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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種莊稼 種廠子 種房子(7-10)
種莊稼 種廠子 種房子(七)
80后、90后、00后千萬不要現在做房東。這是我給后輩人的警告!本來,89后90后、00后擁有自己的房子是無可厚非的、甚至是天經地義的,但由于現在的政府把種房子的權利只“特許”了房地產開發商,導致青年人想擁有房子只能找開發商購買,別無他法,這和父輩們獲得房子的途經是截然不同的。
如我(60后)這代人,房改的時候,“買”(實際是分)了毛主席老一輩種的房子,1萬元左右就可以“買”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90年代初期或中期的時候,各個單位是可以集資種房子的,3-5萬元可以種一套150平方米的房子;除了單位集資種房外,個人也可以購地種房子,10萬元可以種300平方米的房子。我這代人中的國家干部和職工,不少人都有2-3套房子,在要害部門工作的干部職工,擁有5-6套、甚至更多房子的人也不在少數;近些年政府種的經濟適用房,多半都是干部和干部的關系戶擁有了。
因此,我這代人中的很多人都成為了城市地主——房東,成為了改革的既得利益者,在房價飆升過程中成為了暴發戶和食利者!可是,80后、90后、00后們,如果想擁有屬于自己的房子,卻只能在市場上找開發商買天價房子了,即所謂的商品房。買了,一輩子做房奴——月月供;不買,一輩子也做房奴——月月向前輩人付高房租。
青年人買開發商種的所謂的商品房,和我這代人所獲得的房子是有本質的不同的。我這代人獲得的房子,地租增值幾乎全部歸了房主,而青年人購買的開發商種的所謂的商品房,政府“獨占”了土地“農轉非”的地租增值,開發商“獨占”了土地商用——種房子的地租增值。且“獨占”的還不是一年兩年的地租增值,而是一次性“獨占”了30-70年的“地租”增值。這土地用來種莊稼是大不一樣的,農民種莊稼,種一畝地一年收入500百元,要獲得25000元,需要種50年,而有“特許”種房子權利的開發商們,只要在地上種上房子,憑借壟斷地位可一次性獲得種房子的50-70年“獨占地租”,所以,只要你貸款買了開發商種的“商品房”,你支付的不僅僅是房子的建筑成本,還要一次性支付數十年的銀行利息和官商勾結的“獨占地租”,所以買房就必然會做數十年的房奴。
其實,本質上講,開發商種的房子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商品,而是和地下傳銷市場上的“傳銷品”同屬一類東西,如果你參與其中,要么你必須把它傳銷給下家,要么你就做一輩子房奴吧。
在我看來,80后、90后、00后們,不僅不要買開發商種的“商品房”,最好也不要租住我這代人的擁有的“房改房”和“特權房”,我建議年輕人堅定的租政府種的房子(公屋)住。我這代人中的干部職工或“先富”者,不僅是合法的“損公肥私”者,而且是高房價的政策制定者和推手——“劫貧”者。我這代人,假改革為名,以很低的成本獲取了很多的房子,再推高房價,企圖世世代代不勞而獲——吃租,以剝削后代為榮。如果80后、90后、00后按照現在的高租金向我這代人(房東)交房租,是承認剝削,是接受剝削,是極端不公平正義的,也沒有任何尊嚴可言。80后、90后、00后不應承認和接受這樣的剝削,要呼吁、要求政府提供住房保障,多建公屋,廉價租住政府公屋,只有這樣,高房租和高房價才會下來,后輩人才能圓“我想有個家”的夢想,才有幸福和尊嚴的可能性。
80后、90后、00后是一定會成為國家的主流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是必然的,對房屋征稅也是不可避免的,中國的房價下跌一半、甚至更多也是不可避免的。這是大趨勢,沒有人可以阻擋的!任何人、任何政府想阻礙這個趨勢,都是螳螂擋車!
千千萬萬的80后、90后、00后們,千萬不要被我這代人忽悠了,千萬不要在“官商勾結”的高房價時代貸款買高價房,免得一輩子做房奴!
種莊稼 種廠子 種房子(八)
城市化也是大趨勢。
城市化需要農民的土地,農村人要在城市化背景下進城做市民。
于是,農民土地換房子和社會保障、農民上樓等等,就成為了城市化的主要措施。
有很多農村人失去了土地,但擁有了幾處房產,發了!?
