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莊稼 種廠子 種房子(一)
李昌平
土地是用來種東西的。不僅可以種莊稼,還可以種廠子、種房子等。
土地用來種莊稼,為天下人吃;
土地用來種廠子,為天下人用,;
土地用來種房子,為天下人住。
糧食等食物是人之必需品,一天都少不得,這就是民以食為天的道理。故糧食等食物不能幾個人種,更不能被少數人囤積居奇,否則就會賣天價,甚至會餓死人、會出大亂子。故自古以來,有一而再、再而三的“均田地”革命;故自古以來國家必禁囤積居奇之投機,而國家卻不得不“囤積居奇”(儲備糧食)。共產黨領導的中國之所以不鬧糧荒、且糧價穩定,成功之處正是“均田地”和國家儲備(囤積居奇)這兩項制度堅持的好。
工廠生產的產品雖為人所用,但絕大多數產品并非人之必需品,故其價格波動自然不會很大,故一般工業品不用擔心囤積居奇之投機,國家也不必“囤積居奇”(儲備)。故土地用來種廠子,誰種,種多少,市場調節就可以了。故國家對工業用地可相對充足供應。但由于工業生產有污染、噪音等弊端和集群配套等之要求,故在哪兒種廠子是需要政府科學規劃的;其次,廠子和產品是有數命的,廠子一旦不生產后其土地若改變用途,會大幅增值,故政府要對工業用地轉變為商業用地實施嚴格管制的,其閑置的工業用地最好由政府回購或由政府主導置換。改變用途的地租增值一定要“漲價歸公”。如果政府不對種廠子的地改變為種房子的地進行嚴格的用途管制和實施“漲價歸公”,工業占地就會發生多占少用、甚至亂占不用的現象。
房子是用來住人的,人人也必需之。故房子也有類似糧食的屬性——囤積居奇之投機價值。自古以來,吃飯是天大的事,住房是就是地大的事了。安居甚至比樂業更為重要,人人當有立足之地、安身立命之所,哪怕是茅草屋、窯洞、甚至“狗窩”也可成,再由一代接一代增磚添瓦。沒有安居,眾人流離失所,世道必亂!
房子和糧食等食物雖然都是人之必需品,但卻有很大不同,房子是耐用品,可以用一輩子、幾輩子、數輩子。由于土地不可再生,人口不斷增長,故房子有很好的保值功能。故無論是20年前的新中國還是萬惡的舊社會,不僅幾乎家家都有宅基地,人人都有自己的窩,且自家的房子一般都是自家種的。自己不會種,請人幫助種,或是單位集中種,或是大伙合作種,付工錢就是了。故自古以來,政府也種房子,給官住,給兵住,給窮人住。正是由于家家戶戶都有宅基地(平均地權),政府也種房子,故即使有商人種房子出租或出售,并不必然比種莊稼或種廠子賺更多錢的!
土地無論是種莊稼,還是種廠子,還是種房子,理想的狀態應該是盈利相差不大,這樣,才不會致土地和人力、物力的浪費(科學發展),也可使人人都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社會和諧)。如何做到種莊稼、種廠子、種房子都獲得平均收益呢?總結前人的做法,主要是堅持四條:第一,嚴格管制土地用途,任何國家都是不準隨便將農地改為工業用地的,也是不準隨便將工業用地改為商業用地的。這個是地球漲不大,人口卻不斷增長所決定的;第二,平均地權,所謂平均地權不是人人都占有一塊地,是平均占有地權。如,農村人人人有一份承包地的權利,但不一定自己種的,給別人種是有收益的。城市人的地權就是房產權,如何平均地權呢?譬如每人皆擁有30平方米房產權,享受30平方米(份額權)可以非常廉價;沒有享受到30平方米(份額權),則可以獲得政府補償;如果超出30平方米越多,超出越多,則付出的代價(稅賦)越高;第三,(地租)漲價歸公,如農地轉為非農地,肯定會“漲價”;如果對土地和房子囤積居奇肯定會暴利。應該至少將“漲價”或“暴利”部分的60%以上通過稅收等手段“歸公”,因為這個“漲價”或“暴利”不是勞動和投資所產生的;第四,政府儲備部分糧食、房子等必需品。由于糧食、房子等是必需品,有價格暴漲之特性,是天然的投機品,故政府要有一定的儲備或公房,既打擊囤積居奇之投機,又照顧公共利益和弱勢者基本生存權。
