳情: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0o7ki.html
了解了這些事實之后,讓我們看農業部幫助孟山都劣質、低營養、有毒、垃圾轉基因大豆(以及抗草甘膦轉基因玉米)的禍水如何“破門”大舉涌入猖狂泛濫,形成危害中華民族持續安全、健康、生存與安全的最大人為災害?。俊 ?/p>
劣質、低營養、有毒、垃圾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進口“合法”還是“非法”是金龍魚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是“合法食品”還是“非法食品”的前提
金龍魚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是“合法食品”還是“非法食品”的前提,在于農業部2002年批準孟山都劣質、低營養、有毒、垃圾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進口“合法”,還是“非法”?
孟山都劣質、低營養、有毒、垃圾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多年進口,進口量逐年上升,目前達到每年持續進口5000多萬噸規模,金龍魚為首“化學浸出”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占據市場主導地位,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豆奶、豆奶粉、豆腐、醬油、大豆蛋白粉到處在銷售?! ?/p>
有人可能奇怪,現在提出農業部2002年審批進口有問題是否太晚,是否開玩笑?否!
2011年“兩會”期間,對中華民族高度負責任人士向農業部審批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提出嚴重質疑
2011年“兩會”期間,對中華民族持續安全、健康、生存與繁衍高度負責任的人士,正式向農業部對2002年批準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進口提出嚴重質疑?! ?/p>
農業部的2011年7月10日發布《農業部文件(農辦案[2011]49號,簽發人:張桃林)》答復
為了應對平息民眾代表向對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進口審批存在問題提出的質疑,農業部 2011年7月10日 發布《農業部文件(農辦案[2011]49號,簽發人:張桃林)》答復如下:
關于我國進口轉基因大豆食用安全
我國對進口轉基因生物的管理、審批十分嚴格?! ?/p>
依據現行的《條例》及配套規章,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按照用途三類進行管理:即用于研究和試驗、用于生產和用作加工原料的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 ?/p>
一是用于研究和試驗,引進單位需提供在境外已經進行了相應的研究或試驗的證明文件,經審查合格后,頒發進口批發文件。
二是申請在我國境內進行生產應用,境外公司在輸出國已獲得安全證書,就可以向我國提交中間試驗申請,依次通過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后,可以申請安全證書。
三是申請作為加工原料,境外公司在輸出國獲得安全證書后,可直接提交安全證書申請,經過國內權威檢測機構進行環境安全、食用安全復核驗證以及通過安委會評審合格后,向其頒發進口安全證書?! ?/p>
境外貿易商憑此安全證書,向農業部提出每批次產品進口申請,經批準后發放每批次產品進口安全證書。另外產品到口岸后,質檢部門還需要進行檢驗,合格的準予進口。
截止目前,經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評審,先后依法批準了轉基因棉花、大豆、玉米、油菜四種轉基因作物進口安全證書,用途僅限于用作加工原料?! ?/p>
農業部《文件》僅抄錄過去文件不敢涉及任何具體問題,表明農業部“有鬼”!
農業部的這個回復,全文僅是抄錄過去公開發布過的文件內容,不敢涉及任何具體問題,充分說明農業部官員在2002年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進口審批問題上多么心虛,表明農業部“有鬼”!
既然“有鬼”,為了對中華民族持續安全、健康、生存與繁衍高度負責,必須發揮“鐘馗捉鬼”的精神,非把這些“鬼”捉出來不可!
