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火災發生后,社會各界尤其是上海各界紛紛捐贈款物,但此后在慈善款物的發放問題上,相關部門屢屢遭到受災居民的質疑。
10月10日,部分受災居民維權代表表示,截至目前,相關部門公布的善款大賬,他們依然對不上。例如一次性慈善幫困金、春季季節轉換購置衣物補貼、高溫慰問金這3筆款項均為每戶1萬元,這與受災居民統計的數字出入較大……另外,還有一些款項至今下落不明。
為了深入追查善款的走向,21名受災居民代表委托律師袁裕來,請求有關部門公開詳細的善款信息,但至今仍未能得到善款收支明細。
10月11日,受災居民追問大火善款信息的過程中,至今公開賬目的只有上海市慈善基金會靜安區分會和上海市老年基金會?!吧虾J写壬苹饡o安區分會稱,社會各界捐贈款項總計5469.92萬元。我們不明白,這一數據僅是該分會收到和發放的善款,還是所有機關和單位收到和發放的善款的匯總?”
早在2011年9月3日,袁裕來便向上海市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公開準確記載著“11·15”火災事故捐贈來源、捐贈對象、捐款內容、發放金額和對象信息的相關書面材料?!?月27日,上海市政府作出告知書,認為受災居民申請的信息不屬于其信息公開職責權限范圍?!?/p>
善款發放時善后領導小組報每筆款項的總數,工作組去領取并簽收第一聯。然后工作組成員發放給受災居民,由受災居民簽收第二聯簽收單。由此可以看出發放的詳細情況是掌握在善后領導小組手里的。由于善后領導小組是被告上海市人民政府組建的臨時機構,公開政府的法定職責及其相應的法律責任應該由上海市政府承擔。目前,災民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訴訟材料,被告是上海市政府。
目前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簽收原告遞交的訴訟材料。另外,上海市政府相關部門就袁裕來律師發出的申請已作出書面回復,指出相關信息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中所指的公開信息?;貜椭羞€表明,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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