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也好,民企也罷,利潤才是他們的主要追求。一旦他們攥住了水龍頭,社會和公眾就不得不為此付出高昂的代價
4月11日,蘭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檢出出廠水苯含量超標,讓市民暫停使用自來水。蘭州市安監局黨組書記鄭志強說,中國石油(601857,股吧)天然氣公司蘭州石化分公司分別于1987年、2002年發生的兩起爆炸事故產生的渣油滲入了地下,造成了水廠自流溝受到污染。
輿論隨后便開始一邊倒地指責中石油。但是,即便中石油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吧,可2002年就發生了爆炸,蘭州威立雅難道一直都不知道嗎?如果真不知道,那顯然是失職;如果知道,那為什么不采取防范措施?況且,自來水進廠、出廠都要進行實時檢測,確保老百姓用水安全,蘭州威立雅的實時監測為什么沒有起到任何預警的作用?
查閱一下相關資料才發現,2007年,蘭州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引進了法國“威立雅”,就相當于把蘭州市的“水龍頭”賣給了外資,從此被深度套牢,處處受制于人—不僅水價要逐年上漲,飲水安全也失去了任何可靠的保障。
首先,按照當年蘭州市和威立雅簽訂的合同,蘭州威立雅將按照當地的物價水平和收入水平,而不是根據供水成本上調水價。這就是說,不論供水成本有沒有變化,水價都可以直線飆升,威立雅的利潤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其次,合同還規定,威立雅居然只管收水費,不管供水管網的維修。蘭州市工業用水和生活用水沒有分開,管網老化嚴重,這次出事的自流渠就建于1955年。維修、更新管網,是整個供水系統確保水質的最關鍵的一環,也是成本最高的一部分。但威立雅提出,這部分資金只能由蘭州市政府出,如果由威立雅出,所有改造管網的成本將全部反映在水價上,水價就要翻兩三倍。由于顧慮到可能導致民怨沸騰,蘭州市政府只好忍氣吞聲。
那么,如此不合理的合同,蘭州市政府是不是可以反悔呢?可以,但成本巨大。威立雅說,你不想漲價也可以,蘭州市政府必須再把這個工廠買回去 。而要買回去的話,就要按照威立雅所提供的資產負債表來談價格—這就是威立雅原來投入的數倍乃至十數倍了。
更令人不安的是,威立雅已經滲透到全國的許多城市。而從蘭州水污染事件中威立雅的表現來看,外資掌控水龍頭,水價上漲是一定的 ,而且水質不會因此變得更好。當初我們引進外資的原因很簡單:加大投入、改進設備和技術、提高供水服務的質量、獲得先進管理經驗等。但是,現在除了水價上漲外其他什么也沒得到。
法國威立雅董事會主席、全球首席執行官安東尼·弗萊羅曾表示:“中國是最吸引和善待我們的市場,是對非本地技術最開放的國家。”他這樣說是有道理的。事實上,世界上很少有哪個國家放心的把自己的“水龍頭”交給外企。以最強調市場經濟的美國為例,其國內90%的水務是由國有企業掌控的,其余10%為本國的“民企”,至于外企,則敬謝不敏。
從總結改革經驗教訓的角度看,我們在當年啟動水務改革時,明顯忽略了兩點:一是水是必需品。用水權是人的生命權、健康權得到保障的前提。二是外企也好,民企也罷,利潤才是他們的主要追求。一旦他們攥住了水龍頭,社會和公眾就不得不為此付出高昂的代價。
“水龍頭”太重要了,還是要掌握在把社會責任放在第一位、政府可以有效管控、人民可以有效監督的國企手中。以蘭州水污染事件為契機,以充分保障用水安全為目標展開新一輪水務改革,應該是今年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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