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還需要魯迅嗎(2)——關于頭羊
魯迅在其雜文《一點比喻》中寫道:
“在我的故鄉不大通行吃羊肉,闔城里,每天不過殺幾匹山羊。北京真是人海,情形可大不相同了,單是羊肉鋪就觸目皆是。雪白的群羊也常常滿街走,但都是胡羊,也稱綿羊。山羊很少見;聽說這山羊在北京卻頗名貴了,因為比胡羊聰明,能夠率領羊群,悉以它的進止,所以畜牧家雖然偶爾養幾匹,卻只用做胡羊的領導,并不殺掉它。
“這樣的山羊我只見過一回,確是走在一群胡羊的前面,脖子上還掛著一個小鈴鐺,作為知識階級的徽章。通常,領的趕的卻多是牧人,胡羊們便成了長長的一串,挨挨擠擠,浩浩蕩蕩,凝著柔順有余的眼色,跟定它匆匆地兢奔它們的前程。我看見這種認真的、忙迫的情形時,心里總想開口向它們發出一句愚不可及的疑問——
“‘往哪里去?!’
“人群中也很有這樣的山羊,能領了群眾穩妥平靜的走去,直到他們應該走到的所在。”
中國的現在,正有許多這樣的頭羊,以及想做頭羊還沒有熬到資格的準頭羊。——不過,聽精通時事的人說,現在早就不叫頭羊,改稱“精英”了。我要聲明的是:精英中確有為民請命的、有埋頭苦干的、有拼命硬干的,我要向他們奉上我真摯的敬意。
我是一個民工。民工也者,幾乎就是乞丐盲流的代名詞,按理說是沒有聆聽他們教誨的資格的,無奈現在的廣告公司要賺盡所有可能賺到的廣告費,不僅車上樓頂,就連廁所里不是也有分眾傳媒、聚眾傳媒、亮角落……嗎?于是我們偶爾也能叨光聆聽一兩句圣音。我便知道了于丹,聽到了于丹小姐告訴我們的豪豬社會保持和諧的良方“經過很多次磨合以后,豪豬們才終于找到了一個最恰如其分的距離,那就是在彼此不傷害的前提下,保持著群體的溫暖。”于丹小姐真是乖巧,僅用“多次磨合”四個字便輕輕地遮蓋了幾千年來的血與火,不愧是大師!但是,血的教訓告訴我:同樣是對叔本華《豪豬的故事》的詮釋,于丹便比魯迅說得含糊,魯迅的結論才更接近于真實,那就是——彼此不傷害的前提只在豪豬間保持;豪豬間的保持彼此不傷害的距離在于痛而不在于叫,更不是因為“禮”;假使他們之間夾著一個別的(如肉雞),并沒有刺,則無論怎么叫,它們總還是擠(扎)過來。我們曾向欠我們工資的老板、工頭兒表示過我們無以復加的乞求、禮,大聲的、慘生的叫,然而他們給我們的是什么呢?他們確實是——依然擠(扎)過來、擠(扎)過來!后來看了一點歷史,更相信魯迅之言無誤——英國是一個老牌紳士國家了吧?提起他們來,許多的精英便會禁不住地露出十二萬分的敬仰“人家人家……”人家都不在公共場合放屁!真是紳士風度橫溢的禮儀之邦!然而,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英國人扎過來了;1842年第二次鴉片戰爭,英國人又扎過來了。圓明園被他扎過香港也被他扎過,中國叫了,中國也派中堂李鴻章大人去“紳士”去“禮”了去“和諧”了,然而,《中英南京條約》簽訂了,《北京條約》也簽訂了,白紙黑字寫著,恐怕不論是誰也不會說沒扎吧?現在的英美,可以說是“在彼此不傷害的前提下,保持著群體的溫暖”了吧,然而知道兩百多年前的美國獨立戰爭嗎?知道英國人曾懸賞若干英鎊來購買北美土著人的頭蓋骨嗎?倘若現今的美國沒有刺兒呢?倘若現今的中國還是個肉身呢?赫魯曉夫在聯大開會時,居然拿皮鞋敲桌子砸板凳,按精英的標準衡量,一點也不紳士、完全無禮!當時,美英拿他怎樣了?照樣得對人家“紳士”,人家有刺兒!
然而,于丹小姐輕輕的“多次磨合”這四個字,便把這一切都給遮蓋過去了。
最奇怪的應該是茅于軾先生了,他向來是以“替富人說話,為窮人辦事”自詡的。這次又語出驚人道,“廉租房應該是沒有廁所的,只有公共廁所,這樣的房子有錢人才不喜歡。”此公據說已過古稀之年,不要說還是個什么經濟學家,即便沒有學問粗淺如民工我者,也知道有錢人都喜歡大別墅,面積小一點還不干呢,哪里會去住廉租房!他難道不知道,有錢人之所以買廉租房,就是為了炒房為了出租?不建廁所正好又可以為有錢人省下一筆?他難道不知道有錢人之所以搶購廉租房就是因為價格低奇貨可居可致厚利而不是因為有廁所?
“廉租房應該是沒有廁所的”,怎么個應該法?為什么應該?莫非,他那高深的腦袋以為買廉租房的沒錢人都可以只吃不拉?或者他們不配住有廁所的房子?如此首鼠兩端、如此口不擇言,還不如象在鳳凰衛視的《一虎一席談》中那樣,當被人批駁到墻角時,來個緊閉尊嘴,一聲不吭!
聽說茅于軾老先生被網友萬炮齊轟了,證明魯迅的吶喊沒有白費;又聽說茅先生氣得差點沒中風,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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