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蛇狂舞辭舊歲,駿馬奔騰迎新春。讓我們把碩果累累的2013年凝固在歷史的回眸中。在迎接歡愉的馬年里,祝大家一馬當先,萬馬奔騰,馬到成功。
2013年要事很多,撿拾幾則慢慢讀來。
一、中黃13大豆獲國家大獎
中共中央、國務院隆重舉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大會。中國農業科學院王連錚主持完成的“廣適高產優質大豆新品種中黃13的選育與應用”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人民日報》1月19日)
點評:根植華夏沃土,收獲金豆滿倉。王連錚和他領導的科研團隊辛勤勞作二十年,成功地選育出中黃13大豆品種,通過國家和9個省市審定,種植地區從北緯29°(四川自貢),到北緯42°(沈陽)14個省區,大面積畝產250公斤,高產紀錄371公斤。種植面積居全國首位,2012年超過1000萬畝。
新世紀以來,國產大豆凸顯產量低,成本高,特別是含油量低的劣勢,使廉價轉基因大豆進入中國市場。2000年大豆進口1 042萬噸,2010年達到5 480萬噸。中國85%的大豆加工和榨油企業的原料逐漸被外資控制。敲響警鐘!
王連錚培育的中黃13,高產、優質、適應性廣,給中國發展大豆注入正能量。一是,中國擁有豐富的大豆遺傳資源,外國科學家可以從野生大豆定位“高產基因”,中國科學家完全有能力銳意進取,攀登高峰,培育高產優質新品種。二是,在適宜生態地區,國產大豆蛋白質含量高達40%,應致力培育高蛋白含量品種,發展大豆食品加工業。三是,國產大豆最大競爭優勢在于非轉基因。要改變大豆產業萎縮局面,不僅需要完善市場體系,更要突出產品定位優勢,建設非轉基因高蛋白大豆生產基地,擴大高蛋白大豆加工產品并出口國際市場。
二、“科企合作”是一個偽命題
農業部種子管理局、科技教育司在北京召開了“種業科企合作推進座談會”。科企合作有五種模式,分別是“共建創新平臺”、“協議約定任務”、“企業注資入股”、“科研單位組建聯合體”、“科研單位整體并入企業”。(《農民日報》1月21日,)
點評:中國種業自誕生之日就是育、繁、推脫節。要把種子企業建成科技創新主體,關鍵是商業化育種逐步退出科研院所。有關部門不是從宏觀政策方面努力推進科研體制改革,依靠市場合理配置資源,而是致力于提倡“科企合作”、“研發聯盟”等等。種子部門召開“科企合作”會議,官員調研“科企合作”形式,媒體報道“科企聯合”經驗,出謀獻策,撮合姻緣,說白了就是科研單位向企業“賣品種”,企業向科研單位“買品種”。不可否認,具備“育繁推一體化”研發實力的種子企業,自愿與科研院所開展合作研究或購買品種都是可行的,但決不是發展種業依靠的主體和主要路徑。所謂“科企合作”是將恪守計劃經濟的科研院所與邁向市場經濟的種子企業強拉硬拽地撮合在一起,兩者的體制、理念、目標、行為模式完全相左。睡的是一張床,做的不是一個夢!科研院所與種子企業有繞不過去的體制羈絆。是因勢利導,還是行政強制;是市場推進,還是權力決定。權威專家嘆曰:大路啊不走-走小路,正門啊不進-進邪門,不能化解危機,而是制造更大危機。理念的落后帶來了實踐的落后,而實踐的落后必然導致理論的落后。在錯誤觀念引導下越走路越長、越陷泥越深,令優者不能出,劣者不能汰,最終使種子企業放棄科技創新而被推向永久的“種子超市”。
三、現代種業發展基金受“冷落”
現代種業發展基金是國家第一支具有政府背景、市場化運作的種業基金。該基金存續期10年,首期規模15億元,主要對高成長性的種子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并為企業提供政策、產業、資本等信息服務。(《證券時報》3月28日)
點評:現代種業發展需要資本的強力支持,這是種業基本特點決定的,也是當前種業發展的迫切需要。現代種業發展基金發揮財政資金的政策導向作用,重點支持具有育種能力、市場占有率較高、經營規模較大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突破性的優良品種。
這是一件大好事啊!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應者寥寥。種業老板并不歡迎這種運動式的扶持,致使這項政策面臨窘境。我國種業已進入快速調整期,種子企業已由8700多家減少至5900余家。種子企業加快兼并重組、做大做強的愿望十分強烈。但是,當前種業所處環境彌漫著焦慮與浮躁,沒有明確的預期,沒有安全感,導致行為短期化、實體虛擬化。企業最困難的不是缺少資金,而是“育繁推一體化”,缺乏品種-進入市場的核心競爭力。政府動用公權力給予的優惠還是越少越好,直接插手種子企業貸款,無助于建立可行的激勵機制。為企業解困不應是一次匆匆而過的扶植活動,而應該從頂層設計推進中國種業體制發展展壯大。
四、農業部下令清查種子門店
農業部《關于開展種子經營門店清查行動的通知》,通過查標簽、看發票、問來源、檢質量等,逆向追蹤問題種子源頭,嚴肅查處未審先推、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5月7日農辦種〔2013〕9號)
點評:農業部動起真格的了。電視報刊廣為宣傳,農民寄予厚望,但種子企業和基層經銷商持觀望態度。一位種業老板直言:上有政策,下的對策。有的縣種子監管執法人員,為收費而檢查,為罰款而檢查,明目張膽地索要“保護費”,交錢就能“保平安”,雙方結成了“貓鼠同盟”,經銷商放心大膽地制假販假。要是農業執法檢查人員動真格的,會有人立馬手機群發:“上邊來檢查啦!”經銷商立即把套牌種子轉移,或甘脆當天關門停業。檢查人員“取樣”走了,立馬又一個手機群發:“平安無事嘍!”