(1)用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種子種植轉基因大豆過程中,必須大面積噴灑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劑,造成種植的轉基因大豆中有相當高水平對動物與人類健康、生存與繁衍造成一系列嚴重危害的草甘膦、AMPA(草甘膦代謝物)與POEA(表面活性劑,除草劑輔佐劑)殘留量。
(2)根據種植時使用的草甘膦除草劑濃度的不同、噴射的次數不同,以及最后一次噴灑與收割期之間的時間間隔,不同地區種植的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草甘膦草甘膦、AMPA(草甘膦代謝物,毒性比草甘膦高)與POAE(表面活性劑,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劑輔佐劑,毒性比草甘膦與AMPA都高,而且與草甘膦配合提高草甘膦的毒性)殘留量有所不同,而且從國外檢測情況看不同地方種植的不同批次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這些有毒化學品殘留量相差相當大?! ?/p>
(3)2011年4月29日,經國家環保部批準在北京中關村湖北大廈舉行的“生物安全國際論壇第四次研討會”上,當挪威轉基因生態研究所首席科學家托馬斯·伯恩(Thomas BØHN)向農業部科技發展中心農藝師劉培磊的提問:“農業部批準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進口前,你們是否對其中化學品殘留量進行檢測?”
農業部科技發展中心農藝師劉培磊,當著出席研討會的國內外近兩百名學者面坦承:“沒有進行檢測!我們國家對草甘膦的規定是可以使用的?!薄 ?/H1>
陳一文顧問追問:“剛你提到未對轉基因大豆草甘膦作檢測,請再確認一次,中國農業部批準大宗進口美國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進口前,是否對轉基因大豆有毒草甘膦殘留量進行過檢測?”
劉培磊:“沒有進行檢測!對轉基因大豆的檢測主要是驗證檢測,研發機構向我國提供了安全性的材料,我們進行復核驗證。”
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對動物與人類健康造成一系列危害的重要原因在于其草甘膦、AMPA(草甘膦代謝物)與POEA(表面活性劑,除草劑輔佐劑)等化學品殘留量。這是國內外眾所周知的事實!
農業部2002年審批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進口時對有毒草甘膦、更有毒AMPA,以及劇毒POEA故意不進行檢測,使中國成為世界各國對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進口審批過程中唯一不檢測評估有毒草甘膦量對人類健康風險的國家。這不僅證明農業部瀆職,而且證明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全部進口涉嫌非法,同時證明以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為原料的金龍魚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等所有轉基因大豆“食品”毫無例外全部涉嫌違法!
農業部科技發展中心農藝師劉培磊當著出席研討會的國內外近兩百名學者面的上述證言充分證明農業部在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審評過程中對美國轉基因大豆中多項有毒、劇毒化學品不是“沒有辦法檢測出來”,而是不檢測,不作為,涉嫌瀆職刑事責任!
(4)種植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轉基因玉米過程中,根據使用的草甘膦除草劑品牌不同、濃度不同、噴灑的次數不同,以及特別是最后一次噴灑與收獲期之間時間間距不同,造成不同地方不同時間種植的轉基因大豆含的草甘膦、AMPA(草甘膦代謝物)與POEA(表面活性劑,除草劑輔佐劑)殘留量水平有很大的不同,而不是相同!
(5)農業部的2011年7月10日發布《農業部文件(農辦案[2011]49號,簽發人:張桃林)》裝模作樣強調“另外產品到口岸后,質檢部門還需要進行檢驗”。但是,由于農業部2002年批準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大宗進口時根本沒有對草甘膦等任何化學品進行檢測,因此所有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產品到口岸后,質檢部門”對其草甘膦、AMPA與POAE殘留量根本不檢測,使“質檢部門還需要進行檢驗”成了一句空話?! ?/p>
(6)由于農業部2002年批準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大宗進口時根本沒有對草甘膦等任何化學品進行檢測,也造成用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所有產品,無論給動物食用的轉基因大豆飼料,還是給中國老百姓食用的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轉基因大豆蛋白、轉基因豆奶與轉基因豆奶粉、轉基因豆腐、轉基因大豆醬油等所有轉基因大豆食品毫無例外對草甘膦、AMPA與POAE殘留量根本不檢測!
農業部2002年批準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大宗進口時,對草甘膦等任何化學品殘留量故意不做任何檢測是造成孟山都劣質、低營養、有毒、垃圾轉基因大豆(以及抗草甘膦轉基因玉米)得以非法涌入危害中華民族等一系列惡果的罪魁禍首!
