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必須過勞動合同法這道關
2008年05月01日 經濟觀察報
盧周來
在最近的兩會上,一些企業家代表對新實行的 《勞動合同法》提出批評,認為提高了企業用工成本,導致企業經營困難。這種說法也得到了一些經濟學家與法學家的支持。的確,最近一段時間以來,企業運營成本急劇提升,一部分勞動密集型出口加工企業尤其是集中在珠三角地區的中小企業陷入困境,甚至因此出現了企業倒閉與外商撤資現象。但我們需要仔細加以甄別的是,出口加工企業當前面臨的困難有多大程度上與《勞動合同法》有關。在此基礎上,我們再回答更為基礎性的問題:中國的《勞動合同法》真是超出了國際慣例嗎?《勞動合同法》實施的影響到底是什么?
企業運營困難與《勞動合同法》
到底有多大關系?
客觀分析導致出口加工企業運營困難的主要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原材料與上游產品價格大幅上漲。綜合計算,由于原材料及上游產品價格上漲,國內企業生產成本上升了20%至30%,成為推動企業成本上升的第一因素。因為勞動密集型加工工業本來就是微利,對成本上漲的敏感程度遠遠超過制造業。所以,原材料及上游產品價格上漲對勞動密集型加工工業的影響,絲毫不亞于對制造業及資源密集型產業的影響。
第二,國內外貿政策的變化。近幾年來,由于國際貿易順差不斷拉大,人民幣升值壓力不斷累積,國內被迫調整了外貿出口政策。調整的基本方向就是對勞動密集型低加工工業的出口予以限制。這給這些企業制造了很大的成本,特別是對紡織鞋帽、珠寶首飾、皮革、化工、飼料等傳統優勢產業沖擊最大,而這些企業又集中在珠三角地區。
第三,人民幣加速升值的影響。且不說人民幣升值對市場占有份額的影響,僅考慮兌換因素,人民幣升值的幅度直接意味著出口加工工業最終以人民幣衡量的利潤被抵消的程度。以出口導向最為明顯的紡織服裝業為例:2006年紡織服裝業為抵消人民幣升值影響,出口提價幅度為7.37%,人民幣升值幅度為3.35%,簡單計算,紡織業利潤仍然可增長4.02%;而到了2007年,紡織服裝業出口提價幅度為7.26%,人民幣升值幅度卻達到了6.85%,紡織業利潤增長速度竟然下降到了0.41%。
第四,融資成本提升。一是在股票與房地產等資產價格暴漲的同時,出口加工企業的投資利潤非常低。在這種情況下,以收益率為惟一標準的資本,更快地從利潤率很低的出口加工企業流出,轉而流入股票與房地產業。二是央行逐漸縮緊的貨幣政策,進一步加劇了出口加工企業資金困難。商業銀行本來就預期中小型出口加工企業將由于成本上升、人民幣升值、美國次貸危機影響等原因前景并不樂觀,因而調高了這些企業的信貸風險;而央行嚴格限制貸款規模,為了維持利潤,商業銀行更有積極性收縮對這些企業的貸款。
第五,美國次貸危機的影響。次貸危機重創美國經濟,也重創了美國對中國商品的需求。去年下半年以來,珠三角地區紡織服裝業來自美國的訂單大為減少,一些出口美國占全部產品80%-90%以上的企業因此而陷入停產或半停產狀態。2008年1月,我國對美國出口比去年同期僅增長5.4%,比去年同期增幅大幅回落22.7%。
除了上述因素之外,出口加工型企業運營困難的確還有一個因素:即勞動力成本上升。但必須清楚地指出,這種上升并非是由于2008年元月1日才開始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帶來的,而是由2002年開始包括珠三角、長三角在內普遍蔓延的“民工荒”導致的需求不足型勞動力價格上漲帶來的。以珠三角為例,農民工緊缺其實在2002年就出現了苗頭:當年進入珠三角的農民工竟然首次出現了零增長。2004年,“民工荒”在珠三角集中爆發。僅東莞一地,農民工缺口就達30萬人,而尤其以電子、玩具、制衣、電腦、制鞋等行業缺工最為嚴重。2005年以來,“民工荒”進一步加深,其中,2006年珠三角地區農民工缺口達到了200萬以上。為了能夠留住或新招到農民工,珠三角地區出口加工型企業紛紛調高工資。近三年中,沿海地區農民工工資則呈現“三級跳”,平均每年增長100多元,有的省份漲幅接近20%。也就是說,是勞動力市場的供求狀況決定了2004年以來出口加工型企業勞動力工資與待遇的上升,這與2007年5月通過、2008年1月才實行的《勞動合同法》沒有任何關系。
