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一伙以方舟子為首的轉基因推手,不斷炮制“轉基因食品安全無害”、“FDA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予以評估”、“(主流)科學界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沒有爭議”以及“美國人放心吃了十幾年轉基因食品”等欺世謊言。然而,佛蒙特州議會于近日通過法案,以立法的形式正式認定:轉基因食品對健康、安全、農業和環境均可能造成危害;FDA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并未進行獨立測試;美國尚未就人類食用轉基因食品安全與否展開長期或流行病學研究;有關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科學結果,目前尚未形成一致意見;絕大多數佛蒙特州民希望對轉基因食品予以標識等。佛蒙特州的本次立法,徹底粉碎了轉基因騙子的欺世謊言!
4月15日,佛蒙特州參議院批準對轉基因食品予以強制標識的修正法案;4月23日,眾議院批準參議院的修正案,同時,佛蒙特州州長表示,將簽署該法案并使之成為法律。根據佛蒙特州議會官網的資料,以下為法案部分內容(見http://www.leg.state.vt.us/docs/2014/bills/Senate/H-112.pdf):
佛蒙特州議會認定并宣布:
(1)以下事實表明,美國聯邦法律并未規定對轉基因食品予以標識:
(A)美國聯邦標識法和食品藥品法均未要求基因工程食品的制造商對轉基因食物予以標識。
(B)據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消費者安全監管官員的證詞,FDA有法定權力要求對食品予以標識,但卻不認為轉基因食品與同等傳統食品之間具有達到需要標識的差異。
(C)FDA尚未正式采納轉基因食品標識政策。目前,FDA僅提供轉基因食品非強制性標識指南,包括1992年出臺的轉基因食品標識指導意見草案和2001年的轉基因食品行業自愿標識指導意見草案。
(2)以下事實表明,美國聯邦法律未要求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進行獨立測試:
(A)關于食物監管,FDA未對轉基因食品和傳統的植物育種食品加以區分。
(B)根據其監管框架,FDA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未進行獨立測試,而是依賴制造商提交安全調查和研究,其中大部分調查和研究均由制造商自行開展或資助開展。FDA僅通過自愿性安全咨詢對制造商提供的研究和報告進行評估,然后就據此給制造商發送確認信并認可其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結論。
(C)FDA并未使用薈萃分析法或其他形式的統計分析,以驗證制造商的研究結論不受經濟或專業利益沖突的影響而存在偏頗。
(D)有關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研究和科學結果是否正確,目前尚未有一致的意見。事實上,基于同行評議的國際科學文獻和研究表明,轉基因食品或許對健康有益,或許呈中性,也可能對健康有害。
(E)目前,美國尚未就人類食用轉基因食品安全與否展開長期或流行病學研究。
(F)鑒于對食品中使用基因工程原料的研究存在行業或專利限制,科學家可能無法自由地對轉基因食品進行獨立的安全性研究和風險評估。
(3)以下事實表明,轉基因食品越來越多地供人食用:
(A)據估計,多達80%在美銷售的加工食品至少部分含有轉基因成分;
(B)根據美國農業部的數據,2012年,美國轉基因大豆的種植面積占全部大豆93%,轉基因玉米的種植面積占全部玉米88%。
(4)以下事實表明,轉基因食品對健康、安全、農業和環境均可能造成危害:
(A)有關轉基因食品對健康的影響,研究和評估結果存在矛盾。
(B)植物和動物基因工程可能造成意料不到的后果。
(C)轉基因作物在商業化農業生產實踐中的應用越來越快,造成了遺傳同質性上升、生物多樣性喪失以及農作物對病蟲害和多變氣候條件的脆弱性增加。
(D)轉基因農作物交叉授粉或交叉污染可能對有機作物造成污染,影響有機作物的市場銷路。
(E)異花授粉的轉基因作物可能對當地動植物產生不利影響。非自然的脫氧核糖核酸(DNA)轉移到野生近緣物種,可能會導致原生植物出現位移,進而造成依賴于這些野生品種的原生動物流離失所。
(5)基于健康、人身、宗教和環境的多重原因,佛蒙特州發現,必須對轉基因食品予以標識:
(A)佛蒙特大學農村研究中心開展的民意調查顯示,絕大多數佛蒙特州民希望對轉基因食品予以標識。
(B)《紐約時報》開展的民意調查表明,很多消費者對其購買的食品是否為轉基因食品具有錯誤的理解,對轉基因食品予以標識可減少消費者的困惑或受騙感。
(C)本法案所規制的轉基因產品,通過直接將基因注射導入細胞、融合細胞或與不存在于自然界的基因雜交等方式生產,因此,將這些食品標識為“天然” 、“天然制造”、“自然生長”、“全天然”或其他類似描述屬于本質上的誤導,可能造成混淆或欺騙消費者的風險,而且違反“天然”食品不含轉基因的常識。
(D)某些宗教信仰者反對通過基因工程生產食品,原因在于他們反對改變生命體的基因構成以及快速引進和繁殖轉基因生物。為了順應宗教信仰并遵守其飲食限制,需要對轉基因食品加以標識。
(E)標識為消費者提供了信息,消費者可據此決定購買何種產品。
(6)FDA和美國國會尚未對轉基因食品予以強制性標識。在此情況下,盡管存在有限例外,但為了防止意外欺騙消費者、防止對人體健康造成潛在風險、保障宗教活動并保護環境,佛蒙特州認為,對轉基因食品予以強制性標識符合本州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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