(7)不久前傳出農業部某些官員對于農業部2002年批準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大宗進口時,對草甘膦等任何化學品殘留量故意不做任何檢測的瀆職責任進行狡辯的一種借口:
衛生部2005年中國國家標準GM2763-2005規定了草甘膦除草劑在內107種除草劑、殺蟲劑、殺菌劑、生物生長調節劑不同“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農業部某些官員強調,衛生部制定的“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中對大豆的草甘膦最大殘留限量沒有制定標準,農業部因此對轉基因大豆不做檢測,將“農業部2002年批準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大宗進口時,對草甘膦等任何化學品殘留量故意不做任何檢測的瀆職責任”全盤推給衛生部!
這是農業部某些官員揭露推銷掩蓋自己瀆職責任的詭辯,理由如下:
已經數年持續以5000萬噸規模進口到中國的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及其加工的金龍魚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殘留的化學品可能有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這種化學品為衛生部頒發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批準的合法添加劑,且其含量不超過有關標準的規定?! ?/p>
更具體講,這種化學品系衛生部 2011-06-20 實施的GB 276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批準的合法添加劑,其含量亦不超過該標準的規定;在 2011年6月20日 前,該種化學品系衛生部2007年頒發GB2760—2007《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批準的合法添加劑,其含量亦不超過該標準的規定?! ?/p>
第二種情況:這種化學品食品為衛生部頒發的不同食品合法允許含有的除草劑、殺蟲劑、殺菌劑、生物生長調節劑,且其含量不超過有關標準中“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規定?! ?/p>
更具體講,衛生部2005年制定批準頒布的《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05》(代替GB2763-1981,GB4788-1994等)規定了草甘膦在稻谷、小麥、小麥粉、玉米、水果、甘蔗、棉籽油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分別為:稻谷(0.1)、小麥(5)、小麥粉(0.5)、玉米(1.0)、水果(0.1)、甘蔗(2)、棉籽油(0.05),對大豆與大豆油中草甘膦“最大殘留限量”沒有規定!
2005年前實施的衛生部制定頒布的GB 14968-94國家標準,對大豆與玉米都沒有規定草甘膦“最大殘留限量”標準?! ?/p>
衛生部制定的《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05》中沒有規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化學品,在食品中是不允許有殘留量,還是允許有殘留量而且殘留最高限量沒有限制?
衛生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05》中沒有規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無數化學品當然不允許有殘留量,而不是允許有殘留量而且殘留最高限量沒有限制!
只有喪心病狂反人類的法西斯分子,才會認為衛生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05》中沒有規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草甘膦這樣的許多有毒化學品不僅允許有殘留量,而且允許殘留最高限量沒有限制!
第三種情況:某種具體食品含有殘留量的化學品,既不是衛生部《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批準的合法“食品添加劑”,又不是衛生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批準對該種食品允許在“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范圍內有一定殘留量的化學品,而且這種化學品還是一種有毒化學品!
某種食品及其原料,如果含有上述第三種情況的這樣的有毒殘留量化學品,這樣的食品不僅是違反衛生部《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以及衛生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確鑿無疑屬于劣質、有毒、非法食品,加工生產與銷售這樣的劣質、有毒、非法食品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已經數年持續以5000萬噸規模進口到中國的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及其加工的金龍魚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確鑿無疑屬于劣質、有毒、非法食品,金龍魚加工生產與銷售這樣的劣質、有毒、非法食品也已經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作為深圳市南山區法院批準出庭的證人(因通知過晚僅提交了文字形式證詞,未能出庭作證),鑒于該案涉及上述問題的嚴重性,特此建議:
深圳市中級法院9月19日再次審理郭成林案時應傳喚農業部負責任人作證說明
建議深圳市中院傳喚農業部負責人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說明農業部2002年批準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大宗進口時不檢測草甘膦等化學品殘留的詳細理由!