正因為上述因素,出口加工型企業從2006年年中開始就已經顯露出敗象。僅以鞋業為例,2007年9月初,《中國鞋類貿易發展報告》指出,由于企業面臨人民幣升值、勞動力成本上升、原材料價格上漲、退稅率下調、加工貿易政策調整等一系列問題,我國鞋業面臨著嚴峻的國內外形勢,一部分鞋業企業甚至被迫停產倒閉。部分外商撤資也早在2007年年初就已經開始,香港 《大公報》2007年3月28日就以《珠三角地區港商外遷成大勢》報道港資大規模撤退至長三角或內地情況;韓資撤資則更早,2006年上半年,部分韓資就關閉在珠三角地區的中小型加工工廠或撤走資金的總額超過2億美元。因此,企業倒閉與外商撤資絕不是《勞動合同法》實行之后才出現的。
中國必須過《勞動合同法》這道關
從長遠看,中國必須過《勞動合同法》這道關。因為提升勞動者待遇幾乎是目前可能化解中國經濟內外失衡的惟一途徑。
從解決內部失衡看,提升勞動者待遇首先有利于我國擴大內需。幾乎所有的經濟學家都承認,我國經濟增長中內需不足越來越嚴重。而究其原因,就是因為占人口大多數的工資收入者因其收入提高很慢導致實際消費能力很低。如果提高了勞動者工資收入,同時按《勞動合同法》要求落實了勞動者各種保障,社會總需求當然會有一個很大的提升,中國經濟增長也就不需要過分依賴于投資與外貿。
從解決外部失衡看,中國外貿順差不斷擴大、人民幣升值壓力不斷累積,究其原因,還在于中國經濟增長中消費需求不足,因而所生產的產品過分依賴于國際市場消化所引起的。而消費需求不足,又是由于勞動者相對收入較低。也就是說,外部失衡的根子在于內部失衡,內部失衡的原因卻在于勞動者相對收入低。而且,目前看來,在勞動者相對收入低、外部失衡與內部失衡之間已形成惡性循環:勞動者相對收入低導致社會購買力低,社會購買力低導致內部需求不足,內部需求不足導致產品依賴出口,產品依賴出口必然導致外貿順差不斷擴大,外匯儲備不斷增加;同時,為了壓低價格獲得國際市場競爭力,只能在國內進一步壓低勞動力成本,使得勞動者相對收入進一步走低,內部失衡更為嚴重,產品只能進一步依賴于國際市場消化,導致外部失衡更加加劇……要打破這種惡性循環,只能靠提高勞動者相對收入,使中國經濟增長進入另外一種良性循環,即:“提高工資收入”—“工人富?!薄百徺I力上升”—“社會總需求上升”—“內部平衡”—“產品不再依賴外部市場消化”—“外部平衡”。一旦這種良性循環局面形成,從微觀層面看,對企業也極為有利,因為一旦依賴于內部需求的經濟繁榮局面形成,社會總需求旺盛,企業利潤也才會有持久保證。
更值得一說的是,中國頒布實施《勞動合同法》還有世界性意義。國際范圍內普遍有一種觀點:中國憑借其不斷壓低勞動力相對成本獲得的國際市場競爭力,不僅使得廣大發展中國家勞動力待遇普遍下降,而且也使得發達國家相對低端產業工人待遇下降。中國珠三角地區不少血汗工廠,降低了世界勞工的福利與保障水平,降低了世界范圍內的勞工權利。而這與“以人為本”以及世界范圍內的進步浪潮顯然是相悖的。中國發展模式如果要真正實現對人類進步的貢獻,通過《勞動合同法》賦予勞工以更多的自由與更高的福利,追求一種“有人性的經濟增長”,是一條必由之路。
關鍵在于有一個平衡的利益表達平臺
在今年兩會期間,一些企業家代表對《勞動合同法》的質疑聲音之大、之激烈,引發了社會諸多議論。我同意這樣一種觀點:這些企業家代表從企業家的利益出發,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本身并沒有錯。但問題在于有沒有相稱的勞工階層的代表,來充分表達勞工的利益訴求。顯然,與部分媒體熱捧企業家代表以及經濟學家代表反對《勞動合同法》的言論相比較,勞工階層對《勞動合同法》的看法卻很少有表達的公共平臺。
可以預期的是,在一段相當長的時期內,中國部分企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出口加工企業的運營困難還會進一步加深。其原因是,原材料與上游產品價格上漲會進一步加??;人民幣升值速度還在加速;美國次貸危機在進一步發酵與擴散;從緊的貨幣政策才剛剛開頭。面對內外夾擊,一些企業主以及某些經濟學家會更起勁地推動《勞動合同法》的修改或變通。這是因為,上述那些造成企業運營更為困難的主要因素是他們所無法左右的,即使他們想攻擊誰,也沒有具體地可攻擊對象;而在中國立法與執法仍然受到行政等多方面影響的背景下,《勞動合同法》就成了他們惟一可能有所作為的東西。
因此,我認為,關于《勞動合同法》的任何條文或法律解釋的修改,都必須同時聽取資方代表與勞方代表雙方的看法,使雙方有一個平衡的利益表達平臺。否則,在資本強勢的背景下,單方面對《勞動合同法》的任何變動,都可能是一個很可怕的后果:不僅僅是對國家與立法機關權威的一次挑戰,更可能會引發更嚴重的勞資對立從而影響社會和諧。
(作者系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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