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周三發布的2013年年報稱,未來一段時期,將積極穩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轉變外匯管理方式,推動對外投資便利化,從重行政審批轉變為重監測分析,從重微觀管制轉變為重宏觀審慎管理,從“正面清單”轉變為“負面清單”。
以下為中國央行2013年年報中題為“加快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專欄全文:
加快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明確提出“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相對于“十二五”規劃和十八大報告“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提法,無疑是一個重大進步,體現了黨中央對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工作在思想認識上的深化,在推進策略上的轉變,為下一步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工作指明了方向,標志著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開始進入加快推進的新階段。
新形勢下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意義重大、任務緊迫。從長遠看,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關系到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關系到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提高經濟運行效率;關系到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投資需求,提高人民福祉;關系到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和層次,用好國內國外兩種資源,開拓國內國外兩個市場;關系到提升中國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在重塑國際秩序中發揮重要作用。目前看,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有助于解決和處理中國所面臨的一些重大問題和深層次矛盾,包括助推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提高宏觀調控有效性,降低通貨膨脹預期;改善國際收支狀況,促進資本流出入基本平衡;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提高經濟活力等。
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面臨相對良好的國內外條件。從國內看:中國經濟實力顯著增強,宏觀經濟環境較為平衡;金融業改革成效顯著,金融部門整體穩健,抵御風險能力大幅提升;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已經取得積極進展,為最終實現可兌換打下了良好基礎。從國外看:發達經濟體經濟復蘇趨好,整體上有利于中國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此次金融危機以來,國際上普遍認為資本項目可兌換是一個有彈性和調整空間的制度安排,實現可兌換后也可對資本流動進行必要的管理,顯然有助中國妥善應對資本項目開放后的潛在風險。
未來一段時期,應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戰略部署,積極穩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轉變外匯管理方式,推動對外投資便利化,從重行政審批轉變為重監測分析,從重微觀管制轉變為重宏觀審慎管理,從“正面清單”轉變為“負面清單”。對于企業“走出去”過程中的投融資行為,實現匯兌環節按實需原則購匯和支付。逐步提高境內企業向境外提供人民幣和外幣信貸及融資擔保的便利程度。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有序提高跨境資本和金融交易可兌換程度。進一步擴大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主體資格,增加投資額度。條件成熟時,取消資格和額度審批,將相關投資便利擴大到境內外所有合法機構。研究建立境內外股市的互聯互通機制,逐步放寬境外機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限制。
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債和資本流動管理體系,提高可兌換條件下的風險 管理水平。綜合考慮資產負債幣種、期限等匹配情況,合理調控外債規模,優化外債結構,防范外債風險。加強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方面的管理,保持對非法資金跨境流動的高壓政策,同時防止過度利用避稅天堂。加強對短期投機性資本流動,特別是金融衍生品交易監管。特殊情況下,可采取抑制短期資本大進大出的宏微觀審慎政策。建立健全相關監測體系,實現資本跨境流動便利化和收集有效信息的統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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