深圳中院再審郭成林案時要求2006年至2010年為金龍魚出具檢驗報告的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提供對于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草甘膦殘留量的檢測數據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 2011年7月14日 《宣判書》確認: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于2006年至2010年期間出具的檢驗報告,證實南海油脂公司生產的金龍魚大豆、二代食用調和油等產品經檢驗合格?!薄 ?/p>
為此,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有責任提供2006年至2010年期間對金龍魚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草甘膦殘留量出具的檢驗報告數據?! ?/p>
2006年至2010年期間,如果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對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草甘膦殘留量一直沒有進行檢測的話,他們有責任詳細說明一直故意不進行檢測的理由,還應說明 2011年6月3日 審理郭成林時其辯護律師提出這個問題后到現在三個月來,為什么依然對草甘膦殘留量拒不進行任何檢測?
深圳中院再審郭成林案時金龍魚必須公布,他們生產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以來,對作為原料的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草甘膦殘留量的檢測數據以及所生產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的檢測數據!
前已說明:種植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過程中,根據使用的草甘膦除草劑品牌不同、濃度不同、噴灑的次數不同,以及特別是最后一次噴灑與收獲期之間時間間距不同,造成不同地方不同時間種植的轉基因大豆含的草甘膦、AMPA(草甘膦代謝物)與POEA(表面活性劑,除草劑輔佐劑)殘留量水平有很大的不同,而不是相同!
為此,以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為原料的食品生產企業,為了保證所加工食品安全,必須持續對每一個批次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草甘膦殘留水平進行檢測。
如果金龍魚對他們所生產的金龍魚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一直沒有進行檢測的話,他們必須詳細說明他們為什么一直沒有進行檢測,還必須說明 2011年6月3日 審理郭成林時其辯護律師提出這個問題后,為什么依然拒不進行任何檢測。
相關研究資料: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17r5c.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sux.html
美國環保署2009年12月公布對草甘膦對于生態與人類健康組織再次評估的計劃后,國外學者公開揭露出草甘膦對于植物、動物與人類一系列極其嚴重危害的情況;同時揭露“孟山都為首生物技術產業自1980年代就知道高劑量草甘膦造成動物生育缺陷;生物技術產業自1993年以來知道低劑量至中等劑量的草甘膦也造成動物生物缺陷”;中國學者近年來從事的動物試驗研究也證明轉基因大豆高殘留量的草甘膦對動物健康有毒性;對動物生育健康有毒性;對人類生育有毒性。面臨所有這些事實,多年來尾隨美國環保署效仿行事,扮演草甘膦除蟲劑在中國主動、積極推手角色的中國農業部怎么辦?靜待美國環保署對草甘膦對于生態與人類健康再次評估得出結論后,“與美國環保署接軌”效仿行事,證明中國農業部早已墮落為唯美國環保署“農藥計劃部”下面設“健康影響處”同級的“處級單位”?。恐袊r業部怎么辦,全國人民以至世界人民拭目以待!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ssg.html
邪惡霸道金龍魚操控陷害郭成林“手銬腳鐐”出庭被判“監禁一年、罰款一萬”,郭成林當庭不服提出上訴后,該案將于 2011年9月19日 再次審理。2003年11月日本名古屋大學教授揭露:孟山都公司提交給日本衛生部的農達大豆的安全評估申請提交了不真實的研究數據,包括對非來自轉基因植物的蛋白質的的檢測、不充分的喂養研究及故意疏漏“不合適的”數據。2003年發生的這些事實證明孟山都公司及其豢養的一批轉基因推手是一伙做假欺騙屢教不改的慣犯!為搞清金龍魚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是“合法食品”還是“非法食品”,應當要求農業部負責人出庭作證,公布孟山都申請向中國出口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時向農業部提交的全套申請文件重新審查,首先確定于農業部2002年批準孟山都劣質、低營養、有毒、垃圾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進口“合法”,還是“非法”?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sqs.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sm5.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sm4.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shi.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17q8i.html
農業部以“孟山都公司一家私利”犧牲“中國人民健康利益”涉嫌瀆職刑事犯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17qk4.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rj2.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sd7.html
孟山都橙劑、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草甘膦殘留量、“農作物種子100%轉基因與專利”邪惡計劃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r2v.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0naai.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qt0.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ryo.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ryn.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0mq3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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