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溫總理商榷
尊敬的溫總理:您好! 您與網友的談話我們看了,很佩服您對退休雙軌制的了解,更佩服您對退休雙軌制的直接批評。不容易了!現在很多政府官員和人大代表對敏感問題多是諱莫如深的。一泱泱大國總理,做到這一步,跟以前比起來是一大進步!您帶了個好頭,我們感謝您! 但您提出的解決此問題的三個措施,我們有不同意見: 1、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養老與我們沒多大關系。因為我們當務之急是要求解決不公平問題。其主要表現就是企業退休待遇太低,您只要下令把企業退休金提高就是了,與公務員、事業單位退休金差不多就大事完成了。至于是雙軌、單軌,歸誰管都不是大事!只要公平,我們大家都能理解。當然您是從國家角度考慮,這樣做也是有道理。但是我們等不及了?因為我們都是七老八十的了!何況當初企業改革和企業養老不是也是單獨進行的嗎?為什么非要等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養老制度呢?我們等不起了? 2、 有年薪的地方要拿出一部分來增加退休職工的工資是不會有我們的份的。什么樣的單位有“條件”呢?這樣本身就會帶來很大的矛盾。企業差別太大,經濟效益相差懸殊,有的單位搞,有的不搞,勢必加大社會矛盾,產生新的不公平。國務員在八十年代出臺過一個文件,說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發住房補償金,結果是效益好的,愁錢沒處花的單位趕快發,找到了一個名正言順發錢的理由。可是效益不好的單位愁死了,要發沒錢。不發又好象不執行國家規定。還引得下面員工吵吵鬧鬧。二十年前的文件,至今矛盾未熄。因此“有條件”、“有年薪的地方”這樣的文件不好!會制造矛盾,會拉大效益好差企業本身原有的不公平,加大產生新的社會不合諧!再則我們這些老家伙當初進企業是拚命工作的。在計劃經濟時代,我們是貢獻巨大的。效益好壞大多是在企業改革以后才區分出來的,這時我們大多已經退休了,養老金發放早就社會了,就算企業建立年薪,還會給我們嗎?因此說這項措施跟我們沒關系! 3、 繼續提高企業離退休職工待遇,還要建立機制。一說這事我們就氣不打一處來。您說已連續七年提高企業退休職工待遇,是在說黨和國家很重視企業退休職工嗎?這話可是太虛了。是七年,但是是多少錢呢?還不夠公務員、事業單位一次發的!這些話有點哄人的味道了!因為事是明擺著的,有目共睹的啊!七年!好長啊!七年才多少錢呢?還不夠物價上漲的?就算建立機制,這樣哄人的機制好嗎?您是愛民的總理,也是敢說實話的領導人,希望在這件事上也講實話,做實事才好!發個糖哄小孩只會是我們這輩人逗逗孫子玩的小把戲,您總理的作風不會、也不該是這樣吧!如果說這樣哄小孩子的把戲還要建立機制,繼續重復下去,我們被逼無奈,也只好鋌而走險了。我想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多少歷史已經證明,船能載舟,亦能覆舟。您熟讀古詩、古史,又是人中龍鳳,自然比我們明白的多。 我是一個老黨員,對黨和國家的領導人說說自己的心里話,我覺得是理所應當的本份。我想您也清楚,當今許多人是不滿意我們黨的,我希望我們的黨能早日改觀。近幾年積累的民忿已經不少了,有人形容現在是“干柴烈火”,只要有個火星,就可能釀成大禍。這可不是危言聳聽!因此解決這個問題不能再拖了! 以上看法,供您參考。我想您很清楚,這不會是我一個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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