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腳沒踩住,又冒出個無恥的來
黎陽
2008.3.13.
剛寫了篇《又領教了一次“無恥文人”的無恥》,以為“無恥文人”們當有所羞愧,想不到對其無恥水平還是估計不足,不小心留了個破綻,立刻被“無恥專家”們發現了,馬上見縫插針:“辛說未必對,批駁也未必有理。進口、引進設備都未必需要化現錢,國際貿易中的支付方式是多種多樣的。(赤壁磯08-03-13 21:18:33)
”
一句兩個“未必”—— “辛說未必對,批駁也未必有理”,表面各打五十大板,其實真正想說的是“進口、引進設備都未必需要化現錢,國際貿易中的支付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既然國際貿易可以“空手套白狼”,沒外匯照樣“進口、引進設備”,所以當時成套引進設備不能證明當時中國不是處于“國民經濟到了崩潰的邊緣”——既然如此,所謂“辛說未必對”的實際意思是:“當時中國全部的外匯儲備”不是“三萬八千元美金”,而是“三萬九千元美金”——轉個彎彎又回來了,這個邏輯花招不賴吧?
可惜歷史就是歷史,事實就是事實,靠狡辯沒用。辛子陵的打手雖然挺能言善辯,可惜忘了(或無知)三點:第一,毛澤東時代的中國既無內債又無外債,不欠帳的。第二,不論是進口還是引進設備都要預付定金的。(現在人買房子難道不也得先交定金?)幾十億美元的引進大項目,其定金決不不是“三萬八千美元”這個數量級所能對付的。第三,當時對中國的封鎖禁運剛剛開始解除,雖然“國際貿易中的支付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但對中國的貿易卻沒有任何優惠。所以這條“三寸不爛之舌”這次算白攪和了。
順便把另一個事實說得更詳細一些,免得又有人拼命抓文字差異胡攪蠻纏:
1974年4月鄧小平到紐約出席聯合國大會時并沒有住旅館、酒店,而是住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駐地。該地處于紐約曼哈頓島西四十二街與十二大道交匯處(520 12TH AVENUE,NEW YORK NY 10036,USA),原來是個很大的旅館,后被中國政府買下。(價格反正不止三萬八)中美建交后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也位于該處。當時中國出國的外交外貿團組如果路經紐約一般在那里下塌,鄧小平出席聯大時也不例外(今天的某些“公仆”出國非星級酒店不住,那時沒這種情況)。我文章中說“鄧小平出席聯合國大會時住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犯了個邏輯性錯誤,因為當時中美尚未建交,在紐約沒有“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只有“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駐地”——雖然指的是同一個地方,但名稱不對。我無意用了現在用得最普遍的名稱來描述那個地方,這是個漏洞,足以讓辛子陵的辯護律師們見縫插針,攪個地覆天翻。所以我現在鄭重更正過來,同時再次強調:辛子陵所謂鄧小平參加聯合國大會“住酒店”、“無錢付小費”等等“繪聲繪色”純屬“無恥文人”的憑空捏造,無稽之談。
當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如何事實俱在、鐵證如山,也阻止不了無恥文人們前赴后繼、一脈相承地把無恥進行到底。“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無恥文人要無恥,只能隨他去。只是在必要的時候,給予適當的揭露,如此而已。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