種莊稼 種廠子 種房子(二)
最近20年來的中國,與以往之中國不同,通過一系列的制度設計,如房地產金融制度、開發商制度、預售按揭制度等。從此,中國絕大多數人的房子不再是自己種了(甚至自己種非法了),城市房子基本上都是開發商種,種了再賣給或者租給需要房子的人。從此,就賦予了房地產業更多的功能了,如:保值增值、投資投機等。不僅種房子成為了暴利產業,甚至炒房子在一定的階段也成為了暴利生意。房價20年來,年復一年,漲、漲、漲……漲上了天,還在一個勁飆升!看這架勢,80后,90后,00后,子子孫孫都難有自己的家了。
當下的中國,“真理”基本上就掌握在少數經濟學家和少數官員嘴上,少數經濟學家們和少數官員們說了,年輕人就應該租房子,只能租房子,這就是理性。這話是啥意識呢?這意識就是告訴80后、90后、00后……或許所有的后生們,一輩子掙錢只能付房租(實際就是地租)就是你們的命了。要擁有自己的房子,等下輩子吧!
嘴握“真理”的少數經濟學家和官員們是理性的,說的很正確,完全是中國的現實。只是,這現實太過于殘酷了!
當今的很多房主實際就是舊社會的地主,租房人就是舊社會的佃戶。
舊社會的年輕人給地主當佃戶,或許有些人可以安居樂業、結婚生子、贍養老人;而生活在特色社會主義新中國的絕大多數的80后、90后、00后……,同樣當佃戶,安居只有做夢的份了,工資只能付房租,至于結婚、生子、贍養老人恐怕是難上難了!難怪有人“懷念”起黃世仁了!更難怪喜兒“嫁”黃世仁成時尚了!年輕人中重新閱讀馬克思也有流行之趨勢了!其實,這也是理性!
共產黨搞了數十年革命,消滅了農村的地主階級,消滅了剝削和壓迫,人民感受到的“公平正義”確確實實“比太陽還有光輝”;共產黨20年房改,在城市培養了比黃世仁更厲害的地主階級(房東實際上就是地主,是種房子的地主)。“公平正義”成了蒼穹中的星星,越來越遙遠了!
自古以來,“平均地權”一直是革命的主要訴求,革命的中心都是在農村,革命的主體力量是無地農民。是毛澤東一代共產黨人,完成了在中國延續了數千年的農民(土地)革命,消滅了農民革命之條件,中國從此告別了農民革命。可是,20年房改,使得“平均地權”(居住權)又成為當代中國主體人群的主要訴求,但所不同的是革命的中心不再是農村了,革命的主體力量不再是農民了,而是廣大的80后、90后、00后。
再繼續前20年的房改,必將為××× ××××準備充足的掘墓人。作為一名共產黨人,每每想到此,悲涼之感透徹骨髓!
種莊稼 種廠子 種房子(三)
在時下之中國,如果一畝地種莊稼,年租金500元左右;如果一畝地用來種廠子,年租金可達5000元左右;如果一畝地用來種房子,年租金50000元也打不住。
土地種莊稼,掙錢那樣少!土地種房子,掙錢如此多!難怪有人呼吁不要守18億畝紅線,也難怪在全世界最嚴厲的耕地保護制度之下,竟然守不住18億畝耕地紅線!前不久,筆者想買便宜的小產權房,在北京農村走了不少村子,不看不知道,一看不得了,幾乎村村都有大片大片的小產權,天子腳下如此,江湖上自然更甚了。茅于軾先生說18億畝耕地紅線守不住的,我以前不信,現在我信了!這老先生不佩服不行啊!
