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嚴格兌現“十一五”規劃縮小養老金差距莊嚴承諾!
經過全國人大10屆4次會議審議批準,并經國務院批準執行的《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2006年-2010年)》明確提出:“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費水平形成差距,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并把“縮小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費水平的差距”作為“十一五”規劃綱要的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現在規劃綱要執行期即將結束,實際差距不但沒縮小反而大幅倍增了,
“十一五”規劃是經黨的16屆5中全會提出建議,經過全國人大10屆4次會議審議批準的十分重要的規劃。規劃制訂了,就必須認真負責嚴格執行,全力以赴確保目標任務完成。然而“十一五”規劃執行五年來,政府有關部門并沒有在縮小差距上采取果斷有效措施,反而逆向調節,連續幾次悶聲大幅為機關事業人員增加退休金和津補貼,動輒數百上千元。雖然同時也為企業職工連續小幅增加了養老金,但六次總計平均增加額僅有600元左右,還遠不及為機關事業一次增加津補貼的數額多。全國企業人員月均養老金在必須逐月且連續繳納多年養老保險費的條件下才達到1300元,若從中扣除個人繳費賬戶返還部分,實際得到的社會保障凈收入不足千元。本來高的大幅增加,本來低的小幅調整,加上機關退休人員享受的名目繁多的津補貼福利收入,造成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養老金差距不僅沒有縮小,反而急劇倍增了。綱要實施前的2005年,企業與機關事業人員的養老待遇差額不過六七百元,相差倍數在兩倍左右。目前這一差額已經擴大到兩三千元以上。中國體改研究會會長宋曉梧指出“十年前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的差距不過一倍,目前達到了三四倍”,“近十年來,這一逆向配置的現象不僅沒有得到扭轉,反成擴大趨勢”。
規劃綱要的目標任務彰顯政府的決心,體現政府的意志,也是政府對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強烈呼吁政府言必信,行必果,嚴格兌現十一五規劃縮小養老金差距的莊嚴承諾,取信于民。如果不能按期完成,必須認真分析原因,嚴格實行問責制,追究主管部門及領導人的責任,主要領導人應引咎辭職。對造成的嚴重后果,必須盡快采取補救措施,決不能不了了之,使政府失信于民,企退職工深受其害。否則制定十二五規劃還有什么意義?
我們國家還是不是人民政府?還要不要取信于民?我們試目以待!今后的人代會我們是舉手敬禮,還是朝他們吐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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