政府要切實監管與執法,防止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要加大懲處力度,高懸法律之劍,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齊抓共管、持之以恒。相關部門要明確職責,協調配合,重點打擊非法侵權源頭,提高違法違規成本,讓假冒偽劣種子現出原形,讓制假者無處藏身。
五、官商勾接違規種子釀惡果
今年河南夏糧實現“十一連增”。在豐收喜悅中傳來“不和諧音”:方城縣縣農業局違規推廣“黑種子”,一個穗長兩粒麥,一畝地打三成糧,農民欲哭無淚。方城縣14個鄉鎮嚴重歉收,小麥減產2億斤。(《人民日報》7月18日)
點評:報道說,方城縣農業局副局長劉會合,親自擬稿以方城縣政府名義發文,將不適宜在本地種植的新麥26作為主推品種,從中謀取暴利,致使小麥大面積受災減產,社會影響惡劣。記者“走基層”揭露基層官員貪污惠農補貼僅僅是冰山一角,應該以此為契機順藤摸瓜查下去。
政府公章代表的是公權力,更是社會之公器。一份材料能不能蓋章,通常要有相應法律規章作依據。隨意以政府名義發文蓋章,可見政府管理之混亂,官員食欲之無忌。現實中個別公職人員無視公章的公共性以及蓋章行為的合法性,以權謀私,將公章變成了部門或個人斂財的工具,嚴重破壞了公章的使用規范,損害了政府形象。對公然借蓋章謀取私利者,必須追究法律責任。不能因當事人被刑拘就一筆勾銷,更不能讓“臉朝黃土,背朝天”辛苦勞作的農民買單。官商勾接貪污國家惠農補貼款不是秘密,重要的是要斬斷背后存在的利益鏈條。
六、高庫存鑄成種業發展之殤
2013/14年制種面積382萬畝,產種量13.6億公斤,有效庫存10億公斤,2014年可供種23.6億公斤,預計玉米種植面積5.5億畝,需種量11.5億公斤,余種量12.1億公斤左右。玉米制種量和余種量均創歷史最高。(《農資導報》10月8日)
點評:玉米制種量和余種量連續兩年創歷史最高。玉米種子壓庫主要集中在大公司和大品種,一般壓庫量占總量的四成到五成,個別的多達六成。主要品種是鄭單958、先玉335和吉祥1號。庫存高企雖然不至于使企業陷入絕境,但流動資金周轉困難、倉儲運輸費用額外產生、種子質量下降或報廢、再銷售贏利嚴重下滑引發的虧損等,將使企業遭遇萬劫不復的困境。
高庫存已經到了畸形變態的程度,嚴重威脅企業的正常運轉和合理的利益空間。面對產業發展的困境,有關管理部門和企業都應當認識到問題產生的根源,從造成高庫存癥結入手解決問題。一是嚴厲打擊和堅決取締套牌侵權企業。二是品種審定應該寬準入、嚴管理。政府管理部門應該是制定和逐步提升行業標準,規范企業行為,監督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執行。三是企業必須從細分市場和產品定位入手,針對不同客戶提供與產品相配套的解決方案以及優質服務上下功夫。
七、張掖嚴禁轉基因“有的放矢”
張掖市政府發布《關于建設農產品安全大市的意見》,明令禁止轉基因種子的繁育、銷售和使用。張掖玉米制種面積約占全國的1/4,產量占全國的1/3,可滿足2億畝大田玉米生產用種。(《京華時報》11月1日)
點評:種子是糧食之母。張掖基地匯聚了全國近70家制種企業,還包括杜邦-先鋒、孟山都等多家跨國種業分#FormatStrongID_4#,占全國玉米種子市場的半壁江山。它出現了問題就不是一顆種子出問題了,而是全國糧食安全都會出問題。從這個角度講,保障種子安全,張掖市政府義無反顧地負起責任。
張掖市政府警告:“在張掖制種的企業必須簽署承諾書,承諾繁育的不是轉基因玉米種子。眼下,我們尚不具備判斷是不是轉基因的條件,但有了這個承諾,我們就可以按照承諾去監管,或者有人舉報就可以送檢。一旦違背承諾,就從吊銷執照、沒收非法所得、沒收產品開始一路執行到底。”
《意見》不是空穴來風,而是有的放矢。農業部多次宣布中國沒有批準任何轉基因主糧商業化。張掖市政府本著對國家對人民負責態度履行職責,嚴禁任何企業和個人在張掖落地繁育、銷售和使用轉基因種子。可以預見,其它如新疆、海南等越來越多的地方加入到禁止私下繁殖轉基因種子的行列中來。
八、農業部布置嚴打套牌種子
“套牌”已成為當前種子市場新的突出問題。農業部召開種子市場監管工作會議。要求各級農業部門及種子管理機構與公安、監察等部門協作聯動,突出重點地區、重點品種,從源頭上嚴厲打擊侵犯品種權違法行為。(《農民日報》11月5日)
