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私有化的迷思
——讀文貫中《吾民無地:城市化、土地制度與戶籍制度的內在邏輯》
讀罷文貫中先生的《吾民無地:城市化、土地制度與戶籍制度的內在邏輯》,對于書中關于城市化、土地制度與戶籍制度的批評總體還是比較認同的,但對于開出的土地私有化藥方卻難以認同。
我承認中國的土地制度確實是有問題的。土地是財富之母,勞動是財富之父。祖祖輩輩守著土地的農民,依靠辛辛苦苦地勞動并沒有相應地富裕起來,這確實是一種悲哀,也表明土地、勞動這兩個十分關鍵的經濟因素在農民身上都出了問題。其根源之一就是今天為人垢病的城鄉二元土地制度導致的城鄉土地價格剪刀差和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導致的農民工勞動力價格剪刀差,前者構成了經營城市的核心,支撐了中國城市的快速擴張;后者提供了“血汗工廠”的廉價勞動力,創造了中國制造的騰飛。顯然,這樣的制度是要改革的。我曾經形象地比喻過,中國的三農何其像一個農村的母親,一手哺育了城市化、工業化兩個孩子,如今兩個孩子長大了,母親卻病倒在農村的土炕上,在病痛中哀號,無論是道義上,還是能力上,城市化、工業化都必須擔負起挽救三農的責任。
可是土地制度向什么方向改呢?新古典經濟學家、諾貝爾獎得主舒爾茨認為,目前中國改革的不足之處在于未曾完全建立私有產權和全面市場化;今后中國農村的出路是他設想中的美國模式——以完全私有化、追求最高利潤的企業化農業為主體的農業制度。一批執著的西方經濟學派對此高度認同,鼓吹私有化是根本出路,認為沒有產權的明確就難以保障經濟活動的正常開展,中國土地亂象的根源就是土地產權制度不到位。對此我是難以茍同的,多少年來,純粹的西方經濟學理論在中國根本難以落地生根,所有的外來學派在中國無一不經歷了一個中國化的過程,古老的佛教在中國是這樣,主導著中國革命的馬克思主義在中國也同樣,其背后的潛臺詞是:不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所有理論,除了看上去很美以外,在實踐中是難以生存的!中國現代革命史上,那么多對馬克思主義理論倒背如流的純正“布爾什維克”解決了中國革命問題嗎?沒有!而是把馬克思主義理論與中國實踐結合起來的毛澤東思想解決了問題。在土地的問題上,對于中國這樣一個自古以來就缺乏真正私有化制度的社會,有了土地私有化就能擋得住為了利益而呼嘯開來的瘋狂鏟車?我覺得還是要弄清病灶,然后對癥下藥,而不是為一種看上去美好的什么理論去削足適履。
首先,我們應該看土地問題是什么因素造成的。土地問題是土地所有制度造成的嗎?我看也是一個表象,根源是唯GDP論和政績沖動,還有巨大的地方財政壓力。為什么土地問題在上世紀90年代還不突出,而在2000年之后隨著土地財政的膨脹而愈演愈烈?不是城鄉二元土地制度必然導致土地亂象,而是一種過度發展主義導致土地制度變形、扭曲,特別是在土地收益分配上出了問題,這些是改一改土地所有制度就能解決的嗎?更重要的是,我們所有看到過的土地亂象,雖然占據了大量的社會關注點,卻無法否認一個事實,所有發生了巨大土地財富變化的情況只是出現在占據全國5%土地的城郊地帶上,而更廣大的農用耕地,依然沒有得到理想的升值,甚至是變得沒有什么價值了,僅僅憑借私有制就能讓他們升值嗎?那美國的西部農地又為什么那么便宜呢?當前中國土地制度最迫切的是還利于民,是有許多方案可以解決的,而不是私有化這一所謂的唯一“良方”。我們今天所要重點關注的,恰恰是那些守在95%的農地上的、短期內不可能通過土地轉變用途或者說無法被征地的農民的福祉!
