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溆浦縣委政府
無視干部生活保障之大計 創績效工資管理之先河
近日湖南省溆浦縣公務員工資管理按照《關于2011年公務員津貼補貼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溆財綜[2011]4號)要求實施。該通知是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縣人社局于 3月14日 聯合下發的。通知宣稱旨在“考慮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并把工作性津貼與平時工作掛鉤,實乃開創了中國公務員工資績效管理改革之先河?! ?/p>
能得到提薪待遇并能享受到全國夢寐以求的“績效工資”之特權,對于溆浦的干部職工來說應該是拍手稱好之大好事,但事實上并不如此,當地干部職工有苦說不出,滿肚子的委屈,打落牙齒往嘴里吞。原來“提高公務員津貼補帖發放標準”內容相當豐富。
“一、標準:在職工作人員以副科為基準線,月發放標準為1000元,比原標準835元月增加165元?!薄 ?/p>
“二、實施范圍:1、實行公務員管理的機關及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在職工作人員?!薄 ?/p>
“三、發放辦法:1、在職工作人員津貼補帖中的生活性補貼(占津貼補貼總額的60%)由財政工資統發中心按月發放,工作性津貼(占津貼補貼總額的40%)納入單位對個人績效考核,每半年由單位將按考核結果所計算的在職人員工作性津貼分別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審批后交縣財政工資統發中心發放。各單位要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情況制定考核辦法,并分別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審查備案后認真考核?!薄 ?/p>
可以看出,對于每個干部職工來說,每個月的工資平均增加了165元,但因為作為公務員工資組成部分的津貼補貼中的工作性津貼在通知中被溆浦官方創造性地臆造成“績效工資”后與其個人的績效掛釣了,要等半年后再發給你。公務員實際上每個月的月工資比之前反而少了很多(按占該縣公務員多數的科員計算,每人每月比以前減少了225元),月工資的實際購買力比原來平均降低了15.6%(科員以前的工資總額為1450元),月實際降低工資是增加工資的145.16%(科員工資在通知中增加155元)?! ?/p>
“這個4號文件,是死號文件,是不管我們的死活!”
“自然加工資國家是有規定的,也是應對CPI增長的必須要求,但在溆浦縣政府眼里卻成了對干部的一種施舍,從《通知》開頭的行文風格中是不難看出的?!薄 ?/p>
“績效管理,是搞樣子作形式的,我們都知道不會當真的,無非是搞幾本簽到簿,大家在上面簽幾個字。”
“把我們人事部門的人搞死人了,形式也要搞得像回事啊,造假資料工作量也很大?。 薄 ?/p>
“全縣兩三萬公務員,按新工資標準每人每月少400元,按2.5萬算,至少截留資金1000萬元以上,這筆資本數量不小啊,政府怎么使用,把銀行味死了!”
可見,全縣所有的公務人員包括領導干部都心照不宣地知道只是搞搞形式,也不會有真的舉措搞“績效工程”,從“各單位要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情況制定考核辦法,并分別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審查備案后認真考核?!边@一極其抽象、模糊的語境中可見一斑。
但透過這些形式背后,還是有內容的,就是公務員的月工資少了,生活的壓力更大了,這是鐵打的事實!每個月縣政府由此截留1000多萬元的巨額資金,這是鐵打的事實!公務員工資在溆浦的性質變了,月工資成了“半年工資”,溆浦的公務員率先享受了“績效工資”這一特權!這是都是不可爭議的事實?! ?/p>
把工作性津貼變成了“績效工資”后,其考核無非是根據各單位的實際情況,買幾本簽到簿,規范下工作紀律。這是多少荒唐的事,這與下文要求“公務員不能殺人,不能放火”一樣可笑!虧我們的那些腦滿腸肥的領導干部想得出來?。 ?/p>
無疑這是一起以干部生活保障作代價、典型的想當然、不實事求是的主觀主義、官僚主義!這是打著科學發展觀的旗幟,陽奉陰為,愚昧并極為狂妄地無視國法強行挪用干部工薪的強盜行為!這不只是行政的嚴重“道德滑坡”,而是赤裸裸地剝削,是政府內部的腐敗份子對大多數人的階級壓迫,更是腐敗惡毒入侵行政決策的充分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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