種房子為何如此掙錢呢?道理其實也不復雜。因為種房子的土地有限,且是政府控制的:地方政府“獨占”土地“農轉非”的地租增值(這就是地價高的核心原理),開發商“獨占”土地種房子的地租增值(這就是房價高的核心原理),加上“土地金融制度”讓開發商能夠提前、且溢價變現70年種房子的地租增值(這就是未來的房奴必然悲慘的核心原理)。“獨占”地租增值而不實行“漲價歸公”, (地方住房和開發商)種房子不富都不行啊!只要這樣的狀況不改變,要地方政府不漲地價怎么可能呢?要開發商不漲房價怎么可能呢?要炒房客(出溫州團、山西團、外國團外,還包括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公務員隊伍、國有企業干部職工等)不抱團進一步炒高房價怎么可能呢?(“獨占地租”就是“壟斷地租”)。
糧食也是必需品,有價格暴漲之特性,為何種糧食就賺不到錢呢?道理其實也不復雜,因為均田地(地權平均)和政府儲備(囤積居奇)。假如政府改變種房子的政策,也效仿種莊稼搞均田地(平均地權)和政府儲備(囤積居奇),或政府大量建保障房。種房子也是發不了大財的。同樣的道理,假如中國的農業制度也效仿中國的房地產開發商制度、土地金融制度和預售按揭制度,種莊稼也是可以賺大錢的,甚至比房地產業更賺錢,但絕大多數老百姓就沒法活了(參見李昌平《假如農業生產經營制度也學房地產開發商制度》)。
中國政府作出調整收入分配的莊嚴承諾已經有好幾年了,種莊稼、種廠子、種房子的收入差距不是縮小了,而是擴大了。調整?縮小?公平?正義?幸福?尊嚴?和本山大叔有得一比啊!
調整收入分配主要靠政治手段,僅用經濟手段是調整不了的!
種莊稼 種廠子 種房子(四)
今年以來,政府認識到了高房價的危險性,似乎有意把房價控制住或降下來,出臺了不少措施,可是房價在老百姓看來依然在飆升。
我很奇怪,面對不斷飆升的房價,溫總理總是說“控制房價過快上漲”,這話說了五六年了。1平米1月漲500元,是過快、或是快、或是剛好、或是不快呢?我們敬愛的溫總理總是不亮底牌,房價也很給敬愛的溫總理面子,確實1平方米1月沒有漲1000元,沒有超過溫總理認為的過快的底線?!。溫總理啊,對千千萬萬普通老百姓而言,特別是對80后、90后、00后而言,房價1平方米1月漲100元也是過快的,因為種糧食1平方米1年漲1厘錢也難啊!因為工資一個月漲10塊也不可能啊!總理啊!房價真高啊(不公平正義)!房奴真苦啊(沒有幸福和尊嚴)!房市和中國真危險(不是在走出經濟危機、而是在走向經濟社會全面崩潰的深淵)啊!
“要讓人們生活更幸福,更有尊嚴”和“公平正義比太陽都有光輝”,總理的話像黑夜的閃電啊!現在全體國人都在關注房價了,不,是全世界都在關注中國的房價走勢了。敬愛的溫總理“過快上漲”的底線也成為了全球一號機密!
溫總理啊!控制房價上漲真的有那么難嗎?我等雖愚鈍,卻認為控制房價上漲看一點也不難,政府制定一個安居計劃,10年內讓每個公民都住上30平方米的廉價房子,每平方米2000-3000元,有什么難的,不就是政府要多種一些房子嘛!
溫總理啊!房價下跌真有那么恐怖嗎?跌一半(甚至更多)怎么了嘛,不就是政府拿錢把房子從銀行買過來儲備起來嘛!出臺一個類似糧食保護價的政策,北京的房價均價降到8000元/平方米以下,政府保護價收購,有多少收多少!
總理啊!政府種房子,儲備房子,沒有壞處的,僅僅只是當下的地方政府可用的錢少了點,腐敗官員少了些黑色收入,開發商和炒房團少了些暴利,但對未來政府的財力卻是一個極大的儲備,對國家和民族是極大的福氣啊!是人民更幸福和更有尊嚴的基礎啊!是公平正義的基石啊!
敬愛的溫總理,您兩代會期間說在你任期的最后幾年,要追求“公平正義”,讓人民“更幸福、更有尊嚴”,人民依然相信你,支持你……人民在看著你,等待你!