點評:農業部連續多年在全國開展種子執法年活動,但品種套牌侵權現象依然屢禁不止,真袋子里裝假種子、假袋子里裝真種子,擾亂市場經營秩序,挫傷企業科技創新,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競爭。品種被套牌是種業發展面臨的一場生死劫。
要從源頭上嚴厲懲處種子套牌侵權行為。一是嚴格品種審定和保護制度,執行品種審定標準,控制審定數量。堅決杜絕品種審定鏈條上的“潛規則”。二是加強種業管理創新。開展制種基地田間真實性檢測,嚴厲打擊套牌生產行為。三是加強種子企業誠信建設,在種子生產者、經營者、銷售者之間倡導誠實守信、公平正義、嚴守法律。四是加大懲處力度。重點打擊非法侵權生產的源頭,讓套牌種子現出原形,讓制假者無處藏身,斬斷品種套牌背后的利益鏈條。
九、跨國玉米種子走私案告破
.繼“黃金大米”案之后,湖南破獲了由公安部督辦的“黃金玉米”案。湖南省通道縣警方通報,這批種子的源頭在中國香港和泰國的孟山都、先正達公司,通過水客攜帶等途徑走私入境在多個省份種植。(《每日經濟新聞》12月20日)
點評:“黃金玉米”案告破有很大的偶然性和戲劇性,緣起于通道縣200多畝玉米因種子發芽率低嚴重減產而暴露。種子商從境外孟山都、先正達公司購進50多噸的奧普蘭、王朝、美亞101等玉米種子,未經報關檢驗,未經檢疫許可,通過旅客分批帶進國內,每公斤種子付“水客”10元小費,進入后再將分散旅客手里的種子收集。通過貨車、物流、郵遞等渠道,銷往廣東、廣西、江西、湖南、福建等數十多個縣市,種植面積數十萬畝。
警鐘常嗚!“黃金大米”案和“黃金玉米”案接踵而至,表明國家監管嚴重缺失,經銷商貪利忘義,農技人員缺失科學求實,管理干部疏于職守,甚至官商勾接形成隱蔽性走私種子的利益鏈條。“黃金玉米”案歸根結底還是道德淪喪,無德所以見小利敢于以身試法。要警惕跨國公司利用各種途徑進行種子滲透,擾亂種子市場危及種業安全。政府應深入調查種子走私形勢、評估危及國家糧食安全的風險。
十、“種業體制”怎能深化改革?
《國務院發布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鼓勵種子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股份制研發機構;鼓勵有實力的種子企業并購轉制為企業的科研機構;編制主要農作物良種重大科研攻關五年規劃等。(國務院辦公廳12月20日)
點評:《意見》一出,立即引起種企老板和科研人員的質疑:“科技體制”和“種業體制”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農業科研院所是政府的派出事業單位,“科研體制”是計劃經濟的產物,也是中央行政體制改革的重點之一。而“種業體制”是市場經濟的產物,種子企業是在市場競爭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所謂“種業體制”,就是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下的“育、繁、推一體化”,三者缺一不可。而種子企業只有大小和強弱之分,沒有形態和模式之別,不論是中小企業、上市公司乃至跨國公司,概莫能外。所以,“種業體制”不存在“深化改革”問題。
新世紀發展起來的中國種子企業,積弱積貧,碎步蹣跚,政府應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充分尊重市場資源要素配置作用,從政策和法制上保護種業的正常運行。所謂“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是一個偽命題。此前,有誰聽說過這個詞語嗎?名不正,言不順,行不通,甚至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有抵觸之處。這涉及政府對市場與企業關系的基本認識,最大可能還在于政府和企業之間的清晰邊界與防火墻還沒有建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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