如果我要是個待城市化的農民,我不要土地換房子和社會保障,我要以農村土地換城市土地。我愿意2畝農地換1畝城市建設用地,甚至5畝換1畝。
因為種10畝莊稼肯定不如種1畝房子或廠子來錢多。
農民不要住上樓房就高興,也不要以為有了城市戶口和社會保障就高興,如果獲得城市土地(5畝換1畝也成)種商用房或種廠房、甚至種報亭,也遠遠比獲得兩套住房強。
農民城市化了,雖然土地不能種莊稼了,但農民不能放棄種房子、種廠子、種停車場、種市場、種報亭等等的權利。總之,農民城市化了,千萬不能失去在土地上種東西的權利。如果在城市化過程中喪失了在土地上種東西的權利,城市化就是對農民的徹底剝奪!也只有農民不失去在土地上種東西權利的城市化,才是農民的城市化,農民才能可在城市化進城中獲得持續生計和發展,才有可持續的幸福和尊嚴!
中國當下的工業化和城市化過程,本質上是農民喪失種莊稼、種廠子和種房子的權利的過程。這是極其流氓、及其無恥的工業化和城市化!
如果我是個領導城市化的政府官員,我就主張廢了萬惡的“征地制度”,建議建立土地依法、依規劃“農轉非減半”制度。即,城市郊區的農地,要依據有法效的規劃逐步實行“農轉非”,農地一旦轉為非農地——城市用地,政府即自然無償獲得一半,農民獲得另一半。政府獲得一半的土地,主要用于公益事業和種保障性住房;農民獲得的另一半城市土地,由農民依法、自主開發或合資開發或出售出租等等,或種廠子,或種房子,或種停車場,或種市場,或種報亭等等。政府在城市化過程中應該做什么呢?第一,做城市規劃和土地用途規劃,并嚴格依法實施規劃;第二,用無償獲得的(一半的)土地(公益地)做好三件事:公益事業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保障住房建設;,第三,維護土地市場公平交易秩序和依法征(土地增值)稅——“漲價歸公”。
只有廢除了現存的“土地征用制度”和“房地產開發商制度”,建立“農轉非減半”和農民自主種土地的制度,政府才是政府,地產商才是商人,人民才是人民。共富的和諧社會才能建成,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幸福而有尊嚴的生活才可實現!
種莊稼 種廠子 種房子(九)
在中國,只要搞得到農民的土地種房子,就可以賺大錢。在中國,傻兒種房子都可以賺大錢。但土地用于種莊稼幾乎不賺錢,甚至種田能手種莊稼也往往虧本。
糧食等農產品是人人每天都必需農產品。不吃飯是會死人的,不住房子不一定會死人。從一定意義上講,種莊稼應該比種房子更賺錢!但現實中,種莊稼幾乎賺不到錢。
為什么?我常常想這個問題。
現在我明白了,在中國,種莊稼和種房子的生產經營制度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制度。
土地只能由政府供給,房子只能由官商勾結的開發商種。這就是中國種房子——房地產開發商制度的核心。中國房地產市場,本質上類似“黑社會市”——只許我哥幾個生產經營!價錢嘛,我哥幾個說了算!
而種莊稼的生產經營制度卻完全不同,土地不由政府壟斷供給——“均田地”,農產品不由生產者壟斷供給。種莊稼——農產品生產經營是在完全的充分的競爭狀態下進行的。
如果種莊稼的生產經營制度也效仿種房子的中國式房地產開發商制度,種莊稼一樣可以暴利的。
試想:假設政府因發展現代農業的需要,強制性從小農手上低價“征用”農地(政府規定只能搞現代農業),再高價將農地“流轉”到農業開發商手上搞集約化、規模化的現代農業(政府規定現代農業只能由農業開發商搞)。中國的農地(含山地和水面等)一百多億畝,地方政府和官員當然會很輕松在“土地向農業開發商集中”的過程中賺大錢,所賺的錢肯定比“征用”農地搞城市建設的“招拍掛”賺的錢還要多!當農業開發商從政府手上得到了小農的農地,千千萬萬的小農就只能“被農工”化了——為農業資本家打工。這樣,一方面農業資本家可以充分分享中國農民 “被農工”的“勞動力紅利”(現在說剝削不合時宜),另一方面,農產品生產權、經營權、定價權就落到了農業開發商手上,農業開發商就可以像房地產商一樣生產經營和炒作各種農產品了,壟斷性的農產品生產經營和炒作、肯定比壟斷性的房地產生產經營和炒作更暴利——因為農產品價格彈性系數比房地產價格彈性系數低得多。如2009年炒大蒜、炒生姜、炒辣椒等的利潤就大于炒房子的利潤。
如果政府真的將種房子的房地產開發商制度復制到農業領域——種莊稼,不僅資本會爭先恐后進入農業和農村,甚至地方政府和官員也會爭先恐后重視農業的。這樣干農業,地方政府和農業資本家當然會富得流油的,普通百姓恐怕不得不“自主”選擇做牛做馬了——沒法做人了!
