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一個小問題。一農戶冬種小麥,麥種是要用農藥拌的,如果用不完,他會怎么辦?第二年再用是不可能了,那么他會選擇把有毒的農藥種子摻入其他小麥中賣掉呢?還銷毀呢?或者多數人會選擇銷毀,但有沒有人會做出第一種選擇?如果你認為不可能會有第一種選擇,那么請你再參考三聚氰胺奶粉事件重新考慮一下。
前面舉的是一個很特別的例子。下面我們再來考慮常見情況。在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行為人出于故意的情況多還是過失的情況多?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這個害人的東西竟然成了所謂“潛規則”大行其道。在對三鹿事件的當事人做出相當嚴厲的處理之后,三聚氰胺仍然陰魂不散。另一個比較典型的事例是小麥粉中添加增白劑(學名大概是過氧化苯甲酰)的問題。按當前標準規定,這種增白劑是可以限量添加的。對于該增白劑是否對人體有害,有爭議,但對人體無益,卻沒有爭議。企業添加這個東西有什么好處呢?依筆者度之,大約可以讓質量差一點的面粉看起來跟優質面粉一樣。大家清楚,如果小麥出面粉量多,面粉顏色就會顯得黑一些。小麥本身質量也會影響面粉顏色。添加了增白劑后,這些問題都解決了。于是在是否添加增白劑的問題上,也還是沒有最終“達成共識”。還有一個轉基因糧食的問題。從目前情況看,此類食品是否對人體、環境、物種造成危害以及可能產生多大危害,至少是不確定的。主糧的商業化種植也沒有明確推廣,然而據比較可靠的消息,我們可能已經吃了不少了。
我們每天都能吃飽,不感覺到饑餓,或許營養問題已經解決,但安全問題確實沒有幾個人能感覺放心。人們應當吃到放心安全的食品卻吃不到,市場經濟崇拜者對這一問題所提供的解決辦法有二個,一是希望“企業家心里流淌著道德的血液”,二是政府給力。那個“希望”差不多可以說是“已經破滅”了,因為企業家在用他們的行為表明,他們心里只流淌拜金的血液,沒有空間去流淌道德的血液。政府的表現也是很不給力。這里筆者要替政府辯解一下。政府出于GDP和稅收考慮,出面保護有關違法企業,阻礙、干擾有關部門對其查處的情況可能存在,不法腐敗分子,收了人家的好處,就要出面干預的情況也存在,然而即使將這二種情況完全杜絕,政府依然難以很給力。為什么呢?一方面,有著違法意圖的企業數量眾多,沒有違法意圖,但因為過失而導致食品不安全的情況也難以完全避免,另一方面,政府各有關部門都不是只有一項職能,事務繁多,一個十幾萬人口的小城市,把各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的所有行政人員加起來,只怕也不超過一百人。如果多數企業都愿意選擇通過違法來提高利潤的話,那么管理人員就是累死,也管不過來。另外,每一種食品幾乎都有其獨特的生產工藝,行政管理人員的專業性水平絕對趕不上食品企業的技術人員,這又給管理增加了難度。所以,如果想老百姓吃上安全食品,應當有一個多數企業甚至所有企業都有守法經營的意識,故意違法生產者只是極少數或者根本沒有這樣的環境。目前,我們食品生產工業缺少這樣的環境。比如,公安局的編制應當算是龐大的了,但公安局能保持社會治安穩定的前提是多數愿意遵守治安法律,否則擴大十倍編制,社會治安也搞不好。
所以說,食品難以保證安全的根子就在于市場化,企業為了利潤生產而不是為了需要生產。為了利潤生產的企業存在違法的原始沖動。計劃經濟時代,沒有食品企業添加三聚氰胺、蘇丹紅這類東西,糧食統購更不會讓農民無限度使用農藥、化肥。行政管理人員當然很輕松就能管好。因為他們只需要引導企業建立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就行了,而且企業與行政管理人員的目標是一致的,就是生產出質量有安全保障的產品,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與行政管理人員的目標在不少時候是對立的。在市場經濟崇拜者看來,這個矛盾是無法解決,因為他們認為,計劃經濟失敗了,市場經濟才是上帝。但依筆者看來,計劃經濟僅僅是在那個時候出了一些問題,卻是當時特定的物質條件造成的,比如,當時的信息非常不發達,所以計劃常常落后或難以符合實際。現在的條件發生變化了,計劃管理部門完全有可能及時得到他們所需要的信息,所以原來限制性的物質條件也不存在了。計劃經濟應當比市場經濟更可靠。至少在特定行業如此,比如食品、比如房地產等。
有人或許會說,美國不就搞商場經濟嗎,食品不也安全嗎?對此,筆者有異議。首先,美國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出了泔水奶,他們的食品也沒有某些人鼓吹那么安全;其次,美國安全了自己,把別人推向了不安全。等到其他國家阻止美國這種行為力度加大的時候,這些不安全會回流的。最后,美國也好,其他資本主義國家也好,食品安全只是相對的,限于消費者能接受的水平,卻永遠也達不到計劃經濟時代的那種食品安全的高度。
還有提議,請食品企業想一想食品生產為了誰及為了什么生產的問題。筆者認為,這也不用想了,只要大環境不變,答案只有一個,為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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