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公退私進能“增加低收入消費能力”嗎?
經濟工作會議對明年經濟工作進行了安排。其中有兩條很有意思,一個是“要加大國民收入分配調整力度,增強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眾消費能力。”另一個是“要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推進壟斷性行業體制改革。要增強非公有制經濟和小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增加就業、發展經濟的活力和競爭力,放寬市場準入,保護民間投資合法權益”。貧道搞不清楚的是,這是不是意味著中央認為只要目前僅存在壟斷性行業的國企繼續退讓,私企和外企全面擴張,就能增強低收入群體的消費能力了呢?
文件意思很清楚,所謂這一次“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的內容只包含:在“壟斷性行業”的“體制改革”,而這個體制改革的內容,就是對“非公有制經濟和小企業”“放寬”對“壟斷性行業”的“市場準入”。而其中:通過“增加就業”來實現“增強”“低收入群眾消費能力”,大概是這兩段唯一的邏輯聯系了。
國有企業現在主要存在于鐵路、通訊、能源、城市水電煤氣供應等所謂壟斷性行業中。行業就那么大,放寬對這些行業的“準入”,就意味著國企退縮,民企和外企擴張。也就是一次新的“公退私進”。如果這樣做能夠增強低收入群眾消費能力,前提是國有企業職工工資和福利水平明顯低于私企和外企,私進公退了,普通勞動者工資福利水平就提高了,消費能力就增強了。
但事實恰好相反呀。
2007年,按行業分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勞動報酬,國有企業是私企和外企的107%,其中制造業是112%,建筑業是111%。私企和外企主要在“房地產”、“計算機”等行業中平均工資高于國企。同時,國有企業還要為職工支付養老、醫療保險等各類福利,這塊比例大約是職工工資的13.2%。也就是說,國企給普通職工提供的工資福利是私企和外企的120%左右。公退私進后,靠什么來“增強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眾消費能力”呢?
以上數字并不重要,因為這是描述城鎮居民的收入水平。關鍵在于我國有2.2億農民工在從事非農產業。夏小林在《最大的不和諧:勞資關系》一文中透露。2005年國有制造業單位年平均工資為16963元,當年在制造業的農民工年平均工資為9360元,相差7603元。私企和外企并不給農民工提供退休等保障。通算起來,兩者工資加福利為205比100。如果國企退出,新進的企業都是私企和外企,就意味著這些行業職工將主要不是享受正常勞保福利的群體。那么,這些行業的普通勞動者的收入將降低一倍還多。建筑行業大致也是這個比例。我國制造業、建筑業、水電煤氣供應業、郵政鐵路、金融等行業職工總計大約2300多萬人。也就是說,假如把“公退私進”進行到底,將有2300萬就業者收入將向低于他們本來收入一倍多的水平看齊。這明明是“共同貧窮”的措施,哪里會“增強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眾消費能力”。
有人會說,這樣做增加了就業機會。這不是說笑話嗎?難道這些行業里還有很大發展空間,很多新的就業機會?就算有,國企不一樣可以擴大招工嗎?公退私進,意味著國企職工下崗,農民工上崗,就業總量不會有什么變化,工資福利總額降低一倍。這還算不出來嗎?
目前,國企中高管工資過高確實影響了普通職工工資福利水平。這才是需要“深化改革”的部分。
貧道列舉的數字和事實,是為會議準備稿子的人很清楚的。怎么可能犯這樣完全顛倒的邏輯錯誤呢?就低不就高,還說要共同富裕,連小學生都能指出這不對。貧道估計,這次經濟工作會提出這個目標,是受了主流學者指責現在是“權貴資本主義”的影響。但是,這些人把“國企壟斷某些行業”作為權-錢勾結的論證依據,完全是驢頭不對馬嘴,沒有任何值得信服的邏輯推演。如果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去聽他們忽悠,這個國家就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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