其次,看一看舒爾茨理論與中國實際的差距。舒爾茨認為在市場化的傳統農業中,不可能存在勞動力的過剩——因為勞動力和其他生產要素一樣,乃是一個稀缺資源,在市場的資源配置機制下,不可能會出現低效率的過剩現象。這一個最大的假設前提恰恰是中國不存在的,中國自清中葉以來最大的農業問題就是農村人口過剩,只能靠違背了經濟學定律的過度勞動投入換取并不經濟的農業產出,至今這個問題依然存在,農業勞動者的隱性失業問題必須得到清醒認識。也正是因為中國根本不存在美國式大農業的條件——大量的土地、極少量的農業人口,在人多地少這一中國農業問題的最大現實面前,在人均一畝三分地的無奈情況下,即使產權私有,即使能種出金子,中國農民的財富依然難以增加!只有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推動,讓農村人口逐步減少,農業勞動者的經營規模適度擴大,農業才有出路。這將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任何的靈丹妙藥都不可能立竿見影,這個歷史時長至少需要30年!
其三,必須關注私有化到底能提供給農民多少實實在在的好處。現在到處充斥著土地暴富的神話,極大地蠱惑了人心,以至一項調查表明,約九成的農民想賣地致富,祖祖輩輩熱愛著土地的中國農民都瘋了嗎?比如,某教授說政府6萬元征一畝農民的地,然后600萬賣出去,獲得大量的暴利,真實情況是這樣嗎?根據國土資源部公布的2013年國土資源有關統計數據,2013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73萬公頃,土地出讓金4.1萬億元,平均每畝地的出讓金收入為37.44萬元,與傳聞相差甚遠。還有說賣地就可以提供農民進城的資本,更是無稽之談。不妨算一個簡單的帳,一對農民夫婦,一般兩個孩子,共四口人,其全家耕地應在6畝左右(中國人均一畝三分地,稍微多算點),就這6畝地,能賣多少錢?不要比大城市周邊,那里農民太少,無代表性;也不要比邊遠山區,土地貧瘠無人要;就算普通農區,現在一畝地純收益種植業也就是300-500元,地價按100年算(實際上國家規定的折算價格標準是不超過30年),也就3-5萬元,6畝地也就賣個30萬,這30萬能干什么,要進北京只能買幾平方米的房子,就是進一般中小城市,買房也就差不多了。而且與農村相比,城市樣樣得花錢,生存成本極高,錢從何處來。農民一般文化素質低,其在城市找工作一般較難,即使找到了也是低收入,賣掉土地進入城市必將是貧困的底層生活,難以在城市立足,屆時又無退路,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其四,理論的美好必須與實踐的可行性相結合。暫且不說私有化這樣在中國憲法規定下完全不可能的制度設想,且說私有化在中國有無實施的可能。僅以目前正在進行的土地確權為例,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土地長期沒有變動承包關系,一些地方的土地現狀已經有些復雜,一是這些年家庭人口變化,有的家庭增人不增地,有的家庭減人不減地,出現了人地不均現象,需要面對如何處理公平與承包權穩定關系的問題;二是有的地方面臨農業稅取消前后導致土地面積的增減(有稅時可能實際多報得少,有補貼時原來隱藏的地又報上來了)問題如何妥善處理;三是農村已經發生的土地流轉情況可能存在證、地不符的問題,需要梳理、明晰。此外,還有工作經費的困難。僅僅一個確權問題就如此復雜,如果真的要土地私有化,實際情況還要復雜數倍,莫非中國要來一次新的土改或者回到解放前?這個現實問題請私有化學派的經濟學家們最好回答清楚。
總之,土地財政縱有千般不是,城市人還有大量進城的農民在享受著現代城市的文明;現行的土地制度依然有問題,但卻不能輕言全盤否定而另起爐灶;不讓政府再靠土地生財,就要解決城市建設資金從何而來的現實問題,否則農民加快進城必定導致城市化的低水平;當然也要推動政府在城鎮化問題上的三個轉變,從直接經營城市轉向引導城市經營,從直接經營土地變為指導經營土地,從行政推動轉向市場推動,當然也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的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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