種莊稼 種廠子 種房子(五)
最近些日子,關于征稅抑制高房價的討論多起來了,嘴上掌握“真理”的少數經濟學家們開始說話了:對房子征稅對控制房價過快上漲沒有好處。筆者估計2-3年內是很難開征物業稅或住房保有稅之類的稅了,因為最近一些年來,政府總是聽少數人的,不聽多數國民的。
在我看來,對房地產征稅首先是個公平正義的問題。
2005年前,農民種莊稼,是要繳納農業稅和費的,即使現在取消了農業稅,農民還是要向國家交糧食的(國家儲備),糧食價格基本上是國家控制的。這就是說,種莊稼的農民其實依然還在“繳稅”。種莊稼收入和種房子收入相比,低得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但也要“繳稅”,憑什么種房子獲得暴利卻不交稅呢?
講不講“公平正義”啊!
近20年來,我國的農業收益越來越低,農村和農業的各種要素都是從農村和農業流出的,農村和農業越來越脆弱了。危險啊!由于房地產收益越來越高,資源不斷涌入房地產業,連國有企業也蜂擁而入,泡沫越吹越大了。危險啊!
要引導資源科學配置,有什么比合理稅賦、公平稅賦和稅收調節是更好的手段呢?
如果說因為征稅對控制房價上漲沒有作用就可以不征稅,那么請問:因為對奢侈品征稅對控制奢侈品價格上漲沒有作用,就可以不對奢侈品征稅嗎?因為對稀有資源征稅對控制稀有資源產品價格上漲沒有作用,就可以不對稀有資源征稅嗎?……按照這個邏輯,請告訴我,還有什么可以征稅的?是不是所有的稅收都該取消?
種莊稼 中廠子 種房子(六)
因為地王頻繁出現,在官商勾結之下,終于將許多國有企業踢出了房地產市場。
可是房價上漲的更快了!
荒唐啊!
主體平等,所有制平等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憑什么暴利行業就只準許私有企業干,只準許官商勾結的企業干,而不準國有企業干呢?
種莊稼,當然是讓最會種的人種最多的地。在農村,一片地,當然是出承包費最高的人種了,天經地義啊!
種房子難道不應該讓最會種房子的經濟主體種嗎?讓出價最高的經濟主體種嗎?讓出價高、能力強的國有企業退出暴利的房地產行業,這是什么邏輯?這是什么政府?
要想讓房價降下來,不是要踢國有企業出局,而是要建立土地“依法農轉非減半制度”和“非農建設用地自主交易制度”。即:農地轉為非農地,要依據有法效的規劃進行,農地要實行依法依規劃農轉非,政府在農轉非過程中無償取得一半的建設用地,主要用于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另一半的農轉非土地由農民自主依法依規劃處置,或自主開發,或聯合開發,或出售,或閑置(交閑置稅),政府只維護正常土地市場交易秩序便是。這樣就不可能頻繁出現地王了,出多少地王也沒關系。
農民種莊稼的地,自主轉包或對外租賃,隨行就市,誰去關心地王不地王的。地王是政府獨占土地農轉非地租增值(“獨占地租”)的結果,只有消除了政府農轉非過程中的“獨占地租”,地王的問題才能解決。
如果國有企業也去種莊稼該多好啊!這對增加農業供給該多好啊!如果因為糧食漲價了,有人提出把國有企業從種莊稼的行業里趕出去,經濟學家們豈不是要大罵“神經病”了!因為房價太高,所以要把國有企業趕出房地產行業,經濟學家們竟然說好或者選擇失語。神經病或癡呆癥!房價高不是國有企業惹的禍,是房地產開發商制度讓開發商“獨占土地商業地租”惹的禍,要踢的是房地產開發商制度!
現在不是要將國有企業踢出房地產行業,恰恰相反,是要鼓勵更多國有企業進入房地產行業,安排國有企業實施《國民10年安居計劃》,為政府種房子,種好多好多房子,“種得廣廈千萬間,大庇80后、90后、00后俱歡顏!”“種得廣廈千萬間,庇佑未來政府豐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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