這樣說來,相同土地用于種房子所賺的錢真有可能比用于種莊稼所賺的錢少!農業比房地產業還暴利!
這樣說來,土地用于種房子或種莊稼誰更賺錢,并不決定于土地是農用或非農用,而取決于種房子或種莊稼的生產經營制度。如果是為社會而生產,利在社會,生產經營制度的社會主義性偏強,社會效益就相對高,資本的收益率就相對低;如果是為了資本收益最大化而生產,利在資本,生產經營制度的資本主義性偏強,資本收益率也就相對高,但社會效益相對低——老百姓日子難過、社會容易出亂子。
有人說,姓社姓資不重要,我看很重要!
為百姓服務的政府,自然安排偏向社會大眾的生產經營制度,種房子也不可能成為暴利行業;為資本服務的政府,自然會官商勾結、并安排對資本和特權有利的生產經營制度,種莊稼也能成為暴利行業。
經濟制度其實是政治制度的延伸和一種表現啊!
房子太貴,頂多沒房子住、或住小房子,或不能結婚生子、或街頭受凍……但一般不會死人。假如種莊稼的生產經營制度也效仿種房子的開發商制度,導致千千萬萬小農破產和農產品太貴,不僅會餓死無數人,還會引發社會動蕩。因此,即使再親資本、再有學問的經濟學家,也不會明目張膽的主張將中國式房地產開發商制度復制到農業領域。可是,根據我的觀察,中國種莊稼的農業生產經營制度朝著種房子的房地產開發商制度演化的趨勢卻是很明顯的,這種“和平演變”務必要引起國人和我黨中央的高度重視。
種莊稼 種廠子 種房子(十)
農民是種莊稼的。
農民可以種廠子嗎?答案是肯定的!過去有集體所有制和集體經濟,農民當然可以種廠子;現在不同了,種廠子的地由政府找農民征用,政府再將地賣給工業資本家種廠子,農民用土地種廠子的權利在最近20年被剝奪了。
農民可以種房子嗎?過去是可以的。過去搞小城鎮建設,農民是可以種房子的;如今,農民只能在農村宅基地上種住房。現在呀,城市和城鎮的房子,只能開發商種了。最近20年,農民在城市和城鎮種房子的權利也被剝奪了。
照這樣下去,我擔心農民種莊稼的權利也會被剝奪的。
我為什么有此擔心呢?
因為,中國現在種廠子已經過剩了。中國生產的很多種工業產品,已經足夠全世界人民消費,然美國人民、歐洲人民不樂意了、也準備生產了;非洲人民、東南亞人民等都開始學習中國了,準備和中國競爭生產工業品了。看來,中國種廠子賺錢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也因為,中國現在種房子也開始出現過剩的跡象了。中國的人均住房面積已經接近30平方米了,這個水平不落后于發達國家了。隨著房價飆升,資本不斷涌入房地產業,同時小城鎮、新農村建設的加速和住房保障住房建設的加速,我覺得人均住房面積在10年內會超過35平方米或更多。其實,在中國,種房子的暴利時代即將提前結束。
在中國,種房子、種廠子的好時代都即將過去。
然中國人多地少,食物供給始終是全世界最緊的國家。中國的農業最有可能是世界上回報最高的農業。
中國過去30年,是工業化、城市化的30年,是農民喪失種廠子、種房子權利的30年。中國未來的30年,一定是農業“現代化”的30年。未來30年,會有許許多多的精英告訴你:小農是不能搞現代農業的,小農農業是沒有競爭力的,西方國家的農業都是資本家搞的,所以,中國的現代農業,只有靠資本下鄉才行、甚至靠外資才行。于是,政府會一反常態,放棄“均田地”的基本國策,“激勵”農民將土地流轉給資本家,甚至補貼農民交出土地后給農業資本家當農業工人。到時,中國將迎來一個官商勾結的農業暴利時代!
未來30年,中國資本家的戰略要地,一定會定在農村,戰略目標一定是農地資本化,戰略措施一定是剝奪小農種莊稼的權利!如果您是農民的后代,千萬不要否定土地農民集體所有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制度,千萬不要輕易放棄自家的土地和農業生產經營權利。
如果一旦中國多數小農種莊稼的權利被剝奪了,中國的農產品價格將是世界上最貴的!中國一定會陷入一個較長的混亂、甚至動亂時期!
結束這個混亂或動亂時期的辦法,一定是徹底的平均地權,不僅僅是種莊稼的地權要平均,種廠子、種房子的地權也要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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